福王的结局是挺令人颂扬的,这是个非常励志的故事,十分具有教育意义,我就讲给你听听吧。
朱常洵(1586年2月22日-1641年3月2日),男,汉族,明朝宗室、藩王,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明光宗朱常洛异母弟,明安宗(即弘光帝)朱由崧之父,母郑贵妃。 万历十四年(1586年),出生于紫禁城。朱常洵颇受父亲明神宗喜爱,想将他立为太子,因百官阻挠而失败,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被册封为福王,万历四十二年就藩河南洛阳。
请看两段《明史》:
先是,海内全盛,帝所遣税使、矿使遍天下,月有进奉,明珠异宝文毳锦绮山积,他搜括赢羡亿万计。至是多以资常洵。临行出宫门,召还数四,期以三岁一入朝。下诏赐庄田四万顷。所司力争,常洵亦奏辞,得减半。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伴读、承奉诸官,假履亩为名,乘传出入河南北、齐、楚间,所至骚动。又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中使至淮、扬支盐,乾没要求輙数倍。而中州旧食河东盐,以改食淮盐故,禁非王肆所出不得鬻,河东引遏不行,边饷由此绌。廷臣请改给王盐于河东,且无与民市。
及崇祯时,常洵地近属尊,朝廷尊礼之。常洵日闭阁饮醇酒,秦中流贼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方家居,闻之惧,以利害告常洵,不为意。
就明朝末年那个局面,明王朝的藩王居然还能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奢侈生活,这简直是不把百姓当人看了。
正史上记载福王是被起义军抓住后直接宰了,没受到什么苦。但是彭孙贻《流寇志》对此事却又有不同的记载:
闯将围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斩获颇多……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福王朱常洵为义军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对他厌恶至极,遂将这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带到宴会上,活生生把他身上一部分肉取下来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当下酒菜,然后再处死他。
福王用他的身体十分写实地告诉我们,谁敢蔑视群众,谁敢鱼肉百姓,谁就最终会以最原始的方式回馈人民。。。
因为清算的不彻底,这些遗老遗少还都有钱有势,所以天天拍辫子戏给自己的老祖宗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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