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店主,我就发表声明,把蛋白全部免费赠送给 @四川观察 和 @荔枝新闻 。
爆料的李先生也不能忘,每年送他一千个蛋白。
要感谢他们的监督。
争取让媒体同志们,每天都能吃上好吃的蛋白。
以前是明星不懂事占用公共资源,现在媒体也不懂事了,让你监督,不是让你天天断章取义引战的。
原本很有秩序,媒体来了,反而乱了,要你们何用,要你们吃咸鸭蛋么。
如果还有剩的,还可以送给主张中国人不要吃肉,还有主张中国人不要再吃海鲜的人,让他们多吃点鸭蛋白,这也是对他们致力于保护地球生态的鼓励与支持。
我是 @Van静石 ,我的小目标是拥有32300个关注,下次我可以给大家表演个直播吃咸鸭蛋,告诉大家有多咸。
我猜测或许他们根本没吃过咸鸭蛋白,所以才会盲目指责,建议 @四川观察 给每个记者都买一个,这样写起文章来,才能更接地气。
无解,一时半会真没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
蛋白这玩意, 就像鸡肋一样 食之无味 弃之可惜。但又不完全一样,鸡肋是没二两肉,都顶不住嚼的。咸鸭蛋是太咸了,偶尔尝一下鲜还行,长时期吃下去身体绝对也扛不住。
而根据相关的研究,成年人食盐日摄入量不超过6克,7—10岁儿童每天5克,4—6岁儿童每天3克。
摄入食盐太多,对身体是大大的不友好。谁要是敢送给学校一大筐咸鸭蛋蛋白,我看是要咸死学生们。
其实咸菜、咸鸭蛋、鸭脖我都是不推崇多吃的,所有过咸的东西,还是少吃为妙。鸭脖、烧鸡,咸鸭蛋、咸菜。少吃怡情,大吃伤身。
言归正传的说,蛋黄粽这类,鸭蛋蛋白就是当下脚料用的。可惜这种下脚料,也没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和途径。
但凡好处理,保准也像猪下水、牛羊下水一样,有卤煮火烧、羊杂汤、牛杂汤这种平民乐研究出来。像鸭血,也搭配了鸭血粉丝汤。这些下水还没有蛋白敞亮,但是也二次文创了,还很受大家喜欢。
咸鸭蛋蛋白搞了这么长时间,也没听说有这种蛋白为核心生产力的碰头食出来,只能说明,真的是不好吃,也不好造出什么新玩意。所以时至今日,也没有听说过什么蛋白粉丝汤,可能是真的不好料理吧。
以上,我看心疼浪费的热心人也有,不如把蛋白打包回家吃了算了。
或者,就是工业技术再次进步,搞蛋黄、蛋白分离,这样子搞粽子也不要浪费了。
这事儿要么就是营销,
要么就是扯淡。
随便搜索一下,
一个是处理好的咸蛋黄,50个只要你22元。
一个是没处理过的整个的蛋,16个30元。
这老板但凡不是胎盘成精都知道怎么选。
好,就算真的,几千个咸蛋每天煮,煮完处理,水和煤气要不要钱?如果生意好,一天几千个粽子够谁吃?还不够工人人工费的。这老板是做慈善的吧?
所以,有极大可能就是为了一种,
“我家粽子用料都是货真价实”的错觉,
连举报电话都可能是他自己打的。
看后续了,如果成都市拿前段时间浪费食品处罚判例来说话,罚这家店几十万。
那就太开心了╮( ̄▽ ̄)╭
作为一个成都人,我一看这新闻,就知道说的是哪里了。
其实要解决也很好解决,咱们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里面针对的是食品流通环节里面的制造者进行了要求。
所以,这家店最好的做法就是……
别人来买一个粽子,你送一个鸭蛋白。
甚至要做的体面的话,鸭蛋壳也送,粽子里面米的壳也送,这叫原汤化原食。
你看,这处理方法是不是每次都把山区孩子搬出来要更实际。
但是,但是,但是,
大家都是吃过咸鸭粽子的,就像很流行的蛋黄月饼一样,这玩意儿,里面的确就只能有蛋黄啊。
那蛋白呢?其实变成了一种加工的附带产品,要保证这蛋黄好吃,调制过程中蛋白咸的齁死人。
所以消费者拿到这个鸭蛋白,99%,也还是扔了。
不过消费者扔,分担了店家的风险,至少让媒体没办法拿这个再做文章了,不然又陷入记者暗访火锅店,批评大家吃火锅用三个蘸碟的绚丽场景。
当然,肯定有大聪明会说,那最好的办法应该是优化流程,用不需要蛋白就能做出来的好的鸭蛋黄,这样蛋白就不浪费了。
嘿嘿……速食包就有……保质期三年以上……
这怎么处理讲完了,咱们来看看这背后的逻辑。
其实有没有浪费粮食,我觉得老百姓心里面都有一杆秤,而这杆秤是一直在变化的。
我记得以前看《木偶奇遇记》里面,匹诺曹吃梨,原先只吃梨肉,后面肚子饿了,于是把梨皮和梨核都吃了。
你说,这梨皮和梨核可以不可以吃,当然可以吃。
饥荒的时候别说这些了,树皮都能啃。
但是你现在愿意吃么?你肯定不愿意吃。
这怎么算呢?
要道德表演咱们都能上,我在这里面绝对是行家里手,但是现实生活里面,我买粽子送我鸭蛋白,还是可以直接挤出盐的来,我肯定也是扔啊。
我外婆以前床底下有一个铁盒子,里面是老婆饼,每次我去看她,外婆总会把饼拿出来给我吃。
但是我知道,那饼不知道放了多久了,都有点窖藏的感觉了,我不愿意吃。
我妈偷偷给我说,你不吃,你外婆就会吃,还是你吃吧。
所以我就硬着头皮吃,虽然也没吃出问题,但是我的认知要比我外婆,这个艰苦年代过来的人要……更浪费一点?
我觉得其实还是一个老百姓认知的升级过程,或者说是生活条件好起来以后必然产生的浪费。
这节约粮食的标准,用不同坐标系来看,是真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现在大家对节约粮食这个问题,看的越来越重视了,这肯定是好事情。
对那种倒牛奶进下水道就为了给明星进行应援的行为,咱们都抨击。
但是这事儿,有个度。
君不见,有很多比我更擅长道德表演的人,这几天在呼吁,中国人不能吃海鲜么?
还有更早之前,还有人在呼吁,中国人吃肉蛋奶会毁灭亚马逊雨林么?
扛出来的旗号,其实还是粮食保护,甚至上升到保护地球,但是大家品是什么质感。
中国人吃东西,其实很不挑的,不像外国人吃鱼,就切两边没刺的肉,其他都扔了;也不会一只猪的食用比例不到60%,内脏下水咱们都有办法烹饪了来吃。
但是那些用最高标准来要求的,咱就只有惨兮兮的被划分成浪费粮食的国民。
我还记得去年有个事儿, 安徽一农村小学学生因味道差将营养餐倒掉。
看上去是不是触目惊心,是不是想骂这帮不知道粒粒皆辛苦的小屁孩。
但是细看新闻才会发现,那一桶面条整齐划一,干干净净,比我用超强洁净洗面奶刚搓完的脸还要没油水。
而这营养餐是外包出去的,成本2块钱不到,做出来别说小孩了,大人的大喉管都咽不下去。
大家品,这又是什么质感。
所以还是那句话,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媒体要曝光,我建议多去看看单位食堂里面的情况,再多看看生产环节的浪费。
先把老虎拍了,再来蹂躏苍蝇,品相会更加给力。
大路是做过月饼的,月饼里面也会用到咸鸭蛋黄。比较有经验,我来说说吧。
首先做食材,咸鸭蛋肯定是煮好的,所以蛋白肯定无法分离出来。
其次,剥离出来的咸鸭蛋蛋白,也是咸的。
这玩意肯定没法送养鸡场喂鸡~
或者喂养其他小动物(猫狗吃了掉毛)。
除了扔掉,没啥用处,又不能保存很久。
我记的 @平老虎 的回答里面是本地一个店,蛋白就放出来,免费提供给食客。
其实我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店老板是没碰到,要是一两个拿回去吃,吃了拉肚子,带着工商找上来。
可能会被罚到关门。
少许热油,倒入蛋白,搅几下,就会起泡。
然后倒入清水,立马一碗白白的高汤就出来了。
扔两片黄瓜,弄个皮蛋,风味就很好了。
上面的原理比较简单,把咸鸭蛋蛋白当盐,但是特殊的化学反应,会产生白色的高汤既视感。
所以我当时做月饼的时候,都是直接买的咸蛋黄,哈哈。
至于蛋白用来做什么了,我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反正我没浪费,我占理。
你非要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浪费。
那麻烦你闭嘴,然后坐化吧,哈哈。
但是别人粽子店,只卖粽子,不买皮蛋黄瓜汤,这个就没办法了。
这个节骨眼上,无非是之前国家颁发的“食品浪费法”。真要不浪费,那就是工业流水线上压榨到一滴不剩,反正味道可以调。
那样活着,可能就跟机器人定期抹点机油没什么分别了。又不是天天这么吃,对吧。
一个冷知识:西瓜皮也是可以做菜吃的。
请问各位,你们每年夏天要浪费多少西瓜皮?
该当何罪?
现在知道为啥要垃圾分类了。
将来清算的时候,你扔掉的每一袋湿垃圾,都是你犯了“浪费粮食罪”的呈堂证供。
建议罚款。按照《反食品浪费法》处理。如果他们解决不了蛋白的问题,就禁止他们再生产该歀粽子。大不了大家不吃鸭蛋黄粽子了。你想想是吃鸭蛋黄的粽子重要还是节约粮食重要?
当然是节约粮食重要。
另外,上次面包店扔卖不掉的面包处罚的新闻怎么不了了之了?建议全国都应该推广,责令所有面包店不得丢弃卖不掉的面包,如果面包店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应当责令关闭。
你想想是吃面包重要还是节约粮食重要?
当然是节约粮食重要。
另外,我建议在垃圾投放点设立检查员,检查各家各户丢弃的垃圾,如果发现有大量食品丢弃,要照《反食品浪费法》进行罚款。
你想想是怕家人饿着多做饭重要还是节约粮食重要?
当然是节约粮食重要。
俗话说吃饭要八成饱,适当的饥饿感有利健康,更会减少心血管、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百利无一害。我看行!
建议直接快进到吃虾扒皮的重罚。
执法也好办,就让在小区垃圾处检查大家扔垃圾的大妈们监督执行。
“像话吗像话吗像话吗?这是嘛?鸡蛋皮,砸碎了掺粥里喝了能补钙知道吗?就这么扔了?违法了您哪,罚款五万还是拘留十五天,自己选一个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
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我就想问,这个咸蛋白,是不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如果属于,我就卖5块钱一个,保质期三小时,过了三小时,就不够安全了,就不属于安全食品了,过期食品扔掉是不是很正常?或者生产环境或者过程,无法做到咸蛋白的食品安全,因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以我这个就不能作为食品来卖,既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那就更谈不上《反食品浪费法》了。
对食品的定性,不能在食品安全法里紧,但到了反食品浪费法里就松了啊。生活里,能吃的东西太多了,不能说能吃的就是食品啊,麦麸能吃,金箔也能吃,西瓜皮、苹果皮也能吃,但必须要做成食品,达到食品级要求的,才是食品。
所以工业食品行业,往往不会受《反食品浪费法》的影响,因为法规里有“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有个功能目的的说法,那这些本就没有做成食品的目的,自然再是食品,也可以说不是食品。零售行业反而比较模糊,因为原料往往不是批量生产的,而是批量采购的,而采购的食品,可以说是全是食品,其中的一部分,要说不是食品是很难的,所以解释上,要从二次加工入手,二次加工,那些被废弃的部分,就失去了作为食品的功能目的。品控,关注的是成品的相关质量要求,对废弃物进行质量管控,是不合理的,那失去质量管控的废弃物,是达不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的,自然不是食品。
补充:刚才在一个回答里看到说是店家自制的咸鸭蛋,如果是真的,那这个妥妥不违法了,因为他做的蛋白并没有食用的功能目的,且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妥妥不算食品。自然界的粮食,是经过劳动才变成的法律意义上的食品,现在根本没有任何劳动附加在咸蛋白上,咸蛋白根本不能算食品。
没什么好看待的。
国家出台法律约束的是哪些人该有数的心里都有数。
心里没有数的比如这位李先生,建议有关部门教教他什么叫有数。
酒店吊高汤要多少食材?最后的肉渣可都是妥妥的纯肉,不扔是给你吃吗?
店家炒盘西芹还给你把叶子摘了扔了,叶子不能吃?它不降血压吗?都给你吃可好?
店家给你炒盘笋,这得剥多少?都不能吃?都给你吃可好?
面粉厂做面粉,那脱壳脱麦麸,要浪费多少?麦麸不能吃?都给你吃可好?【麦麸应该当饲料或者生产原料卖了,并非丢弃,这里还是有点举例失当的。】
这法律是拿来干什么的?让你讹诈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
想(上)了(班)一(摸)下(鱼)
还是做点补充说明吧。
《反食品浪费法》本质并不是在于惩戒。
一共三十二条,二十七条之前全部是反反复复在说,要起带头作用,要引导公众节约,要引导商家重视节约,要禁止商家误导消费者超额浪费。
二十七条之后,也都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罚款啊。。。。
最严厉的第二十二和三十条,也只是判了大胃王这类节目死刑。
第二十二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饮食消费观念,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而且仅限于大胃王,不是是所有吃播都是大胃王呀,请不要把吃播和大胃王搞混了。
仔细看看这部法律,是不是像你碎碎念的太公太婆,絮絮叨叨的让你要节约不要浪费啊。。。
国家就差把引导民间节约粮食的风气刻在这法律的脑门子上了,怎么那么多人看不懂呢。。。(还顺便黑了一下那批办黑心食堂的,真的是家里老爷子既视感了。。。
第九条 学校应当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选择校外供餐单位的,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择优选择。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
家里老爷子居安思危,让你们不要随便浪费,结果有的二狗腿子那是无限扩大问题啊。
粮食浪费这个行为本身是一个要结合社会生产力看的问题。
倒退千把年,你敢不吃没有瘦肉的肥油片子吗?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升了生活质量,而生活质量就包括了饮食文化的发展。
“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能吃的就要节俭”,是一回事吗?
这就是无限上纲上线,好好的事搅得一塌糊涂。
要不大家都挖草根啃树皮?毕竟“能吃的都要节俭?”
南京抓面包店,还能视为对法律解释的一次试探
这算什么,对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战书吗?
我想找你麻烦,就找你麻烦,只要能进嘴的,都不能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