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了这个问题,回答一下。
首先术语翻译上,有些人把objectiva翻译成客观,我习惯翻译成"对象",因为这里不是主观客观,而是形式和对象的区分。
先说形式的实在性和对象的实在性,严格来说,笛卡尔只说了观念的对象实在性和形式实在性,因为只有观念才是"对象性地存在于我们心灵之中的东西"。比如我今天感觉到了一块面包,那"面包"就是对象性地存在于我的心灵之中,我们讨论我认识到的这块面包的存在就是在讨论它的对象实在性。可以简单的认为,对象实在性(存在)就是指被我们表象的那个观念显现出来的东西,比如观念中的面包,石头,上帝,等等。
那么,接下来就要说,这个表象,是怎么来的呢?这个表象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我的心灵,显然没有我的心灵,也就不会有认识,也就没有观念,所以我的心灵提供了构成(former)这个观念的场所,从而给这个观念提供了形式实在性;也就是说,每一个观念,不管它表象内容是什么,都具有形式实在性,而且所有的观念的形式存在性都是一样的,它们的本质就是我们的思想,这就是观念的形式实在性。
但是光有我们的心灵也不能获得这些观念,因为有些观念的原因是外在于我们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除了我还有一些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就被认为是我的表象所对应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是实在的。这个东西的实在性是一种形式(formal)实在性,因为它是被上帝建(former)出来的,所以,一个观念的对象实在性一定不能大于它对应的那个对象的形式实在性,就是说,我眼中看到的面包的实在性一定不能大于那个实际存在的面包(假如有的话)的实在性。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对象实在性都小于形式实在性,而是就同一对象而言才有比较的可能。同时,因为我的心灵提供了思想的形式存在,我们要区分开观念的形式存在和观念对应的那个东西(对象)的形式存在,这两者是全然不同的。前者是思想,后者不是。
笛卡尔论证上帝存在的关键是,为什么我心灵之外有个东西?因为无限性这个观念,我们只能提供给它观念的形式实在性,却无法给它观念的对象实在性,因为我们的心灵是个有限的东西。所以无限性必然需要一个来源,这就意味着有一个东西,它的形式实在性包含了无限性,反正它不是我的心灵,是外在于我的。
所以,理解笛卡尔观念理论的核心,就在于区分开心灵和心灵的对象,你可以用柏拉图洞穴比喻来理解,心灵像是一个幕布,观念是打在幕布上的影子,没有幕布当然出不来影子,但没有东西给它照,照样出不来影子。所以观念的出现一定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幕布,另一个是被照的那个东西,它们两者分别提供着观念的形式实在性和对象实在性。
最后说一下卓越的存在,这是个经院哲学用语。一个东西形式性的包含着另一者就是说一个东西和我们认识到的那个东西全部一致,比如(假如有的话)面包就是我们认识到的面包;而卓越地包含着就是说,那个东西和我们认识到的并不一致,但是比它更大更高级,比如我们认识到了感觉,它的原因是我们的心灵,但我们的心灵不止有感觉这一种能力,那就可以说我们的心灵是卓越地包含着感觉;同样,上帝不只是无限这样一个属性,它有无数种属性,所以也就是卓越地包含着一切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