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司机劝乘客戴口罩被划伤6/7刀,司机停薪留职,乘客安然在家休养。
后有乘客在公共场所发生口角和争斗,安检要求下车处理,因处理不当被停职。
以后公共秩序的维护是要每辆车都配备一名执法人员吗?不对,应该是两个,一个还抬不动。
我有个问题,正常人遇到这种问题,是下车等候警察处理,还是抱柱不下,在车上大吵大闹,弄的周围人纷纷斥责呢?
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
万事都要讲究因果,是拒不下车在前,还是拉扯衣服在前呢,安检处理方式确实存在问题,但是这位女性乘客自身呢?
虽然是和稀泥式的通报,但很慎重,确实是女孩先动手,通报里面有细节,自己找。也证明警方和地铁方照顾了该女生声誉,为避免引起第二次网曝,所以省去其中细节。
值得庆幸的是,官方还是很冷静,没有上纲上线。再次加深我,尽量只信官方通报的印象。换个角度来说,这次通报真的值得表扬。
希望那些声援女生的,嚷嚷要放监控的,也不要只图口舌之快,目前按照这个通报内容来看,如果放监控,对这个女孩极有可能不利,深挖细节,对该女生没有任何好处。
以上说法,是建立在通报基础上而得出,不是猜想。
怎么做阅读理解:
①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
此处的主语是“郭某”,1,翻译过来就是郭某(是主动行为)和乘客陈某(老头)发生轻微肢体冲突,2,是郭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现场截图地上有把伞,可能是在肢体冲突中发生毁损。
②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
此处郭某是顺排位第一位,官方通报以一般都是按级别、责任等来排位的,放在第一的要么是官职最大,要么责任最大.......此处显然是说郭某为第一责任人,责任是扰乱地铁公共秩序,这个可大可小,重一点就是寻衅滋事(刑)。
PS:插句嘴,
首先,这是一份通报,官方通报,那也是一份公文,公文自有自己的语言规范和要遵循的逻辑惯例;虽不能保证百分百是真相,但在所有信息流中,至少是最接近真相的。
其次:保护的原因也很简单,这件事情所有人员,都不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不可饶恕,犯不着一定要放在网上鞭尸。政府行为,一定会考虑社会和谐,以及社会安全感的。
挺好的,没有因为舆论而影响处理结果,保安停职、女方批评教育、领导问责,算是很公平了。
公告里说地铁方调查事故不深入不全面,就是意思之前西安地铁出的公告太敷衍,要不是地铁那个乱七八糟的公告,事情也不会闹那么大。
事件关键点的用词很妥当,“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而不是什么“故意扒人衣服”,说猥亵、强奸的可以停停了。
特别是通告全文都没有否认保安维护公共秩序意愿的合理和正义,这点非常好,不会让保安行业出现“行吧那我以后就只做个稻草人就好”的职业行为滑坡。
保安的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合适内容,拖拽之前没有进行警告,过程中造成衣服散开,确实太“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停职调查也就可以了,“放大问题”不是“寻找解决的办法”。
昨天写了很多,但最终还是删了
今天终于等到了官方通报
我也不马后炮,我说一个没人提的角度
过去偶尔会传出来打小三的视频,正主基本上直接在马路上把小三扒光了踹
这时候评论基本上都是“打的好,活该”
而没有人提“不管怎么样扒光就是不对的”
这些正主公然扒光打人也并没有被法律制裁,更没有被她们网暴
而保安维持地铁秩序过程中的粗暴行为就直接被她们定性为违法犯罪了
她们在网上真的太无法无天了
各种女性诬告都能洗,各种男性见义勇为都能骂
还真以为铁拳不会砸到你们吗?
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如果一个人在地铁里抽烟、纵火、危及列车安全,危及他人生命,不需要保安,不需要警察,不需要执法权,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把他拿下,那叫见义勇为。
但如果只是视频中这个情况,两人口角,轻微冲突,当事人已经坐在椅子上了,没有攻击性行为,你没有权利把她强行拽出去,你没有执法权就是没有执法权。
视频里那个中年人一声喊“把她抓起来”,保安就动手……这观感很差。
她不是犯罪分子,不是恐怖分子,没有影响到列车运行,没有危害他人生命,只是坐在那里,哪怕她真是个泼妇,你都不能对她动手。
中国大城市的地铁上每天都在发生很多奇葩的事情,有人吃东西,有人大声打电话,有老太太嗑瓜子吐瓜子皮,有老大爷不讲理要别人让座,有外国人大声喧哗,有老外儿童在地铁里抓着钢管翻跟头……这些人都很讨厌,那么请问是不是保安都可以直接把他们拦腰抱住往外拽?或者扯着衣服在地上拖行?
不能因为一个人被多数人讨厌,就觉得可以对这个人使用暴力。
有人说,保安不是主观故意,扯烂衣服不构成“侮辱”,实际上,够不够成侮辱不看主观故意,暴力、贬损人格,都算是“侮辱”。
将心比心,大夏天,无论男女在这种暴力拉扯中衣衫破碎,都不好看,人是会社死的。
说难听点,你就算用防爆叉把她叉出去,也比这个文明多了,也不至于闹得如此难看。
话说回来,这个女性并没有干扰地铁的运行,她没有携带危险物品,没有扒车门,没有卧轨。甚至那个男性,以及一车厢人都没过阻碍地铁运行,车可以继续开,开到下一站乃至终点站请警察来都没关系。
阻碍地铁运行的,不是别人,正是西安地铁的保安。
整个事件的冲突、混乱,不是来自于那个男性和女性当事人,就是来自于保安,他不动手,就不会干扰地铁运行,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混乱,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舆情。
这个保安不专业、不理性、做出来鲁莽而荒唐的判断,激化了矛盾,显然不是个称职专业的保安。
西安地铁的故事很多,不只是这一件,有保安被醉酒汉打还保持克制的,有地铁三号线电缆以次充好的,也有领导侵吞国有资产违法犯罪被拿下的……
不要给我扣“打拳”的帽子,我一向反田园女拳,但这个事情就不是男女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是文明社会的问题。
PS:有些人过分了吧?我这篇回答有任何针对男性女性的地方吗?
我看到评论区男女互相攻击太严重,所以关闭了评论区,然而居然有人私信恶毒辱骂我家人,到底是谁在打拳?到底是谁没有理智?能不能做个正常人?
我怀疑女拳男拳都是一种人扮演的,他们不关心男性也不关心女性,他们就是故意走极端,煽动对立和撕裂……我现实中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大多数人男女都是异性相吸、互相喜欢尊重的,哪来这些幺蛾子。
男女又不是阶级矛盾,哪来的不共戴天之仇?
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
这段与网上描述基本一致,但是对谁先动的手依然没有确认。网上好几个版本。警方确认是轻微肢体冲突。
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
这段描述没啥问题,但是从视频看老头也在车上。只说郭某没有说老头。
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这段否定了六个保安抬走一个女人的谣言,确认郭某自行离开。重复了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的事实。
这个事情对地铁公司和两个当事人的处罚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这个处罚太轻了。
陈某某第一次从地铁往外拖人,他没有执法权,这个行为可以说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但是,拉衣服造成走光,然后继续拉扯,造成女方在公共场合大面积暴露这个事情,警方认定是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处罚仅仅是保安公司停职,这个太轻了。
官方调查结果为:
该女子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保安在正常履行工作,
是有权利将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驱逐出去的。
只是处置方法简单粗暴。
但他没有扒女人衣服,更没有扯内裤,
保安没有违法,更丝毫不涉及犯罪!
这是西安政府官方为在保安维持公道,为此专门下文给保安公司给保安进行停职处分,其中的潜台词就是:
这事他没错,只是处置不当。
责任在于你们保安公司培训不到位,
保安公司不能因此开除他!
这是中国司法正义战胜舆论压力的里程碑式事件,
说明各种牛鬼蛇神再怎么折腾注定也必将以失败告终。
那些在微博上造谣生事的无耻之徒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我由衷的感谢西安政府为人民作主,
维护了人民的利益,顶住了压力。
而且还保住了保安大哥的工作。
结果是你错了,保安的行为并不违法。
说好了,你要给我道歉的。
可你为什么要拉黑我呢。
作为一个法学研究生,
这么做也太不讲究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很多女孩不知道!
西安地铁处理结果出来了,
那个女的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批评教育,
衣服伞坏了也没人赔,
保安搞得她在大半个中国走光最后也没有违法犯罪。
处理看似各打五十大板,其实亏都是还是那女的,
而且这事后续还长着呢,
我听说那女的是老师,
给当地折腾出这么大的负面新闻,
在教育系统估计是没好日子过了,
别人就算不明着搞她,
暗地里估计少不了各种挤兑。
比如大肥之前推动规范养狗立法,
估计北大那边有些混动保社团的人看大肥不顺眼,
就想要我的单位来让大肥闭嘴,
可惜大肥为人正派人品好,
单位的领导也深明大义没有为难大肥。
就这样北大那边的人很不满,
就停止大肥单位的科研招聘,
不出文件,不做说明,
单纯要挟恶心人而已。
也就大肥有足够坚强的心智来对付这些事,
换一个一般的女孩
能顶得住这种压力?
姐妹们听大肥一句劝,
忍一时风平浪静,
爽一会鸡飞狗跳呀!
单看地铁上这件事,各种元素冲突很难分辨是非对错,需要加上西安的魔幻新闻作为背景,在大背景下去理解这件事。
比方说:
真兵马俑入口大把的骗子会试图把乘客带去假兵马俑:
虽然各地都有自己的不太光彩的一面,但是这样密集、恶劣的新闻,你很难在别的城市看见。武汉不会容忍假黄鹤楼,南京不会容忍假中山陵,哪个大城市也不会让乘客成车地被骗去山寨旅游点,但是西安,可以。它就敢让假兵马俑抢真兵马俑的游客,如同敢明晃晃地欺负清洁工给他们带脚环,让他们把地扫到灰尘按克算。这些新闻从各个方面都揭示:这个城市是一个惯于欺凌弱小的地方。
清洁工,弱小可怜,欺负欺负怎么了?外地游客,不懂路,欺负欺负怎么了?女生,力气小,欺负欺负怎么了?保安打眼一看,身强力壮的大爷和坐着发脾气的年轻女子,哪个好欺负一目了然,上头命令赶紧把人带出来,那就一把抓住拽出来,衣服扯掉又怎么样,谁叫她不识相,不谨守自己弱者的本分,老老实实听话?事情闹大,地铁官博觉得发个公文说都是女子的错,识相的就不会追究什么责任不责任了,官方都说话了,那还能有错?
从上到下,都是一样的。
谁弱,就欺负谁。因为没有人会帮助弱者。这样的原则,多么简单,直接,省事。
那么作为一个弱者,在这种环境下,遇到冲突最理智的做法,同样简单直接:抓住自己占优势的短暂时间尽可能发挥战斗力,把损失要回来。管理人员不值得相信,周围人不值得依靠,能保护自己的,只有语言暴力。所以她不下车,只坐着叫喊。
谁知道保安会突然使用更大的暴力呢?
我对这次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抱希望。
受害者至今没有在公共空间开一个账号,公开说一句话,公布一份有利于她的视频。遭受到的侮辱和伤害,很可能就白遭受了,想帮她的人,都找不到一个着力点。
就像那些被骗的游客,跟韩国强奸犯享受同样待遇的清洁工一样,白受罪。谁叫你是弱者?
此地不存在对弱者的公道。
信奉“互联网克苏鲁神教”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