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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处理情况,涉事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被责令停职,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第1页

                       

user avatar   shen-du-54-43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私信,我有点理解为什么女拳这么泛滥了。

都是一群十几岁的心智的小姑娘,逻辑和思辨能力为零。









女拳就那么几个套路。

1.断章取义,只讲女性被拖拽,衣服被撕烂。不讲事情发生的原因,不讲可能对地铁运营造成的影响。问就是,再怎么样也不能撕衣服。

2.打共情牌,这要发生在你母亲/老婆/女儿身上,你能受得了,不能打死那个保安。 问就是,没同情心。

3.搞性别对立,激化矛盾。要是这事发生在彪形大汉身上,保安动都不敢动,就是欺负女性弱势群体。 那你怎么不问,要是发生在文明礼貌,不撒泼闹事的女生上,什么事都没有呢。

4.提高高度,打人性牌。在场那么多人没一个人出来帮忙,都是冷漠无情的人,哪怕给女孩一件衣服盖上。还得举jc给失足妇女披衣服的例子对比。 那是人家肯配合工作,不反抗,你是没见过警察对反抗逃跑的人的手段。

目前主要就这么几个话术套路。在我评论区欢迎来点高级的。

曾经的深圳11号线安全员。

这个处理结果没有任何意外,太标准太官方,完全预想的到,处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不中,已开除涉事保安。

保安公司会因为此事被罚款,估计金额在十万左右。


庆幸没有被舆论挟持,给出一个颠倒事实的结果。保安处理方法不当,方式太粗暴,这确实是错误,这保安也收到了处罚。被开除,估计工资十有八九是拿不到了。

很多女拳都在讲,什么扒衣服,猥亵,这就是纯粹的断章取义在打拳。是保安在让女乘客下车的过程中,方式太粗暴导致了女乘客衣服破损,而不是保安是为了猥亵女乘客而去故意撕扯衣服,故意扒女孩内衣。主观目的不同,差着十万八千里。

很多女拳人说,西安地铁怎么怎么样,以后打死也不去西安。这就是典型的地图炮,这事全国各地都有,非要挂上地域有意思?我敢说这事发生在任何地方的地铁,最后的通告和处理都是这样的。你爱去不去。

当然了,这些搞女拳的脑子就这些东西,搞地图炮很正常,当看猴戏就成。

如果给了保安猥亵罪,会怎样?

什么以后冷漠,默不作声这都是轻的。现在做保安都要无犯罪证明,如果因为这事让保安有个犯罪记录,那他以后找工作会很难,这会把一个人往绝路上逼,那这个社会才真的完了。

在讲讲我的看法。

反正我在当安全员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事,我一般都装做没看见,换个车厢走。遇到早晚高峰,我都找个角落躲起来。

因为我知道我惹不起他们。没有执法权,你说了不听,你又不能动手,动手就是解释不清楚。对方动手自己受伤了找谁去,医药费还得自己出,还得好几天上不了班。装作没看见,最多被领导批评一顿。

你们可以喷我没责任心,没职业道德。我确实没有,就是个底层垃圾,臭咸鱼。


讲一些建设性的话。

这事发生在高铁和飞机上,会有这么多的舆论吗?为什么,因为飞机高铁上有执法权的乘警。而地铁上只有苦逼的临时工安全员。所以地铁应该像高铁一样,每趟车配备一个有执法权的乘警,什么事都没有了。至于这么大的一笔支出,地铁票价涨一涨就好了嘛?怎么那些搞女拳为了安全,多花一块两块都不肯?

对那些普通的女生来说,在外态度好一点,文明礼貌一点,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先让自己站在无错可以挑的高地上,然后你想怎么玩都行,开心了,就当他们傻逼,不开心打电话投诉,让地铁和保安给你道歉。


user avatar   tzar-x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地铁安保问题背后是地方和铁道部几十年的互相不顺眼罢了,这个知乎上有太多的内容我就不赘述了。

事实上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工具的不同点在于,轨道交通高度依赖于运行图来调度和安排行车的。换句话说为什么国铁离开车还有一段时间就停止检票?就是怕影响到列车准点发车,从而影响一大片列车运行图。

国铁比地铁腾挪空间大得多:

第一国体主要运行区段在地面,就算出大事也就只是两列车及两列车上的所有人完蛋而已,附属设备也就是线路、通号、触网完蛋而已,而且几个世纪以来还没有两列车追尾所有旅客死亡的案例。地铁追尾影响的是这一段地下线路的整体安全,不仅包括车辆和设备,还包括隧道本身。

第二国铁规划的时候就规划了大量的联络线、避让线、停车线,一趟列车出问题可以引导它从正线撤出,到联络线、避让线甚至停车线上临时停车待避,这种操作是国铁的日常。地铁它就没这个条件,一公里几个亿而且是每个城市自己负责自己的,怎么跨城市规划?一旦前车发生问题,那么整条线都要降速甚至停车。

这就涉及到行为的性质转化问题了,如果是在交通工具外,那就是一般的推搡或者肢体冲突,但是场景在地铁列车上,这就是危机到行车安全的推搡或者肢体冲突,需要立刻喝止,如果不喝止就要借助警械的停止作用逼迫其停止这一危害行车安全的行为。

这才是关键,保安确实没执法权,也没有警械,那就只能像搬布袋一样把人搬出去。一旦抵抗那就只能王八互咬,谁也好看不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要么和铁路协商,请铁路公安带着警棍和泰瑟枪过来执勤,要么像莫斯科一样,市警三人一组带着警棍泰瑟枪和警犬登车巡逻。

凡是在列车上发生肢体冲突的,直接喝止,给30秒反应时间,如果不听的直接泰瑟枪电倒;停止的需在最近站下车由乘警带往派出所做笔录,还是给30秒反应时间,拒绝下车的可强制带离,蛮力对抗的完全可以电倒之后扛出去。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这种事情本质上和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导致动车组正线意外停车一样都是严重危及到行车安全的。

这两个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到行车安全,如果认为这次保安的行为是错的,那么之后会天天有人在地铁上发生肢体冲突,或者是发生其他危及行车安全的事情。那全国每日几千万乘地铁的乘客人身安全还有没有保障了?

所有这类危及到行车安全的行为,包括肢体冲突,霸座,吸烟,在疫情期间不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设备,都应该被严厉打击,这样才能确实保证每一位乘客的乘车安全。


看来评论里有些人白左病病的不轻啊。交通运输算生产一线,生产一线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人命教训攒出来的。长发女工进机加工车间必须带帽子,没见过机床的是不是要高喊这是性别歧视?歧视具有明确女性特征的产业工人?

事实上是长头发和传动机构搅在一起,轻则头皮全部剥离,重者脑袋直接被传动轴驱动杆当场干爆,这是保护不是歧视。真不知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学历还不怎么样的怎么一个个这么觉得自己很懂?


user avatar   a-lun-dai-er-liu-xiao-qi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一声叹息呀。

看了许多的回答,包括很多高赞的回答。我只想问一句:“是谁给了保安这样的权利?”

保安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权利吗?

是谁把“使用暴力把一位乘客强行从公共交通工具中驱逐出去“,这样的公权力,赋予了一家公司的雇员呢?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吗?

前一段时间,因为疫情的原因,丹麦政府下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

但是,地铁的员工和保安,没有执法权。他们遇到拒绝戴口罩的乘客,无能为力。他们只能免费向他们赠送口罩。如果乘客仍然拒绝,他们就只能报警。而在等待警察到来之前,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乘客张着大嘴,吐露各种微生物。

规则可能会带来代价,不便,甚至危险。但是,从历史来看,坚守规则,是值得的。


user avatar   wang-rui-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何避免在看待社会现象时变得「魔怔」呢?我建议分为三步走:

1、先对事件中人物的行为进行定性,明确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2、再对人物的行为定量,如果这种行为是错的,那么错误的有多严重,给他人造成了多大程度的影响;

3、结合事物的性质和量级,思考什么是合适的处理方式。

试试看,先来定性:

将女乘客拖走的当事人,属于受雇于地铁公司的保安员,从法律性质来看,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权,受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约束。

尽管存在使用暴力的情况,但是,从警方通报来看,并没有客观证据表明保安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不正当欲望故意脱去乘客衣物,不应将其行为定性为猥亵。

再来定量:

根据官方通报,车厢中的女乘客和他人爆发争吵,并具有一定肢体接触,但不至于造成他人发生身体伤害。这显然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涉及扰乱公共秩序,往严重的程度说,还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惩罚,但距离刑事犯罪还差一点。

然后思考一下,合适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这里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中寻找依据,也可以结合生活常识和经验来进行讨论。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至于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侮辱他人」、「采取暴力的手段处置纠纷」,这一点不同人可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有不同的判断。但至少可以思考一点:如果存在其它劝阻、制止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那么保安人员是否可以采取更加妥当的方式履行职责?

之所以说这一点,是因为我们家里真的有一头牛。相比于神秘莫测的利维坦,保安人员其实是日常我们经常需要打交道的对象,不管是进出住宅小区、出入写字楼、搭乘交通工具还是遇到和私人机构的纠纷,不受约束任意使用暴力的保安,都会真实地伤害我们自己那头牛子:

这甚至和「公权力」无关,如果一个人有错,请让公权力行使执法权;如果乘客真的危害了一车人的生命安全但公权力来不及介入,保安当然也可以挺身而出,随意拖拽,事后给他发一个见义勇为好市民的三吨重大奖章。

这跟公权力无关,但需要关注权力的分配,一方面,不能让另外一名受雇于企业的个人,披上一层看着像是公权力的皮,就可以为所有为,这种权力下放到私人机构手中,等于豢养了自己的打手;另一方面,如果保安面对扰乱公众秩序的行为,一根手指头也不能动,只能劝阻,在像这样的个案中,也会引发不满。

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对保安的执法权给出更明确的定义,明确哪些方式属于合理的劝阻,哪些方式属于违法违规的暴力行为,由公安部门予以培训,形成行业标准操作流程,这可能比执着于性别矛盾更有建设性意义。


user avatar   gezhedeyingz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是男的。

我知道写出这些话会被喷,但我还是要写。

首先,保安确实没有暴力执法权,更没有强行把乘客拖出地铁,甚至拖到衣服撕裂,露出私处的权利。 这叫滥用职权,停职调查是最轻微的处分了。 保安劝说无果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受过更专业的训练去处理这类事件。


再来,哪怕是我们这种有警官证,有执法权的警察,也不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把女乘客拖出地铁。 在接到报警的第一时间,我们会问清楚该乘客的性别。如果是女乘客,我们至少会叫上一个女警,如果有需要搜身等身体接触,也是叫女警来执行。


如果当天特别忙,没有空闲的女警,在场的警察也会按照现场情况去处理事件。 如果该乘客没有影响到列车正常运行,就是没堵门,没有攻击别的乘客,我们也不会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拉她下车。我们会“护送”她,到她下车为止,以确保她不会伤害到别的乘客。

如果她影响到列车运行了, 比如堵门,或者不让其他乘客上下车了,我们才会强行带她离开车厢,但也不会去拉衣服,第一是影响不好,第二是衣服很容易撕裂。 我们会拉胳膊,拉肩膀,或者给她架出去。 而且在那之前,我们也会多次警告她,如果再不配合我们执法,我们就要采取强硬措施了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不小心把她衣服撕裂了,露出了她的私密部位,我们也会第一时间脱下外套给她盖上,防止她走光, 这是尊重她的基本人权。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保安有权利使用这种极端手段拉她下车。 就是在她已经开始伤人、打人、甚至开始砍人的情况下,保安为了保护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这种情况下别说拉坏了衣服,哪怕拉掉了一层皮,也是没毛病的。


有人会问, 如果保安没有执法权,那他们到底能干嘛?

其实说白了,保安就是用来吓唬人的。 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穿上一身类似警服的衣服,多多少少能起到一些警示作用,让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胡来。 这就和酒吧门口的保安是一个道理。

如果有人大声辱骂,寻衅滋事,保安可以用很严厉的语气喝斥,但还是不能上手。除非他已经开始动手伤人了,保安才有权利上手。但如果犯罪人停止犯罪了,保安也必须停手。 这属于保护他人安全的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正当防卫权,理论上说,保安可以做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 我们不能做的,保安也不行。


很多人认为,西安地铁不把监控放出来是为了保护女性受害人,这种猜测无可厚非。 但有没有可能是西安地铁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不敢放出来呢? 既然都是猜测,那这也是有可能的对吧?

我也办过不少鸡毛蒜皮的案子,一般情况下,理亏的那一方一听到我们要调监控就直接道歉认怂了。反观这件事,是女乘客一直大喊着“看监控!看监控!” 而明明一小段监控就能解释明白的东西,西安地铁却迟迟不肯放出来,你们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嘛? 一丁点都没有???

你放出来了,损失的可能是女乘客的名誉,你不放,损失的可就是你自己的名誉了。 以西安地铁wb从事发以来表现出来的态度来看,我觉得他们没有高尚到哪怕忍辱负重也要保护女乘客名誉的伟大情操。


还有, 我一看到有帮女性受害人说话的回答,评论底下总会有人说: 那希望你坐地铁的时候也能碰到这样的女乘客,到时候别怪保安什么都不做。


那我反问你: 假设你老婆,或者你女儿,在地铁上被人碰坏了伞, 在讲电话的时候因为说话太大声和别人起了冲突。 保安冲上来把她拖下地铁,拖到衣服撕破,露出私密部位,现在还被全网看到了,你是否可以接受?

我承认女乘客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但哪怕是杀人犯,也是直接被拉去一个小房间注射死亡。 而不是把他脱光了游街示众啊。 大清都亡了!


最后, 就因为保安没有主观撕衣服的意图,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嘛?

那以后,qj犯是不是也可以说,我没有主观qj她的意图,我只是想用丁丁测量一下她体内的温度?

杀人犯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说?

要知道,哪怕是过失杀人,那也是重罪!

撕了就是撕了,大庭广众之下撕了妇女的衣服算不算侮辱妇女?

如果只是因为他穿了一身保安制服就没事了。 那我现在也可以直接上网订一套保安制服,注册个保安公司(反正保安公司也是民企)然后我就上街到处逛, 只要看到有女孩子和别人吵架,我就冲上去撕了她的衣服, 然后我就说:“我是保安,我在拉架,我没有主观撕你衣服的意图”。 就好了是嘛?就没事了是嘛?



有人说我太过想当然了: 报警处理? 是全地铁的人原地不动等警察到场?还是地铁正常行驶,但是警察到场后发现地铁已经在十站开外了?

….

你们是把警察同志当傻子嘛?

正确做法是:保安站在她身边,确保她不会伤人,并且保证列车正常行驶。同时报警,出警的同志会第一时间联系地铁运营公司,确认地铁的行驶速度和地铁的地理位置,之后出警的同志会提前2-3站蹲点埋伏,等地铁停下来之后把女乘客带走。

如果乘客提前下车,那就更方便了,只要叫地铁工作人员连哄带安慰的拖上5分钟,等警察到场就可以了。



最后再说一句:

警察在抓人嫖娼的时候,都会给嫌疑人们带上头套,以防他们被熟人认出。

警察在抓小偷的时候,在给嫌疑人扣上手铐以后,都会用外套把手铐包住,以防小偷被人群羞辱。

是谁给了保安在大庭广众之下撕烂妇女衣服的权利? 更何况女乘客犯的也不是什么大错, 哪怕顶格处理也只是个寻衅滋事而已!

你说保安不是故意的? 那好,那么撕烂了以后呢?保安有没有停止撕扯? 保安有没有试图遮拦一下女乘客已经严重走光的身体?

没有吧?

第一次不是故意的,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呢? 我打了你18拳,我说我每下都不是故意的,你信嘛?

没有就算了, 当女乘客大喊“我包还在里头” 然后冲回去拿包的时候,保安还往人家内裤上扒, 你想干嘛? 鬼子进村嘛?

停职真的算轻的!


央视发声:“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



我也很反感女拳,我甚至在知乎上公开怼过女拳:

以及

但这题和乘客是男是女还是人妖都没有什么关系。

这就是由一个行为过激、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保安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受害者的性别无关。咱就别搞性别对立了。



九月三日更新:

24小时回答破万赞还是让我有点受宠若惊的。

在写这篇回答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会被喷,也确实被喷的很惨。咒我家人,骂我女儿,甚至新开回答人身攻击我的的也不在少数。 不过在我拉黑了100多人,删了几百条评论以后就清净多了。 不是我对线对不过,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

(最近这样的私信简直不要太多,反手举报+拉黑是基本操作)

哪怕破万赞了,回答排名依旧很靠后,不过也无所谓,一开始这回答可是被踩到了150多名,现在能回到前排证明还是邪不胜正的。



挂个人:

他评论: 按照你的逻辑, 女士们在地铁上被人咸猪手了,也不能找保安帮忙了,毕竟没有执法权了是吧?周围的人也不能帮她,因为没有执法权了嘛。

我回答: 女士们被咸猪手了,那叫非礼。 妇女有捍卫自己身体尊严的权利,周围人帮她,那叫见义勇为,根本就不需要叫保安。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管。

随后我拉黑了他,不想和他继续争论下去,因为我知道我说了他也听不进去,何必浪费时间

然后他删除了自己的评论,自己写了个新回答开始人身攻击我:



让我觉得好笑的是: 保安没有执法权这一点,几乎是没有争议的。辅警都没有,一个民企雇佣的保安怎么可能有。

在wb、知乎上说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没有10万估计也有8万了,怎么不见得他一个一个怼过去呢。

关于“保安没有执法权”这一点,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确实没有。 不信你可以去询问职业律师,身边公检法的朋友,得到的答案都会是一致的。

法盲到这个程度,甚至特意写了一个新回答来反驳和人身攻击我, 这不是自取其辱嘛。╮(╯_╰)╭


这是人民法院官方wb说的话, 和我说的基本一致, 不如 @LIGHTIC 你去怼一怼人民法院? 你这么杠肯定不怕的吧, 还是你只会欺软怕硬?


user avatar   xue_k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世界一流大学隔壁某校工作期间,我曾多次观摩校内保安处理“有人闹事”。“闹事”者从少不更事的学生、到女青年、再到老大爷都有,“闹事”理由也是千奇百怪,但是保安的处理方式基本一致,那就是:

①站在当事人身边一步不离,②打开录音录像设备,③劝阻当事人停止XX行为,④劝阻无效则报警处理。

具体操作因人而异:如果人家只是静坐,那就站在边上看着,但不能把人围起来,因为围起来算限制人身自由。如果当事人试图展示一些不合时宜的海报和标语,那就要明确警告、尽力遮挡,如果对方张贴出来,你可以撕下;但如果是举着的,你不能抢,除非领导另有指示。如果是双方有矛盾,那就得站中间隔开双方,分别劝解,并引导当事人报警解决。

总之,保安没有执法权,无权主动对“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另说)。

保安动手,轻则丢工作,重则违法犯罪,所以我劝某个群体,口嗨归口嗨,可别脑袋一热真动手啊。。。评论区想象力丰富的老哥好多,又是要在地铁上点火抽烟的,又是要100分贝外放音乐蹦迪的,又是要拉屎的……我劝你们理智,“寻衅滋事”识得唔识得啊……

另外,我一个干保安小队长的朋友跟我说,他们新人培训的重点就是两句话:被打都不能还手,动手就要丢饭碗。(当然是一般情况下,真有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可以动手的)针对工作压力过大的情况,他们还开发出了买沙金大项链、脖子上贴纹身贴的工作方式,可以说是十分讲究方式方法了。


user avatar   dianwe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通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似乎淡化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那个和郭某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的陈某。

郭某在地铁内大声说话当然不对。但是,那位陈某做了什么呢?在事件从吵架升级肢体冲突的过程中他扮演了什么角色?现在通报里语意暧昧,提醒是怎么个提醒,善意提醒和问候全家是一回事吗?轻微肢体冲突是怎么个冲突,谁先动手,有没有谁的物品被损坏(网上流传的郭某雨伞被打坏是真的还是谣言)?于是我们也就不知道郭某的持续吵闹是个人性格、品德原因,还是因为她被拉了偏架?

这些事看起来很琐细,但其实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就是通过无数的细节被建构起来的。陈某到底做了什么,关系到我们怎么样认识郭某的行为。如果陈某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为合情合理,那我们对郭某就没有那么大的同情。如果陈某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为大可商榷,我们就会对郭某的行为多几分理解。

所以,这个通报其实用了春秋笔法,它隐去了陈某在事件中的行为,于是郭某的行为很自然地成了无理取闹的独角戏。这样的定性,和之前那个地铁微博的声明是一致的。西安地铁压根不觉得自己有问题。或者说,他们觉得自己问题很小(类似于惩恶手段过火)。

我不是说我不相信郭某就是无理取闹。而是作为舆情发酵后的调查通报,应该最大限度呈现证据,以保证结论的有效性。尤其是在通报方本身有足够的动机将郭某塑造为无理取闹者的情况下:毕竟地铁保安行为过火这个事已经有视频为证了,当然是郭某这个人越坏,大家对地铁方的同情越多啦。

不过,现在社会上有的是看到通报就说散了散了的人。

更有的是看到谈性别不公平就本能地要反这个反那个的人,比如这里的高赞答案。

就很简单的一个问题:通报提到了保安一开始是让肢体冲突的双方下车。那陈某下车了吗?下车了就很好,但没有下车的话,保安单单把郭某拉下车的合理性在哪里?这个事件里的陈某没受到任何的批评,也就是官方认为他整个过程里的行为都经得起社会道德的考量,那么叙述出来,叙述出来,接受检验,像我这样的人就没有什么疑问了。

可能有的人会跳出来,说都像你这么着的话,以后没人敢管地铁大声说话了。大可不必,真相是越辨越明的,陈某不必是圣人,事实上,只要在事件中他是更合情合理的那方,我就不会觉得现在对陈某的处理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我连他干了什么都不知道。

倒是一旦让人产生一种我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感觉,这个社会才可能真的糟糕呢。


user avatar   wendaobanxia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五年前,有一起类似案例。

但是保安的处理方式,堪称教科书式的处理。

五年后,一名弱女子被强拉硬拽拖下车,致使其衣不蔽体。

抱歉,各位,刚刚差了下详细新闻。

五年前的保安,叫陈陆杰。

2019年荣获“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运营保障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也就是现在新闻事件中的保安,也叫这名。

巧了。

原新闻地址:

大致的新闻我简述一下。

2016年8月,那时候,西安地铁3号线即将开通。

在西安地铁2号线上,有一名男子,气焰极其嚣张,大吵大闹。

一名年轻的保安及时上前制止。

地铁保安工作人员:“坐下,坐下!”

醉酒男子:“我敢打你,你敢打我吗?”

醉酒男子打了保安两拳,保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年轻的保安联系了站台。

这时列车开到了体育场站,站台上的保安,上车支援,将中年男子带下车,地铁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这个时候中年男子还在骂骂咧咧。

随后,警察也来了,


民警先把他带到地铁站的警务室进行询问。

年轻的保安告诉记者:“乘客安全是第一位的。”

这个保安名叫陈陆杰,今年只有22岁,临危不惧,冷静处置,咱得给个大大的赞!

而那名醉酒男子,最终被西安公安地铁分局的民警带走。

再看看现如今。

西安地铁3号线开通也几年了。

一名女子与乘客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

保安的做法是什么?

强拉硬拽

衣不遮体

而西安地铁官方回应也是含糊其辞,并没有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对于保安拖拽女子下车的行为也是轻描淡写。

女性乘客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

为什么发生口角?谁对谁错?

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女子带离车厢?

和平带离还是强行拖拽?

在地铁内,如果有人闹事,危害公共安全,那么该出手时就出手。

可从目前的视频中可以看出。

保安到达事发车厢后,女子并未与其他人继续发生冲突。

保安让女子下车,女子也有说到底是谁无理取闹,可以查监控。要求与其发生口角的男子加微信。

而当地铁行驶到站后,保安突然采取强制措施,将女子强拉硬拽带出车厢。

视频中,女子并未做出任何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也并未做出过激行为影响列车运行。

反而是保安的行为,使得原本是女子和他人的矛盾进一步恶化。

双方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发生纠纷,在双方停止肢体冲突后,可以听取双方的陈述,耐心劝导。

无法调解,可以报警,交给执法部门处理。

处理矛盾和纠纷,可以有很多方式方法。

可以和五年前一样,采取温和的办法处理这件事。

也可以像现如今这样,不由分说直接暴力强行带离车厢,致使女子衣不蔽体。

而西安地铁官方的回应,也含糊其辞,掐头去尾,将矛盾进一步引导在女子身上,反而将自身的错误忽略,将事情起因忽略,将女子遭受到不平等待遇忽略。

也希望日后在地铁内发生类似矛盾或者纠纷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采取更加柔和的应对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事情很复杂吗?

并不复杂。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暴力,往往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user avatar   qiu-bai-si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处理结果,只有两个字——心寒

说什么“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近5年来全国共有82名保安员牺牲 1.1万名保安员负伤——这是20年的数据

公安部:近5年来全国共有119名保安员英勇牺牲——这是21年的数据

如果你是一个保安,你看到这个处理结果心寒不心寒?反正我是心寒了

以后再有这种紧急事件发生的时候,请现在这些说什么“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不要找人家保安,因为“保安没有执法权”,请自己去面对解决谢谢

而且不止在地铁,在学校在公司在医院在商场在任何地方都请自己上,别叫人家保安过来,人家心寒了怕了

尽职尽责的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地铁这种公共设备的正常运行,得到的结果是什么?

——自己被网暴,个人信息泄露被攻击、丢掉工作、同事受处罚

张麻子:我让你翻译给我听,什么叫惊喜?
汤师爷:不用翻译,这就是惊喜啊。
黄四郎:难道你听不懂什么叫惊喜?
张麻子:我就想让你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
汤师爷:惊喜嘛
张麻子:翻译出来给我听,什么TMD叫惊喜!什么TMD叫TMD惊喜!

所有的保安工作者们,惊喜吗?

以后有这种紧急事件的时候请先记得自保,别再“多管闲事”了,真的,不值得

“小仙女儿们”你是惹不起的,以后遇到了就赶紧跑吧,自保要紧,别给自己惹麻烦


武汉地铁一男子脚踩座椅看剧,地铁客服:违反规定_七环视频_澎湃新闻-The Paper

果然不能说啊,你看,后果马上就来了,这次再也没有哪个保安会傻傻的冲过来“多管闲事”了

对了,这会儿那些前脚大喊“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又开始要求地铁公司派人处理了,真的是很魔幻啊

她们前脚刚把一个尽职尽责的保安网暴到泄露了个人信息、网暴到人家丢了工作、网暴到其同事受了处罚,那架势恨不得把人家给打死

现在又大喊要人家再过来管事儿了,这是“精神分裂”了???


user avatar   chen-dong-qing-32-46 网友的相关建议: 
      

知乎再也不是以前的知乎了,戾气特别重。

而且大家的想象力都十分丰富,微博那边揣测着保安怎样怎样,知乎这边就是女生怎样怎样,还举了一堆不恰当的例子。

在我看来,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大家都把它放大了,就目前官方通报来说,大爷责任5%,女生35%,保安50%,有关部门10%。

如果非要争论女生保安谁更错,那我只能说是保安。

女生不等于醉汉好吗?危害程度也不一样。根据某些人的答案,还以为女生要把地铁掀翻了呢,至于吗。

保安我倾向于主观上并没有侮辱的意思,也不至于微博上把他给形容成孙兴一般的人物,罪不至此啊。

大概是知乎和微博的群体不同,站的立场不同,所以会又那么大的分歧吧,当然,也少不了一些有心人的浑水摸鱼。

一件公共事件,只因主角是女生,莫名其妙就变成了男女对立,站男生变成直男癌,站女生变成女拳,这是逼着人不能说话呀

我真的希望大家是在理性讨论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煽风点火,凑热闹起哄。

知乎真的变得太多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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