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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湖南货拉拉司机被判一年缓刑一年?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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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在我这个法学生看来根本不是一个司机该不该被定罪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男女对立的问题。或者说这些并不重要。

为什么我一个法学生却说司机是否被定罪并不重要?就本案来看,基本上就介于可判可不判中间,按照常理(以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来说,本案顶多也就是判个缓(跟现在一样),处理好一点,完全可以在检察院阶段做酌定不起诉,因此,从结果上来看,判一缓一的结果依旧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所以结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没有太多偏差。大家也不用太多质疑,事实上有时候就是这么可判可不判的事情,有人运气好检察长愿意担责就给你不起诉了,有些人运气不好检察长不乐意为你担责,诉了也就诉了,而且诉是常态,不诉是例外。

但真正让我感到害怕的是什么,是男女对立的舆论实实在在的影响了司法,其实应该将这个限定语去掉,是舆论影响了司法,当然,还有程序正义的又一次缺位。

在案件伊始,公安已经将司机放回了家,从正常的流程来看应该拟做取保候审,司机大可以在家里等待案件的进展,但这时检察院却选择了提前介入,直接一纸批捕就把司机刑拘了起来,也正是这一步,导致了后续检察院骑虎难下,为了保存颜面不得不小伎俩频出,最终达到了起诉定罪审判的目的。即便是如此,最终判一缓一,其实也已经打了检察院的脸,连实报实销都没能做到,是很可能要被追责的,法院估计都头疼:“你们检察院是不是有病?这案子让我怎么判?”

那么是什么让检察院如此迫不及待地提前介入?要知道这可不是故意杀人等恶性犯罪,过失致人死亡,过失犯罪需要检察院这么急迫的提前介入吗?我相信舆论压力在中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时的网络上充斥着对本案公检的猜疑、谩骂,让检察院在压力之下不得不提前介入控制舆论局面,也正是这一步着急的失误,导致了后面整整花了数个月的时间来填补,甚至还填得丑陋无比,漏洞百出。

其实相比于去争论男女性别对立,作为一个法学生,我更感到担忧的是长沙检在本案中将近年来检察院为公平正义所作的努力毁于一旦,是程序正义又一次缺失对于中国刑事司法的打脸,仅一个货拉拉案,让我们看到了多少司法实践中对于程序正义的践踏和阳奉阴违?不免让人寒心。

但其实我也有一点点期待,因为每一个这样的案件(参考昆山龙哥案,判得好的能推动,判得不好的其实也能以引起人们反思的方式推动司法)实际上都能有效推动刑事司法的发展,也能让更多普通人在观念上明白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程序正义在实践中的被重视程度,只是很可惜的,让司机成为了代价。

最后,夹带一点私货,人的思维是有立场性的,在对待一个杀人犯的时候讲程序正义在很多人看来没有必要,浪费时间,而在对待像本案中司机的情况时,又有无数人坚持程序正义,其实很难说这两部分人中间是不是有很大意义上的重合,而刑事司法的公正,恰恰是要将这样的立场性排除在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之外。希望每一个法律人特别是刑法人用最严格的程序正义要求自己,用最坚定的内心抵抗舆情,扛不住舆论的刑法人,不是一个合格的刑法人,望共勉。


更,没想到评论区引起了一些争议,其实我是想写得隐晦一点,可能是平时写文章也如此,除非是写专业性的文章,不然不愿意把自己的主观态度摆的太明显。

解释两个问题:

1、我是支持司机无罪的,不管是从道义上还是从专业上,但我支持不代表所有人支持,即便是专业内,对法律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对事实的认定和看法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我只能说我支持司机无罪,但从类似的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得出本案可判可不判的结论也是比较客观的。

2、我说司机罪与非罪并不重要,很多人觉得法学生冷血,感觉我得澄清一下,其实我是想隐晦的表达,司机在我看来比较无辜,但比司机无不无辜更重要的,是透过罪与非罪的表象,去看到背后的更重要的程序正义,如果大家有仔细的看完,我觉得其实是应该能感觉到我的观点的,不过以免引起误会还是做此补充。

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9.27 凌晨复习双考的时候无聊,看到了上诉,更一下

司机在进行了一定的考虑之后最终选择了上诉,其实也很好理解

我之前认为司机可能不会再选择上诉,会选择安于现状,这也是因为我看过许多有一定争议和瑕疵的案件,但被告人最终大多都没有上诉,很多普通百姓都选择了大事化小,特别是判缓的案件,上诉的更是少之又少(毕竟不用真的进去)。但或许又是因为舆论,将这次的事件推到了足够高的高度,让太多人关注了这件事,那么最简单的(虽然这么说有些功利),许多刑辩律师都可能主动提出帮司机来打这个案子,甚至是免费的,要知道这可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公诉案件,全国一年能被推翻,最后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件都是少之又少,更何况是影响力这么大的案子,对于一位刑辩律师来说,都是可以写进履历的光辉战绩了。

加上目前的舆论方向,可能也给了司机一家一定的信心(但跟上文一样,依旧不希望这成为影响司法的因素),因此司机选择在最后时刻提起上诉,也实属情理之中。

从目前媒体对于司机的采访之中可以看出,司机认为他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和存在信息差,为了省钱拒绝了自己家属帮忙请的律师,听了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在里面草草的签了认罪认罚,现在明显是后悔了。这也很正常。

但是,怎么说呢,司机在面对记者的问题时的回答太明确,逻辑性也比较强,我私以为是跟律师进行过一些交流,可能是律师教他这么说的(当然,这不是什么问题),但对于司机所说的“法援律师告诉他事实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完全没问题”等细节是否属实,却尚未可知。

总之,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支持司机上诉,也希望二审法庭能够披露出更多的细节,进行更多的质证和说理,如果认定有罪,需要的是更多的证据和法律逻辑的无懈可击,如果认定无罪,还希望还司机一个公道和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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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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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纪检委办案提供了一个思路:

凡是嘲讽、阻碍《人命的名义》、《扫黑风暴》等剧播出的领导干部,都要优先查一查。

作为一个贪官,还是要敢于直面人生,敢于流下该流的鲜血。

贪官也要有贪官的“自觉”:正义不会缺席,违法犯罪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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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纪检委办案提供了一个思路:

凡是嘲讽、阻碍《人命的名义》、《扫黑风暴》等剧播出的领导干部,都要优先查一查。

作为一个贪官,还是要敢于直面人生,敢于流下该流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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