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看乐了。
治病要去“地方偏远”
外卖“没有营养”、新鲜蔬菜“有营养”
怎么说呢,我觉得令堂可能比你活的还要明白一些。
大体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根据民法典1153条第一款先行分割为你继父不需要作为遗产来继承的、属于你继父的个人财产。
另外两套明确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房产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余出的一套房产一共三套,根据民法典1127条第一款,属于题主、题主母亲的父母、题主继父共同继承。
根据民法典1130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是否认定为题主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我个人保留意见。但题主继父明确属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我个人支持多分。
其余相关遗产,也应当比照办理。
题主私自扣留被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财物,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烦请题主好自为之。
顺便,靠新鲜蔬菜补充营养这种事是不靠谱的,看病还是要相信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