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八道什么呢...
先说一下图里举的例子
Apple is a fruit.
①绝大多数场合,主语和宾语也要保持数上的一致。②apple是可数名词,可数名词表示泛指要用不定冠词或复数形式。我估计大多数外国人看到这句的第一个想法是,“苹果公司是一个水果”(嗯没错,看到大写的Apple前面又没有冠词,绝大多数人理解的就是一个专有名词。)
所以原句要么是apples are fruits, 或An apple is a fruit.(另外fruit这个词比较特殊,他还有不可数形式,可以用原型表示泛指,这里不展开讨论。)
所以从上述说明中可以看出,不定冠词a/an恰恰不是为了限定,而是为了泛指,所以原文里“名词之所以需要冠词,准确来说是需要限定,是为了语言表达严谨,尽可能把事物具象化。”就完全是错误的,起限定作用的是定冠词the。
英语中绝大多数名词出现的场合都需要冠词,而零冠词是用来描述其中一些没有出现冠词的场合。绝大多数零冠词出现的场合,都是①表示除抽象名词之外的不可数名词的泛指(也就是water, sand之类实际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②表示抽象名词(这种很多,比如failure, liberty等等,本身就不能度量,就没有泛指不泛指之分了。)③表示专有名词*④表示某些固定词组里的可数名词抽象化(比如go to bed,去掉冠词把bed变为抽象概念。)
*专有名词这里比较特殊,解释起来比较麻烦,如果单从结论推导,就理解成①专有名词如果本身由单个名词组成,那就用零冠词,比如前面的Apple,以及China, America等。②专有名词如果由多个名词组成,看中心词(一般为最后一个名词),如果中心词是普通名词,那就要用the,比如the United States,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注意到这里中心词是state和organization;而中心词是专有名词的话,仍用零冠词,比如Big B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