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之屠,不仅有前还有后。
后续就是,在英国人击败八旗后,汉人对旗人展开了仇杀。
乾隆钦定,LZ就算是棒子也不会是汉人亲戚《钦定满洲源流考》
雍正:有满人用满人,满人不堪用汉军旗,汉军不堪再用汉人。其中汉军旗是有编制的清粉汉人,后来大多被乾隆收了编制。
太平天国之后,大清把长江下游沿江各县屠杀的户口锐减八九成。部分县人口数至今都未恢复。
老乡借人头原出自,太平天国期间对汉人清粉的描述。我也不知道这么就被清粉指鹿为马成了明军了。历代封建军队都可能出现借人头之事,但大明等朝会严格调查(别想用妇孺冒充,就算敌人的人头也有严格规定,大明穷没那么多银两让你冒功,万历援朝拿下的人头比日方记录的战损还少的多,因为很多本子因烧死淹死等缘故,人头不能用了),并且通过降低汉人南方民族的赏格减少借人头之事。而大清,清粉汉人借汉人的人头不仅是功绩还是投名状。这就是“汉奸”频出的原因。
皇汉的一大历史幻觉,就是对皇帝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你把清兵没来就两屠扬州的大明官军往哪里摆哇?
搞得好像在清朝以前的朝代汉人就是国民似的,你懂啥是“国民”吗?不说清朝,就说现代你就是“国民”吗?
用不着夸大
海龄未派部队控制金山与北固山等制高点,而将全部旗兵收缩城内,紧闭四门,禁止任何人出城,并以通敌为由,捕杀城内居民百余人
《鸦片战争》.第3册.第80页
主要破坏是战斗
全城大火弥漫数日,镇江城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利洛:《英军在华作战末期记事——扬子江战役及南京条约》
其实真让人唏嘘不已的是
参加进攻上海县城的英国军人奥特隆尼(John Ouchterlony)在他所著的《对华作战记》(The Chinese War,1844年伦敦出版)中记录道:
“当天指定部队的驻扎地点,立刻采取禁止抢劫的措施。但是中国的下层社会,一有抢掠财物的机会,就可以无所不为。这时抢掠者已拥到这个地方,显然他们早已有一时期盘据在这里,因为我们发现许多高大住宅门户洞开,洗劫一空。我们费了极大的力气,派了坚强的队伍连续在各处街道往来巡逻,才把这个城市保存下来,使它不致因火灾和暴徒的横行不法而全疖毁灭。”
为了制止中国匪徒歹徒的抢劫,英军入城后立刻发布安民告示:
“大英国大宪谕上海居民知悉:照得本国与百姓,毫无战意,最可彼此和睦,广开通商之路,大有益矣。但大清官不要议和,是以有衅端也。此次本地匪类,乘机抢夺官民,诚属痛情甚矣。此后该匪再敢抢劫,本官宪从重治罪,不稍宽贷。”
当然不是,封建政权没有国民,只有臣民。
得问海龄这个八旗太君为什么要这么干。为什么要害怕汉民会反水。你八旗太君拿汉民当人的话,会有这天吗?
汉族的包容理解力是非常强的。能把汉民逼到八旗太君都清楚洋人来了会去帮洋人。能证明什么,你家八旗太君心里就没那个数吗?
嘛,如果您认为当年东北、香港、澳门和台湾曾经经历过从14年、50到近170年不等的异族统治是殖民统治的话,那元胡满清都是。
就拿第一次鸦片战争,1842年的满清和英国镇江之战举例。镇江作为江防要地,城内建有满城也就是驻防八旗的兵营,这样的满城在中国仅有十多个,均是兵家要点,比如广州、西安,南京等地。
统领镇江2000驻防八旗的是满人副都统海龄,英军未到。海龄以汉人或许,有可能,也许会勾结英军为由,对镇江城汉人下狠手,先在镇江屠城杀汉人约万余人。当时镇江人所作“竹枝词”记:“都统差人捉汉奸,各家闭门胆俱寒。误投罗网冤难解,小校场中血未干。”另有《出围城记》记:“人疑副都统欲尽汉人而后止”。
此战,2000名旗兵共击毙英军37人,伤129人。镇江城陷落,海龄自尽。海龄身后,极尽殊荣。《清史稿》记载,“谥昭节,入祀昭忠祠,并建祠镇江,妻及次孙附祀。”对死者建专祠祭祀,这是传统社会一个王朝给予的最高礼遇了。
《剑桥晚清史》中说,“最糟糕的是镇江的一位将军,他确信,在英国人从前面进攻时,该城的汉人一定会从后面袭击满洲人。于是他命令一看见形迹可疑的人就抓起来,此后中国居民一看到满洲士兵走近时就惊恐地逃走。显然有些士兵一见有逃跑者就把他们杀死,用他们的尸体去领赏。这样的恐怖笼罩各地。如在上海,英国人的炮声就被一些居民误认为是满清当局在下令屠城。”
1842年距离满清入关的1644年过去了200年之久,满清仍然没有把亿万汉人当作是自己的国民,而是将汉人看作是平时可以盘剥的奴隶,战时会导致不稳定的因素。镇江屠城清楚的表明了满清不过是入侵,殖民中国的强盗集团。那么,作为广大汉人又怎么能为满清出死力呢,满清不过是他们身上的镣铐而已。
转一个其他的回答,可以查史料
郑经怎么割据了?侮辱民族英雄现在成本这么低了?
康熙与郑经,到底是谁在卖国?《康熙王朝》告诉我们,康熙为了消灭明郑势力,攻陷台湾,颁布对东南沿海地方实行迁界禁海政策,令沿海人民内迁三十里,“寸板不准下海”。并通过该王朝官僚阶层的代表人物姚启圣的嘴,颂扬这项政策的正确性、英明性与仁慈性:“……父老乡亲们,为你们的长治久安,求你们迁界禁海啊!启圣已在内地为你们准备了庄稼地,你们可以得到多一倍的土地啊!皇上说了,三年不纳粮,三年后,这里的土地还是你们的,朝廷只是借用三年啊……车马不够,用军营的车马载你们!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通通坐官府的轿子,抬着去!”于是,在镜头上,我们看到“老太婆坐上官府的轿子,由兵勇们抬着走……”康熙对待台湾的问题,实质上无非是为了消灭敌对势力,巩固满清政权. 许多史籍均载明,清军奉诏迁界,到处摧城焚居,烧杀掳掠,逼逐沿海人民抛舍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家园而入内地。仅闽南一带沿海,数万数十万人民因此项政策遭到灭绝人性的掳杀。光一个小小的东山岛,一次迁界就被杀被掳三万余人(《东山县志》)。《台湾郑氏始末》载: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军大队兵船入东山,“尽驱沿海居民入内地,筑墙为界,纵军士大淫掠,杀人山积,海水殷然”。《台湾外志》载:东山岛上“一时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白于荒野”。在整个沿海迁界惨案中,东山岛并非特殊个例,尚且不仅迁界一次。直至康熙十九年宣布复界,东山人民返回家园十仅二三……
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军大队兵船入东山,“尽驱沿海居民入内地,筑墙为界,纵军士大淫掠,杀人山积,海水殷然”(《台湾郑氏始末》)
“一时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白于荒野”(《台湾外志》)
福宁州, “州地以大路为界,南路以州前岭为界,松山、后港、赤俺、石坝近城亦在界外。道旁木栅,牛马不许出入。每处悬一碑曰:敢出界者斩!”“越界数步,即行枭首”(乾隆二十七年福宁府志卷四十三)
莆田县,“着附海居民搬入离城二十里内居住,二十里外筑土墙为界,寸板不许下海,界外不许闲行,出界以违旨立杀。武兵不时巡界。间有越界,一遇巡兵,顿时斩首”“每出界巡哨只代刀,逢人必杀。……截界十余年,杀人以千记” ”(《清初莆变小乘》
(广东香山县)“初,(广东香山县)黄凉都民奉迁时。民多恋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众,平藩左翼班际盛诱之曰点阅,抱大府即许复业。愚民信其然。际盛乃勒兵长连埔,按名令民自前营入,后营出。入即杀,无一人幸脱者。复界后,枯骨遍地,土民丛葬一埠,树碣曰木龙岁冢,木龙者,甲辰隐语也”(道光七年《香山县志》卷八)
这种血淋淋的史实,却被《康》剧粉饰为春风化雨般的仁慈善举。长达十六年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黑暗日子,竟被说成“借用三年”的“长治久安”;用刀枪杀死和掳掠而去被说成“坐着官府的轿子”走。明明是专制统治者对人民施行的暴政恶政,却被美化为仁政德政。
到底是谁想卖国?关于郑经,电视剧如此描写:清水师提督施琅攻破澎湖,守澎郑军大将刘国轩逃至台湾延平王府。郑经问冯锡范:“荷兰人揆一现在何处?……派快船传命,请,他助战,告诉他如能助我击败清军,将来台湾的一半就是他的,他要什么有什么”;“台湾是先王传于我的,我宁予外寇,不予长毛……” 一段文字对话,活脱脱勾勒出郑经一副意欲卖国求安的嘴脸(史实中,此时郑经已病亡,由其儿子郑克爽据守台湾)。史籍载明,不是郑经,恰恰相反,是那个清国的康熙。《清实录》载:康熙十二年十月,清水师提督施琅邀会被郑成功逐出台湾的荷兰侵略者夹板船击取浯屿、金门二岛,康熙对荷兰出海王(荷海军司令波特)率领舟师,协力击败郑军,给予特别嘉奖,并纵任其在我国沿海继续横行霸道。翌年八月,荷兰出海王带领战船十艘、兵千人,与清军约于十月初往澎湖攻打郑军,候风进取台湾。至康熙十八年二月,康熙又“特谕荷兰国王,令具夹板船二十艘,载劲兵协力攻取二岛(台湾、澎湖)。”《台湾外志》亦载:“荷兰揆一王领战船为前导,合李率泰水师,用力争战,平定沿海诸岛,原约合师代彼恢复台湾……”
史实告诉我们,康熙及其清王朝长期与荷兰侵略者狼狈为奸,并预约合谋,妄图从中国人民手中再次夺回台湾,帮助荷兰侵略者恢复对台湾的殖民统治。直至施琅攻占湾后,康熙仍想把台湾的领土主权出让给外国强盗,只因汉族大臣力谏才未成。谁想卖国?一目了然。然而这一副彻头彻尾的卖国嘴脸,却被电视剧栽赃栽到郑经头上去了。使一个继承先父郑成功事业,为保卫台湾,捍卫中国领土,曾多次率军与妄想卷土重来的荷兰侵略者浴血奋战的郑经,于死后三百多年的今天,蒙受了颠倒黑白的奇耻大辱。
另外在崇祯十二年的《兵部题行<兵科抄出原任山东督粮道邓谦南、邓天申奏>》中也有济南屠杀的情况: “崇祯 十二年正月初二日 ,虏薄济南,臣父挺身抗骂,百折不回,以致箭刃相加,遍身碎脔,迄虏退获尸之日,其咬牙怒目,骂 贼之状,犹存,比时臣之祖母,臣之叔祖,臣之兄姊婢奴共计四十六名口,俱死于烽焰之中,焦头烂额,断手剐心,惨难尽述。臣幸 被掳逃回,臣母胡氏跳入井中,尸盈水涸,二命苟存”[11] 一个大家族近五十口人,只有两人活了下来,尸体竟至于把井塞满,三百多年之后,读当日之情形,犹令人目裂发指。
满清入关大屠杀
扬州十曰、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曰到12月15曰,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杀,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
《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曰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偎?Γ?信e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曰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曰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蛮子来!蛮子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纪》:“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曰,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有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
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顺治二年7月30曰,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曰,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在崇祯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兵科抄出浙江巡抚熊奋渭提到济南情况“今春二月间,璘等在家闻变,奔赴济南,但见城中焚杀已空, 残尸烧埋已尽,兄骨无存,仅得招魂。……泣思百万惨屠,全家泯灭。”[8] 这更进一步证实了,仅仅在济南,就屠杀了百万人口! 这是否是夸张呢? 绝非夸张!还有其它多方面的史料能证实这一点。 就在清人自己的官修史书辑录东华录里面,崇德四年七月(崇祯十二年七月),也就是在多尔衮、杜度报告自己抢掠蹂躏战功的四个 月后,皇太极致明帝书中就说“死亡百万,非朕杀之,实尔君臣自杀之”[9]。 意思就是我屠杀了百万数量级别的人,那是因为你们不肯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才要杀的,这就等于是你们自己杀的
此外,还有民间在满清极端恐怖的文字狱罗网下保留下来的证据。蒲松龄在他的《聊斋志异》就通过说鬼谈怪的方式,记载了满清光 在济南一城就屠杀百万的事实。 在《聊斋志异》的第12卷,有一则名为《鬼隶》的故事,原文如下 “历城县二隶,奉邑令韩承宣命,营干他郡,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半日,近与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 城快皂,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隶问‘公文何事?’。答 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 岁除,恐罹于难;迟留恐贻遣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 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另外《聊斋志异》的《韩方》中提及“今日殃人者,皆郡城北兵(即清兵)所杀之鬼”,也是说的满清屠杀济南的枉死之鬼。 而《聊斋志异》中提到县令韩承宣,在明代残留档案中可以查证到他死于清军屠刀的事迹,《明清史料甲编》的山东州抚李春蓁奏疏 中说: “历城知县韩承宣,被虏拘执,不肯屈服,激虏之怒,被杀,女鳌姐,亦义不受屈,投井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