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希望不要因为一个人的愚蠢,就封了书,禁播了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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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感谢!
这帮盗墓者,属于是赶上好时候了,在 2011 年《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前,盗掘古遗址、古墓葬,最高是可以判死刑的。
再往前一点,刘宝瑞相声里有一句,「偷坟掘墓,斩立决」,其实是有现实依据的。《大清律》规定:
掘常人坟冢,弁棺见尸,为首者斩立决,为从者无论次数,俱拟绞监候。其发冢见棺,锯缝凿孔抽取衣饰,尚未显露尸身,为首者绞立决,为从俱拟绞监候。
挖了平民的坟,开棺挖出尸体的,斩首,立即执行,从犯绞刑,等候秋审做「死刑复核」。就算没有让墓主曝尸,从棺材里抽出衣服服饰的,也要判绞刑立即执行。
普通人尚且如此,挖了帝王家、历代帝王、王室成员、先贤名臣的陵墓,更不用说了:
凡发贝勒贝子公夫人等坟冢,开棺椁见尸者为首斩立决枭示,为从者绞立决;见棺者,为首绞立决,为从者皆绞监候;未至棺者,为首绞监候,为从发极边充军。如有发掘历代帝王陵寝及会典内有从祀名位之先贤名臣并前代分藩亲王者俱照此例治罪。
再往上追溯,更是重量级,汉简《二年律令》表明,在西汉,盗发冢要处以磔刑,是一种异常残忍的酷刑,就不具体描述了。。。
诚然,在封建社会,严厉打击盗墓的原因和现在不一样,以前是为了维护亲族感情、维系社会秩序、加强统治阶级的权威,现在立法打击盗掘古墓是为了保护和历史文化相关的公共利益。《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一系列非暴力经济犯罪的死刑,盗墓也在此列,从更长的历史维度来看,真是让盗墓者的好时代来临了。
然而,这是不是也让现代人少了一些对于历史文物的敬畏感?没有了封建迷信思想带来的规训(当然这是好事),也没有了严刑峻法的威慑,再加上流行小说、影视剧对盗墓者的正面刻画,破坏历史遗迹,反而成为了值得夸耀的探险。甚至还有人认为,考古和盗墓本来就是一回事,一些内容平台,为了制造噱头,让盗墓文学的作者和考古学者同台进行科普,更加导致是非观的紊乱。
这未必是盗墓文学和影视作品的错,描绘犯罪题材的作品多了去,也没见大家都跟着去加入黑社会砍人,文学作品不背锅,还是需要加强法治教育。
确定不是想贩卖古董挣钱 被抓后为了争取同情才说的痴迷小说?
1.活该,盗掘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该从重量刑
2.盗墓文学的不良社会影响应该得到重视。至少在结局中,犯罪分子应该得到其应有的下场。
3.值得思考的,是文艺作品在社会价值观引导和构建的作用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我们参考一下知乎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如何看待游戏《江南百景图》中岳飞的肉袒牵羊形象?
盗墓小说的影响可比江南百景图大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