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泼水过激。
但是,施工这个事情,是谁批准的?
房子是大妈买的,彩钢瓦是大妈装的(是否合规,通过审批未知,姑且算合规吧,不合规应该是城管给大妈下限期整改,也无权直接拆除。)
你在大妈的财产上拉滑轮,高空作业,这个事情大妈同意没?
没同意,你凭什么侵犯大妈的财产干你的活赚钱?
这才是问题所在。
大妈为了保护自己财产,行为过激。但是侵犯大妈财产这个事情,违法。
这个事情大妈泼水是不对的。
大妈应该第一时间报警,110到场,对施工侵犯个人财产进行制止。
然后拨打12345市长电话。
要求市长电话给找到责任部门,哪个部门要干这个工程,谁招标的?哪个公司中标的?
然后向纪委举报,要求纪委对这个部门进行回头看,对招投标问题进行审查。
只要你坚持打电话打下去,这个事情就上纲上线了。
青岛市有政府部门的三民和行风在线,这个大妈找到做工程的主管部门,可以继续要求这个部门的负责人解释。
现实里面,只要你打完110,打完12345。施工单位自然会保证你彩钢瓦的安全。
我是真不懂。
想问问大佬们,如果是小偷,明目张胆从天而降,你泼水造成他坠落,你有责任吗?
如果有,那辱骂呢?骂得他急火攻心掉下去,也要负责吗?
如果是。
那该怎么保护自己?
该怎么做,能保护自己的房子?
其实我要说的是,幸亏这话没被大妈看到,她可能根本就没想到这点,大妈打架一般是下面这样的,危险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大妈的战斗 https://www.zhihu.com/video/1447865041752633344其实作业工人的施工组织措施做的也不够,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将施工工艺措施写清楚,对于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需要在明显位置公示并注明解决措施,消除周边居民的担心。
对本案来说,绳子挂在屋顶,那顶层住户想到会弄坏顶板是非常合理的,施工单位应该施工前就去可能影响的住户去解释清楚,自己采取了哪些措施,杜绝对顶层的影响,就会减少很多这种误会。
这位大妈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做法太不合理。因为施工单位作业影响到住户,事后偷偷跑掉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就老旧小区改造来说,有些房子外立面施工在秋季,这时家庭已经不使用空调机了,等施工完成,第二年夏季用空调才发现,空调室外机出了问题,有些空调冷凝水管出现了堵塞,有些空调机出现短路等故障,这时再找施工单位,就很困难了。
我强烈抗议此时使用“山东青岛”字样,请全部更正为“中国青岛”!!!!!!!!!!!!
好在人没出事!
高空作业是非常危险的!
先不讨论能不能损坏彩钢瓦的问题!即便是损坏了,赔偿就是!但这个人的行为是在“害命”!
如果这个高空作业的工人出了什么问题,毁灭的可能至少是两个家庭!
所以,这个泼水的人的行为非常恶劣,绝对应该严惩!
另外,也提醒一下这种类型的“大妈”“大爷”们,你们自己倚老卖老不要紧,考虑过你们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吗?你们犯了事,你们全家都要受连累!到时候影响了前途,那可是一辈子的事!真的是损人不利己!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