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还是不要越权了吧,如果这学生真做了什么天怨人怨值得被这样惩罚的事,也不必用私刑惩处直接通报警察机关处理。而如果这学生只是例如逃课、违反校规等普通事情而被如此对待——这间学校究竟是学校还是写作学校实为奴隶市场我就不好说了。
一边用塑料管使劲抽打学生
一边用水管往学生脸上喷水
中间还用手去“薅”学生头发
如果一个学生做错事,该沟通沟通,该批评批评,该叫家长叫家长,实在不行该劝退劝退,
但是这么鞭打学生,副校长是把学校当自己家,动用“私刑”了?
这还是个人嘛?明明就是故意伤害!
一个老师到副校长需要很长时间,之前有没有殴打过学生真不好说!
记得一个学生扇老师两耳光就被判刑一年,这位校长,要怎么判?
教师的风气就是被这些人给搞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