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新闻再拿出来说,有点围魏救赵的意思了。
判得不冤,和西安那边的不是一回事。
按照防控规定,医院要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区域,就是刚进医院有人要测体温,查“二码”,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排队区域做好安全距离的间隔,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防护要求。根据判决书这个医院“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防控措施”,基本防护没做到位。
按照规定没有发热门诊的卫生机构要将发热病人转送至有发热病人门诊的医院去治疗,不能自己治疗发热病人。
很多基层医院(比如社区卫生院)或者民营医院没有“发热门诊”,因为没条件设置。这个“沈阳谱康医院有限公司”应该是一个民营医院没有单独的“发热门诊”,这家医院不具备收治发热病人的资质。它应该把上门来的发热病人转至其它有资质的医院治疗。但根据判决书显示这个医院违反规定“擅自收治发热患者尹某某,而后来尹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因为这家医院“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防控措施“,加上“擅自收治发热患者”,导致27名确诊病例与谱康医院存在直接或间接交集,206人成为谱康医院的第一密切接触者,这属于严重的后果。
不管从程序还是后果看,这家医院违反了防控明文规定并造成传染扩散的后果,对它处罚合理合法。
有些回答先把事情搞清楚在谈好吗。当时沈阳的医院没有什么拒诊,是要求发热患者要预检分诊,发热患者先做核酸检测然后在就诊。尹老太不想预检分诊,所以去了好几家医院都不让她直接就诊,就到了这个谱康医院,没有预检分诊直接让她就诊,然后疫情就爆发了。
一堆强答带节奏的。我就纳了闷了,去年沈阳的尹老太太就这么没名气吗?这么快就被遗忘了? 老太太韩国整容回来,故意隐瞒韩国旅居史,发热后不主动上报,逛遍附近各大药店。后面症状严重了,还是隐瞒不报又把各大医院逛了一圈。正规医院收治,要求必须测体温和核酸,老太太就跑去普康医院,结果疫情爆发。
该医院的性质,收治发热患者不及时上报,不立刻测核酸,属于年末疫情防控松懈下,胆大妄为。得此结局,纯粹活该。
再强调一遍,20年底那会儿,发热症状全国都怕。 老太太是明显的发热! 结果就这不测核酸就敢收治,还未及时上报!
最后补充一点,当时各大医院不是不收她,而是要求必须测体温和核酸,并且立即隔离上报。老太太怕隔离,自己跑去普康了。。。
以下链接,就是当时尹老太太事件定性:
如果要求发热患者先做核酸再分诊就叫“拒诊”,如果不做核酸就擅收发热患者导致疫情爆发最后入狱叫做“收了坐牢”——那没什么好说的,说什么都没意义,答案早就已经定死了。毕竟,你现在就敢看事实和逻辑,都不敢想以后还要怎么样了。
有句话很有名,“大是大非面前谈什么事实和逻辑”,此言得之。
个人感觉这件事带来的最大启示是,对于到院就诊的发热患者,最好还是不要让其自行离开,因为永远不知道会不会有利欲熏心的人连核酸都不做就收治。发热患者到哪个医院,哪个医院就把人留在那儿,核酸结果出来了再让其决定去留。
这样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发热患者可能会因此而抗拒去医院,所以可能需要在核酸的价格上做一些调整。虽然现在核酸也不算贵。
对比西安热搜流产事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1.你坚决执行行政命令,坚决不收治有疫情风险的病人并将他们打发走,如开始电话求助过的几家医院,你什么事都不会有!
2.你坚决执行行政命令,不想收治有疫情风险的病人但没能赶走他,而是让他们按要求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结果延误时间导致孕妇流产,心梗病人死亡。医院会被停业整顿,医院领导会被撤职,医生会被骂!
3.你没有坚决执行行政命令,收治了发热病人导致疫情传播。院长被判刑!
那么,你如果是医院领导,你怎么做?西安在疫情还没过去,正是医疗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停业整顿了两家医院后,网上一片叫好声,真可怕!而陕西人还要继续坚决执行“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亮码”“非必要不返乡”“应开净开”等等不粘锅政策!
难。
这个峰会在今年10月开幕,到时候俄乌战争局面如何尚未可知。
所以现在说这些都为时尚早。
这个峰会在今年10月开幕,到时候俄乌战争局面如何尚未可知。
所以现在说这些都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