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以老养老嘛。
虽然新闻里用的是青少年,但这套体系的最终参与主体一定是50岁左右的准老年人。
很多产业花的钱都可以视为投资:做了研发、买了更好的设备、培训了更高素质的从业者。
这些钱花出来的技术进步、设施迭代、人员培训,都是资产,是可以继续复用的。从总量上看,很多砸大钱的行业后面是能把钱再赚回来的。
但养老产业不是,养老产业的增量很小,基本可以看成是社会的成本。我常说:如果养老产业是个增量,那日本早发了。
咱要有个清醒的认识:你我老去时,特别是最后十年生理机能开始失能时,我们就是社会的负担。
只是人作为人、社会作为文明,这种负担必须支付。
但总是要算经济账的,特别是在出生人口快速走低的现实面前。
养老这个纯支出行业,你愿意把二三十岁的青壮年劳动力放进去么?
你的青年劳动力数量已经到峰值了,池子总量在缩小。这么宝贵的资源放到养老产业里干嘛啊,劳动技能复用效率低,带动的产业规模和消费量也不大。
外面还有那么多需要青壮年劳动力的行业,你如果在养老产业里开出比较合适的工资,那不是又拉高了劳动力成本嘛。
护工成本走高,国家开支不合适;护工不足,养老效果不合适。
所以就有了以老养老。
以老养老,说白了就是让50岁的去照顾70岁的。
我国预期寿命是77.3岁,70岁开始很多人就进入全面生理失能了。走路颤颤巍巍上个厕所蹲不下去,正是护理需求最高的时候。
而50岁又是一个很微妙的点:50岁还在上班的,不是事业单位就是企业领导,要么就是自己有一摊小买卖。
下限也是个城市小中产阶层。
但对于大量农村流动劳动力和城市底层,50岁的体力就只能去打杂工零工了,而且工作稳定性和收益远不如那批青壮年。
没事,你们来做养老护工。
50岁的人了,耐心总有点吧?也伺候过家里老人吧?做点中低强度的劳动可以吧?
你50来岁在这断断续续干个十年,一万个时间币肯定能凑齐。凑齐的那天,你也差不多可以直接从护工身份转为被护理的老人,办理入住手续了。
把大量被高强度人力竞争淘汰的准老年劳动力,转入养老产业,减轻对青壮年劳动力消耗的同时也减轻护工成本。
这就是以老养老。
讲真,这个算计蛮精明的(101脸)。
金融点的词汇,这算是用勉强还能经营的资产去支撑不良资产的出清?
但是吧,也有点无奈。
传统养老的家族结构不存在了,我们想象中的那种集体化养老好像还在地平线上。
而随着出生率结婚率的暴跌,家庭这个单位都在衰退,碎片化社会成定局。
于是就开始整这些“零存整取”式劳动力流通。
这是啥?碎片化养老么?
我拿这一万小时养俩小孩不香吗,还是亲生的。
噢对了,我忘了,按照老北京鸡内卷养孩子的标准,没有一百万个工作小时是万万不够的,这还不算教孩子学西班牙语、马术和Python的时间。
那没事了,继续卷吧。
应该在小一点、敬老氛围更浓厚、人均寿命更长的地方例如扬州率先试点,这样更合理谨慎。
这等于我拿可以赚钱可以享受的1万小时,换特困人员生活标准的1万小时。
而且我付出的1万小时可赚钱可享受的时间是纯粹的劳动时间,需要额外承担通勤成本和机会成本的,而收获的1万城乡特困人员时间却是要把吃饭睡觉全算上,1万小时也就一年多点。
这活傻子才做。
刚才翻了翻58同城,奶茶店店员兼职大概18~22,外卖员兼职大概30~35,单位都是小时。
1万小时,去奶茶店兼职,时薪20也能拿个20万,按照去年3.3万收入中位数的标准,可以生活6年了,就算老人生活成本加倍,也能过3年。
且不说一万小时有多长,城乡特困人员的养老机构条件如何,这个承诺到你退休仍有效我就一点都不信。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某日光阴不见了,必作他人养老金。
不会还有人觉得现在公信力处于可以预支未来30年的高位吧?
我特别喜欢高赞的那个回答
因为喜欢单身,享受的人,是不可能用这样的方法获得未来养老的保障的。
他算的已经很准确了,要用三十多年才能换取这个资格。
有这个时间,毅力,我多打工挣钱,996,然后结婚生子,好好教育孩子,用尽全身精力让我们成为幸福一家人多好!
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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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政策是给那些真的有困难,不能享受幸福养老生活的中老年人准备的。
他们有固定首收入,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没有可靠亲人养老。
所以他们愿意用两年甚至更长时间,通过全年免休去做志愿者,换取自己未来没有自理能力之后获得去公办养老院的资格。
政策针对人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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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人,有的大好前程,各种未来,怎么会消磨在养老院里?
只有那些经历过社会毒打,已经没有未来的人,才会安心用自己劳动去换取做后的保障。
如果毁约了,我们怎么办呢?
像类似这种长期契约签订的时候,最怕的不是别的,是毁约。
养老契约看上去挺美好,年轻的时候大家去做志愿活动,年老的时候按照做的时间返还时间即可,但问题在于你这个年老时间的返回有什么硬性保障吗?
没有的。
献过血的朋友都清楚,你献完血之后医院会给你发个献血证,保证等你以后需要的时候给你及你的亲属优先供应,但结果是什么样呢?
你献血的时候把你捧的高高的,献完血不好意思,生意就是生意,你还是老老实实买吧。
所有类似这样的长期契约都有这样的问题。
在你能决定的时候,人家敬着你,捧着你,而在你付出之后要回报的时候,人家就会嫌弃你,躲着你。
纵观人类历史,长期契约的毁约率是跟成本呈现绝对正向关系的。
小A在大学的时候借给小B一百块钱,约定等到小B老了还给小A,这是没问题的,因为对小B来讲,一百块太少了,不值得干这件事。
但换个数额就不一定了。
假设小A借给了小B一个亿,约定等到小B老了再还给小A,大家觉得等到老了时候小B会还给小A钱嘛?
大概率是不会了。
而这种养老契约也是一个道理,年轻的时候我做了奉献,老了的时候谁来保障我的权利呢?
没人能下这个保证。
而且你再想一步,你觉得这个记录工作会不会舞弊呢,会不会有内部人员不干活给自己加工时然后在未来享受而那些干了话的人反而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呢?
这个漏洞是堵不上的。
在人类历史上,在解决长期契约上,靠的是血缘,父母养了孩子,将来就指着孩子养老,虽然没什么白纸黑字的契约在,但这已经是能找到的最稳固模式了。
就这,很多农村老人的最终处境也不理想。
就像生育标语从“计划生育好,社会来养老”转到“养老不能靠社会”一样。
都是成年人了,你要记好一件事。
谁答应你的事都有可能不算数,只有你自己能决定的事才算数。
很多人at我让我回答这个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这件事应该是没有征求过银保监会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民政局不遵守基本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