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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丰县法院不予支持」一事?具体情况如何?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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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今日头条这个平台全线滑跪,不让讲这个事。

疯县是根子烂了的问题。


我现在觉得一方提离婚并且愿意主动在分割财产上面做出让步的情况下,法院不应该不让离婚。

被离婚的都可以敲竹杠了,咋就不能放人一条生路?


如果女性朋友们离婚离不掉,直接跑路,有多远跑多远。

反正现在的法律不管出轨。只要不同居就不是重婚罪。


就算生娃了,不同居,娃也有继承权。


既然要大家遵纪守法,大家就按照法律来。尽管解读法律的人,可能活在清朝。


想想疯县的女性,可能是用来稳住烂男人不闹事的东西,真的很揪心也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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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文章,揭露70年前就有这种事,丰县基因深入骨髓。

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 纠正丰县法院对婚姻案件的错误判决   

朱树人等滥用职权维护封建婚姻制度应作深刻检讨

【人民日报1951-10-15 第3版

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纠正丰县人民法院滥用职权维护封建婚姻制度,打击妇女争取婚姻自主斗争的错误判决。

  丰县第九区陈双楼村陈守端,今年六十一岁,于八年前以小麦一石二斗将二十四岁的青年妇女胡氏买来作妾。胡氏到陈守端家后,经常遭受陈守端及其妻子的虐待。去年十月间,胡氏在地里刨红薯,又被陈守端用农具痛打,死而复苏。胡氏感到自己的生命没有保障,即想逃出火坑。十一月十日夜,胡氏带着七岁的女儿伦妮,携白布一丈、棉被一条及小孩衣物逃出。因为是孤身妇女,胡氏无处奔投,便向陈守端之侄陈正升求救。陈正升连夜将胡氏送往二区亭台集张郑氏(陈正升之姨)家暂住。胡氏在张郑氏家居住数日后,因生活无着,由张郑氏介绍给二区杨庄村干部杨作营作针线活。以后,胡氏与杨作营发生了感情,又经张郑氏介绍,两人即结婚同居。因为不了解婚姻法,两人未到区政府办理登记手续。今年二月,陈守端发觉胡氏在杨庄与杨作营同居,即以胡氏“私奔另嫁,拐带逃跑”为由,告到乡、区人民政府。后区人民政府又将此案介绍到丰县人民法院处理。在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陈守端供认胡氏是他“用一石二斗麦子买来的”。

  具有浓厚封建意识的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树人及其他处理此案的司法工作人员,对于向封建婚姻制度斗争、争取婚姻自由的胡氏并不予以积极支持,反附和了陈守端的错误控词,错误地认为胡氏因不堪虐待而逃出的行动是“非法”的,胡氏与杨作营结婚为“违法”,擅将胡氏扣押十八天,搜去人民币四万元,并将帮助胡氏逃出火坑的陈正升也扣押了一个多月。另外,还判令胡氏要在全区扩大群众会上公开检讨,将七岁女孩伦妮判给陈守端,并称胡氏走出时携带衣物为“非法”,判令胡氏如数交还男方。

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不同意丰县人民法院的不合理的判决,遂将此案处理情况告知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及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即令丰县人民法院纠正此一错误判决。但丰县人民法院不仅不纠正,反而对于陈守端的无理上诉表示同情。现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已撤消了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全部判决,重新判决为:胡氏与陈守端离居;伦妮归女方抚养;陈守端负担伦妮生活教育费每月五十斤粮食,直至伦妮十八岁为止;女方带走的白布衣物归女方所有,任何人不得讨取。

  (转载济南大众日报)

  编者按:山东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树人等司法干部,竟维护封建婚姻制度,滥用职权,错误判决,打击妇女争取婚姻自由的积极性,并抗拒上级司法机关的正确指示,是极为严重的错误行为,值得深刻检讨。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能及时纠正丰县人民法院的错误,并对此案予以正确处理,以及滕县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特别是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重视妇女权益,坚持原则,使对此案的错误判决得到纠正,是值得表扬的。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还应督促丰县人民法院有关干部迅速做出书面检讨,在群众中公布,并寄交本报发表。


谈谈丰县法院副院长朱树人的封建思想   

坚决贯彻婚姻法,保障妇女权利!

【作者:李希曾】

【人民日报1951年11月9日 第3版

  (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院长 李希曾)

  山东省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树人,在处理陈守端与胡氏的婚姻案件(按:此案详情已在十月十五日本报第三版发表)中,违背国家政策法令,公开维护封建婚姻制度,压制与剥夺妇女的婚姻自由权利,这是不能容忍的违法行为。原审的错误判决,虽已由山东省人民法院滕县分院改判纠正,但当时我对朱树人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还认识不足,因此在改判时也是就事论事,依据法令条文来处理的。十月七日山东济南大众日报发表了有关这一案件的评论后,经过进一步的学习,我对这一问题才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我认为把朱树人所犯错误予以严格批判,对于教育朱树人本人和克服其他司法干部的封建思想,都有很大的意义。

  据朱树人说,在处理该案时,他已经认识到陈守端的买卖婚姻、重婚、纳妾和虐待妻子的行为是“不合理”(岂只是不合理!)的,胡氏是可以和陈守端离婚的。但他又强调这种不合理的婚姻“是旧社会遗留的产物”,陈守端“娶小纳妾是为了生儿养女”,因此就认为“不应该把陈守端视为现行犯而给予责罚”。非法地扣押胡氏和陈正升,并判令胡氏在全区扩大群众会上公开检讨(这种判处是找不出任何法律根据的),则是因为“这个案件还涉及了一些另外的曲折情况,不得不采取就事论事分割处理的办法”(他所说的“另外的曲折情况”,主要是指陈守端曾控告其侄陈正升为谋夺其家产而拐走胡氏)。另外,胡氏未经正式离婚手续,即与杨作营结婚,他认为这是“私奔”。他之所以把胡氏所生的女儿伦妮判归陈守端,是因为第一、婚姻法上规定可“……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之。”陈守端夫妻两人占有好地二十余亩(富农成份),生活富裕;而胡氏再嫁之夫杨作营,生活贫苦,无力抚养。第二、因为陈守端是军属,他怕使陈守端人财两空,寻了短见。——这就是朱树人的思想!

  首先应该指出,该案的案情是十分清晰明朗的。全案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内容,那就是胡氏不满于自己的封建婚姻,不堪虐待,要想逃出火坑,争取婚姻自由。除此之外,根本没有什么“另外的曲折情况”。所谓“谋财”,并无任何证据。因此,朱树人所说的需要“采取就事论事、分割处理的办法”,也就是所谓“另案处理”的论据,是完全不能成立的。这只不过是他掩盖自己错误的一种借口罢了。

  其次,因为封建婚姻关系是旧社会的产物,就无条件地加以保留,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我们人民的法律应该无条件地承认一切封建的婚姻关系。这是十分荒谬的。我们决不能以“旧社会产物”为借口,对要求解放的妇女予以压制。如果这样做,那就是站在封建制度的立场上了。朱树人却恰恰站在封建主义的立场上。特别是陈守端与胡氏的婚姻案件,并不是单纯由过去的重婚纳妾和买卖婚姻所引起的,而且是因为陈守端至今仍对胡氏施行残酷的封建虐待。按照我们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陈守端的这种野蛮残酷的行为完全是非法的,不能容许的,人民法院绝对不能不予过问。因此朱树人所谓“不应把陈守端视为现行犯”,是完全错误的。

  第三,朱树人说,他所以扣押胡氏和陈正升,责令胡氏与杨作营暂不得同居,并要胡氏当众反省悔过,是因为胡氏之出走乃是所谓“私奔”,被人“拐逃”,胡杨二人的自由结婚是“违法”行为。这是朱树人站在封建统治者立场、维护封建婚姻制度、压制与剥夺妇女婚姻自由权利、污蔑受压迫人民的更突出的表现。该案的案情十分明白:胡氏的出走是为了“求生”,陈正升的行为是为了“救死”。但是作为人民法院负责干部的朱树人,不但对于胡氏的痛苦没有丝毫同情,对于陈正升的正义行为没有任何嘉许,反而给他们加上莫须有的“拐逃”和“私奔”的罪名,非法地将他们扣押起来,并责令胡氏当众反省悔过,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向所有被压迫被虐待的妇女下了严厉的通告“只许你们俯首贴耳地忍受,不许你们反抗,反抗者以‘私奔’论罪”吗?结婚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审查婚姻是否合理合法,而胡杨二人的结合,已经证明是出于自愿,完全正当合理的,为什么不从支持他们的自愿的婚姻出发,让他们补行登记,反而借口没有登记而予以推翻呢?况且去年此时该县区乡还基本上没有建立起婚姻登记制度,怎能说他们的结婚没有登记是“违法”呢?这只能说明朱树人是在故意寻找借口,压制自由结婚。

  第四,朱树人虽然表面上说他把伦妮判归男方,是为了“照顾子女利益”和“照顾军属”,但从他所说的“娶小纳妾是为了生儿养女”和他恐怕陈守端“人财两空”来看,我认为仍然是他的封建思想在作怪。本来所谓“娶小纳妾是为了生儿养女”,谁都知道这是封建统治阶级玩弄女性的借口;但是身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朱树人,却把这种鬼话搬到人民的法院来作为处理案件的论据,替封建反动的婚姻制度进行辩护!即使我们退一步承认朱树人的行为是真正为了照顾子女的利益,他的根据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胡氏在陈守端家作了八、九年的牛马,难道她在离婚时就不应该分得一部分财产去抚养女儿吗?但是朱树人不作这样的判决。他在判决伦妮归于男方时,目睹胡氏痛不欲生、牵衣顿足的情景,是无动于衷的!至于所谓“照顾军属”,更是荒谬之极。人民政府和人民对于军属是要照顾的,但这决不是说革命军人的父亲可以不执行法令。革命军人也不会向政府提出这种不合理的要求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朱树人完全丧失了人民司法工作者应有的立场。他虽然是人民司法工作者,但脑子里充满了封建思想。他对野蛮落后的婚姻制度尽力维护,无微不至地为封建婚姻制度的代表者陈守端设想,而对遭受残酷虐待的妇女则没有半点同情。他对陈守端的大闹法庭,可以妥协让步;对胡氏的出走、求生,则予以污蔑,并找寻各种借口将胡氏扣押起来。他不把人民的法权用来保护人民,反而用来庇护封建恶势力,迫害人民,这种错误是不可容忍的。我们必须用一切有效的办法肃清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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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哀鸿满城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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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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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被拐没多大关系,就是离婚难。

虽然丰县最近被聚焦到了舆论的风口,连带着是其所有行为都会被放在大众的视角下细细深究,在放大镜效应下,没谁是能完全过关的。

合规可能容易些,按着规章制度办总归不好出错,但合乎情理就不容易了,再加上被拐卖妇女起诉离婚被拒这个由头,火一下就点燃了。

在围观群众看,草,你这都是被拐卖而来的妇女,本身这婚姻就不靠谱了,然后你这边起诉离婚居然还不给人家通过,你这不是典型的助纣为虐吗?

讲真,理是这个理,但实操远比现实复杂。

咱就不说离婚冷静期这档子事了,就说说在离婚冷静期出台前这诉讼离婚就是一个不小的坑了,按道理来讲是一方想离这事就能摆平了,但实际上离婚这事还真不由得你。

实操层面上,只要一方不想离,离婚官司的结局大概率以被和稀泥结束。

就比说当当那两口子的闹剧吧,都说什么夺公章这事离谱,但实际上都夫妻俩都搞成这样子了,法院还愣是没给判离,大家难道觉着这就真的合理吗?

没办法,婚就是这么难离。

在实操状况下,最好的情况就是让两口子回去冷静下,最好是拖着拖着不离了,或者次一点的是两人商量好了协议离婚。

说点可能被喷惨的话,在被拐卖女性离婚这事上,法院的判断还真和什么宗族势力没多大关系,真就是诉讼离婚这块本身的弊病所在。

这就是单纯的婚难离,跟有的自媒体渲染的宗族势力干预司法真没多大关系。

现在的情况是更糟了的。

在以往,这种诉讼离婚不予支持的判决还只是“依照惯例”的约定俗成,事情闹大了也是会按流程走的,但在离婚冷静期出台之后,这种不予支持的判决实质上是会被彻底贯彻到底的,以后要离婚,肯定还是更难的。

客观来讲,在离婚难这个问题上,男女矛盾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受益者只有婚姻中相对主动的一方。

当当那个事,不离婚,受损的是男方,受益的是女方。

被拐卖这个事,不离婚,受损的是女方,受益的是男方。

对于常见的家暴事件来讲,受益的永远是施害者,受损的一定是被施害者。

这就是离婚难的最大问题,它不针对拐卖,也不针对家暴,就是针对婚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对于这个判罚来讲,大家要思考的问题不在于为什么被拐卖的妇女诉讼离婚不被支持,而是要去考虑离婚为什么不被支持这个问题。

你看着离婚不被支持是因为拐卖,实际上离婚不被支持才是惯例。

如果所有人都是想离就离,诉讼一定被支持,被卖拐的女性自然也会被支持,但实际情况却是,不管你在这段婚姻过得有多惨,法院天然站在“不予支持”的角度。

这才是目前婚姻法最大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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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我们的社会一部分已经迈入现代化,而还有相当一部分陷在前现代的泥淖中。在网络上不断diss身边普信男的独立女性和偏远乡村深受宗族父权压迫的可怜被拐妇女同时存在于这个社会。这种割裂始终存在,一旦信息茧房被打穿,过了终点线的巨龙头颅回头竟然发现尾巴刚走出起点没多久,高呼三观崩塌。

乡村一度是不堪重负的城市青年心驰神往的天堂,动画片《大草原上的小老鼠》、游戏《星露谷物语》告诉人们,如果你厌倦了城市,去乡村吧,那里青山绿水、男耕女织、鸡犬相闻,一派世外桃源风景。

殊不知,这只不过是城市文青的一厢情愿,就像文青想去西藏拍照发朋友圈一样。

在欧美,情况也是一样的。处于前现代状态的乡村表面上风景宜人,但罪恶和危机四伏。我引用一段著名英国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铜山毛榉之谜的片段:

次日十一点,我们已在前往英国旧都的途中了,福尔摩斯一路只是埋头翻阅晨报,但我们过了汉普郡边界后,他扔下报纸,开始欣赏起风景来。这是春景优美的日子,蔚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从西向东悠悠而去。阳光明媚,早春天气凉丝丝的,空气清新,使人心旷神怡,精神抖擞。远至奥尔德肖德四周的叠叠山峦,一片乡村景色,浅绿树丛中隐约出现红色和灰色的农舍小屋顶。

“景色是多么清新美丽啊!”相比之下我们住的贝克街可以说是烟雾弥漫,这时觉得爽心悦目,赞叹不已。

但福尔摩斯严肃地摇摇头。

“你知道吗,华生,”他说,“糟糕的是,我观察每件事都要和自己探讨的特殊问题相联系,你看着这点缀于树丛间的房屋,秀丽景色使你着迷。而我看到这些屋子时,唯一想到的是这些房子互相隔离,会使可能发生的罪恶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天啊!”我嚷了起来,“有谁会想到把犯罪和这可爱的古老乡村住宅联系在一块呢?”

“这些地方常常使我充满某种恐怖感,我相信,华生,根据我的经验,在这快乐美丽的乡村里发生犯罪,比伦敦最下贱、最糟糕的小巷发生的更可怕。”

“太耸人听闻了!”

“道理显而易见,在城市里,公众舆论的压力可以做出法律所不能做到的事。在任何一条小巷,被挨打的孩童的哀叫或一个醉汉的打人声,都会引起邻居们的同情与愤怒。而且,司法机关近在咫尺,只要有人提出控诉它就可以采取行动,犯罪与被告席紧密相连。但是瞧瞧这些孤零零的房子,每座都建在自己的地里,居住的大多是愚昧的乡民,不懂什么法律。想想看,那些残暴的行为,暗藏的罪恶可能在这里年复一年不断发生而不被人发现。

在城市居民能接触的关于古代农耕社会的媒体作品中,反而是有些不少的一厢情愿的美好的回顾性建构。

比如身着华丽衣服的网红模仿古人的样子干农活,动作优雅讲究不流一滴汗,引得国内外网友对古代农耕中国心驰神往。然后人家反手在网上买联名款螺蛳粉,这一八十年代才出现的小吃。

比如影视剧里的古代军队,一会提着武器列纵队跑步前进,一会包抄小跑,把现代步兵的风貌都学会了。男女主角更是青衣飘飘笔墨古琴间谈情说爱。

鲁迅说了,翻开古代史,每页都写满了吃人。

古代中国,长期以极少的耕地养活了占全世界1/4的人口。中国农耕上千年的历史也随之充满了血腥,无数次黄河改道一次次吞没大片农田,战乱随着分合之势让农民挣扎,恐怖的土地兼并则让农民在和平年间也和附近的同行们维持低烈度的械斗战争。

生不出许多孩子的,生不出许多儿子的家庭都被搞绝户了。

然而到了现代化的社会,这一切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中共土改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解放妇女。

为什么同一个地区,五十年代还能鼓励妇女们为了自己的自由和幸福站起来,八九十年代后就把从外面买来的妇女捆起来了呢?

难道这就是春天的倒春寒?

显而易见,部分右翼保守份子对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诋毁是不攻自破的。他们这帮子人还以为千百年优秀的田园生活被布尔什维克搞得一团糟呢,还把革命当作不和谐的弯路和插曲呢。

没有革命和社会进步,这些可怕的前现代尾巴是不会自己断掉的。放在几百年的前现代社会,那尾巴可以用迫不得已当说辞,放到现代社会,就是妥妥的不讲人道。

有问题就是有问题,不要逃避。抖擞地站起来、正视它、再用力一刀斩掉它。

失去了改造社会的雄心壮志,拼了命地给前现代乡贤站台,自然就会有可怜的人为保守派反扑付出代价。而先富起来的乡贤已经登堂入室了,自然就会出现题目这种现象。

不仅仅是被拐妇女的敌人,那是我们每一个现代化公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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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法院两个所谓“被拐卖妇女要离婚都被判不离”的案件,案号分别是(2013)丰顺民初字第0695号、(2014)丰华民初字第0526号。

想说以下几点:

1.“拐卖都不许离婚”的说法往轻了说是偏听偏信,往重了说是造谣。因为两个案件中,所谓被拐卖,都是原告单方陈述,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所以法院也都没有做此认定。因此所谓被拐卖,只是原告的一面之词。如果一面之词就能直接认定事实的话,那(2013)丰顺民初字第0695号案件被告还声称原告卖掉了自己一个儿子呢。你信不信?反正法院是不信。

2.如果真的是被拐卖结婚的,有没有办法举证自己是被拐卖的?答案是有。两案中原告均声称与被告分居多年。既然如此,证明至少近几年原告的人身自由没有受限制。那么原告是可以报案的。公安的收案记录以及侦查结果可以做证据。

3.两个案件中,一个声称1987年被拐卖,2010年起分居;另一个声称1984年被拐卖,2009年起分居。都超过了拐卖、收买妇女罪的追诉时效,所以公安有可能以超过追诉时效为由不受理。但不要紧。如果两个原告之前都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然后逃出来的。那么至少截止到她们起诉离婚时,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显然都还是没过的,仍然可以非法拘禁罪+收买罪报案。

简短解释:根据刑法89条第2款,前罪(拐卖、收买罪)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罪(非法拘禁罪)的,时效从后罪日起算。又根据89条第1款,后罪有持续状态的,从持续终了日起算。因此拐卖相关罪名和非法拘禁罪的追诉时效都是从分居开始才算的,因此都是没有过追诉时效的。

4.如果之前根本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那为什么不再早点逃出来早点报案?一定程度上只能说明对这个“拐卖来的家”有了感情了(这种事很无奈但确实是有可能的)。那么就法院而言,审理的是离婚案,既然后来有了感情了,之前的拐卖就不能用来证明从无感情了。

5.两个原告都声称是被拐卖来后很快就结婚的,可见其被拐卖时已经成年或至少接近成年,因此必然记得自己老家与亲生父母。当年自己被拐卖时,父母多半也是报了案的。回到家乡查当年的案卷(公安不让查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也能证明。

6.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自己亲生父母或亲戚朋友把自己给卖了的。但也不至于完全没办法。自己都在老家长到接近成年了,还找不到几个认识的证人吗?就算证人不知道自己被拐卖的事,自己突然消失了总知道的吧?户籍登记那边多多少少有点痕迹吧?都可以请人作证或者请求法院调取的。[1]



参考

  1. ^事件质疑 https://m.weibo.cn/1557740883/473749112514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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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回答没什么营养,就是想给大家推荐一个2017年10月上映的农村题材电视剧《啊,父老乡亲》。这个剧呢制作人员很NB,现场导演是李鹏,导演助理是高仓健,片尾主题曲演唱者这里不让说。

这么NB的班底,是个什么剧呢?一句话,加强基层建设。先发几张第一集的图,请大家感受下第一集的火药味。

下图中间绿衣挽袖者叫崔大田,正在怒斥白坡乡政府的干部,他骂的“申保国”是他们村的支书。

崔大田怒斥乡政府后,把政府牌子摘回家了,临走还说了一句:你们自己玩吧,草!

乡干部吐槽申保国

乡干部间也不和谐,乡派出所所长吐槽副乡长(图中左二,一直被身高压制的步骘步子山)

在调解纠纷时晕倒住院的步骘……啊不对,是副乡长,正在病床上和乡干部吐槽现任“泡病号”的乡长

县组织部长向新来的县委书记吐槽白坡乡真草蛋,当然公映的字幕要和谐一点,改草为糙

杨保禄同志!你腐败了!村长之子,县长发小,县供销社长老婆的侄子,乡信用社长老婆的侄子,县商贸公司经理,城关五巨头申云虎吐槽新来的县委书记。

本剧反派之一,县长他爹的救命恩人,申家村支书,老奸巨猾的申保国

本剧反派之二,副市长司机的哥们,大洼村支书,穷凶极恶的张希平。图中被他威胁的是出院后的副乡长

反派后台,本县县长和他的口才派情人,这个口才派情人和杨保禄同志有一腿

面对上述情况,新来的县委书记决定调本剧主角,邻乡副书记,总政话剧团著名的小品演员,现年54岁享正团级待遇的孙涛同志,到白坡乡重整基层。

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一起鼓励孙涛上任,孙涛吐槽县委书记

孙涛上任第一天吐槽乡政府

2017年推出这个剧是什么意思呢?

此处有配图一张,这里发不了。请大家自行观看《父老乡亲》第14集17分56秒-18分08秒。

然而这部剧虽然顺利上映,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像同年上映的《人民的名义》那样,在各大平台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什么原因呢?

咱们可以结合2013-2022年的春晚节目来分析下

2013《你摊上事了》

2014《我就这么个人》

2015《投其所好

2016《是谁呢》

2017《新虎口遐想》

2018《提意见》

2019《演戏给你看》

2020《走过场》

2021《大扫除》

2022《》

为什么2022年的节目空缺呢?

综上,

我感谢2013年以来的工作,并对2023年以后的工作表示担心。


相关回答


user avatar   yamamoto-NUM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觉挺震惊的,法院判决书上明明白白写着起诉的女子系被拐卖,这么明显的犯罪线索,居然不去通告公安机关(或者作为法官以法官的良知,以个人名义举报)去侦察破案,还以法院文书形式驳回起诉,法院相当于变相地给拐卖妇女的违法行为背书了。

这么奇怪的事情,在以前也是可以收录到《三言二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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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亚北非的封建社会,女性遭到强奸,会被强迫嫁给强奸犯,美名其曰保护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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