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更新,这周东京的樱花突然满开。
来霓虹3年,前两年都主动被动地宅,樱花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然后就走了。我没意识所谓转瞬即逝是多久。
今年刚好周末出门。周四在东京花蕾都看不清,周五在大津园城寺还只有花骨朵,和无人的light up。周六,京都大德寺依然光秃秃,晚上大阪松竹座前大雨与我正门的心花怒放。周日,气温突然急升十度,大阪中之岛樱花已经怒放。周一回到东京上班,办公室前的樱花竟然把东京塔挡了个严严实实。
回到本题。赫斯特为什么选择樱花?他也是看中樱花的短暂性,就如浮世画家北斋和广重。
但赫斯特的表现手法却不是日式的扁平,甚至还不是他此前的波普风,而是让人想起了波洛克,甚至更古老的印象派。
当然,也算半个网红鼻祖的赫斯特也说了。之所以要画那么大,是为了让大家沉浸式,昂?
他还提到了培根,说起来培根死前就挺中意赫斯特的。[1]
大概是因为培根和赫斯特都很欲。
看樱花确实有一种贪婪的感觉。
樱花开得很全力,看樱花的人也仿佛要用眼睛和相机吸干这瞬间的用力似的。
看与被看的都很欲。
有朋友还是表示看不懂,但这展真没有太多导览,只有一份给小孩子看的。还有英文版。我就不翻译了嘻嘻。
是你们要的导赏指南吗?
没有这份导赏,难道就选不出自己最喜欢的樱花么?
连女版福本大晴都选得出来(关于她的真实身份,我就不给自己捅刀子了QAQ
这就是个在国立美术馆里举行的网红展!明星去太正常了……
虽说赫斯特的表现不扁平,但他做的和一直在做的和村上隆提出的“超扁平”[2]很像——为了高雅艺术和低俗艺术的差距压平。
雅俗共赏的樱花。时而雅俗共享时而被两边都骂的赫斯特。
我们真的需要想那么多吗?
————321更新————
之所以特意为我颇为熟悉又喜爱的赫斯特开一题,真的是因为无论是现场和社媒对这展的反映都很好,好得让我想思考。
在当代艺术下会出现两种典型评论“看不懂”和“画得不好”。
前者对本作品来说我以为会很少出现,毕竟我觉得现场和真实的赏樱拍樱没太大差别。
很少人会说自己“看不懂”樱花啊,只有喜欢和不喜欢不是么?
反而对真实赏花没太大兴趣的我,从去年就在灵魂发问但没人理我:大家为什么年年看樱花都不腻……?
对“画得不好”,正是我想邀请各位大佬来讨论的原因。
当代绘画不能单讲好不好看啊技法什么的。
赫斯特又是艺术市场的顶流(虽然在潮流艺术对新一代藏家的吸引之下,他也有点危险),这次他的转变是成功还是失败?当然可以从学术和市场两方面来谈,也可以一起谈。
有了以上两点,我觉得《樱》至少很适合作为我去年一直在思考的日常美学和艺术边界问题的例子。
————以下原答案————
题主今天去看了东京国立新美术馆的《樱花》展。
发朋友圈后意外多赞,评论更多。
赫斯特作为曾经在世最贵的艺术家,近几年其实算不上出圈。
大部分评论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但都衷心赞赏。
今天在现场,大家都驻足在画前认真细看,或尝试跟同伴交流看法。
气氛甚至比楼下举行大都会美术馆的展好——那展有语音导览,大家又沉浸在「读画」而不是「看画」中了。
胡乱放些随手拍的图,帮助大家讨论。
看作品的名字,不愧是标题党赫斯特[3]。
上面这幅全场最大的作品叫:“Greater Love Has No-One Than this Blossom”
这细节我觉得像赫斯特伦敦Newport Street Gallery代理过的Dan Colen[4]的口香糖作品。
可惜我没有怎么仰拍和斜拍……毕竟对我来说,最好磕的观展方法,是用望远镜慢慢扫射,聚焦看笔触细节。
这幅叫:《大切な時間の桜》“Precious Moment Blossom”。
题目也都如作品一般简单明了。
今天发朋友圈的文案挺没营养的:
我每年都不知道樱花几时开
毕竟我是不爱凑热闹的扛精
今年看了这展就算看了樱花?
人山人海看30幅作品居然看了2个小时
看着乌央乌央的人群对此啧啧称赞
我对赫斯特是越来越佩服了
唯一的三联画:《生命の桜》“Sakura Life Bloss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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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赫斯特可不怎么爱画画的。
这个展的作品真的是精准卡位,说实在的我并没认出作者来,也不怪我,任谁也想不到这是鲨鱼哥的作品不是。。。但作品看起来是比较过瘾的,悦目就不谈了,因为格调比较高,看起来也没什么负罪感,至少我看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品味不行喜欢这个。
有些朋友一看鲨鱼哥忽然画这种很失望,倒也是很好理解的吧,但我想说的是,艺术家也是人,创作福尔马林腌鲨鱼这样的作品和画樱花比起来,哪个对艺术家而言更开心更舒适,不言而喻。眼下这样的世界,还是要关心一下艺术家的心灵,放个假,艺术家的心灵放假了,他的作品也能给我们的心灵放假,大家都开心,有什么不好?赫斯特自己如此评论说:
It's been so good to make them, to be completely lost in colour and in paint in my studio. They're garish and messy and fragile and about me moving away from Minimalism and the idea of an imaginary mechanical painter and that's so exciting for me.
创作他们是如此的美好,我在工作室里完全迷失在了色彩和绘画中。他们是如此的艳丽,凌乱而脆弱,让着我远离了极简和机械的图象式绘画,我对此倍感兴奋。
简而言之,画起来真爽!下面从卡地亚基金会盗图若干一起看看:
当然,这些作品看起来不像二十一世纪的作品,而是二十世纪初的作品,他们让我联想到了吴冠中和抽象表现主义:
所以,赫斯特其实就是不陪你们玩当代了,你可以说他退回了现代,他拾人牙慧,没有创意,都没有问题。但他绝对没有泯然众人,作品是守旧的,但也是优秀的。
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创作优秀的现代主义作品,反而更显珍贵。因为自观念艺术流行以来,艺术的世界就被观念占领了,而形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原因可能有很多,你可以说形式主宰了艺术世界几千年,玩够了,可以退下了。
但反过来也可以自问一句:形式既然主宰了艺术世界几千年,那是不是人类其实很需要艺术中的形式?哪怕几千年来艺术中的各种形式已经满坑满谷,几乎没有前人没碰过的形式,人类对形式的需要可能仍然要求人类的创造力继续在形式这条路上前进。现在很奇特的一个情况就是,美术馆里的当代艺术都很当代,但人们家里收藏的作品都很现代,甚至很古典。说白了,人们真正想要拥有的不是艺术的观念,而是艺术的形式。
但随着观念艺术的流行,人们对形式越来越不看重,慢慢地对形式的敏感度就慢慢地钝化了,说句难听的,审美能力变差了。这不仅仅是普通人,艺术家也一样,对形式的敏感当然有天生的部分,但也需要训练和培养,更何况,曾经的艺术家最基本的素养的就是对形式敏感,如今已经不需要了。
那么对形式的敏感度是什么?是分辨极微小差异的能力。用以前的话说,就是品味。以前的艺术家,尤其是中国古代的艺术家,可以说终其一生都在培养这个东西。品味是不可言说的,只能通过好作品的长期浸淫来获得,成为一种直觉一样的东西。
现代人已经越来越没有品位了,直接的体现就是无论是下限还是上限都比之于从前大为降低。比如泛滥的行画,丑陋的海报设计等等。
污眼警告!!!现代的行画大概长这样:
这样的作品,我敢说市场相当大,读者里面应该就有觉得还不错的,这不怪你,毕竟宾馆酒店和别人家里这样的画挂得到处都是。但如果你长期看的是下面这种作品,绝对对上面的行画再也提不起兴趣了:
说实在的虽然是大师作品,但也不是说这作品有多精彩,也就是中正平和,看着舒服的水平。但如果你平时看的都是这样的作品,怎么也不会对行画多看哪怕一眼。但即便是这样的几乎可以算是无聊的作品,能画的,愿意画的人也没几个了。
那什么是品味呢?可以用一些十九世纪各路学院派画家的作品来对比一番。或许你能看出来下面图1这样的作品是不怎么样的,几乎约等于十九世纪的行画:
想必你能看出来下面这幅画2比图1要好:
但如果让你对比图2和下面的图3孰高孰低,可能就不会了(我也不会,还是画看少了):
下面这幅图4又有了别开生面的感觉,这应该还是能看出来的:
但和下面这幅图5比哪个品味更高,你还会么:
前面的画画的都还算细腻,但如果画的像图6这么潦草,你觉得还是好作品么:
现代人可能把图1和图23456区分开来不算难事,但要在图23456之间细细品味作品之间的优劣和区别,可能就力有不逮了吧?大家可以在评论区说说看品味孰高孰低,是不是讲得出道理。
这一点在中国画领域更是到了极致,没有几百幅作品过眼,你根本分不出好坏。
比如下面图7和图8,你觉得孰优孰劣?古人可是有公论的,属于基本常识,没有知识背景的现代人能不能一眼看出来,我不知道,大家可以在评论区说说看图7和图8哪个更好:
说了半天,我的意思就是,赫斯特的《樱》,以我的艺术直觉,即便不是新颖的作品,也是有品位的好作品。这样的观念艺术巨佬“返璞归真”画现代主义作品,我认为是一种真诚地流露,是对艺术的诚实,也是对自己内心的诚实,更是对形式的自信。现在这样的世界,不需要更多的观念了,已经太多了,需要的是形式,好的形式,有格调的形式,形式能抚慰人的内心。
最好是越来越多的艺术家重新回到探索形式的路上,形式的路也要有人去走。为了避免误会,需要额外强调一下的是,品味高的作品不一定是看起来特别悦目的,特别悦目的也不一定品味就低,所以赫斯特的作品才尤为珍贵,他既有品味,又悦目,这属于走钢丝行为,不是谁都能hold住的。
最后列举一下图的来源和我个人的看法哈
图一不提,是最劣的
图二为William McGregor Paxton作品,图三为Auguste Toulmouche作品。两人的水平应该是在伯仲之间,都是上佳的学院派画家,但就图二图三而言,无论是构图色彩图二形式上还是更胜一筹,但图三里的场景有一些活泼的意思,也有独特之处。
图四为Carl Holsøe作品,图五为哈莫修伊作品,两人是好友,风格接近,都是静谧深沉的好作品。大家都看出来了,图五更厉害,我也这么觉得,哈莫修伊嘛名气也比Carl Holsøe大很多。
图六为惠斯勒作品,在色彩上的研究已经是走向了极致,属于很特别的,在色彩这种形式上有开创性风格。
图七为吴镇作品,图八为盛懋作品,两人是邻居。董其昌《画眼》中记录说:
吴仲圭(吴镇)本与盛子昭(盛懋)比门而居,四方以金帛求子昭画者甚众,而仲圭之门阒然,妻子顾笑之。仲圭曰:‘二十年后不复尔’,果如其言。盛虽工,实有笔墨蹊径,非若仲圭之苍苍莽莽有林风气。
在两人在世之时,审美更偏向于盛懋,吴镇无人问津,后来审美有变化,更偏向于吴镇这种“潦草”随性的笔墨,于是吴镇也就成了元四家之一,知道盛懋的人就不多了。所以古人确实是有公论,但不同时期这个公论也是不同的。
可见对形式的敏感,不单单是对好坏优劣敏感,还有对风格敏感,甚至还有对不同历史时期口味的敏感。这都是需要经过大量的训练才能形成的。
@树栖企鹅 @spRachel雷切爾 @庵溪 @广寒宫在编兔子 @罗伯特 @HSEA @Timosky @Aleapoffaith @小灰猫 感觉各位热情参与讨论,谜底揭晓,各作品出处我加在文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