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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不能反复烧开?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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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题主百度的这几个,我从化学角度稍微分析一下吧。

水里面如果含有大量的Ca、Mg离子的话,我们称它为硬水,反之则为软水,当我们烧开水的时候,温度越高,Ca、Mg离子的水解程度增大,这时候水中会有三种主反应:

Mg²+ ✚ 2H₂O⇄ Mg(OH)₂ ✚ 2H+

Ca²+ ✚ 2H₂O⇄Ca(OH)₂ ✚ 2H+

Ca(OH)₂ ✚CO₂==CaCO₃ ✚ H₂O

留在水中的碳酸钙和氢氧化镁形成了水垢附着在壁上,这样就使得硬水软化了(解释可能有点不太好,欢迎各位在评论区指正)。

所以说反复烧开水没有什么问题,不过碍于同事间的情面,自己知道就行,甭和他解释了。而且似乎这种反复烧开的水喝起来口感不怎么样,不过只要不去喝开水就行,我们实验室做过这个实验,直接喝开水的话,会很烫。



至于亚硝酸盐的问题,我引用一下方舟子的文章吧,原文链接:m.foodmate.net/index.ph,侵删。

 写字楼里的白领平时喝的水,大都是电热开水器里烧出来的。这些水由于反复煮沸而被称为千滚水,能够产生亚硝酸盐等致癌物质。这种水除了含有有害物质以外,饮用后还会影响人体正常代谢。这是近段时间微博上广泛转发的一则信息。

  打假斗士、生物化学博士方舟子在微博上对此予以反驳,他称:有点化学常识的就知道这是无稽之谈。水再怎么烧还是水,不会凭空产生什么有害物质,即使水不纯,原来已有有害物质,也不会因为烧开了多次而富集。

  为什么会出现反复烧开的水不能喝这种说法呢?理由归纳起来,大概有四种。方舟子一一进行了反驳。

  理由一:水多次烧开后,水中溶解的氧气都跑光了,喝缺氧的水对健康不利。   反驳:我们人类不是鱼,不靠从水中吸收氧气,而是通过呼吸吸收氧气。一个成年人在平静状态下每分钟呼吸16~20次,吸入氧气量大约是250毫升,等于360毫克氧。常温常压下1升水的溶氧量是6~10毫克,也就是说,你呼吸一次吸入的氧气量已经超过1升水中的氧气量了,水中那点氧气对人体来说微不足道。

  理由二:因煮沸过久,水垢会溶解到水中,水中钙、镁等重金属成分浓度会增加,让水变硬,对健康不利。   反驳:硬水中浓度较高的钙、镁离子,煮沸以后,生成碳酸钙、碳酸镁、氢氧化镁等不溶性物质沉淀下来,形成水垢。所以反复烧开水的结果,不仅不会溶解水垢,反而会增加水垢,不仅不会让水变得更硬,反而会让水变得更软。何况,钙、镁不属于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而是人体必需的矿物质,如果能从水中吸收钙、镁,反而对人体有益。

  理由三:水反复烧开后,水蒸发掉了,不挥发的有害物质留下了,这样有害物质的浓度增加,对人体就有害了。

  反驳:我们烧水时一般盖盖子,而且烧开了就会熄火,所以蒸发掉的水很少,有害物质浓度并不会增加多少。而且,如果你把烧过的水全都喝下去,那么不管水烧了多少次、有害物质浓度如何,喝下的有害物质的总量一样。

  理由四:煮沸多次后,水中原有的硝酸盐会分解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质,长期摄入可能致癌。

  反驳:硝酸盐能不能分解成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种类、反应条件都有关系,要通过实验来证明。有人把水煮沸了10次,发现硝酸盐的含量不变,也没有检测到亚硝酸盐,因此认为硝酸盐在这个条件下不会分解成亚硝酸盐。也有人更长久持续地用饮水机反复加热桶装水,发现水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会逐渐增加,加热到181次后,水中亚硝酸盐离子的含量约为一开始时的5倍。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不太可能把水煮沸这么多次,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能发生,即饮水机的加热一直开着,每隔20分钟左右自动加热一次。不过,饮水机用的桶装水是经过纯化的,多次加热后产生的亚硝酸盐的量很有限。按亚硝酸钠计算,人要吃下大约0.2克才会出现中毒症状,这相当于喝下了几十升这种水。况且,饮水机的水是流动的,会不断被取走饮用,亚硝酸盐的含量实际上不会像实验结果那么高。

==================================

知乎小白的第一个千赞答案,亦可赛艇,多谢各位的支持。

统一回复了一下评论区,发现有几个问题,我再更新说明一下吧。

大部分人觉得方舟子这人不咋地,不过我觉得,对付伪科学,杀鸡焉用宰牛刀,如果一个伪科学连方舟子都反驳不了,那只能说明他是个失败的伪科学 。

经过评论区@

@殷硕

的提醒,导致癌症的不是亚硝酸盐,而是亚硝胺。关于亚硝酸盐是如何产生的问题,评论区说法不一啊,大家可以看看这个文章m.doc88.com/p-677116106(侵删),然后一起讨论。



=================================== 破2K了,知乎小白没见过这阵容啊,再更新一发吧。

很多人在评论区中提到了各种水质,从而质疑了我的回答。对此,我只能说,你们还是好好看一下题主对问题的描述吧,上面明确写的是桶装水,

既然描述是桶装水,那就从这个角度去分析,所以说,如果你们要考虑其他水质的话,我这个答案确实不合格,但是我是为题主而答题的,所以我觉得我说的只要切合题意就行。

至于你们所说的自来水、山泉水和各种各样的水,咱们可以在另外一个问题中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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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LSD的介绍

福禄寿乐队成员的杜雪儿涉嫌走私的毒品“邮票”LSD是什么?

“有一种致幻剂,少量的服食下去,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种令人愉快的麻醉状态,想象力突然变得丰富,对周围世界的感知也发生了变化。眼前出现了一系列活动的图像,具有万花筒般的鲜艳色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被忽略了的物体突然变得生动起来,桌椅板凳都似乎有了生命,听到的每个声音都像是投在平静水面上的一颗石子,让眼前这些奇妙的色彩产生一圈圈涟漪。”

这种“美妙”的境界

是瑞士的霍夫曼博士第一次无意间尝到

自己合成的化学品时体验到的,

这种化学品就是

被称为“史上最强致幻剂”的LSD。

LSD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存在的?

请先看下面几则案例:

01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快递走私毒品案件,查获新型毒品LSD (俗称“邮票”)100张,该案件系东营市破获的首起“邮票”新型毒品案件。LSD外观似小型邮票,印有卡通图案,贴在舌头、皮肤上可致幻达12小时。



02

“90后”大学生张某在社交软件上无意中发现了一样新东西——“邮票”。他以300元一张的价格购买了8张,回来后将每张裁成两半,并将裁出来的半张“邮票”以800元的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经警方鉴定,张某出售的8张“邮票”就是具有强烈致幻作用的LSD的伪装物。而张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03

澳大利亚一少年在家服用LSD后呕吐不止,称身体发热脱去衣服,又失常地掩面跪在地上。过了一段时间,他忽然大声呼叫着冲向阳台,爬出栏杆。他的妈妈和妹妹竭力阻止但最终并没有成功。这个年仅15岁的少年从三楼阳台坠下,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1

LSD是如何产生并发展的?


LSD,化学名称为D-麦角酸二乙胺,即麦角二乙酰胺,是一种强效的致幻剂,主要滥用群体是18至25岁的青少年。

1938年

/首次合成

1938年,瑞士化学家艾伯特·霍夫曼博士在实验室里进行一个有关麦角碱类复合物的大型研究计划时,LSD被首次合成出来。

1943年

/精神作用被发现

1943年,霍夫曼在进行化学研究时无意中通过皮肤接触并吸收了LSD,这才发现了它的精神作用效果(如前文所述)。此后,LSD一直被用于精神病学家的医学研究。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滥用和推广

20世纪五六十年代,LSD被一些心理专家和政要人士滥用和推广。一些心理学家在嬉皮士运动中担任反文化的精神导师,将LSD的致幻作用称为精神成长。

二战及冷战期间

/大规模流行

“二战”及“冷战”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致力于研发思维控制类化学武器,将LSD应用于对抗审讯之中。为此,他们大量生产LSD,为LSD的大规模流行提供了来源。随着LSD的流行,美国社会开始频繁地出现各种因为服用LSD而导致的意外事故,精神崩溃、犯罪和自杀的报告不断增加。

1966年

/禁止生产和销售

1966年,时任美国加州州长的里根宣布LSD为非法药物,禁止合法生产和销售。从1967年起,美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全面禁止LSD。

2

LSD是什么?


LSD为半人工合成,从麦角酸衍化而来,无药用价值。纯净的LSD是白色晶体,无色、无味,难溶于水。毒品形式一般为酒石酸盐,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典型的滥用方式是口服。不法分子常将LSD溶于水后滴在某种吸附物上,比如吸水纸、方糖、明胶以及各类糖果、饼干等。


后来,为了方便运输和躲避打击,也为了方便使用者携带和服用,毒贩将印好的小纸片浸泡在LSD溶液里,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纸片可含LSD30~50微克。为了能吸引青少年,毒贩绞尽脑汁把纸张设计成各种各样的彩色图案,这与邮票风格非常相似,因此吸毒群体把LSD称为“邮票”,使用时把纸片放入口中即可。



3

LSD为何被称为“迷幻药之王”?


LSD致幻效果特别强,其他毒品的剂量单位都是用毫克或克,而LSD则只需要用微克单位,这也是为什么它被称为“迷幻药之王”的原因。



服用10微克就可以产生欣快感,30微克可出现明显症状,50~100微克就可出现幻觉。LSD一次一般只服用100微克,相当于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但却会造成持续6到12个小时的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的强烈化与变化,还会产生幻影和生动得像白日梦一样的幻想,比如会动的几何图形和光影重叠的色彩等。在药效较强时期,使用者甚至感觉自己灵魂出壳,进行一场“幻游”。



于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使用LSD可以放大感觉,对事物的感受更加深刻,易于体会事物间的联系”的幌子出售、诱骗他人吸食LSD。事实上,吸食LSD后的体验极不稳定,出现的幻象有时会令使用者产生“幻游”的“舒适感”,有时则会令其恐惧,导致心跳加速、呼吸加重,大脑和行为不受控制,使用者甚至会出现自残、自杀、伤害他人等极端行为。



很长一段时间内,LSD被称为“疯子药”,因为一些服用者过量使用,精神崩溃或是受到永久损害,变成疯子。总而言之,LSD对使用者的情绪、精神状态、睡眠等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长期使用LSD会产生焦虑和沮丧情绪,对身体造成伤害,且很快产生耐受性,但身体依赖性较低。使用LSD还会出现一种特殊的“反刍”现象。长期使用LSD会导致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会大量沉积于肾脏,如果不再使用,沉积于肾脏内的麦角酸二乙基酰胺分子在代谢消解的同时,有一部分会重新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产生新的连锁反应。



LSD在我国早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被严格管制。面对新类型毒品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局面,公安禁毒部门多次在媒体和宣传中提醒,很多毒品宛如“披着羊皮的狼”,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朋友一定要警惕类似“邮票”等毒品的诱惑,千万不要被色彩鲜艳、包装花哨的外表和“没有危害、不会上瘾、体验新奇感受”等谎话所蒙骗。

切莫出于猎奇、逃避现实、追求快感等心理走上不该走的路,犯下不该犯的错!

内容选自甘肃省禁毒委办公室(《你不知道的毒品真相》,作者李文君,有删改)若存在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美国已于上世纪60年代末被禁止。疫情之后又有合法化的趋势——2020年11月份,美国俄勒冈州宣布LSD合法。

二、法律分析

大前提: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此罪名是选择性罪名,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七节。

首先先分析构成要件: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犯罪主体:自然人、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

小前提:事实

小代提醒:这个岳某的证人证言的信息量很大。证明杜雪儿有吸食大麻的历史,但是,证人证言是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罪。

说明杜雪儿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LSD”产品,有可能能够追溯到2017年。

杜雪儿竟然是在知乎平台上找到的卖家。

结论:

三、小代关键信息提取:

1、杜雪儿以前就可能吸食大麻

2、她的上家是在知乎上找的

3、涉及的毒品只有0.13g。

4、如果我是辩护律师,这个案件,我会走认罪认罚从宽的角度走。如果不走认罪认罚从宽,起码会从三个角度进行辩护:

(1)这个毒品本身,发展,致幻性学术报告。国外的判例。

(2)主观明知与否进行辩护。但是,案卷中的聊天记录如果非常清晰,这里,不用下太大的功夫。证据链已经形成。

(3)从「量」上进行下手。涉及毒品的含量极低,家中应该也没有搜出毒品,否则判决书上肯定写了。这样极低的含量的影响,有没有到严重的社会危害的限度。

(4)辩诉交易,辩诉交易,用认罪认罚来换量刑啊,一年的刑期。说实话……不予置评了,怕挨骂。

附判决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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