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两人合资做生意,出资相同,更迫切获得利润的人会分得更少吗?

回答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它涉及到合伙经营中的权力、风险、回报以及人性的复杂性。虽然听起来有些违反直觉,但答案是:在某些情况下,出资相同、但更迫切获得利润的人,确实有可能分得更少。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可能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各种因素:

一、 基本的合伙原则与公平性:

出资相同,风险共担: 理论上,在合伙经营中,出资额是衡量双方承担风险大小的重要指标。如果出资相同,意味着双方承担的初始风险是均等的。
利润分享原则: 通常情况下,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如果出资相同,那么利润也应该平等分享。这是最基本也是最理想的状态。
公平不等于等同: 然而,“公平”在商业合作中往往比“等同”更复杂。除了出资,合伙人还会贡献其他资源,例如时间、精力、技能、人脉、品牌等。这些非财务贡献也会影响利润分配的最终结果。

二、 “更迫切获得利润”背后的含义和可能的影响:

“更迫切获得利润”通常意味着这位合伙人:

对资金的需求更强: 可能有个人债务、家庭开销、其他投资计划等,需要尽快从这个生意中回笼资金。
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资金的紧缺可能导致他们对生意失败的恐惧更大,从而更急于看到回报。
可能缺乏长期战略思维: 为了短期内的资金需求,可能会做出一些牺牲长远利益的决定。
在决策中可能处于弱势地位: 这种迫切性可能被另一位合伙人看穿,并被利用。

三、 导致“更迫切者分得更少”的几种可能情况及详细解释:

1. 决策权和议价能力的不对等:
情况描述: 当一个合伙人急需资金时,他可能不敢得罪另一位合伙人,或者在某些关键决策上为了尽快获得批准而做出让步。
详细解释: 假设生意遇到需要追加投资、改变经营策略、或者引入新合伙人的情况。急需资金的合伙人可能迫切希望生意能够尽快盈利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如果他在此类决策中因为害怕另一方不同意而妥协,或者因为资金压力而接受对自己不利的条件,那么他的总回报就可能被摊薄。
举例: 生意初期,需要投入更多的营销费用来打开市场,但另一位合伙人更保守。急需利润的合伙人可能为了让生意能尽快产生现金流,而同意降低营销投入,导致市场份额增长缓慢,从而延迟了整体利润的实现。当他最终需要资金时,可能被迫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部分股份或要求提前分红,虽然出资相同,但实际获得的剩余利润就更少。

2. 风险承担的转移或不平等:
情况描述: 为了尽快获得利润,急迫的一方可能愿意承担更高的风险,或者在风险出现时更容易退缩。
详细解释: 生意的初期往往伴随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一位合伙人急于看到回报,可能会支持那些回报周期短但风险也较高的项目,而另一位更稳健的合伙人则可能更倾向于长远、低风险但回报周期长的项目。一旦高风险项目失败,急迫一方可能因为无法承受损失而被迫退出,此时他的出资可能已经部分或全部损失,最终导致其在本金和预期利润上的损失远大于另一方。反之,如果他为了快速回笼资金而要求提前分红,而这部分利润尚未完全产生或者是以透支未来收益为代价的,那么他获得的当前利润虽然看起来“及时”,但长期来看,可能损失了更多潜在的、更稳定的利润。
举例: 合伙人A和合伙人B出资相同。A急需用钱,他可能提议:“我们把一部分利润提前分掉吧,这样我能应急。”但B可能认为:“现在是生意发展的关键时期,把利润再投资出去,未来能赚更多。”如果生意情况不好,而A坚持分红,公司不得不进行负债或出售资产来满足分红要求,这样反而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也使得A虽然提前拿到钱,但因为公司整体价值下降,他的整体回报(包括未来潜在的利润)反而更少。

3. 对未来利润的“折价”:
情况描述: 当一位合伙人非常需要现金时,他可能会愿意以较低的价格出售自己的部分股权或者要求提前、超额的分红。
详细解释: 商业的本质是未来的现金流。如果一位合伙人因为急切需要现金而想退出部分股权,而此时生意刚起步,价值不高,他只能以较低的“折价”卖出,这样他的实际收益就低于他的出资额和应得的利润。即使不卖股权,而是要求提前分红,如果公司的现金流不足,为了分红可能需要贷款,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压力会进一步侵蚀未来的利润,而这些未来的利润本应属于包括他在内的所有合伙人。
举例: 两人合资10万元,各占50%。生意需要一年才能产生可观利润。其中一人(B)因为突发状况急需2万元。他可能找到另一人(A),说:“我需要这笔钱,你愿意现在给我2万元,我把公司10%的股份(价值按10万元的股份算)给你。”A很乐意。这样,B虽然拿到了2万元,但原本他应得的利润(假设年终分红1万元,他占5000元)就被提前锁定,并且他卖出的股份在生意成功后会给A带来更大的收益,间接导致B的整体收益减少。

4. 被动接受不平等的劳动贡献或牺牲:
情况描述: 尽管出资相同,但如果其中一位合伙人因为资金压力而无法全职投入,或者需要承担更多不被计入利润分配的隐性成本(如承担更大的精神压力、处理更多棘手问题),而另一位合伙人则可以更从容地工作,那么在实际的总价值回报上可能会出现不对等。
详细解释: 合伙人不仅仅是资金的提供者,更是经营的参与者。如果一方因为迫切需要利润而无法全身心投入,甚至需要另谋他职来维持生计,那么他在生意中的实际贡献(包括时间、精力、智慧)就会打折扣。而另一位合伙人则可以全身心投入,甚至在关键时刻能够投入更多资源来推动生意发展。最终,虽然出资相同,但在经营成果的分配上,可能需要考虑这种“隐性贡献”的差异,从而导致“迫切者”在某些方面分得“更少”,或者说未能获得与另一方同等的“隐性回报”。

5. 约定条款中的漏洞或被利用:
情况描述: 合伙协议中可能存在一些关于提前分红、退出机制、利润分配的具体约定,而急于获得利润的一方可能因为不熟悉或者迫切性而同意了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详细解释: 一个完善的合伙协议会预设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的时间和方式、合伙人退出机制(何时、如何退出、股份如何估值和转让)、亏损责任分担等。如果合伙人A因为急于获得利润,在签订协议时,同意了“在公司未盈利前允许提前分红但利息按照市场最高利率计算”或“当任何一方急需用钱时,可以按较低估值出售股份”这类条款,那么当他真的需要钱时,执行这些条款就会让他付出更高的代价,最终导致实际到手的利润减少。

三、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清晰的合伙协议: 在生意开始前,务必起草一份详细、公平的合伙协议,明确利润分配方式、亏损承担、退出机制、决策流程等。最好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风险共担的共识: 双方都应该理解生意有风险,利润并非必然,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实现。
坦诚的沟通: 任何时候,合伙人之间都应该保持坦诚和开放的沟通。如果一方有资金需求,应该及时提出,并与另一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而不是私下妥协或做出不利于整体利益的决定。
建立合理的预留金和应急机制: 合理规划公司的现金流,预留一部分资金作为应急储备金,避免合伙人因为短期资金压力而做出冲动的决定。
关注非财务贡献: 在利润分配时,除了出资,也要公平评估双方在时间、精力、技能、人脉等方面的贡献,并在合伙协议中予以体现。

总结:

总而言之,出资相同并不绝对等于利润分配的绝对公平。当一位合伙人对利润表现出极大的迫切性时,他可能会因为决策权的让步、风险承担的转移、对未来利润的折价出售、或者协议条款的漏洞而被动地分得更少。这是一种在商业合作中,人性需求与理性决策之间产生的复杂博弈。确保合伙关系的健康和利润的公平分配,关键在于建立清晰的规则、保持坦诚的沟通,并共同承担风险。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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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题主对这个答案不满意,那我们让张三和李四之间玩一个谈判的游戏吧,假如总的净利润为100元,游戏的规则是这样的:

李四先提出一个分配方案,张三如果同意,那么就按照这个方案来;不然的话,钱就放着,然后下一个回合张三提方案,李四决定同意不同意……直到其中某一个人提出一个方案,双方共同同意为止,不然就你一次,我一次的扯皮下去。


我们来看看李四怎么想的。按照设定,李四如果提出所有钱归自己所有,那么可想而知张三不同意,就要等到下一轮才能够继续分配,而每一轮谈判都要消耗一点时间(假定为一个月)。按照设定,李四更加的拖不起——同样是100块钱,在当期对大家来说都值100,但是一个月之后的100块钱,对张三来说是90块钱,而对李四来说你只要给他80块钱,他就愿意在两个月之后给你100块——也就是说,李四对现金更加的看重一些,更着急用钱。


那么李四在自己首先提分配方案的时候,就要确保自己提出的分配方案能够达到张三最低的心理价位,不然的话,一旦张三拒绝,那么钱就要到一个月之后再分配了,而一个月之后的100元,在张三眼里就只有80元了——总量缩水了,自己能分到的恐怕更少;而下一次又轮到自己提方案是两个月之后,两个月之后如果才分配成功,按照80%的月折现率计算,100元只不过相当于64元而已,也就是说即便是两个月后自己全拿,也就相当于在当前的分配中自己拿64块钱。


另一方,张三的最低心理价位由什么决定呢?第一,张三到下回合就可以提offer了,所以如果李四提出的方案给张三所带来的收益小于张三在第二轮能拿到的,那么张三就回拒绝;第二,张三虽然相对不缺钱,但是眼看着一天天拖下去,自己同样也是有折现率的,拖下去对张三也不利。


如果把博弈树画出来,这其实是一个无限期的双人序贯博弈。理性的张三和李四会怎么做呢?看起来很麻烦,但是这里面有个思考的技巧:因为第1, 3,5……轮都是李四提方案,而2,4,6……轮都是张三提方案,而无限博弈的每一轮背后都有潜在的无限轮,所以每一轮张三和李四面对的情况都是一样的,那也意味着如果一个分配方案在第11轮达成,那么必然在第1,3,5,7,9轮同样的方案如果被提出也会被通过。而张三和李四显然倾向于越早达成方案越好,于是我们可以认为最终的均衡必然是第一轮,在没有任何折旧的时候就达成协议。


既然确定了这个表面上看无限期的博弈其实真正只会玩一轮,那么接下来就看怎么分。具体需要用到一点数学,就不详细写了,但是思想很直白:

如果李四希望张三第一轮就接受分配,那么就要考虑张三在第二轮自己提方案的时候能够拿到多少钱,如果张三第二轮的方案通过后,张三能拿到80块钱的话,那么第一轮李四就必须至少给张三72块钱。因为按照90%的折现率计算,对张三来说,第一期的72块钱就相当于第二期的80。


根据我们上面的例子:张三折现是90%,李四折现是80%,第一轮由李四提方案,唯一的均衡解大约是(0.64, 0.36),也就是张三拿64块钱,李四拿36块钱。如果李四提的方案给张三的钱小于64,那么张三会拒绝掉,然后在第二轮分配;而如果李四提的方案给张三的钱多余64,那么对李四是严格不利的。


更一般的,给定张三的折现率是x,李四的折现是y,那么分配方案就是( , )。看这个式子就很容易验证这个方案是均衡解:因为如果第一轮被拒绝,第二轮张三提offer,那么上面的x和y进行交换,张三的方案必然是张三自己拿 ,而张三的折现率是x,第二轮的 恰恰就相当于第一轮的 ,正好就是李四给张三建议的数额,正因为如此,张三才会在第一轮同意。


这就是鲁宾斯坦在1982年提出的轮流出价模型的一个应用。观察上面的x和y,可以看出这个分配方案有三个值得认真思考性质:


  • 先提offer是有一点优势的,李四先提offer,可以拿到0.36, 如果是张三先提,那么只能拿到 大约0.29的份额;
  • 自己的折现率越高,也就是越不急着用钱,自己越有优势。如果李四能够把自己的折现率提高到和张三一样的90%,双方折现一样,先发有优势,那么李四瞬间就可以分到0.53,而张三只能拿到0.47。
  • 对方的折现率越高,也就是对方越不着急,自己的局势越差。如果张三是大老板,折现率为99%,压根不在乎这点小钱,那么依然是李四提offer,则李四只能拿到不到5%的份额。

鲁宾斯坦的轮流出价模型,有时可以用来内生化纳什谈判的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也就是bargaining power,上面就是一个例子。


你越不着急,获得的反而更多;你越是在乎,得到的反而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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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铂 邀补充一下数学计算过程:其实就是利用一个技巧:李四提出的方案给张三的收益,不能比下回合张三提的offer给张三带来的收益要少,不然张三必然拒绝offer。而因为李四首先提offer,所以李四拿到除掉张三的份额之外的所有剩余。因为无限期博弈,这是一个对称的情况。给定这个方案是(a, 1-a)。 所以如果第一轮不能达成协议,张三的收益不受影响,但是李四的收益会从a,变成ya.


那么对于后提offer的张三来说,第一轮和第二轮满足下面的式子:

然后就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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