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央行等三部门发文,3 月 1 日起,个人存取现金 5 万元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将带来哪些影响?

回答
央行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办理存取现金5万元(含)以上,或者超出银行规定的存取现金限额的,需要登记资金来源。

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它将带来多方面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可能伴随一些不便和挑战。

以下是对这一新规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详细阐述:

一、 对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积极影响:

有效遏制“洗钱”和“黑灰产”资金流动: 许多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产生的非法资金往往通过大量现金存取进行“洗钱”操作,以隐藏资金来源和流向。要求登记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存取款的来源,将显著增加不法分子洗钱的难度和成本,迫使其暴露资金的真实性质,为公安机关侦查和打击犯罪提供关键线索。
阻断犯罪资金的转移和使用: 即使犯罪分子成功获取了赃款,通过大额现金提取和转移时,资金来源的登记要求也会使其产生顾虑,增加被追踪的可能性。这有助于在犯罪资金流通过程中进行有效拦截。
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能力: 新规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金融机构在现金管理方面的责任,促使其加强内部控制和客户身份识别,提升对可疑交易的监测和报告能力。这有助于构建更完善的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体系。
为司法机关提供更直接的证据链: 当发生涉及大额现金交易的犯罪案件时,登记的资金来源信息将成为重要的证据,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更清晰地追溯资金的去向和来源,为案件侦破和审判提供有力支持。

二、 对社会公众个人行为的潜在影响:

部分大额现金交易将面临不便: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金需求: 对于一些以现金交易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或者在某些特定行业(如农村地区、婚庆丧葬等)存在大额现金收支需求的个人,5万元的门槛可能会让他们在日常经营和生活中遇到一些不便。例如,可能需要提前准备好资金来源证明,或者在银行办理业务时预留更长的处理时间。
大额消费和投资: 尽管现代社会电子支付普及,但仍有部分大额消费(如购买贵重物品、装修等)和投资可能涉及现金。新规将要求这些行为的资金来源进行登记。
个人储蓄和财富管理: 长期以来,将现金存放在家中是部分人的一种习惯。虽然新规主要针对银行存取,但它也可能促使更多人将资金存入银行,并在此过程中更规范地管理自己的资金来源。

对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的考量:
信息收集的规模: 银行需要收集和记录大量关于个人资金来源的信息,这涉及到个人财务隐私。如何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存储、合规使用,以及防止信息泄露,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信息准确性和证明难度: 对于一些非收入来源的资金,例如亲友赠与、遗产继承、变卖物品所得等,个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的获取和提供可能对一些人造成一定的困难。

可能促进电子支付和非现金化交易:
为了避免大额现金存取的登记麻烦,一部分人可能会选择更便捷、更少限制的电子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移动支付等。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推动社会“非现金化”进程。
对于需要进行大额交易的个人,可能会更倾向于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完成,而非直接的现金操作。

三、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增加业务流程和成本: 银行需要更新其业务系统,培训一线员工,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以应对新规的要求。这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尤其是在信息录入、审核和数据管理方面。
提升合规性管理要求: 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客户资金来源的审查和管理,以满足监管要求。这需要银行建立更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可能影响部分业务的客户体验: 在初期阶段,由于业务流程的调整和执行的规范性要求,部分大额现金业务的客户体验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等待时间延长,需要提供的材料增多等。

四、 对金融市场和整体经济的影响:

提高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从宏观层面来看,新规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透明度,降低金融风险,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更稳定的环境。
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打击非法资金流动,有助于净化金融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推动数字人民币发展(间接影响): 在鼓励非现金化交易的背景下,新规也可能间接促进数字人民币等新兴支付方式的发展和应用。

五、 需要关注的细节和潜在的进一步发展:

“资金来源”的具体登记内容: 监管部门和银行需要明确“资金来源”需要登记哪些具体信息,例如是来源类型(工资、经营所得、赠与、投资等)还是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明文件?这将直接影响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5万元的门槛是否会调整: 这是一个相对固定的门槛,未来是否会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值得观察。
对特殊人群的考量: 对于老年人、偏远地区居民等可能不熟悉电子支付或信息技术的人群,银行和社会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与其他监管政策的联动: 新规的落地效果也需要与其他反洗钱、反诈骗等监管政策形成合力。

总结:

央行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个人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登记资金来源的新规,是一项旨在加强金融管理、打击犯罪的积极措施。它将显著提升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安全性,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资金的流动。然而,新规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给部分有大额现金交易需求的个人带来一定的不便,并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提出新的要求。

为了最大化新规的积极影响并降低负面效应,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 加强宣传和解读: 让公众充分了解新规的目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
2. 提供便利化服务: 银行应提供清晰的指引和便捷的办理渠道,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和不熟悉技术的群体。
3. 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和安全机制,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
4. 适时评估和调整: 在新规实施一段时间后,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其效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总体而言,这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政策,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安全、更规范的金融环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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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确实觉得,将标准定在五万,对日常生活影响不大,心里感觉上介于膈应与勉强能接受之间。

但每次看到:“不干坏事、合理合法你担心什么”这话,都会下意识打个寒战。

因为这直接越过了,对政策必要性的讨论,对是否过分干预了私人领域生活的讨论。

照这个道理,所有手机都应当预装反诈中心,毕竟不干坏事,合理合法你担心什么呢?

同样的逻辑,对于保险公司或用人单位超出必要范围的询问,为什么法律规定可以不回答,甚至回答了虚假信息也不违反如实陈述的义务呢?

因为即便你绝对不会因为回答内容作任何区别对待,是否选择回答也是完全的个人私域,所以必须严格限定可询问的范围,确保是达成目的所必须。

那将标准降低至五万元,真的是反洗钱的必须么。调高至试点的二十万元,彻底不影响日常生活,会不会更好呢。

而在此项具体讨论之外,说穿了,我们自己认定的“好坏”,与国家层面认定的,是有区别的。

例如,国家层面可以随时认定数字货币买卖是违法行为,但你个人就是想买点btc投资,这真的有错么。

而所有主张“行的端坐的正就不怕”的,正是积极的将对错解释权完全彻底的收归上级,以上级判断代替自己的判断。

那很抱歉,哪怕所有上级决断都是英明且值得拥护的,我也希望在日常生活领域,能自己去决定是否拥护,自己去决定,是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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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人均GDP1.2万美元的时候,公知和高华们说普通老百姓被平均了。这个时候计算,1.2万美元差不多8万人民币,每月也就是7000元。

存取5万元现金需要提供现金来源说明的时候,公知和高华们又说普通老百姓又要受罪了。一次性存取5万,一年存取多次的老百姓还是公知高华口中的那个普通老百姓吗?

一次性存取五万元现金的老百姓可是不怕查来源的啊,到底谁在怕?

公知和高华啥时候能统一一下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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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大举买入茅台。

我打算开一家烟酒商行,发行茅台提货券,不知道怎么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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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门发文: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

每经编辑 杜宇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具体细则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查看。

其中,有几点与个人存取现金、汇款、购买基金等息息相关的内容。

《办法》第十条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此外,《办法》第九条提出,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第十二条中指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第十七条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此次《办法》出台是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办法》提出,对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年进行1次审核;还要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比如通过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10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和银保监会、证监会审签,现予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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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大额现金存取,主要是准备非法活动资金无法监控。

现金确实无法监控。

不过,这个办法防君子不防小人。蚂蚁搬家方式多人提取储存现金一样能做到,只是费时费力。

另外,完全电子化以后,税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以后所有收入都要合法纳税是必须的。

有一个冷知识,1949年后,我国曾经四次冻结过存款。很长一段时间,有外汇券的人民币,人民币不能直接和外汇兑换。

我国的金融机构并不是纯粹的金融机构,而是半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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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什么的,国外也是这样,主要是为了反洗钱,偷漏税什么的。

2020年的时候搞了试点,河北10万,深圳20万。

到现在正式发布,直接缩小到5万,估计是有钱人没预想的那么多[狗头]?

这个额度也算合理,差不多十年以前,在法国的时候有一次想存1万欧现金进银行,就被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还有这个规定……

跟普通人没什么关系,也不是不让你存取,就登记一下,你合理合法的钱不用担心。


目的跟数字人民币的目的差不多,都是反洗钱反偷漏税,不过要是说这个是为了推动数字人民币,有点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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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合法渠道买实体黄金记得也是早有这种手段了。

以前记得东京有一起劫案,有中国人把非法化整为零带进日本的61kg黄金,放大拉杆箱里拿去当,被当铺黑吃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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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答下面这么多答主,有冷嘲热讽的,有严肃科普的,就是没有一个人真的去银行存取钱的。

我就不一样,我真的去银行存了取了现金。

我从工行取了十几万,把钱存进中行,因为房贷在中行,但跨行转账要手续费,所以我提现了。

工行的柜员说,现金提款需要提前一天预约,而我去的已经是下午了,只能约后天。

到了约定的时间,我去提款,最后柜员给了我一张纸让我写一下,用途。

我说,我写给民工发工资可以吗?

柜员说,你写了就行。

我写了还房贷。

接下来去中行存钱,柜员数完钱,问我,钱是哪里来的。

我说,钱是从工行来的。

柜员说,他问的是工行这笔钱的来源。

我说,刚刚抢来的算不算,热乎的。

柜员说,是工资收入还是啥

我说,放高利贷的算不算

柜员说,当然算,但你最好还是写一点现实的。

于是我在一个收入来源的纸上,写了一个工资收入

完成。

所以这个规定,我觉得是这样:

上面的人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

下面的人觉得,那就做点什么吧

上面的人觉得完成了很多。

下面的人让上面的人觉得自己完成了很多。

你好我好大家好


有人告诉我,造谣自己抢银行违法,而且举报了。这个回复太沙雕,抢我这个沙雕的饭碗了,我把他的回复删掉了。

有人说,你敢随便写?其实这十几万,有我自己的工资,有六个钱包的钱,有我跟朋友借的两万,我直接写了工资收入,好怕怕哦

还有说我的纸会被保留三十年,我只能说贵银行档案室肯定很厉害,很服气


我存钱的日期是腊月23,那时候还没到3.1,但柜台人员已经开始询问来源了。别问我为啥,我又不是银行。

有很多人破防了,因为他们分析了各种论据,反洗钱,征税。我觉得这都有道理,但实际一线的柜员操作,彻底扎了他们的心

有人警告我,要报警说我抢钱,有人要报警说我要去派出所,因为乱写资金来源,还有人说,万一出事了,这张纸就是我的罪证。


我好怕怕,我可能是得罪了中南海了,凑了六个钱包还房贷,居然要坐牢了,吓死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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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暂缓执行了,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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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打击洗钱,腐败我觉得有点牵强,现在规定是10万,将来改为5万,影响大吗?这帮人银行内部肯定都有人,该怎样还是怎样。

说打击诈骗,似乎诈骗都是转账的方式,很少有人现金吧。

最后可能就是收税了,一次存入超过5万,虽然是通过合法所得(礼金,私活等等),但是现金交易可以避税,那就通过这种方式,税务局可以直接收税了。最终可能沦为和个人所得税一样的东西,工薪阶层无法避开,有钱有势的人随便搞,希望我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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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其实挺赞同这个政策,对反腐,对打击洗钱和一些非法交易都有很大好处。

不要以为存现金很正常,大额现金后面很多都有问题,也在很多国家都是被监管的。至少在瑞典,不要说存5万现金,你就存5000,银行都要盘问的。郭杰瑞也说过,在美国,大额现金也是被监管的。

我还是比较喜欢和支持无现金社会,安全感,方便程度和信任程度都会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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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中国有办法。

当年日本泡沫经济崩溃的时候,要是有这招银行哪会倒闭呀。

虽然日本银行倒闭主要是因为坏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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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央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宣布将展开大额现金管理试点[1],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根据试点方案,上述三省市的民众需要存取大额现金不仅需要提前预约,而且还要准确填写取款用途、存款来源等信息[2]

也就是说,按照该试点方案,至少要等到2022年6月之后才会结束试点、然后再进行审议(复议)等程序,之后才会敲定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

然鹅,如今现实的画面却是:不仅试点提前半年结束,而且直接宣布在全国推广实行,甚至就连监管金额的标准也统一下调至5万元。

显然,这个数字早已远远脱离了“大额现金管理”的范畴。因此,这个操作也无法再继续使用“大额现金管理”的flag[3]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早在33年前[4]就被最高层首次提出、2009年就开始在国内试行的“阳光法案”[5],却在长达33年的时间内却无疾而终[6]、甚至还变成了无人敢问的哲学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一次的现金管理操作来得如此迫不及待呢?


2018年11月,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分论坛上明确表示:

“目前,中国的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3.7%,美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2.8%,中美利差处于比较舒服的区间。包括货币市场的隔夜利率和七天利率,中美利差也在舒适的范围内... 比如美国目前已加息了6次,但人民币的收益率曲线还是一直比美元收益率曲线高80~100个基点,保持了稳定的利差。目前货币政策格局和利差格局总体上都是稳定的,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有利于国内经济发展的中美利差“舒适区间”为80~100bp。然鹅,一旦中美利差跌破“舒适区间”,会对国内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冲击和影响?

易行长没说。

实际上,自从进入2021年开始,中美利差就进入了持续缩小的下降通道。到了2022年1月18日,中美10年期国债利差已降为87bp,这也是自2019年5月28日以来首次下降至100bp以内。

而上一次中美利差出现大幅下降,还是在4年前。2018 年10 月~2019 年2 月,中美10 年期国债利差月度平均值低于50bp,最低值31bp。当时,在中美利差、RMB汇率大幅下降(贬值)的情况下,国内也出现了规模巨大的资本外流[7]

而早在2017年1月1日,国内商业银行就已经开始推出新的个人购汇申请表: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帮助他人购汇、不得利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析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等违法违规活动。

到了2019年,根据官宣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显示,国际收支平衡表中2019 Q1、Q2的“净误差与遗漏”净值分别为-878亿、-675亿美元,这不仅是国内自2014 Q2以来“净误差与遗漏”连续24个季度为负值,而且2019 H1“净误差与遗漏”合计达-1553亿美元,相当于2018 H1时(-496亿美元)的3.1倍。

当时,IFF(国际金融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 H1,未列入CN官方记录中的外流“隐形资金”总额高达1312亿美元。

显然,如果个人存取5万元RMB(或1万美金)需要登记现金来源的操作能够防止大规模laundry,那么在4年前就早已更加·雷厉风行的实行了。

于是,如今这5万元现金所针对的people(对手盘)究竟是谁,也就变得不言而喻了[8]


除此之外,本次迫不及待的操作还有另一个旗帜鲜明的target[9]。用央行反洗钱局局长刘宏华的话说就是:

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要求充分发挥反洗钱工作作用。当今社会经济金融活动须臾离不开“钱”,无论是违法犯罪活动、还是非法金融活动都与资金密切相关,“钱”要么是其目的,要么是其工具。当前的金融乱象能够生存、活动的基础是“钱”,目标也是“钱”,只有抓住资金流向才能抓住金融乱象的根本。新时代的反洗钱工作要围绕“追踪资金”的理念向纵深发展,通过构建金融系统预防体系、完善洗钱风险管控制度、穿透监测异常资金流动、打击违法资金活动等手段,发挥反洗钱在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事前预警、事中监测和事后追踪作用。

尤其是为了防止7年前的超级股灾[10]再次重演。


【由于涉及highly sensitive内容,此处删除1062字】


哈耶克说,逼着你往前走的,不是前方梦想的微弱光芒,而是身后现实的万丈深渊。

楼下保安则说,债务清算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就像喜欢一个人是根本藏不住的,哪怕躲在衣柜里,最终还是会被她老公发现。


⚠️以上内容节选自《2022房地产沉思录》update 06,所有sensitive内容均已删除,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在公众号或new base中查看原稿。

⚠️有关new base的问题可以参考个人简介(中的wx加入),不用重复发私信询问。

参考

  1. ^ 根据试点方案,2020年7月,先在河北省开展试点。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这意味着,深圳个人存取款20万元(含)以上需要登记,河北省10万元(含)以上、浙江省30万元(含)以上需要登记;三省市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含)以上需要登记。
  2. ^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预约规则,银行客户可以通过线上、电话或柜面等渠道至少提前1天履行预约手续,并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网点办理大额取款业务。在办理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大额现金存款和取款业务时,客户需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准确填写取款用途、存款来源等信息。
  3. ^ 于是,才有了laundry这个更加“宏大”的title。
  4. ^ 1989年5月,purple在忠鲭菊会议上提出:“是不是我们定个规矩,领导干部公布财产?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办法,如果不实行这条,社会上会有很多疑虑、猜测我们没法说清楚。”当时,没有一个长尾认为这个意见是对的、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支持,甚至,李锡铭还以"官员除了工资还有什么"为由明确反对。
  5. ^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2/1213/c1001-19880312.html
  6. ^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8/id/1368205.shtml
  7. ^ 2018年5月,德国MERICS(墨卡托CN研究中心)在发布的《CN正遭遇第二波严重的资本外逃问题》报告中直白的表示,CN正面临2015年以来的第二次资本外逃风险,本轮资金外流数额巨大,以至CN央行被迫拿出超过1万亿美元的外储来稳定人民币汇率,并希望通过实施更严厉的资本管制来阻止资本外逃。截至目前(2018年5月),CN的国际收支、汇率和外汇储备基本趋于稳定,但有迹象表明,虽然资本外流被部分节流,但外流的趋势却并没有逆转。由于CN的外储仅相当于其货币供应量的10%,因此大规模资本外逃将快速耗尽流动性货币储备,从而引发系统性危机。
  8. ^ 如果考虑到3年前就已经发生的中小银行集中提款事件(包括营口沿海银行、河南伊川农商行、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那么这个操作背后的根本(真实)原因也就更加不言而喻了。
  9. ^ Big 20,
  10. ^ 经济c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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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倒逼全面U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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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结论,这事很合理,没必要黑。


不是银行不让你花钱,互联网支付你一次花五千万都行,你的钱还是你的钱,想买啥就买啥。


大额现金管理条例的关键词是:


现金存取。


和互联网支付相比,现金有一个很大的优点:没法追踪钱的来源和去处。


比如有些喝茶的老哥,担心消费记录里的698、998过分醒目,被秋后算账,就会带现金去消费,只要没抓现行,就安全了。


更广泛的用途是各种不可明说的交易,比如当年长沙市的著名嗨老大文烈宏,一次给某保护伞送了1500万现金,这笔钱如果直接打到对方卡里,那第二天JW就敲门了。


反洗钱,反诈骗,都需要这一道防火墙。


保证5万元以上的资金来源去处都清楚,让每一笔钱的轨迹都可以被看清楚,记录在案,就是这个规定最大的价值。


它限制的是少数人的行为,保护的是绝大部分人的利益。


不要被骗了,如果你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普通人,对这条政策,你最应该做的是举起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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