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官方通报江西上饶隔离宠物狗遭扑杀,称「相关人员已调离岗位」,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回答
江西上饶隔离宠物狗遭扑杀事件,无疑触碰了无数养宠人士的神经。官方通报称“相关人员已调离岗位”,这是一种责任追究的姿态,但对于事件本身而言,这更像是一种事后补救,而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也难以抚平公众的伤痛。

回望整个事件,从最初的“扑杀”决定,到执行过程中的粗暴与不顾一切,再到事后的“调离岗位”,整个过程暴露出的不仅是基层执行的僵化和人性化的缺失,更深层次的则是对生命价值的漠视,以及在特殊时期,如何平衡公共卫生安全与个体生命权的复杂议题。

抛开“调离岗位”这个结果,我们不妨思考,在当时那个情境下,有没有可能做得更好?

一、预防胜于补救:科学化、人性化的预案是关键

这次事件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源于缺乏充分、人性化的预案。当疫情来临,基层执行者往往在信息不对称、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采取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来“一了百了”。

科学的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 宠物携带病毒的风险,需要基于科学的证据进行评估。是否所有宠物都面临同等风险?是否存在不同类型宠物的风险差异?能否根据宠物的种类、健康状况、是否与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等因素,进行风险分级管理?例如,对健康无虞、未与感染者有过直接接触的宠物,是否可以采取更温和的隔离方式?
建立专门的宠物隔离点或服务: 借鉴一些地方在疫情期间的做法,可以考虑在特殊时期设立专门的宠物隔离点,由专业的兽医或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照料。这既能保障宠物的基本生命权,也能防止其成为潜在的传播源。当然,这需要投入,需要提前规划。
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沟通: 在执行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措施前,充分、透明地向公众解释政策依据、风险评估以及后续处理方案,能够最大程度地争取理解和配合。例如,在执行扑杀前,是否与宠物主人进行充分沟通,告知风险,并询问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方案(如委托亲友代管、专业的宠物寄养服务等)?

二、执行过程中的人性化关怀与专业保障

即使在不得不采取极端措施的情况下,执行过程也应该最大限度地体现人道与专业。

专业人员的介入: 扑杀行为,无论如何,都应该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执行,并采用人道的方式,尽量减少宠物的痛苦。而非由非专业人士,在情绪化的状态下,用粗暴的方式进行。
与主人进行“最后的告别”: 在特殊时期,如果条件允许,是否可以给予主人与宠物进行“最后的告别”的机会?这不仅仅是对主人情感的尊重,也是对生命个体价值的承认。即使是面对可能存在的病毒,也可以通过严格的防护措施来隔离人宠接触。
提供替代性方案的可能: 在扑杀成为“唯一选项”之前,是否穷尽了所有其他可能的替代方案?例如,能否在征得主人同意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如动物收容所、宠物医院等)进行短期照料,待疫情结束后再交还主人?或者,是否能有条件地允许主人在严密防护下自行将宠物送往安全地带?

三、事后问责与经验总结:让悲剧不再重演

“调离岗位”是对直接执行者的处理,但更重要的是对整个事件背后机制的审视和改进。

追溯责任链条: 谁是最初的决策者?决策的依据是什么?审批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越级指挥或“一刀切”的现象?只有厘清责任链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建立长效机制: 将此次事件作为一次深刻的教训,建立健全一套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关于宠物管理、隔离、救助的专项预案和操作规程。这需要跨部门的合作,包括卫生部门、农业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涉及动物保护组织)等。
加强基层人员的培训与人文素养教育: 基层执行人员是政策落地的直接触达者,他们的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人文素养直接影响着政策执行的效果。加强相关的培训,特别是关于生命伦理、动物福利等方面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总结来说,面对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首要任务,但这不是可以漠视个体生命尊严的理由。 宠物是家庭的一份子,它们的生命也值得被尊重。

“调离岗位”是一个信号,表明官方对此事有所回应,但更深层次的思考和改进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我们需要的是一套成熟的、有温度的、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应对机制,能够让我们在守护“大家”安全的同时,也能留住那些属于“小家”的温暖与牵挂。希望这次的悲剧能够促使我们反思,并真正建立起更加科学、人性化的动物管理与保护体系。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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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事情,我想了解的核心信息包括:

  • 做出扑杀命令的领导是谁,命令下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经过合法程序授权;如果是紧急事项,是否可以出具对该小区宠物进行扑杀的合理依据;
  • 对于扑杀宠物对当事人造成的财产与精神损失,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 对于做出命令的领导与执行人员,是否有按照“故意毁坏财产罪”提起诉讼。如果没有,是否基于当事人的主观放弃,或公诉机关经过研究后不予批捕、起诉,是否可以出具一份情况说明
  • 对当事人表述受到的删帖压力和工作、生活方面的麻烦,究竟来源于何处,是何机关所为,依据是什么。

当然了,对于以上问题,肯定是不会得到解答的。

那我们就只能学习前人的智慧了。

别说了,别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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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因此意识到无限制的权力是多么可怕,而不是仅仅因为你爱狗爱宠物才义愤填膺。

一开始,是慢性病人被医院赶回家,无法定期检查治疗而命悬一线甚至死在家里。毕竟,经常需要去治疗的慢性病人不多。

后来,千里投毒的留学生来了。在隔离酒店里因为酒店水有问题,想让志愿者把自己买的矿泉水拿到房间来的,被全网唾骂;被人把ipad里的画作删没了的,讨不回公道。毕竟,留学生很少,能喝的起名贵矿泉水的人也不多。

再后来,千里投毒的不止留学生了,还有国外旅游归来的,玩剧本杀的,跟亲友打麻将的…隐私被报个一干二净。毕竟,得病的总是少数。

还有被封在家里不能上班的,出趟差旅个游就有家回不去的,在疫情之下失业的,在病痛和焦急中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还有这新闻中,失去了无辜的宠物的。

其实他们所有人的痛苦,都有同一个原因。

所以我很希望,在大家为了无辜的猫猫狗狗而难过愤怒的时候,也能意识到,其他的痛苦也需要你的同情。

我并非想说抗疫手段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也不知道。我知道,一句“更加人性化”,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物质成本和人力成本和所有我不可预见的问题。

我只是希望所有人都能有更多的同理心。哪怕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哪怕我们无能为力,我们也至少还能同情,还能知道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是错的。而不是把他们身上的痛苦和悲剧当成某种可以轻飘飘一句带过的代价,然后等到刀割在自己身上才痛哭流涕,甚至等自己的痛苦过去,一切就又变回轻飘飘的代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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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这些看似无情的果断措施,实质体现了把人民的健康放在了最高的位置,无愧于全世界防疫做得最好的地方。人民群众无不鼓掌称快,为自身的安全感到安心,感恩一线防疫人员的辛苦。

当事人明事理,识大体,都自动谅解了。没有把当事人一起无害化处理就体现了人性化管理。你质疑处理办法,那是你缺乏大局意识,精致利己,拿法律当挡箭牌。屁股坐歪,小心肛裂。别发外网,落入公知的圈套,给境外势力递刀子。别自己成为50w,你自己最痛恨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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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离谱,这通告看了更生气了,什么被谅解,我只看到了被害人深深的无奈,他现在已经失去了表达的权利

打了人家的狗处理就只是调离工作岗位?上过班的都知道这种操作与其说处理,不如说是保护和逃避责任!

整个通告完全没有任何道歉和赔偿的意思!



听说不止是他,他们小区全部猫狗都被无害化处理了,如果说哈尔滨那次猫检测出阳性才处理还算情有可原,那这次完全就是过度防疫!

全国出了那么多因疫情而「无害化处理」家养宠物的事件,也就这次闹得最大,因为这次不仅仅是宠物问题,也是私有财务被违法处理后当事人还被禁言删帖的问题


这太可怕了


至于对宠物更好的处理办法,各大城市都有做的好的,上海允许带猫隔离,广州也允许带猫隔离而且即使确诊也可以托朋友帮忙照顾,这些没有做「无害化处理的」地方也没看见宠物猫狗加重疫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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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以不用做的这么绝。

所谓相关人员调离岗位实际上就是没处理。

但是狗是人家的,你一没通知,二没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就处理人家私人财物?

我们国家有法律的,不是疫情为由就可以肆意妄为的。

这狗也没被感染,也没伤人,就被处理了?

这种做法让人寒心。

如果在座的哪位被隔离了,相关工作人员以全面消毒为由不通知而把你家东西全砸了,你有啥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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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新鲜事,2020 年初,就有过宠物主人被隔离而宠物被杀死的案例。

当时社区的做法就可能存在程序问题,因此引发了一定程度的质疑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注意,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且针对的是已经染病的动物,而在上饶的案例中,社区似乎同样忽视了正当程序。

尽管程序存疑,但正所谓「紧急状态无法律」,行政部门应对突发事件,需要有一定的便宜从事的灵活性,近两年来,社会各界也对此报以了极大的理解。

紧急状态无法律,2020 年初尚且说得通,但随着防疫工作进入常态化,人们对于病毒有了更有效的检测方式,对于传播规律也有了更多了解,一些工作可以更加有序地开展起来。

最起码地,既然现在对环境样本的检测已经很普遍了,在处理可能沾染病毒的公民高价值个人财产时,至少可以先检测一下是否有病毒,而不是随意毁坏。对于那些有特殊情感价值的财产,这甚至不需要国家出钱,相信只要有得选,很多人会愿意承担检测费用以避免个人财产被随意处置。

哪怕不谈伴侣动物提供的情感价值,纯粹从法律性质来看,宠物狗也算是私人财产。事件的本质矛盾是:当公民因防疫需求被隔离时,社区防疫人员可否擅自进入其私人住宅并毁坏其个人财物。我们不说猫或者狗,哪怕是结构较为复杂的家用电器,同样可能存在难以充分消毒的问题,难道都要直接砸碎烧掉?

再者说了,应对方式不是没有,有现成的作业可以抄。在北京、上海、广州都有允许市民携带宠物共同接受隔离的例子,如果担心成本问题,可以要求宠物主人自费。

归根结底,最大的阻碍,恐怕不是经济成本,而是骨子里缺乏的服务意识、思维中淡薄的依法行政观念、理念上的懒政和执行层面的的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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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执行人员或下达命令的领导(取决于杀狗命令是谁下发的),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历来宠物价值是会计算养育过程的必要开支的,所以大概率超过5000市场价值了)被追究刑责,否则一切交代都等于没有交代。

当然任何一个具备基本认知能力的中国人,都知道这一点完全不可能,发生概率远低于国足世界杯夺冠。

所以哪怕提诉求都不敢这么提,甚至想也不敢想,大概赔个两三千块,就足以安抚舆情,进而把提更高诉求的人孤立成恨国分子了。——自然,膝盖想也知道,少于千分之一概率引起热议后,如果最终只需要几千物质赔偿的话,约束力基本等于零。

不过,现在看起来好像连这点基本面子也不愿意给。

对比各类因网络发言而被指控寻衅滋事的案例,你就知道侵犯了什么法益真的想管,侵犯了哪些法益则要感谢侵权者原谅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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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闹这么大是完全可以预想到的。

首先有四点;

1:有牛群众数量庞大,中国养宠人士数量巨大,很多男拳女拳男女老少是真的养了一只宠物。

2:柯基和其主人完全无辜,属于完美无瑕的受害者。柯基表现极其温顺,主人阴性更是优秀养狗人,狗完全未造成一丁点的危害。

3:官方态度极其傲慢,素质极其低下,一纸通告让恨国党直接高潮,爱国人士看了直接傻眼,所以爱国者直接被沉默。

4:最重要的一点,狗主人居然装了监控,事实得以呈现,让官方百口莫辩。

所以各位赶紧装个摄像头去吧,最好隐蔽一点的,在角落多装两个,没这个监控你说什么都没人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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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这个大前提下,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是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作为曾经的疫情卡口工作人员,遇事不决首先提“疫情期间”,都是为了大家好之类的,然后再就是一套“和稀泥”的组合拳下来,当事人基本都会表示谅解,当然,他不谅解也没得选择,不配合或者抗拒,破坏疫情卡口秩序的帽子扣头上,谁也受不了。

越是疫情期间,就越是有领导喜欢往这边钻,往这边钻不说,还必须指导指导,结果就是上午一个领导过来,指示我们的工作方式,下午又一个领导过来,又是另外一套工作方式,有时候我们都知道有的方式就很扯淡,没有执行的必要,但是又必须执行。瞎指挥,乱指挥就是现状。

执行灭杀的人也是傻,这也能下得去手,真是蠢到家了,这类吊操作,我卡口也遇到过类似的,领导为了数据好看,强行要求经过卡口的男女老少,只要健康码没有提示接种疫苗的,一律扣留,然后通过专车转运至接种点统一接种。

谁给我的权力让我扣留?就算穿着暴力执法机关的制服,也没有这个权力,所以卡点把这个指示就当放屁,谁爱扣谁扣,反正爷不管,躺平了,牛叉你给我从卡点调走,我24小时不间断执勤备勤正感觉累呢。

回到正题,下指示的领导,和具体执行的人,都是非蠢即坏。

就算疫情特殊时期,也不能越权,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

我又想起来前些年环保考核比重加大,本地环保部门真是说一不二,打着环保考核的旗帜把手伸得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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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去汲取先进历史经验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 64 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其中,对竹鼠、果子狸等 45 种野生动物,今年 12 月底前要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对刺猬、猪獾等 19 种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但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通知》明确,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通知》指出,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竹鼠、果子狸等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同时,规范管理允许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刺猬、猪獾等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相关部门紧急出个通知,禁止上饶地区饲养犬只,在2021年底前完成对犬只的扑杀工作,不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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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觉得大多数网友莫名其妙。

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这只狗很明显有三个大问题。

1,不会说话

你有没有被感染,应该主动告诉防疫人员。在他们进门之前,除了展示自己的健康码之外,还应该将主人、客人、行程,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该将邻居的健康码展示给防疫人员。

在他们进来后,更应该给二位泡杯茶,来根华子,态度和蔼一点。而不是让人家站着,靠近你你还怒目圆睁汪汪汪。

但很可惜,这只狗并没有做到以上行为,不排除是拜登安插在狗届的五十万。

2,跟相关人员的宠物不熟悉

这是非常要命的。

任何国家的社会,归根结底是人情社会。

也就是说,如果这只狗平时多去和当地的相关人员宠物们,尤其是防疫部门的宠物们,聚聚餐、喝喝酒、吹吹牛,不说称兄道弟吧,至少也要混个脸熟。

这样一来,工作人员进了门就能认识你,心里会嘀咕一句:哦,这不是是咱家宠物的兄弟嘛!

不至于让你丢了狗命。

3,亲戚关系不明

在扑杀这只狗之前,它可曾告诉公仆自己亲戚里有没有这个长那个长,哪怕是居委会?

它有没有打电话,说自己要被扑杀了?

没有,它什么都没有做,证明这是一只普通的狗。

那就必须照章办事、严肃处理,谁来都不好使。

综上来看,整件事情跟工作人员毫无关系,完完全全是这只狗的全责,无形中给工作人员增加了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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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市民不过升迁的资本罢了,比上司要求多做一点才显得有魄力,毕竟他是对上司而不是市民负责。宠物狗作为主人的合法财产,只有法院才能按照防疫法规予以处理,按照法理而言卫生负责人根本无权处分。住户的住宅也属于私人所有,即使执法机构入内搜查也需要申请搜查令,卫生人员未经法院同意也是不得擅自入内的。卫生负责人按理也无权调取用户信息,尽管警方内网是有权限直接查看的,这里面可能也存在违规泄露的问题。总体而言,这个处理严重违法,如果狗的价值足够高那还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刑事犯罪。不过大概这位负责人觉得自己有把握把狗主人变得自愿配合大局,所以他的行为自然也就不违法了。

然而该负责人有充分的底气和理由这样做。尊重业主的所有权,获得了业主的好评,这能给他带来业绩和升迁吗?然而把上司指示贯彻到极端,甚至不惜违法,这个就显得有魄力,就能获得上司的赏识,就是业绩和升迁的资本。只要站在为防疫大局不惜一切代价的道德至高点上,此种行为就是富有大局观的先进行为,多半不会有任何责任。你狗主人要维权那就是与防疫大局作对,搞得不好是要判刑的。更重要的是即使将来该小区的疫情出了问题,他们也可以把锅轻易的甩掉,因为他们已经把上司的指令落实到极致了嘛。至于代价完全不用他承担,即使声讨声音大了,赔钱用的也是上饶全体市民的钱而不是他的私人财产,用全体市民的钱换自己个人的前途,何乐而不为呢?至于事情闹大了会因此受罚就更不用担心了,他的各级上司实际上都要靠严格防疫获得成绩的,但他们不愿意背骂名,多半是提出一个正常情况无法完成的目标,把压力全部压给下属,然后默许下属用非正常手段去完成目标,这样功绩归于上司,责任归于下属。有一个自愿背骂名的基层下属那上司高兴还来不及呢,真严惩了以后就没人愿意替上司背锅了,多半明着惩罚一下,过几天风声小了反而要好好奖励一下。

无论是北航南大之类高校的不合理封校,还是中小学食堂搞垄断导致卫生问题,或者什么高校强制学生吃面之类的问题,我一概要说对上不对下负责必然导致这类无视下级利益的问题,现在我也还是得讲。根据大量社会学实验,谁垄断了赏罚大权谁就能任意地支配他人的行为和思想,其他人就会自我损害和互信损害来向他展示忠诚。这种状况下上司可以任意支配和剥夺下属的权利,下属对上司只有被迫服从。压力向下传导远比向上反弹风险更小,而向下施压也引发展示忠诚的内卷,谁施压不足谁就无法获得收益。因此,上司的错误决策总是能够层层加压向下传达,下属必然成为展示忠诚的工具,问题和建议很少能够顺畅向上传送。作为一个卫生负责人,在目前为防疫大局不惜一切代价的大环境下,想要惩戒一个不服从命令的市民太容易了,直接以影响防疫为由就可以拘留。反过来市民对该负责人毫无约束力,最多就是投诉罢了,根本无法影响其去留。作为基层卫生负责人,关心的只会是如何不给上司添麻烦,向上司展示他如何果断地清除了所有潜在风险,如何会做思想工作让业主自愿承担损失。至于业主的评价,KPI里面有吗?根据这样的机制,结果其实已经是可以料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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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还在帮江西喷合肥日报,说你丫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得瑟。结果阿卡林疯狂上分,砸的我脸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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