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前段时间那些所谓“爱狗人士”在广西玉林的荒唐、非法行为,才是反文明的行为。记得有个人收了一车用来食用的狗,那些人就给挡下来,要低价把狗给人家买了然后放生。那个人说我是花钱买的。那些人说看你可怜才给你点钱让你走,不然一分钱不给还是要你把狗放了。这不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么?
不尊重不同的生活习惯才是不文明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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