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遂宁公交车男子打熊孩子该法律怎么判?

回答
遂宁公交车上,一名男子与一名“熊孩子”发生冲突,甚至出现了肢体上的接触,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涉及到的是法律的判断和处理。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谁对谁错”就能一笔带过的问题。具体怎么判,那得看很多细节,以及背后的法律条文。

首先,咱们得明确,法律处理这事儿,主要看的是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违法到了什么程度。

1. 行为人的意图和动机:

男子方面: 警方和法院首先会调查这名男子打“熊孩子”的动机。他是出于自卫?还是因为一时冲动,失去了理性?他的行为是针对孩子的恶意攻击,还是因为孩子某些行为(比如持续的辱骂、干扰、甚至动手)而产生的反应?
“熊孩子”方面: 咱们也得说说那个让人生气的孩子。孩子的行为是否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调皮捣蛋,比如是否有故意的破坏公物、持续的挑衅、或者对他人造成了实际的骚扰和困扰?

2. 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打”的具体方式和力度: 是推搡了一下,还是扇了耳光,又或者是更严重的殴打?力度的大小、造成的后果(是否有伤、伤情如何)是定罪的关键。
是否造成实际损害: 孩子有没有受伤?即使是轻微擦伤,也可能构成轻微伤。如果造成了更严重的伤害,比如骨折,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是否触犯了其他法律: 比如,如果男子的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或者属于故意伤害,那就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处理。

3. 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男子的行为构成了殴打他人,但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比如,按照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如果孩子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那么孩子(或者监护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如果男子的行为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那么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一旦构成故意伤害罪,就要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
如果男子是为了制止孩子的严重违法行为(比如盗窃、故意破坏车辆),并且他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就可能属于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不负刑事责任。但这需要非常严格的证据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论是否存在行政或刑事处罚,受伤害的一方(比如孩子)都有权要求赔偿。这涉及到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男子需要对因其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同时,如果孩子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并且孩子未满十八周岁,那么监护人(父母)也可能需要承担监护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赔偿因孩子行为造成的损失。

具体判罚的可能性(举例说明,非最终判决):

情况一:男子推搡了一下,孩子没受伤,但孩子一直在骂人和扔东西。
男子: 可能会被认定为过激行为,但如果孩子的行为也极其恶劣,且男子没有造成伤害,警方可能会进行教育训诫,或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孩子(及监护人): 孩子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需要接受教育。如果孩子有损坏财物,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情况二:男子扇了孩子一耳光,孩子脸上有红印,哭得很厉害。
男子: 即使孩子调皮,成年人扇打未成年人,也很难被认为是正当防卫。很可能构成殴打他人,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拘留或者罚款。如果伤情鉴定达到轻微伤,可能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孩子(及监护人): 孩子的行为可以作为男子辩解的理由,但不能完全免除其责任。监护人需要对孩子的行为承担管理和教育责任,并且可能需要赔偿男子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男子也被孩子伤害了)。
情况三:孩子持续用尖锐物品扎男子,男子出于自卫将其推开,孩子摔倒,造成了轻微擦伤。
男子: 这种情况,男子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只要男子的行为是为了制止孩子的攻击,且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就不构成犯罪。
孩子(及监护人): 孩子的行为是明显的攻击行为,监护人需要承担其教育不当的责任,并可能需要赔偿男子因此产生的费用。

总结来说,这件事的处理会非常复杂,需要逐一核实以下几个关键点:

1. 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谁先挑衅?双方的行为是怎么升级的?
2. 双方的证据: 现场监控、目击者证词、伤情鉴定报告都是重要的证据。
3. 涉及的法律条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典都会被考虑。
4. 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是否构成殴打、故意伤害,以及造成的具体损害。

绝不能简单地因为对方是孩子,就认为成年人可以随意采取过激行为。同样的,孩子的监护人也有责任管教好孩子,避免其成为“熊孩子”,干扰公共秩序,甚至伤害他人。最终的判罚,一定是基于事实和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做出的。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以暴制暴是对的。

所以咱们这还算太平。

不然越来越多的懦夫,会把扭曲的心灵施加在更弱者的身上。

根据后续报道,至少构成轻伤(非轻微伤)。故意伤害罪没跑了。

另外,希望能看到打人男子被过肩摔踩头的视频。打孩子的是狗熊,围观叫好的属于心理阴暗,但属于社会的大部分人,他们绝不会挥刀向更强者,因此也是构成社会稳定的基石。

教育和教训是两码事,要是恶作剧该死,那这些杂碎也不会有机会起哄了。

user avatar

这个郭某天已经被拘留了。照着天涯贴吧包括本乎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段子里的教训熊孩子的方式套用到现实中,妥妥地这个下场。罪有应得。


无论一个未成年人做了什么,你身为成年人都不应该殴打他,更遑论是像视频里这样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殴打。这是现代社会的共识,也是法律要求的底线,无论如何不应该逾越,否则就是违法犯罪。这个郭某天就是如此。


“成年人不应该攻击儿童”和“男性不应该性侵女性”是一样的道理,都是恃强凌弱。他是个“熊孩子”不是你打他的理由,他熊不等于你打他的行为就有了合理性,没这个道理。就好比一个女人再怎么“骚”,穿得再怎么性感露骨,平时做派再怎么不正,男性都不能强奸她,这是一样的道理。支持对熊孩子动私刑,跟支持强奸作风不正的女人,本质上是一样的。


我也反对随随便便给人群贴标签,“熊孩子”就是个显而易见的标签。贴了标签就相当于被打入另册,人们对这些被打上标签的人群施暴(包括现实暴力和网络暴力)、凌辱、嘲骂、歧视的行径就有了“合理性”,至少可以减轻心理上的罪责——反正他是熊孩子,我可以打他几下出出气。——反正她是破鞋,我扇她俩耳光捏捏她屁股吃吃她豆腐也不为过。一样的思路。


以咪蒙之流的营销号为代表,攻击一切人群,包括孩子,老人,屌丝,绿茶,大妈,孕妇,老公,公婆,同事,同学,农村人等等。人们在阅读这些垃圾的时候,觉得自己超脱于这些被攻击的对象之外,是唯一的那个无辜的人。实际上当戾气扩散开来,没人能够幸免。今天攻击熊孩子的人,明天他们的孩子,甚至他们自己就可能会被别人攻击。

爱护未成年人不应该是一种共识吗?为什么近年会出现这种怼小孩子,惩罚幼童、对未成年人不宽容,不爱护,乃至满怀恶意的风气?

跟未成年人争短长,乃至大打出手,根本不算是个成年人,甚至根本不算是个人。

国内对一些言论过分紧张,又对一些言论过分宽纵。比如,很多整蛊熊孩子的段子,字里行间透露着叙述者对未成年人不加掩饰的恶意,对幼童肉体上和心灵上的摧残的过程写得具体而微,残忍而歹毒,露骨又下作。不论这些人所说是真是假,这都是赤裸裸的挑战底线的反人类的东西,猖狂的纳粹式的叫嚣,是对公序良俗人类道德公然的敌对和侮辱,居然被堂而皇之吹捧成热帖,无数人跟风,无数人叫好,无数人照着学。放在法制健全的国家,散布这些言论的人可能早就被以有反社会倾向控制起来了。也就是在当下的中国网络上才会出现这样的怪象。

目前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革时期,旧有价值观崩塌,新的价值观未完全成型,人际关系也面临着空前危机,网络上江南草长群莺乱飞,一片混乱混沌混杂,良莠不齐,泥沙俱下,既无相关法律约束,又有一群不知轻重自身身心就发育未全的人作为拥趸,加上资本在背后的怂恿和鼓励,这些垃圾才这么受追捧。

这种段子里的人物塑造得像个救世主,大义凛然,替天行道,所干的事情(打骂熊孩子,教唆熊孩子让他们去犯下更大的罪错,把熊孩子的身体弄残疾)却都迹近毒妇阉党的勾当,说到底都是小人手笔,再怎么“解气”,再怎么“过瘾”,再怎么“有教育意义”,都是消耗而非建设,永远上不了台面。(编这些段子的人,你有本事亮出你的真实身份,在现实中摇旗呐喊,光明正大地道出你的观点来!)

对儿童的教育,对社会风气的净化,公民意识的培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社会矛盾的化解,都是严肃的社会课题,焉能指望这些下三滥的写手?这些人心胸狭隘,气量极小,自私自利,唯我独尊,编段子就是靠恶意和贪念驱动的,当然不会有什么崇高理念,有的只是躲在电脑屏幕后面的窃喜、偷笑、数钱、编造、炮制、挑逗、戏弄、逞能、圆谎、卖萌、惺惺作态、危机公关、团队策划而已,根据读者的口味和提出的质疑一再修改情节变换戏法,此路不通马上另编情节,毫无忌惮地在网上喷溅着毒汁。群氓不以为怪,反而跟着喝彩,真是愚不可及。写手帮这些痛恨熊孩子的人完成了手淫和意淫。

鲁迅早就说过: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这些编写惩罚熊孩子的段子的缩头乌龟,不过就是一群捣捣小鬼的货色罢了。

论坛上常能看到很多网友为了别人的事情乃至虚构出来的事情真诚地生气,真诚地憋屈,乃至真心地抑郁,他们太喜欢把自己代入了。为了泄愤不停滴为楼主叫好,替楼主出昏招,字里行间充满不自知的残忍和无知,隔着电脑都能想象出他们自以为得计的样子。这类层出不穷的写手贴虽然故事是假的,但是足以窥出很多人自私冷漠狭隘的真实内心。

  现在中国社会的中青年大部分是独生子女,根本没有小时候和多个兄弟姐妹分享时间空间亲情的经验,即便一些正常的小孩行为,也会被这些人认为是吵闹,这个社会对育儿活动的容忍阈值降低了,这是最悲哀的。

  计划生育实行使得孩子越来越少,很多人已经渐渐不知道在公共场合如何和小孩子打交道,包括家长不知道如何管束孩子,其他人不知道容忍和体谅的合理界限在哪里。

  在一些人的日常生活里,是几乎见不到小孩子的。

  如果像社会上孩子多一些,大家在这方面的经验和互相理解,也许会多得多。

user avatar

原答案被骂出翔,把下面评论删了。

附上个链接,是男子打小孩的始末完整版

关于前面小孩子晃腿,我自认小时候无聊的时候也会做,小孩的动作并且没有妨碍到打人的男子,男子具体可能是辱骂可能是告诫,我认为是前者,如果是叫他小心点或者态度稍微好一点,就算是熊孩子也不可能听不进去。

猜测是男子看着新烦态度恶劣。(新闻后面提到男子工作不顺,看到小孩瞎晃想让他安分点。)

再加一段无报道,更长的视频

https://www.zhihu.com/video/973892118380597248

打完之后还骂骂咧咧手上动作,嘴上不停,要不是有人阻止怕是还要继续打。


网上好多网友骂的很happy,不就是擦伤吗?打得好!


我记得原评论有人说是小孩踹的男子,男子踢的小孩,是踢是踹心里没点逼数吗?说我替小孩洗,我怎么觉得是你们在疯狂的帮男子洗地呢?



附上一张某知乎答主的答案截图

别拿着教育,为了国家的旗号来秀你的下线,听着恶心

一张图送给张口教育,闭口为了社会的人




不友好,人身攻击,阴阳怪气的评论我都给删了不谢,少部分严重的屏蔽举报。


以下是原答案,

恃强凌弱都是垃圾,

打抱不平才是勇者。

-----------------------

是社会戾气太重,还是这世道变了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