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是再明眼的人,也想不到一审会出这样的结果
如果没有这次二审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都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名字里面带「侠」字的女工程师,做了这样行侠仗义的事情,最后却落得一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事情起因很简单,我们看过无数次了,一样的模板,一样的套路
村里来了两家石料厂
2008年上半年,石泉县国土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对城关镇青山沟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进行出让
当年3月和5月,西安商人郭某以竞拍方式,取得了两处石料矿的采矿权
之后,郭某又授权邱兴银对其中一个采矿点进行开采,二人自负盈
多名村民表示,邱兴银是时任双喜村的村主任
大家看出来了没,一个商人勾结一个村主任,开始开采石料
有意思的是,2009年,两个石料厂投入运营,但采矿许可证一直没有办下来,直到6年后的2015年2月10日,其中一家石料厂才拿到采矿许可证
换句话说,两家6年的无证经营,直到2013年女工程师网上维权的时候依然是无证经营,到现在,还有一家是无证经营
但是这些很明显都不重要,私下可能已经罚酒三杯了
石料厂的出现,不断出现的运石卡车破坏了公路,还导致公路晴天是尘土,雨季是泥泞
还有村民反映,石料厂出现后不久,当地村民的饮用水出现浑浊,部分河水呈现乌黑状
直到2018年5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和当地领导前往双喜村视察后,当地村民的饮水问题才得以改善
村里的石料厂出现后不久,包括女工程师母亲在内,多名村民家的耕地遭到破坏
由于村道被破坏,雨后大量石渣被冲进田内
有的村民家是水田,石料厂阻断了水源,导致田地无法耕种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工程师开始了维权之路
2010年,李思侠以其母亲土地被石渣冲毁为由,向石料厂经营者郭某、邱兴银索要补偿费,双方口头约定一次性补偿2000元
2011年,李思侠再次向郭某、邱兴银索要费用,郭某拒绝支付,邱兴银支付1000元
2012年,李思侠再次向二人索要费用遭拒后,从2013年开始通过信访举报、网络发帖等方式,举报两家石料厂非法开采、污染环境等问题
2013年5月6日,李思侠以《把青山绿水还给我们》为题,将双喜村与石料厂的问题发布上网,随后,她又在微博、贴吧、论坛上,数十次反映了石料厂的问题
其实李思侠作为一个已经搬离农村,供职大型国企,住在西安市区,工资收入数千
她差这一千块钱么?
我看她差的是一口气
作为村里唯一的大学生,为数不多走出去的人,她不发声谁发声?
尤其是面对商人勾结村干部的情况下,她不举报谁举报?
结果呢?
她反而变成了黑恶势力
主要的控告有两个
一个是先后两次擅自组织村民在新修建的道路上设立限宽墩,导致双喜村村民出行不便,致使邱兴银石料厂被迫停产
一个是2018年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被告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导致第一次选举村主任出现候选人选票均未过半、无效作废,影响了选举的正常进行
第一个事情,两次打限宽墩,都是与村干部商议后实施的
第二个事情,是因为2018年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村干部候选人中有邱兴银的儿子,邱兴银也就是商人勾结村干部里面的那个村干部
村民不想让候选人中有与石料厂有关系的利益代表存在,于是李思侠和张海成开始为魏智波拉票,而魏智波,是村里少数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民。
大家知道我看到了什么么?
我看到了乡土社会里面稍微有点文化的「士绅」阶层在抵抗资本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入侵
结果反而被掀翻在地的情况
如果说谁是黑恶势力,大家觉得是女工程师和村民是,还是外地商人和村干部是?
但是让我感触最深的
其实是记者去采访的时候
有的村民认为李思侠脑子进水:“跟她没关系的事,她瞎掺和,这下惹下大麻烦。”
哎……清朝有个很有名的案子叫宁波盐粮案
这个事件在血酬定律里面有个详细的描写,那一章的名字叫做《出售英雄》
宁波鄞县的田赋是分人缴纳的,分了红封和白封,白封征赋重于红封
白封由普通穷苦大众缴纳,红封由乡绅等富户缴纳
有位叫周千翔的监生,他自己已经是属于红封阶层,但是他内心还有孔孟之教,受乡亲之托,到县衙反映民众疾苦
结果被抓
后面激起了民变,周千翔被解救出来,但是政府也作出了让步
平民胜利了,大家要过平常日子了, 周千翔成了多余的祸害——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
周千翔在群众的压力下,被逼自首,和他同样在清末宁波盐粮案里面带头的另外两个人,张潮清和俞能贵,甚至被他们为之奋斗的乡邻绑着送去领取赏钱了
最后三人都被斩枭示,首级解回县里悬挂示众
周祥千的妻子从此发了疯,整天在南乡的田野里乱跑,东乡人觉得他们也是为了乡亲,恳请不要悬挂首级了,免得乡民「目击心伤」,官府接受了建议,让地保将三颗脑袋埋了
大家品品,这些乡民,在别人为群体争取利益的时候躲在后面,享受着英雄们奋斗的成果,却不愿担当一点风险,甚至为了讨好上面而把英雄给出售了
最后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请求县里不要悬挂首级,来填补一下他们扭曲的道德感
自古以来,首恶必办胁从不究都是分化瓦解的最好办法,这次也不例外
当女工程师为了自己,更多的也是为了整个村子发声的时候,村民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
我说句狠心的话,她脑子没进水,你们这些村民得癌症死绝了都没人知道
——欢迎关注答主 @曹小灵 ,也不知道这个回答能撑多久——
既然违反了诉讼程序,那么相关人员是违纪、违法?是渎职还是失职?
就算是罚酒三杯,也请罚了然后通报。
这下知道为什么需要律师帮打黑里的被告人辩护了吧
想起许多网友们遇到啥丑恶事件最喜欢说的话了:
“现在扫黑除恶,如果答主你说的是真的有证据,举报就好了,专项部正愁没政绩呢。否则,就不要来煽动舆论。”
呐,谁可能成为黑恶,明白了嘛...
当然好消息是,事情曝光出圈了,当地村民的饮用水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应该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了。
只可惜当事人,已遭受了一年的牢狱之苦,至于重审结果,更是天知道会怎样,天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
不由又想起从前看人说,说古代日本农民和封建主们,有一个奇特的默契。
封建主对农民的税收,当然是随心而定,不需要征求农民意见的。而等到农民实在活不下去了,忍无可忍的时候,也会聚集起来,去封建主居所前,也不闹事,就围着站着。
这时候封建主就会显示一下自己的仁慈了,或者亲自,或者派人出来看一看,要求选一个带头的说下诉求。
这么一闹后,封建主往往会知道过分了,稍微减一些税收,让农民有条活路,但在答应之后,就会要求说领头召集的人,必须死。
甚至,因是心照不宣的默契的关系,一般带头的都知道必死,看到老爷答应了请求,都不用下令,会直接自杀——接着农民们再默默地把尸体抬回去葬了。
这样就以非暴力的形式达成了新的平衡,一来封建主们能让农民活下去,二来又保证了农民们不会随意提条件反抗——毕竟是要死人的啊,更妙的是,提一次条件死一次人,下次再想有意见的时候,敢作带头人的已经少了一个,忍耐的阈值也就都高了一分了。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还觉着很惊愕,有一种站在远处旁观陌生奇异文化的惊奇感。后来看得多了,才逐渐明白,这一逻辑,不仅是世界范围的故智,而且也从未离我们而去过。
这明明就是一个勇者自己变恶龙的典型案例嘛
高赞回答一个个都是装傻, 骗流量吧。
这个案子的背景是这样的:
2008年乡贤邱X(当时的村主任)开了个石料厂,被李X侠(西安一旧国企的女工程师)举报,搞停业了,还赔了钱——这就是所谓的举报污染。此事发生在2010-2013年期间。
1、ZF判令乡贤邱X要为污染向村民赔款3万6千元,变身恶龙的乡贤李X侠抽佣6千;这是2014年的事情。起诉书有,但法院避嫌没理这一条。
2、2016年国家建铁路赔了笔钱给村委会,变身恶龙的乡贤李X侠以乡贤邱某还欠她钱为由,私扣了赔偿款1万元。而且后来已经签了协议答应退还,以乡贤邱某还欠她钱为由拒不退还,而以这个事情是2017年的事情了。
3 2013年那个污染水源的而且没有证的矿已经被举报后封闭了。2015年另外办理矿证的合法石料厂,2017年出资对道路进行修理,并做加宽加厚处理。石料厂因此认为自己可以使用自己出钱修理的道路拉石料。乡贤李X侠多次煽动堵路和冒用村委会名义设置宽墩阻止车辆经过。 合法有证的矿,矿出钱整修道路,不让用,这不是乡贤啥啊?
4、2018年村里选举,乡贤张某(前村主任)为阻止邱X的儿子当选,与乡贤李X侠共同为乡贤魏某拉票。上述乡贤张某、魏某和李X侠三人组 冒用村委会名义制作、发布文告;私自编造村委会会议记录并冒用公章,通过网络发帖附带图片等形式将假文件扩散。
最初起诉“打黑除恶”的,最后县级法院觉得其情节较轻按“寻衅滋事”定罪,主要情节就是这么一件事。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文件、纪要,如果不是伪造公章,目前是法律空白。拿真章盖假文件,这是法律空白。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才有刑法。所以结果就是这个空白,构成情节严重危害巨大的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兜底,情节不严重的,目前是空白的。司法解释不适用寻衅滋事罪兜底,所以降级用寻衅滋事罪兜底是肯定认定错误的,发回重审。县级法院想从轻处理反而把自己给困进去了)
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几位乡贤的权力游戏,勇者自己变恶龙的典型案例嘛。 财新 搞了一套剪切包装,就成了“环保、女权、反体制斗士”了。看看这问题下面的高赞回答,跟财新的传声筒似得,大失水平、大失水平啊。
网络举报投诉属于正当行为,具体有没有夸大,这个如何界定是个问题,要判定夸大诽谤,得给具体的评判标准。而且用毛主席矫枉过正的思路来说,即使有多夸大也不过分,夸大说明问题存在的久了,给群众带来的伤害过大,所以他们才反应过大,所以都不能拿来作为评判依据。
村路设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这个就太假了,见过不少设宽墩的,有进有出,一点都不影响普通村民的出行,普通村民能开多大的车,这种只会影响大的工程车的进出的。这个理由太假了,属于以人民的名义为自己谋私利。
换届选举这个就更扯了,以维护村道,防止大权旁落,这都是维护的村子的利益,说明村民在乎这些问题,村中确实有这样的矛盾,怎么算的上恶黑势力。黑势力从来都是靠拳头,靠勾结,无视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来玩的。说实在的,一审能给出来这样的判决,才最应该去查查是否有黑恶势力存在的。
还好二审中院的人不糊涂,直接撤销原判让发回重审,否则安康也会有反腐风暴刮起来的,最近陕西省的人事变动还嫌不够大吗?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