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大连 13 岁行凶男孩父母公开道歉「用一生忏悔,砸锅卖铁全力赔偿」?

回答
关于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其父母公开道歉并表示“用一生忏悔,砸锅卖铁全力赔偿”,这件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如何看待这件事,可以从几个层面去理解,并且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感受和解读。

首先,父母的道歉和承诺,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是一种情感的表达和责任的承担。
面对孩子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作为父母,内心一定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自责。他们的道歉,可能是出于对受害者家庭的同情和愧疚,也可能是为了表达自己作为家长未能尽到教育责任的歉意。 “用一生忏悔”这句话,体现了一种深刻的反省和对过往的悔恨。而“砸锅卖铁全力赔偿”的承诺,则是一种实际行动上的补偿,表明他们愿意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弥补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从这个角度看,他们的道歉和承诺,至少表现出了一定的担当,没有回避问题,而是选择面对和弥补。这对于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来说,可能已经是他们能做出的最大努力。

其次,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的复杂性在于罪责的归属。
我们都知道,刑事案件中,犯罪主体是直接实施行为的个人,也就是那个13岁的男孩。他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毋庸置疑。

但是,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对孩子的教育、管教、思想引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孩子的犯罪行为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溺爱、疏忽等因素有关,那么父母在道德和一定程度上也需要承担责任。

父母的道歉和赔偿承诺,虽然不能改变孩子已经犯下的罪行,也不能完全弥补受害者家庭的创伤,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对家庭教育责任的认识。这种承诺,尤其是在经济赔偿方面,是对受害者家庭物质损失的一种补偿,虽然钱财无法衡量生命的价值,但至少是对受害者家庭生活的一种实际帮助。

再者,从社会舆论和公众情感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触及了大家对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以及社会责任等多个敏感神经。
很多公众看到这样的道歉,可能会有复杂的情绪:
同情与理解: 有些人会同情这对父母,认为他们也是受害者,孩子犯错,他们也同样痛苦,并且愿意承担后果。
质疑与苛责: 也有很多人会质疑,仅仅是道歉和赔偿是否足够?尤其是在涉及到如此严重的暴力犯罪时。他们会认为,父母的教育方式和管教是否到位,才是问题的关键。
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的反思: 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刻反思。大家会讨论,在成长过程中,孩子接触了什么信息?经历了什么?家庭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关于“砸锅卖铁全力赔偿”这个表述,它可能包含了几层含义:
1. 经济上的彻底倾尽: 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承诺,意味着他们愿意变卖所有值钱的东西,倾其所有来弥补。这是一种极端的表达,显示出他们道歉的诚意有多深。
2. 心理上的挣扎与决绝: “砸锅卖铁”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也反映了父母内心的痛苦和决绝。他们可能已经不再顾及自己的生活,只想着如何去弥补。
3. 社会压力下的表态: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谴责下,父母也可能需要做出这样的表态,来回应公众的期待和质疑,以示自己的责任感。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略其中的一些潜在问题和思考:
道歉的动机: 虽然我们倾向于相信父母的真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其中也包含着减轻自身压力,或者出于社会舆论压力的因素。
赔偿的能力: “砸锅卖铁”是理想状态,实际的赔偿能力是多少,是否真的能做到?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法律程序会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界限: 这种道歉和赔偿,并不能替代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应有的审判和惩罚。法律需要独立运行。
教育的责任与未来: 即使父母做出了赔偿,也无法填补受害者家庭失去的亲人,也无法改变那个13岁男孩已经犯下的罪行。他们的道歉和赔偿,更多的是一个姿态,一个弥补的开始,但教育的责任和这个男孩的未来,仍然是社会需要面对的难题。

总结来说,
看待大连13岁男孩父母的公开道歉和赔偿承诺,应该是一种复杂、多维度的视角。

肯定其道歉和赔偿的诚意和担当,这是作为父母在孩子犯下严重罪行后,可能做出的最负责任的反应之一。
理解其内心的痛苦和悔恨,这是人之常情。
同时,也要理性看待,道歉和赔偿只是一个环节,不能替代法律的审判,更不能完全弥补受害者家庭的创伤。
更重要的是,此事应该促使我们更深入地反思,在家庭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引导等方面,我们还有哪些不足,如何才能更好地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

这件事情没有一个简单的“对”或“错”的答案,它触及了人性、法律、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方方面面,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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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道歉也是执行判决的一部分,但是问题有二:

一、赔偿部分拖了太久不执行;

二、更多是把道歉当成执行判决、而不是忏悔。

正如女孩家人所说,事情发生已经一年多了,男孩父母都没有登门道歉过。等了这么久,所谓的赔偿也只不过是写在道歉信里的一句不知何时才能实现的承诺。

不是说我要先入为主地不相信男孩家长的承诺,实在是这家人之前的行为很难让人再相信这些轻飘飘的承诺了。

这家人有房子、有樱桃园,但是长期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之前被害人家属说对方转移财产,这个没有实际证据,我姑且不信。但是这么长时间不赔偿、不公开道歉,更不要说登门道歉。现在被拘留了15天,憋出了一封道歉信。

不知道还要经历什么,才能憋出赔偿款来。

说实话,之前新闻都说了有房产可供执行,真没必要砸锅卖铁。说这种话,是想让别人觉得您家也挺困难?


我是 @脚轻头重 ,爱法律,爱电影,更爱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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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不正下梁歪!

从案件开始,到判罚结束,到最后的强制执行,这个谚语说得真是透彻淋漓。

孩子用水果刀,捅杀10岁女孩7刀致死,抛尸女孩后,淡定回到家中,该父母隐瞒不报,甚至主动消灭罪证。

“蔡某某抛尸半小时后,其母亲回到家便开始洗衣、擦地……不奇怪吗?”受害者家属称,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的母亲对此解释,其擦地、洗衣是每天回到家的正常程序,由于家里地板很暗,是深色,打扫卫生时并未发现血迹,“就算家里看不到,家门口的血迹到现在都还有,她难道没有发现一点异常吗?”受害者家属质疑。

当证据确凿,自己的孩子就是杀人凶手,在受害者一家人陷入痛苦的深渊时候,该父母拒绝出庭。

受害女孩王某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告诉记者,因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被告蔡某某没有出庭,蔡某某父母也没有出庭,对方也没有委托代理人,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在受害人家庭明确提出需要对方道歉,来安慰受害女儿的在天之灵时,同样的,该父母拒绝道歉。

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对王某父母的经济赔偿责任。可自案件发生至今,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王某父母联系,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一分钱的经济赔偿。

直到受害人的家属要求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该父母道歉,法院判决下达,两个多月过去了,该父母依旧不肯道歉和赔偿。最后法院要强行拘留15天,才出现了该父母的道歉声明。

8月10日,判决结果显示被告蔡某伟、庄某杰(男孩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王某章、贺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开赔礼道歉;二、被告蔡某伟、庄某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章、贺某玲合计1286024元。

所以,这迟来的道歉,是被逼的,是这一对父母坐在牢房里,面对警察和形势写的,因为不写就要加重惩罚。同样的,所谓积极赔偿,也是被外力强迫的。判决下来后,两个多月不支付一分钱,直到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房屋,才开始叫屈,在道歉书里说自己砸锅卖铁,大秀可怜和悲惨。

步又一步,从头到尾,整个过程,真的是清楚诠释了什么叫做:子不教,父(母)之过。

而捅了女孩七刀,把女孩藏在灌木丛中的男孩判决也出来了,少年收容所教养三年。在16岁的时候,就能够回到家里,和这样的父母一起团聚。

让我不由想起印度在2012年,发生的震惊全世界的公交车强奸案。

那个17岁的年轻男子,主动招呼医护学生乔蒂,笑着叫她姐姐,把她招呼上了那辆公交车。

然后,在伙同其他暴徒控制住乔蒂男朋友后,他是第一个冲上前施暴乔蒂,前后强奸她达数次(次数最多),最后还令人发指地把手深入到她下体的伤口,把肠子硬生生从她体内一点点拉扯出来,是直接导致乔蒂死亡的主凶。

但是由于在印度法律中,他只有17岁,属于未成年人。不仅没有判死刑,在众多民众铺天盖地的舆论抨击下,依旧只判了3年教化院的感化教育,于2016年,20岁的时候就被释放,甚至可以去看以他为犯罪原型之一,拍摄的催泪电影《母亲的复仇》。

而同样地主动引诱,同样地进行虐杀,同样的三年教养,同样的年少出狱。

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这两个案件是何其惊人地重合了起来!

3年的教养后,这个16岁的少年再度回到了原来的环境,依旧被这样的父母耳濡目染,他真的会后悔吗?会弃恶从善吗?这三年的教养有用吗?

而他的父母除了丢失了一处房产外,接受到了真正的惩罚和教育了吗?他们心里真的如同悔过书上所写的那样,一辈子深感愧疚和忏悔吗?

真的不敢细想,三年后,这个家庭的团圆,他们的心理会是怎么样的,因为会让人不寒而栗!

你好,我是 @Will.liu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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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早干嘛去了?“

这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才想起来”执行判决?


其次,这真的是“道歉”嘛?

这玩意应该有见过的吧,身份证丢了,需要登报声明一下,除了是程序要求的之外,真的有用嘛?同理,在一个旁观者看来,这个时候的“登报道歉”不过是迫于压力的走个形式罢了!


最后,如果不是被拘留了15天,他们能这样“真心”的道歉?

之前的回答里我曾经说过,这种心不甘,情不愿的道歉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虽然对于受害者的父母很重要,但在我个人看来,更重要的是要小心这些“真心”道歉的人,以及被“劳教”凶手的报复!毕竟,那个凶手3年劳教出来“又是一条16岁的好汉”.........人家依然是未成年人........


有人可能会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总不能把凶手一家都逼死.........


说实话,连“鳄鱼的眼泪”都不愿意随便流,万般无奈之下才被迫服软的人,能被逼死嘛?如果真逼死了,我“真心”为他们默哀,为他们养了那样的儿子感到惋惜!


还是那句话,该是担心一下那个3年内就又会重回社会的,16岁的凶手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吧!

恐怕比这个家伙还难办,毕竟这家伙是个年岁不小的“成年人”: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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