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道歉也是执行判决的一部分,但是问题有二:
一、赔偿部分拖了太久不执行;
二、更多是把道歉当成执行判决、而不是忏悔。
正如女孩家人所说,事情发生已经一年多了,男孩父母都没有登门道歉过。等了这么久,所谓的赔偿也只不过是写在道歉信里的一句不知何时才能实现的承诺。
不是说我要先入为主地不相信男孩家长的承诺,实在是这家人之前的行为很难让人再相信这些轻飘飘的承诺了。
这家人有房子、有樱桃园,但是长期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之前被害人家属说对方转移财产,这个没有实际证据,我姑且不信。但是这么长时间不赔偿、不公开道歉,更不要说登门道歉。现在被拘留了15天,憋出了一封道歉信。
不知道还要经历什么,才能憋出赔偿款来。
说实话,之前新闻都说了有房产可供执行,真没必要砸锅卖铁。说这种话,是想让别人觉得您家也挺困难?
我是 @脚轻头重 ,爱法律,爱电影,更爱美食~
上梁不正下梁歪!
从案件开始,到判罚结束,到最后的强制执行,这个谚语说得真是透彻淋漓。
孩子用水果刀,捅杀10岁女孩7刀致死,抛尸女孩后,淡定回到家中,该父母隐瞒不报,甚至主动消灭罪证。
“蔡某某抛尸半小时后,其母亲回到家便开始洗衣、擦地……不奇怪吗?”受害者家属称,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的母亲对此解释,其擦地、洗衣是每天回到家的正常程序,由于家里地板很暗,是深色,打扫卫生时并未发现血迹,“就算家里看不到,家门口的血迹到现在都还有,她难道没有发现一点异常吗?”受害者家属质疑。
当证据确凿,自己的孩子就是杀人凶手,在受害者一家人陷入痛苦的深渊时候,该父母拒绝出庭。
受害女孩王某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告诉记者,因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被告蔡某某没有出庭,蔡某某父母也没有出庭,对方也没有委托代理人,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在受害人家庭明确提出需要对方道歉,来安慰受害女儿的在天之灵时,同样的,该父母拒绝道歉。
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对王某父母的经济赔偿责任。可自案件发生至今,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王某父母联系,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一分钱的经济赔偿。
直到受害人的家属要求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该父母道歉,法院判决下达,两个多月过去了,该父母依旧不肯道歉和赔偿。最后法院要强行拘留15天,才出现了该父母的道歉声明。
8月10日,判决结果显示被告蔡某伟、庄某杰(男孩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王某章、贺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开赔礼道歉;二、被告蔡某伟、庄某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王某章、贺某玲合计1286024元。
所以,这迟来的道歉,是被逼的,是这一对父母坐在牢房里,面对警察和形势写的,因为不写就要加重惩罚。同样的,所谓积极赔偿,也是被外力强迫的。判决下来后,两个多月不支付一分钱,直到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房屋,才开始叫屈,在道歉书里说自己砸锅卖铁,大秀可怜和悲惨。
一步又一步,从头到尾,整个过程,真的是清楚诠释了什么叫做:子不教,父(母)之过。
而捅了女孩七刀,把女孩藏在灌木丛中的男孩判决也出来了,少年收容所教养三年。在16岁的时候,就能够回到家里,和这样的父母一起团聚。
让我不由想起印度在2012年,发生的震惊全世界的公交车强奸案。
那个17岁的年轻男子,主动招呼医护学生乔蒂,笑着叫她姐姐,把她招呼上了那辆公交车。
然后,在伙同其他暴徒控制住乔蒂男朋友后,他是第一个冲上前施暴乔蒂,前后强奸她达数次(次数最多),最后还令人发指地把手深入到她下体的伤口,把肠子硬生生从她体内一点点拉扯出来,是直接导致乔蒂死亡的主凶。
但是由于在印度法律中,他只有17岁,属于未成年人。不仅没有判死刑,在众多民众铺天盖地的舆论抨击下,依旧只判了3年教化院的感化教育,于2016年,20岁的时候就被释放,甚至可以去看以他为犯罪原型之一,拍摄的催泪电影《母亲的复仇》。
而同样地主动引诱,同样地进行虐杀,同样的三年教养,同样的年少出狱。
在不同时间,不同区域,这两个案件是何其惊人地重合了起来!
3年的教养后,这个16岁的少年再度回到了原来的环境,依旧被这样的父母耳濡目染,他真的会后悔吗?会弃恶从善吗?这三年的教养有用吗?
而他的父母除了丢失了一处房产外,接受到了真正的惩罚和教育了吗?他们心里真的如同悔过书上所写的那样,一辈子深感愧疚和忏悔吗?
真的不敢细想,三年后,这个家庭的团圆,他们的心理会是怎么样的,因为会让人不寒而栗!
你好,我是 @Will.liu ,谢谢关注。
首先:"早干嘛去了?“
这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才想起来”执行判决?
其次,这真的是“道歉”嘛?
这玩意应该有见过的吧,身份证丢了,需要登报声明一下,除了是程序要求的之外,真的有用嘛?同理,在一个旁观者看来,这个时候的“登报道歉”不过是迫于压力的走个形式罢了!
最后,如果不是被拘留了15天,他们能这样“真心”的道歉?
之前的回答里我曾经说过,这种心不甘,情不愿的道歉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虽然对于受害者的父母很重要,但在我个人看来,更重要的是要小心这些“真心”道歉的人,以及被“劳教”凶手的报复!毕竟,那个凶手3年劳教出来“又是一条16岁的好汉”.........人家依然是未成年人........
有人可能会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总不能把凶手一家都逼死.........
说实话,连“鳄鱼的眼泪”都不愿意随便流,万般无奈之下才被迫服软的人,能被逼死嘛?如果真逼死了,我“真心”为他们默哀,为他们养了那样的儿子感到惋惜!
还是那句话,该是担心一下那个3年内就又会重回社会的,16岁的凶手该怎么处理的问题吧!
恐怕比这个家伙还难办,毕竟这家伙是个年岁不小的“成年人”: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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