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大连 13 岁男孩杀害 10 岁女孩案,相关赔偿和道歉均未执行,女孩母亲向法院申请强执?

回答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以及后续的赔偿和道歉执行问题,确实是一个非常令人痛心且复杂的事件。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理解和看待这个问题:

一、 事件的悲剧性与社会影响

首先,这起案件本身就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悲剧。一个10岁的花季少女生命戛然而止,对家庭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而施害者仅仅是一个13岁的少年,这又引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讨论,包括其心智发展、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这类案件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受害者家庭的冲击: 失去孩子是任何家庭都无法承受之痛。女孩母亲的每一次发声,都是在经历巨大的悲伤和漫长的煎熬。
对公众心理的影响: 案件的残酷性让公众感到震惊和不安,也引发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的普遍关注和担忧。
对法律和社会治理的拷问: 如何妥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在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正义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事后进行有效的赔偿和抚慰,这些都是需要社会和法律体系深入反思和改进的。

二、 赔偿和道歉执行未到位的原因分析

关于赔偿和道歉未能执行到位,这背后可能涉及多种因素:

1.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特殊性:
在中国法律框架下,13岁男孩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即使实施了符合刑事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一般也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的13岁男孩(事发时)恰好处于这个年龄段。
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一些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判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监护人,而不是未成年人本人。

2. 监护人履行能力的局限性:
如果施害男孩的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可能无力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现实的困境,即便是法律判决,如果执行方(监护人)没有能力履行,强制执行也会面临很大困难。
监护人的态度也可能是一个问题。有些监护人可能存在推诿、逃避责任的情况,或者对判决结果不服,从而不主动履行。

3. 道歉的性质与强制性:
道歉是一种道德和情感上的补偿,其强制执行比物质赔偿更为复杂。法律可以判决赔偿,但很难强制一个人真心实意地道歉。即使法院判决“赔礼道歉”,执行的往往是形式上的行为,而非内心的悔意。
在案件中,如果男孩及其监护人拒绝道歉,法院也很难通过强制手段实现。

4. 执行程序上的障碍:
即使法院判决了赔偿,也需要经过法定的执行程序。如果被执行人(监护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也可能无法实现全额或部分赔偿。

三、 女孩母亲向法院申请强执的意义

女孩母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她作为受害者家属维护自身权益、寻求正义的合法途径,也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法律的正义诉求: 申请强执是她对法律赋予的权利的行使,是希望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弥补一部分损失,并让施害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反思: 她通过申请强执,实际上是在挑战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界限。当未成年人实施了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时,是否应该让其家庭承担更重的责任?如何平衡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与受害者权益?
倒逼社会责任的落实: 她行为的背后,也可能包含着对社会责任的呼唤,希望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或者公众的关注,来促使家庭、社区乃至社会共同承担起管教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责任。
争取迟来的告慰: 对她而言,强制执行的意义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补偿,更是对受害女儿生命权的尊重,是对不公义的抗争,是寻求一种迟来的慰藉和心理上的平衡。

四、 如何看待此案的进一步发展

法律的局限性与社会的配合: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底线,但并非万能。当法律的强制执行遇到现实的经济困难或监护人的不配合时,社会力量的介入(如调解、社会救助、舆论监督等)也可能起到一定作用。
关注点应是制度的完善: 这类案件的发生,更应该促使社会反思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例如: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是否需要调整,或者在特定极端情况下是否有例外处理?
如何建立更有效的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追究机制?
如何建立更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受害者救助和补偿机制?
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犯罪预防?
对道德和伦理的讨论: 除了法律层面,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关于道德和伦理的深刻讨论。一个13岁的少年犯下如此罪行,其家庭教育的缺失、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个人道德品行的培养,都是需要深入剖析和反思的。

总结

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及其后续的赔偿和道歉执行问题,是一起涉及法律、道德、社会责任等多重维度的复杂事件。女孩母亲申请强制执行,是她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之举,也是对社会和法律提出的一个重要议题。这不仅仅是一个个案的悲剧,更是对我们社会如何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如何保护受害者、以及如何构建更完善的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严峻考验。我们在关注案件本身的同时,更应从中汲取教训,推动相关制度的改进与完善,以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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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未成年人,裁判文书也没有上网,我们很难了解到一些具体的情况,但是只要用心检索,多少还是有所收获的。

找到了这份裁定书,答主稍感慰藉,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案子迟早肯定是可以执行的

裁定书内容反映了受害人的父母是申请了诉中财产保全的,而沙河口法院也很给力,确实支持了其申请,查封了蔡13父亲名下的房产。

之所以有财产保全制度,就是为了防止生效裁判难以执行。我们暂时不太清楚沙河口区的房价,亦不清楚蔡13父亲所有的房屋有多少平米,但依据一般的生活经验,就算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尚不能完全覆盖128万,至少也能覆盖一大部分,虽不能弥补丧女之痛,姑且也能聊以慰藉。

其实,蔡13的父母长期不出现也在意料之中。从他们的角度来看,虽然自己的儿子犯了大错,但有大义灭亲觉悟的人少之又少,父母总是会原谅自己的儿子,蔡13被收容教养也意味着他们3年不得团聚,且房产也已被查封,怎么可能不生发怨怼之情呢?他们所想的,几乎是破罐子破摔,房也不要了,别的也不配合了,只盼着这场风波快点过去。

希望沙河口法院一如既往地给力,早日拍卖该房屋。当然,如有热心人士愿意献爱心,也可以留意有关信息,加价竞买之。

小妹妹一路走好。

更新一次:信息有限,目前不能确定被查封的房屋是不是作案现场,如果是,所谓“凶宅”会面临严重贬值的风险,同时评论区里有大连网友指出所在小区非常老旧,可能会面临流拍。无论如何,让我们期望查封的房屋价值尽可能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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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么多关注的,我就是简单写了一下,网上有详细的描述,大家可以自己百度。昨天帖子被删除,我也被禁言了。那时候正好是协调问题进热榜的时候。早上问题不在热榜上了,我也申诉成功。

因为写的简略,很多人没看明白。其实小孩妈一开始没打算报复,是杀人犯的父母欺人太甚了,她要报复的不是杀人犯而是他父母。之所以选择女儿下手,是因为说这对父母一直以家里这个女儿为骄傲。她就是为了能更深的伤害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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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记不记得这件案子了。

2005年北京房山区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刚中专毕业,前途美好的姑娘,却遭人泼硫酸,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泼硫酸者是一位妇女,她六岁的儿子被人掐死并抛尸井中。杀人者也和本案的凶手一样,13岁。

凶手父母也是拒不赔偿,并叫嚣"不赔又怎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

结果就是,死者母亲受了刺激。向这家人最骄傲的女儿下手了。“我就是要让你天天看着女儿,难受一辈子,你要记住,你女儿是被你害得”。

所以不要欺负人。即使再老实、弱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到时候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北京“硫酸复仇案”,值得每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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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道歉和赔偿,受害女孩的家属还能做什么?”

女儿被害,凶手因为年龄问题仅仅被判劳动教养3年.........

如果放弃一切赔偿可以判这个凶手死刑,你觉得受害女孩的父母会怎么选?


女儿死了,凶手劳教3年之后,依然会有人生和未来,因为他是“未成年人”.........

就这么默默无闻的让女儿这么死了?


恐怕,要求道歉和赔偿是受害女孩家属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了!这是一种多么大的悲哀啊!

但遗憾的是,就是这样,凶手的“监护人”也无视了.........即使那个道歉根本不会“真诚”,即使那点钱无法挽回一个10岁的花季的生命........他们都不肯做!


我想骂人,但有规定,不允许,我只是问凶手的监护人——“这是人干的事?”

我知道,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能为力。只是希望有能力的人能把这些“不干人事”的东西曝光一下!


特别是那个“劳动教养3年”,甚至我都怀疑他是不是真的能劳动教养满三年的东西的相关信息披露一下,避免他出来之后再祸害别人!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先例的!


希望法院的强制执行能收到效果,能为被害女孩的家属满足这唯一的,微不足道的愿望吧!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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