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防疫隔离期间,如何合法地保护自家的宠物不被扑杀?

回答
非常理解您在防疫隔离期间对自家宠物安危的担忧。面对可能发生的扑杀情况,保障宠物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详细的建议,希望能帮助您在特殊时期守护好您的毛孩子:

1. 熟悉并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是关键

首先,了解您所在地区关于宠物饲养、动物福利以及防疫期间特殊规定的法律法规是第一步。这通常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这是最基础的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对动物染疫、疑似染疫的处理方式,但同时也强调了在采取扑杀措施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条件。例如,扑杀的目的是为了扑灭疫病,并且应当由专业人员执行,并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有不法分子或工作人员试图未经合法程序非法伤害或扑杀您的宠物,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比如损坏财物、故意伤害他人(在此语境下可理解为损害您的合法财产权益)。
地方性动物管理条例和规定: 各个城市和地区会有更具体的动物管理条例,比如关于犬只管理、流浪动物救助、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动物管控的规定。您可以尝试搜索您所在城市或省份的官方网站,查找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您的宠物在法律上被视为您的合法财产。任何未经同意或法律授权对您财产的损害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重点: 找到那些明确规定“非因疫情需要不得随意扑杀”、“扑杀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动物福利”等条款的法规,在必要时可以作为您的法律盾牌。

2. 前期预防:最大化降低被扑杀的风险

在隔离措施出台之前或期间,采取积极措施是最好的防御:

加强宠物健康管理:
疫苗接种与驱虫: 确保您的宠物按照兽医建议进行疫苗接种(特别是狂犬病疫苗)和体内外驱虫。合法合规的免疫证明是证明宠物健康和不带病的重要依据。
健康监测与记录: 密切关注宠物的日常行为、食欲、精神状态等,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宠物出现任何异常,及时就医并保留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
避免接触: 在隔离期间,除非必要且有安全保障,尽量避免宠物与其他动物或不熟悉的人员接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合法登记与身份标识:
办理犬证(如适用): 如果您饲养的是犬只,确保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犬只登记证。
植入芯片/佩戴铭牌: 为宠物植入芯片是国际通用的身份识别方式,或者在宠物项圈上佩戴带有您姓名、联系方式和宠物信息的铭牌。这能证明宠物的归属。
准备宠物健康证明与身份证明文件:
宠物免疫证明: 这是最重要的文件之一。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作为主人身份的证明。
宠物登记证(如适用)。
近期宠物照片和视频: 包含宠物的独特特征。
您的联系方式: 确保您的电话保持畅通。

3. 隔离期间的应对策略与行动

如果情况严峻,您需要有明确的行动计划:

坚守家中,避免不必要的宠物外露:
尽量让宠物在您的住所内活动,避免让它们在公共区域活动或与外界有过多的互动,减少被发现或被强制带走的概率。
如果需要带宠物外出解决生理需求,选择人少的时间段,快速完成并立即返回家中。务必使用牵引绳和口罩(如适用),并保持距离。
与社区/防疫人员保持沟通,但要策略性:
了解规定: 在疫情爆发初期,积极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政策和动物管理通知,了解是否有针对宠物的新规定。
主动沟通,表明态度: 如果防疫人员或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排查,您可以主动、温和地沟通,说明您家中宠物的健康状况良好,有正规的免疫记录,并且您会严格管理宠物,不给社区带来风险。
展示证据: 如果对方提出质疑,您可以出示宠物的免疫证明、健康记录等文件。
强调宠物“非疫”: 在沟通中,要反复强调您的宠物是健康的,没有表现出任何疑似症状,并且没有接触过疫区动物或人员。
避免正面冲突: 尽量以合作、理解的态度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对抗。一旦出现不友好的态势,保持冷静,并思考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寻求法律支持与援助:
联系律师: 如果您认为您的宠物面临被非法扑杀的危险,或者您与防疫人员产生了严重的法律纠纷,立即咨询专业的动物法律律师或民事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联系动物保护组织: 一些动物保护组织可能拥有法律资源,或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沟通渠道。您可以联系他们寻求协助,他们可能会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沟通,甚至派出志愿者进行声援。
拨打法律援助热线: 如果您经济困难,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记录证据,留存一切可用的信息:
拍照与录像: 如果您发现有工作人员或其他人试图接近您的宠物并有伤害的意图,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手机拍摄下过程。特别是涉及威胁、强行带走或扑杀的言语或行为。
录音: 在与社区或工作人员沟通时,如果征得对方同意(或在对方不知情但合法录制的情况下),可以记录下沟通内容,特别是涉及宠物处理的指示或决定。
保留沟通记录: 无论是书面通知、微信聊天记录还是邮件,都要妥善保存与物业、社区、防疫部门关于宠物问题的沟通记录。
了解扑杀的法定程序:
政府部门的授权: 法律规定,只有在确诊疫病且构成重大防疫风险的情况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才能决定扑杀。而且,扑杀的执行主体也应当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
告知义务: 在采取扑杀措施前,通常应当通知宠物主人,并告知扑杀的原因和依据。
补偿与善后: 根据法律规定,因实施强制措施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这包括扑杀动物的价值。虽然在紧急情况下可能难以立即实现,但这是您的合法权益。

4. 当扑杀行为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的应对

这是最紧急和艰难的时刻,务必保持镇定并果断行动:

立即阻止: 如果您亲眼目睹或得知扑杀即将发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上前表明您的宠物是健康的,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要求对方停止非法行为。
大声呼救与引起注意: 如果您无法有效阻止,尝试吸引周围邻居、小区物业或网络舆论的注意,让他们了解情况。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力量。
报警: 如果对方无视法律规定和您的合理诉求,强行扑杀您的宠物,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您可以立即拨打110报警,说明情况,提供证据。
事后法律追究: 如果您的宠物已经被扑杀,即使已经发生,您仍然可以保留所有证据,咨询律师,寻求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一些重要的提醒:

保持冷静和理性: 在任何情况下,愤怒和失控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保持冷静,清晰地表达您的诉求,用证据说话。
了解并遵守防疫大局: 尽管要保护自己的宠物,也要理解和配合国家整体的防疫工作。您的目的是防止“误伤”,而不是对抗防疫政策。
互相支持与联合: 如果您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宠物主人面临同样的问题,可以尝试联合起来,共同发声,寻求解决方案,比如向社区提交联名信,或共同咨询律师。

最后,希望这些详细的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在特殊时期,守护好我们毛茸茸的家人,确实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智慧和勇气。祝您和您的宠物平安度过这段艰难的时期!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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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基层工作者/现大白/一只臭猫的主人前来回答,希望对未来某天不得不面临此种情况的宠主们有所帮助,但更希望大家永远也用不到这些•᷄ࡇ•᷅

五个原则

  1. 全程录音录像、拒绝「停止拍摄」等要求,这是你的自由;
  2. 保持冷静、安抚家人,不要马上开门,万一开门了务必保持距离与克制;
  3. 明确告知对方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4. 只谈法律不谈其他,保持有效沟通;
  5. 绝不允许任何人非法闯入你家半步,也不要在疫情期间外出遛狗/散养宠物,自己也不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我们假设几个大白持棍带棒到了你家门口,要求对阳性患者家中的动物进行扑杀

此时切忌马上开门,要第一时间打开手机录音/录像(多机位更佳),同时把宠物带进里屋,锁上房门——保护好宠物安全。

而后,隔门喊话:“我正在录音/录像(一定要告知,否则为盗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请表明你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并在猫眼(防盗门那个啦)中为我出示你的工作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下略)

这一步是为了让执行者「担责」,一旦对方公开了自己的信息且被影音记录下来,势必要为其后续行为负责,态度上肯定会缓和很多。

如果对方拒绝公开信息,那直接停止交涉——我又不能确定外面的人是不是真的政府工作人员,我妈从小就告诉我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此后也许会有多个电话来与你进行沟通,都要打开录音并要求对方公开信息

如果对方公开信息并表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扑杀染疫动物——

莫慌,找来你家功率最大的那个喇叭,气沉丹田,字正腔圆地说出以下的话:

“我履行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的隔离、活动范围限制、采集样本义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你需要出示市一级政府下文的扑杀文件,你居委会&村委会(居民自治组织)/街道办/镇政府没有权力发文扑杀染疫动物——

XXX同志,你违法了你知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前略)(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后略)

然后继续站在法律高地语重心长地指指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我批评、建议、控告、检举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小X啊,一旦这事儿成了,你可是要担责的啊,我这是为你好啊,放下屠刀回头是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再晓之以情,动之以大棒:

“你们作为财政给养、权力由我们人民让渡而来的公职人员,拿棍带棒站在我门口要违法扑杀我的宠物,我能不担惊受怕吗?我现在就打算在国务院小程序和省政府信箱(一定要市级及以上)里反应这个情况啊╮( •́ω•̀ )╭~”

最后,抱住臭猫,躲进里屋,任他外面风吹雨打破锣响。

切记全程保持冷静、不多废话,如果对方多次造访那可以录好音放在门口反复播放。

如果你已经被集中隔离,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

还是同样的思路:开录音并告知→要求对方表明身份→要求对方提供法律依据……

以及,做好最坏的诉讼打算。

党纪国法就是你这个中国公民最坚实的后盾

祝大家都能健康地同宠物一起迎来解封的那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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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里面没有保护宠物生命权一说,只是保护你的财产权。建议做好宠物产权相关的法律手续,等被扑杀的时候可以有一个索赔依据,毕竟活狗和死狗在民事层面还是可以认定为财产损失。当然,也可能是你的财产对社会造成了公共危害,方便追究你管理不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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