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财新网的特稿报道《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

回答
财新网的特稿报道《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是一篇非常具有影响力且引发广泛讨论的调查性新闻报道。要评价这篇报道,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审视。

报道的背景和意义:

揭露权力滥用和社会阴暗面: 这篇报道聚焦于一位在商界具有影响力的高管,被指控性侵自己的养女。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敏感且严重的指控,涉及到权力、亲密关系、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法律的执行等多个社会议题。
引起公众对性侵和家庭内部犯罪的关注: 报道的发布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让更多人开始审视家庭内部的性侵问题,以及在这种复杂关系下受害者的困境和证据的获取难度。
对司法公正的拷问: 报道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质疑司法机关在处理此案中的一些做法和结果,特别是关于证据采信、侦查过程的公正性以及最终的判决是否充分反映了事实。这直接触及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信任。

报道的优点和亮点:

1. 深入的调查和扎实的证据:
多方信源的交叉印证: 财新网的调查记者通常以其严谨细致的调查风格著称。这篇报道很可能通过采访受害者本人(或其委托人)、嫌疑人、警方、律师、知情人士、家庭成员等多个来源,力求获得多角度的说法和证据。
法律文件的呈现: 报道中很可能引用了相关的报案记录、起诉书、判决书、警方侦查报告等法律文件,用以支撑其论点,增加了报道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时间线的梳理: 报道往往会梳理事件发生的时间线,包括性侵发生的时间、报案的时间、侦查过程的节点、审判的过程等,帮助读者理解事件的脉络。

2. 对“疑云”的精准捕捉和呈现:
揭示证据的争议点: 报道的核心在于指出案件中存在的“疑云”,即关于证据的完整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在司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被忽略或误读的地方。这可能包括受害者提供的证据(如日记、录音、证词)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以及警方和法院在采信和排除证据时的考量。
关注程序正义: 报道很可能不仅仅关注事实本身,更会关注司法程序的正义性。例如,侦查手段是否合规?辩护权是否得到保障?事实认定是否充分?这些都是“疑云”的组成部分。
提问而非定论: 优秀的调查性报道往往以提问的方式来引导读者思考,而不是直接给出最终的定论。报道会呈现各方说法,并指出其中的矛盾和不一致之处,让读者自己去判断。

3. 新闻的社会责任感和勇气:
挑战权力: 调查涉及有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的人物,报道本身就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财新网作为一家具有独立性的媒体,敢于触碰这样的敏感议题,体现了其对新闻专业主义和社会责任的坚持。
为弱势群体发声: 报道关注的是一位被指控受到性侵的养女,她本身处于弱势地位。媒体的介入,有助于将她的声音传递给公众,并可能推动司法机关重新审视案件。

报道可能存在的挑战和需要辩证看待之处:

1. 新闻报道的局限性:
无法完全替代司法判决: 尽管报道可能提供了详尽的调查,但它毕竟是媒体的报道,无法替代法院的最终判决。报道呈现的“疑云”可能只是基于现有信息和媒体的解读,而司法机关可能掌握了媒体未获知的信息,或者有其自身的考量。
平衡各方说法: 在调查过程中,要完全公平地呈现所有相关方的说法是极其困难的。报道的侧重点和记者的视角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影响读者对事件的理解。
证据的公开性: 很多关于案件的细节和证据可能因为涉及隐私或司法保密而无法完全公开,这也会限制报道的深度和全面性。

2. 舆论审判的风险:
“有罪推定”或“无罪推定”的争议: 当报道揭示了“疑云”时,很容易引发公众的舆论审判。如果报道过于倾向某一方,或者未能充分考虑另一方的辩护理由,可能会在未审先判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
信息传播的失真: 在社交媒体时代,报道的信息可能会被放大、扭曲甚至恶意解读,导致事实的传播出现偏差。

3. 调查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信息收集和解读的主观性: 记者在信息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判断。报道所呈现的“疑云”,也可能是记者对证据的解读。
“阴谋论”的倾向: 如果报道过度渲染“疑云”而不提供更多建设性的解决方案或对其他可能性进行充分探讨,可能会诱导读者产生不必要的猜疑或“阴谋论”。

总体评价:

财新网的《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报道,如果如上述分析那样,具备了深入的调查、扎实的证据、对司法公正的审慎拷问以及必要的社会责任感和勇气,那么它无疑是一篇 高质量的调查性新闻报道。这类报道的价值在于:

揭示真相,监督权力,促进社会进步。
引发公众对重要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推动相关机构(包括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更透明、更公正的处理。

然而,在肯定其价值的同时,也需要认识到新闻报道的局限性,以及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读者在阅读此类报道时,也应保持批判性思维,了解报道的背景和可能的侧重点,不应完全将媒体报道作为最终的真相定论。

因此,评价这篇报道的关键在于其是否真正做到了“求真务实”,是否能够客观、全面地呈现事实,并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引导公众思考,而不是制造偏见或进行简单的煽动。 从财新网过往的报道风格来看,它通常会朝着前者努力,但具体到这篇报道的每一个细节,还需要结合实际内容进行评估。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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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记者,我负责任地说,这不是新闻调查稿件,没有采访到任何一方当事人,充满了自己的脑补,准确讲更像一篇同人文学。即便退一万步讲这是该事件的真相,但也不可以这种写法。记者固然不合格,财新网把关更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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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以下为原答案】

财新的报道补上了事情的另一面,如果没有这篇,我反而要怀疑是不是李星星的母亲主导了一场仙人跳。但这篇报道一出,事情的正反面补全了。

这就是内地版的房思琪,根本不需要怀疑。女孩的示爱、索爱、要承诺、要钻戒是真实的,女孩的报警、反复自杀、抑郁也是真实的。

精神被囚禁的人需要对方反复承诺对自己的爱来证明自己送出的爱是正确的。否则无法自圆其说、若无其事地活下去。她妄图用破碎的认知给自己建立一个正常的三观。

她妈妈、志愿者、律师、警察都没有办法系统帮助到她。他们只能一点点阶段性地接触到她,她需要离开控制者,接受长期的心理辅导。

要承认,她的斗争意志是很顽强的,她没有那么容易被驯服。很多类似她的女孩,精神甚至肉体早就随风而去了。然后她的顽强会变成记者笔下的寻找父爱般的安全感、寻找sugar daddy。

幸运的是,明白的人越来越多。污名化、完美受害人,这些名词我们都知道。

有人说鲍有士大夫情节,拿出杜甫、苏轼的年轻侍妾,拿出「一树梨花压海棠」「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拿出「亦有白发红颜之美」的文化编码。我们要知道林奕含不是死于暴力,而是死于精神家园的幻灭,她不明白读着说着写着诗经、楚辞、唐诗宋词的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兽行。不要再把逼死林奕含的糟粕当成为罪犯开脱的理由。

根据中国的法律,鲍某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我们只能期待女孩得到持续性的救助,接受心理治疗,过上正常的生活。她的反叛/反抗越剧烈,她的成长也会越迅速。她有机会不成为房思琪。


这位记者没什么好说的,是阅历不够的恶也好,是知识的傲慢也罢,用最朴素的语言形容就是:心地不够善良。跟专业素养也没什么关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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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巴门上校在伯林说:

《财新网​》一开始所致力于争取的读者丛以及服务的对象(金主),本来就是鲍毓明之流的金融经管界精英。不过,由于需要营造舆论,《财经网​》才渲染某些liberal传播理念来吸引一些中下层小布阶层,以此来为其制造的舆论造势。

此外,《财新网​》又瞄准小布当前急寻价值认同的心态,进行有偿付费阅读,以此区别于大众性的免费阅读,从而让一些小布能够由此获得区别于普罗大众(群氓)的“众醉我醒”特立感(有消费—符号主义内味)。可惜,这次《财新网​》记者宛苏文对鲍毓明的共情报道,击碎了这一特立感,如某位付费豆友所言,有吃了屎的感觉。

总之,一旦小布阶层和金融经管界精英产生利益上或价值上的冲突,《财新网​》肯定站在金主及其阶级一边。对《财新网​》而言,这无可厚非,你不懂、不理解宛苏文的报道,是你不够精英!

他这里说了一个特别有趣的事情:资本体系供养的学术/传媒共同体实际上不厌其烦的表达的是对政治极化的厌恶,无论是左还是右——由此显得非常理客中,并对程序正义有百般维护。

他们厌恶的实际上是迫切改变的冲动,无论这个冲动来自何方。历史让他们相信,无论列宁还是小胡子,都是不可接受的。

自由派语境与其说是某种政治信仰,不如说是稳定剂和解压阀,在西方你能更明显的看到这个趋势,我们这边其实还好一些,但也有一些特色产物。

比如在国内就是自由派精英说metoo像文革了,metoo确实像文革,所以最后就变成了对文革本身的评价了——它到底好不好?

达利欧和巴菲特一直想带头缴造反税而不得,因为他认为安全持有150亿比持有500亿更重要,毕竟二者其实已经没有消费能力上的差异了,这时候稳定更重要。

比较可悲的是,当我们理解这个逻辑的时候,多数时候已经变成一个不希望一切出清的中年人了。

折中的话,托尔斯泰一生都面临这个问题,在贵族生活和自责的痛苦中摇摆不定,临死才四散家财——已经算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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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财新自己给自己这篇文章标上的【特稿】这两个字,新闻史上所有的特稿记者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作为前特稿记者,我从新闻专业的角度来说几句。

(先更新两个回应:

1、有人质疑我学没学过新闻。我在清华新闻学院四年本科,伦敦政经媒体专业一年硕士+半年德国明镜周刊实习,虽然学的不太好,后来也转行了,还被指出文中写了错别字。但如果说我连学都没学过新闻,不至于不至于……

2、单信源能不能称为特稿是核心争论点,我坚持认为,对鲍单方面言论或者所谓证据,不加甄别的展示,不加质疑的全信,是违反新闻专业主义和操作规范的。欢迎讨论,早就应该好好讨论新闻从业规范了。)

这篇“特稿”,仅看笔法我都能想象得出:

一个根本没受过正规特稿训练的,很可能是个刚出道的年轻记者,(主动或者被动地)拿到了一些来自鲍某的QQ截图或者其他通讯信息,然后找了一个下午,脑补了一条逻辑链,一篇雄文惊天下。

然后在对流量kpi的共同追求下,编辑部轻易地过审,在微博上发布了这篇文章,不出所料,喜提热搜。

我一个朋友非常不理解为啥财新能这么不要脸,得出结论是一定是收了黑钱来洗地。

我觉得收黑钱的可能性不大。过去十年市场化媒体经过好几轮反腐,报社上下串通,从记者到编辑光明正大收黑钱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鲍某再厉害也就是一个企业中层(经提醒算高层),财新还不至于疯到被这样一个大概率翻不了身的个人收买。

更可能的原因是:财新整个编辑体系里,现在已经无心或者无力遵守特稿背后的新闻职业伦理规范了。

在我们那个年代,特稿记者是一家报社的杀手级武器,是王牌中的王牌。当时我们对头媒体特稿组专门来挖我时,我还相当得意了一阵。

特稿记者不仅从业经历普遍较长,而且大都有自己的能力圈,比如有些专攻政法,有些专门看上市公司,有些专门研究乡村土地制度改革等等。

不然很难想象,在大型紧急公共事件来临时,一个对该领域没有深刻理解的记者,在通常是复杂而漫长的调查过程中,在各方利益都巧舌如簧时,能跑偏到什么地步。

看财新这篇“特稿”,记者的相关法律储备可能还比不上知乎平均水平吧。

“特稿”兴起,其实是当年市场化媒体崛起,敲碎传统“脸谱化”、“官腔”新闻最大的武器,基本特征是花瓶状叙事,从一个细小的口子切入,但一旦切入后,必须要抵达更广阔的全貌,或者更深邃的洞察。

所以特稿考验的是专业度,更考验追索真相的坚定决心,因为后者才是记者真正区别于专家的职业价值。

财新这篇“特稿”不能称之为“特稿”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毛个决心都没看到。

文章将近90%的内容都建立在“鲍某”一方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虽然看上去有“多方信源”,但都是“不具名人士”,而且完全没有核心利益对立方李星星及其母亲的陈述。

就靠一些QQ截图,李星星,一个作者没采访过、甚至没见过的人物,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

我瞎了。

在我的从业经验中,基本没见过针对大型公众事件的“特稿”,只采访单独一方当事人,信源基本匿名,就敢这么以“特稿”之名公布于天下的。

去年很火的华尔街日报记者写的《坏血》,在文末就披露了如何在已经基本捕捉到了真相,但依然严格按照职业规范,无瑕疵完成调查追索的。

当事人向新闻界公开一些信息,当然可以独立成篇,但那最多叫一个简短新闻报道,用于披露一些新发生的事情(注意,披露的只是事情,不一定是事实)。

所以财新记者如果是写了篇短新闻报道:“鲍某于今日发布了以下xx言论”,戛然而止。那也是篇合格的短新闻报道。

但尼玛财新自己的定位是“特稿”啊,所以退一万步说,就算最后财新记者所推断的是真相,这篇特稿依然是有重大瑕疵的。

再退一百万步说,就算最后事实真如这名财新记者所言,而且证据链毫无瑕疵。看这个记者在朋友圈自己下的定论是:”这是一个旧社会的故事,是他们的生命之光,灵魂之火“,李星星是”故事会人格“。

这样一件激起公众如此反感、忿懑的重大公共事件,这样一个涉及近年来多国社会最痛心疾首的女童保护议题,“特稿”记者最后唯一的指向,是一段充满个人高度臆测的洛丽塔式的故事。

这不是特稿,这是特搞。

刚集体掀开棺材板的新闻史特稿记者们,现在只想躺回去继续长眠。

最后再说一句,我觉得财新特别鸡贼的是,这样的“特稿“,他们为什么只敢发在微博上?(注,经评论提醒,还发在了官网和app上)

因为微博上可以圈一大波流量再迅速删除,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怀念当年的纸质媒体时代,每个特稿记者、编辑和总编辑,甚至校对老师,都要在白纸黑字后面具名,以人格担保事实无瑕疵,立场持公正,第二天报纸出街,昭告天下,永久存档,再无“删帖”可能。

财新这篇文章,除了以上所有专业视角的问题,还能激起这么多普通读者本能的反感,还和作者字里行间隐隐的“这才是真相”的傲慢感有关。

我也有过类似时刻,当年在涉及一个案件时,我因为掌握了一些独家信息,自觉成形了关于事实的判断,但因为证据链也不够充分,就去问一个特稿记者前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写?

他给了我一个最好的告诫:不要写。

害,那流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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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一定会说对自己有利的。

他用2015年留言,试图证明,他收养的目的不是为了找小女孩实现其变态目的,当时他确实想收养一个孩子。后来收养一个这么大的孩子,是出于意外。

他用养女与其聊天记录,试图证明他不是强迫,而是女孩自愿。因为女孩与其发生矛盾,才报案的。

女孩第一次报案是2016年中,而不是第一次发生性侵的时间,之间间隔了几个月,可能多次性侵。

这个可以解释第一次报警警方为什么没有将这种关系视为强奸,难以证明女方非自愿。

什么以后登记结婚的说法,一面之词。

鲍的姐姐说,鲍把女孩带回过家,给鲍父母见过。

鲍自己说买过结婚戒指

这都是试图把这个关系解释为男女朋友关系,而非养父养女关系。


这个事情从一开始就有问题。

如果2015年的求收养内容为真。那么在2015年的时候鲍可能真是想要一个孩子。

其在女性方面可能有些问题,大龄单身,没有看到其征婚信息。

他可能不需要婚姻,但是对子女有需求。

如果有一个靠谱的养子或者养女照顾其老年生活,他确实可以出去随便浪,不用承担婚姻责任。

收养过程中,遇到一个13岁,已经发育的女孩。他选择把女孩带走,这个时候就不那么简单了。

要养子养女,这么大年龄不容易养熟,他收养这么大孩子的目的是什么?

在收养后短短几个月,就选择了在其年满14岁后,强行发生关系,这是有预谋的。

女孩没有立即报警抓人,失去当时的证据,并与其相处一段时间,这为后来报警造成麻烦。(女孩说2016年初,鲍说2016年年中,从警方处理看,2016年中可能性较大。)

因其已经年满14岁,警方判断其非自愿需要多方证据,而长期一起生活,多次发生关系对违反意愿是反作用。北京警方未逮捕鲍,这个事情其实可以详细查一下来龙去脉。北京警方当时掌握什么证据?

报警失败后,这个14岁女孩面临选择

1、继续与鲍发生性关系,以恋爱关系解释,享受鲍提供的物质生活条件。

2、断绝与鲍的关系,已经被侵犯,但是无法立案,只能回家与母亲过艰难的生活。

3、其母亲可能接受过鲍提供的经济援助,在2015年3月份,南京有一个南京市建邺区鲍毓明面条店,注册资金2万。从时间线看,这个面条店在鲍寻求收养之后,正式收养之前。

这个店可能是重名,与此事无关,也可能是鲍取得其母信任的手段。

这个女孩选择了继续与鲍发生关系。鲍也以恋爱,见父母,到了年龄就结婚的手段,试图将这段关系恋爱化,期间多次与女孩发生关系。

女孩说鲍让其观看儿童色情视频,可能是鲍有此癖好,历史很久,也可能是针对女孩采用的手段。

这种畸形的关系,对女孩当然很痛苦。

到了2019年,女孩在网络帮助下,决定再次报警。

南京、烟台、北京、深圳等机构都介入。

南京的公安机关很努力,它们试图证明第一次发生关系时,女孩不满14岁,这就可以解决女孩意愿问题。遗憾的是,骨龄与出生证据均不支持。

烟台方面在办案时,女孩的描述和电话录音证明其态度与南京公安截然不同。

有律师和社工介入,但是证据有很大问题,女孩意愿也不坚决,律师跟进半年后退出。

这个事情,鲍承认在2015年12月31日发生关系,鲍当时处于优势地位,女方称违背意愿。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有规定。

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020年12月31日前追溯期有效。

事情现在全国关注,看会不会向这个方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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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个题目下的知乎评论。

我坚持认为:中国就不存在辩护律师存在的社会土壤。

至少应该:南风窗和财新网一起都看看。财新网也引用了南风窗很多内容,做为对比。


这个事情没那么复杂:鲍就是想包二奶,年龄小的二奶。

这个人道德不好,目前看来,没有犯罪的证据。


反而,这个兰儿多处问题:

为了强奸罪,强说自己出生期改期。(这招如果做陷阱,太厉害了)

忧郁症其实对她不利。

志愿者的证词对她不利。

公安局的“未来的妻子”这个保证书对女的也很不利。


二奶不满足现状,以及男女间许诺反悔,太多案例了。我楼下旁边就是派出所,

每周都有人来吵这种事的。



如果以某些人18岁以下差8岁就如何如何,我国建国初期很多领导人都归在里面了。


财新真还是国内媒体的榜样,无论这次武汉疫情还是这个文章。媒体你的责任是尽量真实报道,而不是选边站位。


2020年7月更新下:

最近调查据说是女的谎报,2015年已经是18岁了。

这个是追踪其读小学的时间而得来的。毕竟3岁上小学谁相信?


说谎,从来是连续性的。

为了不让真正受害者被忽视,这种应该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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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事儿,按照现有法律,有可能不是强奸。

不过如果聊天记录是真的。这个性质很多人应该不难理解,是一种“育成”,“调教”,比强奸更恶劣,因为它不只造成身体和精神的痛苦,还能把未成年人的世界观直接扭曲掉。强奸的伤害是可以随时间淡化的,把人从根上毁了,这辈子就完了。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很容易被洗脑,不过好在等他们长大了,大概率会醒悟,并挣脱这种控制,甚至像《洛丽塔》那样实现反杀,但是其长期影响是不可想象的。

一个83岁的人可能对38岁的人有爱情,一个40岁的人对14岁的人,我认为爱情的可能性为0,他感兴趣的是那一张白纸,把她改造成他理想中的人。


实际上把无论如何都算作强奸的年龄改为18-20岁就完了,也别辩这辩那的了,一了百了。

(因为上市公司高管,海龟,身高190的成功中年男,真的有可能吸引家庭条件不好的未成年幼女,甚至得到孩子父母的支持,以实现阶层跳跃,如电影《成长教育》)

另外说老实话,我觉得应该把孩子父母一起抓起来。

而jc,他们大概率也看到各种不利证据,把事情定义成和“童养媳”的家庭内部纠纷。他们估计还觉得冤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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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不会因为南风窗的报道仅仅采访了受害人一方而批评其有所偏颇一样,我也不会因为财新的这篇报道仅仅采用了鲍某一方的说法而将之斥为一派胡言。

因为它比一派胡言糟糕多了。

这篇报道当然能反映一些前期报道中没有提及的内容,但是它缺乏的东西更多也更重要——它缺乏最基本的道德立场,缺乏最起码的同理心。

这篇报道在反复提及受害人的前后矛盾和多变时,对于造成被害人这种精神状态的原因一笔带过,对于鲍某“收养孩子”突然变成“谈恋爱”的神奇转折不闻不问,对这种明显畸型的“感情关系”不置一词。反而把大量的笔墨用在了“鲍某对兰儿的态度变化不能理解”、“多方验证兰儿和鲍某关系亲密”、“兰儿拉黑帮助过自己的志愿者”上,自说自话地把整个事件概括为“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却毫不思考,这种“不安全感”究竟是女孩天生自带的呢,还是某些不幸遭遇所给予的?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最不应当期待的就是完美受害者,因为这种期待只会带来受害者有罪论,性侵类案件更是如此。既然我们不应指责一个被性侵的女人衣着暴露、自讨苦吃,那我们又怎么能要求一个14岁就懵懵懂懂与一个能做自己爸爸的中年男人发生关系的女孩纯真无瑕、坚定诚恳?报道当然要反应作者掌握的情况,但报道更需要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价值取向。我们不需要舆论审判、划定罪与非罪,但我们需要舆论有一个基本的善良立场——40岁事业有成中年男子和14岁未成年少女之间的强弱差别一目了然,任何在这两者间保持中立的姿态,都是在偏向前者。鲍某作为这段关系中占据绝对优势和主导地位的一方,理应承担更多道德和舆论压力。

我不否认,受害人很可能真的存在多变、反复,挣扎在“爱鲍某”和“告强奸”之间,这种精神状态也很可能导致强奸罪的取证困难。但是无论罪成与否,这种“以领养为名,带一个女孩回来和自己‘谈恋爱’”的行为有多么卑劣,只要具有正常的道德观,都应当不难察觉。一篇媒体报道居然对此视而不见,反而去对受害人的态度变化、可靠程度和心理状态吹毛求疵,那要么是一叶障目,脑中无物,要么是恃强凌弱、心中无耻。

这样的报道居然还是“特稿”,大概是道德感特别薄弱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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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mk2,但是还想多说两句。

我们不轻信一方,同等标准下也不应轻信另外一方,这是基本的议事规则。

自己私底下当然可以有各种猜测,新闻是否验证自己的猜测会导致一个人产生倾向与立场,但是拿出来公开说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而且作为一个涉嫌刑事犯罪的事件来说,更重要的是报道本身是否全面与客观。但可惜的是,前后两篇报道的写作手法都是在讲故事而已,故事的真实性不取决于读者更相信哪个。

有多少材料,你就事论事拿出来嘛,我们可以帮你论证。但是一个在黑司法,一个在黑被害方,这算什么?知乎故事大赛还没结束?

而且,整个案件的疑点就是那几个:

1、为什么要“送养”或“收养”

核心问题不在于谁主动提出(这是一种暗示与思维诱导),而在于各方在此过程中如何协商,最终实际形成怎样的实质关系,到底是以实质上的父女抚养为目的,还是以父女为借口的“干爹”。

强调谁主动提出并不足以解释后者。

2、有没有精液等客观证据证实发生了性关系

如果没有,万事休提。

如果有,发生于两个原来身份、年龄悬殊的成年男子与未成年女子之间,那天然就是有问题的,需要被合理解释。嫌疑人对此都拿出了哪些证据来解释?是否合理?

3、被害人本人的精神状况?

任何一个刑事案件,在确定事实的过程中,都应该尽量避免对当事者作道德评价。道德情况确实会影响陈述内容的可信度,但必须是事前的道德,而不是事实不明时随意YY和站立场的虚假道德。喧染被害人在取证过程中被粗暴对待,与暗示被害人在事件中角色并不光彩,都是干扰项。

而且,黑警察在一定程度上要由警察自证清白,但是想黑被害人,举证责任在于指控的一方。另外我觉得有意思的是,至今为止除了性侵本身,反而没其他指责嫌疑人道德有亏的论据。

被害人自己如何看待两人关系,是否存在反复与前后笔录矛盾,是否与既有客观证据一致或矛盾。如果矛盾,为什么会矛盾?如果不矛盾,她说的内容有没有更多材料印证?

如果前后说法不一,我们不是瞎猜这属于xx人格,而是要确认,有没有可能说谎或被洗脑?如果有必要,能否作心理评估甚至测谎?测谎本身不能作为证据,但是可以有效加强或削弱单方陈述的可信度。

4、4月份报案后,有没有继续共同生活?为什么?

如果说2能证实,是有罪倾向的疑点,那这个就是无罪倾向的疑点。这需要被害人一方来合理解释了。

尤其是五六月份二次报案时被以“互殴”处理,这报的是家暴,还是性侵?当事人双方又是分别如何解释?


这些核心疑点,含含糊糊的只放出对自己暗示方向有利的片面信息,无助于事实与真相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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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文责自负。苑苏文,这个记者本人,要对自己的文章负责

不是媒体负这个责,而是苑苏文这个具体的人负责

不是说媒体不用负责,而是媒体本身是没有人格的,你让一个没有人格的事物去负责,对它一丁点触动都没有

要负责,一定要具体到个人。你惩罚公司,要让公司的所有人肉痛。你惩罚媒体,要让媒体的所有人肉痛

显然你没办法让媒体的所有人肉痛

很简单,你让苑苏文肉痛

必须树立一个规则,记者要为自己的文字负责,要为自己的不实报道,在肉体上,在精神上,在经济上,付出代价

谁来让记者付出代价?

不要凡事拿法律说事,不要凡事找国家的麻烦

因为你要记得,媒体,必须有一定的自由,你拿法律拿国家暴力束缚,你会失去更多

需要人民自己出手

很简单,人肉

把这个苑苏文肉出来,让她成为新闻事件本身

这就是最好的惩戒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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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鹏汽车2020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的出炉,无疑是新势力造车领域的一场重要“期末考试”。这份财报不仅关乎小鹏自身的发展轨迹,更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整个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当下状态以及未来走向。一、 Q4及全年财报亮点与挑战并存先来看看小鹏汽车交出的这份成绩单: 营收大幅增长: 2020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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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在刘学州事件中的报道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其报道方式、内容深度及舆论引导作用成为公众和媒体界关注的焦点。以下从多个角度对《新京报》在该事件中的报道进行详细分析: 一、事件背景与《新京报》的报道动向刘学州(2002年出生)是一名因抑郁症去世的大学生,其母亲在2021年4月通过微博发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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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时期的“赤脚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体系中一个极具特色和历史意义的群体。他们的出现是中国共产党在特定历史时期为解决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极度匮乏问题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改善亿万农民的健康状况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要评价“赤脚医生”,需要从其产生的历史背景、主要职责、社会贡献、局限性以及最终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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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我们来详细评价一下 Apple Watch Series 6。Apple Watch Series 6 于 2020 年 9 月随 watchOS 7 一同发布,它是 Apple Watch Series 5 的迭代产品。虽然外观设计上基本沿用了 Series 5 的风格,但在核心功能和体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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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这篇题为“骚乱和暴力何时何地都绝不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的文章,其核心论点鲜明且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它旨在驳斥将“骚乱和暴力”美化或合理化的论调,并强调其对社会秩序、个人权利和法治精神的破坏性。要详细评价这篇文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文章的立意与核心论点分析: 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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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要求赴华乘客须凭48小时内双阴性证明登机,这是中国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为应对全球新冠疫情采取的一项重要防疫措施。评价这项规定,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包括其目的、效果、影响以及潜在的争议。一、 规定的背景与目的这项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中国持续的“外防输入”策略,即防止境外疫情通过国际旅行传入国内,对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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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的这篇文章《贾平凹女儿的诗不是不能批,但别为黑而黑》是一篇针对贾平凹之女贾浅浅的诗歌创作引发争议而发表的评论文章。为了详细评价这篇文章,我们需要从其写作目的、核心论点、论证方式、语言风格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影响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一、 文章写作目的和背景这篇文章的出现,直接回应了当时围绕贾浅浅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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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咱们聊聊《新宋》这本小说正式完结这事儿。说实话,这事儿在很多喜欢它的读者心里,都算是件挺大的事儿,毕竟等了太久了。要评价这本小说,得从几个维度来看,不能光看个结果。首先,得说说《新宋》这本书的意义。《新宋》这名字本身就带着一股子“变数”和“如果”的味道。它讲的是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宋朝,用现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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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团大战》这部电影,上映以来,确实引发了不少讨论。从一个观众的角度来看,它想表达的东西很多,但最终呈现的效果,我觉得是褒贬不一,也并非全然完美。首先,从历史事件的呈现上来说,电影力图还原那个波澜壮阔的年代,以及八路军在极端困难条件下发动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战役。你可以看到影片在场景布置、服装道具上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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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咱们来聊聊蒋庆先生提出的那个“三院制”,这可是新儒家思想里一个挺有意思的论调,尤其是在当下中国社会语境下,更值得琢磨。要评价它,咱们得先把它掰开了揉碎了说清楚,然后再来说说它的好坏,或者说,它的可能性和局限性。首先,蒋庆的“三院制”是个啥?简单说,蒋庆认为,现代政治制度,无论是英美的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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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耀30S:在中端市场掀起波澜的“惊喜”荣耀30S,作为荣耀在2020年推出的中端主力机型,甫一亮相便吸引了不少目光。在当今竞争激烈、推陈出新的手机市场,一款新机能否脱颖而出,往往需要具备一些“杀手锏”或者在某些方面做到极致。荣耀30S,在我看来,就是这样一款带着诚意,试图在中端市场打响“荣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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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刊登苍井空招聘广告一事,在当时引发了不小的关注和讨论。对这件事的评价,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看待,包括媒体的责任、社会观念的变化、对明星的认知以及商业运作等方面。事件背景回顾:大概是在2010年前后,中国互联网上关于日本成人影片演员苍井空在中国寻求发展的消息开始流传。随后,有媒体报道称新京报刊登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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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新清史学者的满文水平,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审视,并结合新清史研究的整体特点来理解。总的来说,新清史学者在满文研究上呈现出一种复杂且不断发展的态势,既有显著的进步和贡献,也存在一些持续的挑战和批评。以下是对新清史学者满文水平的详细评价:一、 新清史研究的兴起与满文的重要性在评价新清史学者的满文水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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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批评新华社,这在中国的媒体环境中算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观察点,毕竟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评价这种行为,得从几个层面来看,而且不能简单地说好或不好,而是要看它触及到的具体问题和可能带来的影响。首先,我们得看看“批评”具体指的是什么。如果是对新华社报道的某个事实性错误进行纠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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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关于蔡徐坤的报道,确实引发了不少讨论和争议。评价其是否“洗白”,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待,并结合报道的具体内容和当时的舆论环境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洗白”。在舆论语境下,“洗白”通常指的是一种有预谋的、通过信息发布、公关策略等方式来重塑公众形象、消除负面影响的行为。它往往带有一定的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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