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前员工诉华为劳动争议案再审维持二审判决,「奋斗者承诺书」有效,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回答
华为前员工诉华为劳动争议案再审维持二审判决,「奋斗者承诺书」有效,这一判决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要理解这一判决,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包括其法律基础、实践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反响。

一、 判决的核心内容及法律基础

首先,明确判决的核心是“奋斗者承诺书”的有效性被确认。这意味着,法院认可了华为将其与员工签订的、包含加班、奉献等内容的承诺书作为合法合规的劳动合同补充条款或独立协议,并以此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一判决的合法性主要可能建立在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自由原则的适用: 我国合同法强调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法院可能认为,“奋斗者承诺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予尊重和保护。
劳动合同的补充性: “奋斗者承诺书”可能被视为对劳动合同主体内容的补充或细化。例如,在工作职责、工作时间等方面,承诺书可能对原有劳动合同进行了进一步的约定。
企业文化与规章制度的结合: 华为将其企业文化中的“奋斗者精神”通过承诺书的形式固化下来,并可能将其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结合。如果承诺书的签订流程、内容告知等方面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企业规章制度本身合法有效,那么承诺书的效力可能得到支持。
对“自愿加班”的解释: 传统劳动法对于加班有明确的补偿规定。然而,承诺书的出现,可能在法律上被解释为员工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对特定工作模式(如高强度、弹性工作时间等)的接受,甚至是对某些加班补偿方式的约定或放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奋斗者承诺书”的有效性,并不仅仅是看华为单方面如何定义,而是要看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例如,《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加班费的支付义务,以及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加班。因此,即使存在承诺书,如果其内容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悖,或者其签订过程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那么承诺书的效力也可能受到质疑。

二、 深入解读“奋斗者承诺书”的内涵与争议点

“奋斗者承诺书”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是因为它触及了现代劳动关系中一些核心的、也比较敏感的议题:

1. 加班与劳动强度: 承诺书中通常包含诸如“牺牲”、“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愿意为公司发展加班加点”等表述。这与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员工工作与生活平衡(WorkLife Balance)、反对“996”等话题直接相关。法院认定其有效,可能意味着在法律框架内,对这种高强度工作模式的某种程度的认可。
2. 劳动者权利的边界: 劳动者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包括合法的休息权、获得加班费的权利等。如果承诺书的内容实质上是让员工放弃这些法定的基本权利,那么其有效性就存在很大的法律疑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不可随意约定的。
3. “自愿”的真实性: 在劳动关系中,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天然的权力不对等。员工为了保住工作或获得晋升机会,往往会在签订承诺书时感受到压力。因此,“自愿”的真实性是判断承诺书有效性的关键。是否存在“被迫自愿”?员工在签订前是否获得了充分的信息?是否被告知其权利?
4. 企业的责任与社会效益: 判决的有效性,也涉及到企业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一家大型科技企业,其对员工的工作模式和劳动强度的影响是巨大的。如果其模式被法律认可,是否会为其他企业效仿,导致劳动强度进一步加剧,不利于社会整体的健康发展?

三、 对华为和行业的影响

这一判决对华为本身以及整个科技行业都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华为而言:
巩固其企业文化: 判决的有效性无疑是对华为“奋斗者文化”的一种肯定,有助于其在内部继续推行类似的激励和管理机制。
管理上的便利: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华为可以以承诺书为依据,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一些因加班补偿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品牌形象的双刃剑: 尽管获得了法律上的支持,但如果公众普遍认为华为是在过度压榨员工,可能会对其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招聘和人才保留方面。
对整个科技行业而言:
可能产生示范效应: 其他企业可能会参考华为的模式,设计类似的“承诺书”,并将其作为管理工具。这可能进一步固化高强度工作模式在行业内的存在。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挑战: 这一判决可能被解读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某种“松绑”,从而加剧了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挑战。劳动者可能需要更加积极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发更广泛的讨论和反思: 这一判决也可能促使社会各界,包括立法者、监管机构、企业和劳动者,更深入地反思当前的高强度工作模式,以及如何更好地平衡企业发展与员工权益。

四、 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看待这一判决,需要保持理性,并认识到其中的复杂性:

1. 法律层面的理解: 首先,要理解法院的判决是基于现有的法律框架和证据进行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要承诺书的签订符合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即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意思真实),法院就应该支持。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华为的企业文化”来否定其法律效力,而是要看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
2. 社会层面的反思: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与社会现实的互动。即使承诺书在法律上有效,我们也应该追问:这种工作模式对员工的身心健康有什么影响?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什么影响?企业是否在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带,以牺牲员工权益的方式来追求效率和利润?
3. 平衡的视角: 科技行业的发展确实需要创新和高强度投入,这也是其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这种投入不应该以“耗尽式”的方式进行,更不应该以牺牲员工的基本权利为代价。理想的状态是,企业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也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合理的休息和补偿,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4. 未来的发展方向: 这一判决可能会倒逼相关法律的完善和执行的加强。例如,是否需要更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界定“奋斗者承诺书”的效力范围?是否需要更严格的监管来防止企业滥用类似承诺?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终究需要法律的健全和执行的到位。

总结:

华为前员工诉华为劳动争议案再审维持二审判决,“奋斗者承诺书”有效,这一结果是法律适用的结果,也引发了深刻的社会讨论。从法律角度看,判决强调了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及承诺书在特定条件下的法律效力。然而,从社会和伦理角度看,这一判决也凸显了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权力不对等、高强度工作模式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影响,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等问题。

我们应该在尊重法律判决的同时,也保持对企业行为的审视和反思。未来的方向应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的最佳平衡点,鼓励健康、可持续的工作模式,而非以牺牲劳动者为代价的“奋斗”。同时,也呼吁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进行适时更新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劳动关系的特点和挑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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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别开枪,是我!”

“啊,是你小子。”

“老板叫你签奋斗协议。”

“还有呢?”

“没了!”

“就没点条件吗?!”

“没有啊。”

“废话,没条件谁投降啊!啊,我明白了。是你把老板给我的好处,都吃了回扣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老板临来之前都给我说啦!”

“资本家说什么?”

“人民富豪托我给您带个话,只要你签了协议投降富豪,保证你后半辈子荣华富贵,金票大大滴呀~”

“白 日 做 梦!我当初怎么没看出你来,你这个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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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如果加班没有申请,且没经过公司审批同意,属于违法加班。

该公司规定以及奋斗者承诺书,都被法院认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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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华为剥削工人的行为!

91万?

奋斗者协议?

那没事了。

(是不是觉得大家都不知道签奋斗者协议的收入能拿到什么量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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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午点赞的回答去哪儿了?

我上午看到了一样的问题,出现的更早,回答数更多,赞数更多,怎么没上热搜?

为什么上午已经有过百回答讨论过的问题,下午要重发一遍,还能38个回答,头答才10个赞就上热搜?

难道是有人带哨上场嘛?

不,是我记错了!

人,是很容易记错事情的。

你以为的不一定是你以为的,明明花团锦簇,你却看成了血肉横飞。怪谁呢?怪你自己啊!你没有看对。

就像我的幻觉,这就是我的问题。我的智力低下,记错了东西,只能怪自己。需要锻炼,乃至需要锤炼,学会正确的记忆。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回到问题,林振华先生(这名字好,振兴华)判的这个判决正不正确?

正确!

华为正不正确?

正确!

那么谁错了?

曾梦!

卖身契不是你自己签的嘛?你签了字就得认!你要加班为什么不申请?未经申请擅自加班怪谁?怪你自己啊!这种人啊,就是不会做正确的事,不能形成正确的记忆。陷入了思维的误区自欺欺人。希望他吸取败诉的教训,早日改正。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当然,他也不是一个人。不能建立正确记忆,正确价值观,正确行为方式的迷途之人还有很多。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上午我还沉浸在幻觉的时候,跟我说:

如果一个人签字放弃合法权利写入程序正义,那么以后白毛女是不是要反着演?

我听完当时就拍了桌子,骂道:一派胡言!

奋斗者!懂不懂?奋斗者!股票,奖金,你的明白?股票,奖金!有了这些就不一样了。杨白劳拿股票了嘛?拿奖金了嘛?性质不同嘛!喜儿扎的红头绳是棉的,也可能是麻的,总之不值钱。要是扎了根金丝绳,并且是黄先生出的,那就要领走。必须领走,主动走,自己去黄宅每天打卡。

人家都给钱了,你还讲法律,你还讲道德,你还讲权利?嗯?你贱不贱啊?太贱了!贱中之贱,贱贱!

我朋友听完,当时就哭了,留下忏悔的泪水。深刻反省,痛改前非,当场给老板转了这些年私自加班的水电费。

正道的光,又照在了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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