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别开枪,是我!”
“啊,是你小子。”
“老板叫你签奋斗协议。”
“还有呢?”
“没了!”
“就没点条件吗?!”
“没有啊。”
“废话,没条件谁投降啊!啊,我明白了。是你把老板给我的好处,都吃了回扣了吧!别以为我不知道,老板临来之前都给我说啦!”
“资本家说什么?”
“人民富豪托我给您带个话,只要你签了协议投降富豪,保证你后半辈子荣华富贵,金票大大滴呀~”
“白 日 做 梦!我当初怎么没看出你来,你这个叛徒!”
员工如果加班没有申请,且没经过公司审批同意,属于违法加班。
该公司规定以及奋斗者承诺书,都被法院认为合法。
强烈谴责华为剥削工人的行为!
…
91万?
奋斗者协议?
那没事了。
(是不是觉得大家都不知道签奋斗者协议的收入能拿到什么量级啊)
我上午点赞的回答去哪儿了?
我上午看到了一样的问题,出现的更早,回答数更多,赞数更多,怎么没上热搜?
为什么上午已经有过百回答讨论过的问题,下午要重发一遍,还能38个回答,头答才10个赞就上热搜?
难道是有人带哨上场嘛?
不,是我记错了!
人,是很容易记错事情的。
你以为的不一定是你以为的,明明花团锦簇,你却看成了血肉横飞。怪谁呢?怪你自己啊!你没有看对。
就像我的幻觉,这就是我的问题。我的智力低下,记错了东西,只能怪自己。需要锻炼,乃至需要锤炼,学会正确的记忆。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回到问题,林振华先生(这名字好,振兴华)判的这个判决正不正确?
正确!
华为正不正确?
正确!
那么谁错了?
曾梦!
卖身契不是你自己签的嘛?你签了字就得认!你要加班为什么不申请?未经申请擅自加班怪谁?怪你自己啊!这种人啊,就是不会做正确的事,不能形成正确的记忆。陷入了思维的误区自欺欺人。希望他吸取败诉的教训,早日改正。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当然,他也不是一个人。不能建立正确记忆,正确价值观,正确行为方式的迷途之人还有很多。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上午我还沉浸在幻觉的时候,跟我说:
如果一个人签字放弃合法权利写入程序正义,那么以后白毛女是不是要反着演?
我听完当时就拍了桌子,骂道:一派胡言!
奋斗者!懂不懂?奋斗者!股票,奖金,你的明白?股票,奖金!有了这些就不一样了。杨白劳拿股票了嘛?拿奖金了嘛?性质不同嘛!喜儿扎的红头绳是棉的,也可能是麻的,总之不值钱。要是扎了根金丝绳,并且是黄先生出的,那就要领走。必须领走,主动走,自己去黄宅每天打卡。
人家都给钱了,你还讲法律,你还讲道德,你还讲权利?嗯?你贱不贱啊?太贱了!贱中之贱,贱贱!
我朋友听完,当时就哭了,留下忏悔的泪水。深刻反省,痛改前非,当场给老板转了这些年私自加班的水电费。
正道的光,又照在了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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