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媒体呼吁尽快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可行性如何?是否有更好的办法规范类似现象?

回答
近期媒体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声讨和立法呼吁此起彼伏,这反映了公众对于动物福利日益增长的关注。那么,尽快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其可行性究竟如何?是否存在比单纯立法更有效、更具操作性的方法来规范这类令人发指的现象呢?

立法禁虐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从道义和情感上讲,虐待动物的行为无疑是残忍且不被社会道德所容忍的。动物作为生命,它们也有感受痛苦、恐惧和压力的能力。因此,从伦理角度出发,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它们免受不必要的伤害是理所应当的。

从可行性来看,各国确实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将虐待动物列为刑事犯罪或行政违法行为。例如,一些国家有专门的动物福利法,对虐待、遗弃、不当饲养等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意味着,立法禁虐在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要“尽快”且“有效”地立法,我们需要审视几个关键点:

法律框架的完备性: 仅仅设立一个“虐待动物罪”的条文是远远不够的。法律需要清晰界定什么是“虐待”,这包括哪些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虐待。是仅限于故意殴打、残害,还是也涵盖长期忽视、不提供基本生存条件等?这些都需要详细的定义,以避免法律条文的模糊性导致执行困难。
执法体系的建设: 立法是基础,但没有有效的执法,法律就形同虚设。我们需要强大的执法力量(公安、城管、农业部门等)来监督、调查和处理虐待动物的案件。这需要相应的部门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能够识别虐待行为,收集证据,并依法追究责任。
证据收集的难度: 许多虐待行为发生在隐蔽场所,例如私人住宅内。如何有效收集证据,尤其是在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是执法部门面临的巨大挑战。这就需要执法部门在技术和能力上有所提升。
社会认知的提升与配套教育: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社会认同和遵守。即使有了严厉的法律,如果社会大众对动物福利的认知依然淡薄,执法难度也会随之增加。一部分人可能认为“动物就是个畜生,怎么对待都行”,这种观念不改变,法律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

比“尽快立法”更深远的考量:多维度规范路径

与其仅仅强调“尽快立法”,不如将目光放得更长远,从多个角度入手,构建一个更全面、更有效的规范体系。

1. 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精细化界定:
修订或增设专门法律: 考虑出台或修订《动物福利法》,明确动物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饲养者对动物的责任。在刑法中,可以针对虐待动物的行为设置更明确的罪名和量刑标准,区分故意虐待和过失致虐。
细化“虐待”的定义: 对于法律条文中的“虐待”一词,需要进行详细的解释和列举,例如:不提供食物和水、不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故意造成身体痛苦或伤害、遗弃具有生存能力的动物、利用动物进行非法或有损尊严的表演等。
引入动物福利评估标准: 对于一些涉及动物福利的特定场景(如宠物养殖、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专业的动物福利评估机构,根据科学标准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强化执法与司法联动:
专业化执法队伍: 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动物福利和相关法律的专业培训,使他们能够准确识别、调查和处理虐待动物的案件。
建立举报与救助机制: 设立便捷的举报电话或平台,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虐待动物行为,并为举报人提供保护。同时,建立专业的动物救助组织,为被虐待的动物提供及时的救助、康复和安置。
加强司法审判的专业性: 鼓励法官在审理涉及动物权益的案件时,能够充分考量动物的福利,并依法严惩虐待者,形成有效的司法震慑。

3. 推进社会教育与文化建设:
将动物福利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教育中融入爱护动物、尊重生命的观念,培养从小养成良好的动物伦理意识。
媒体的引导作用: 媒体除了报道虐待事件以唤起关注,更应积极宣传动物福利知识,倡导文明养宠,普及科学养宠的方法,提升公众对动物生命价值的认识。
引导行业自律: 对于宠物行业、畜牧业、科研机构等与动物密切相关的行业,应鼓励其建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引导从业者遵守职业操守,保障动物福利。

4. 完善经济与社会激励机制:
鼓励合法合规养殖与经营: 对于积极践行动物福利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政策或税收优惠,例如,在宠物繁殖、销售、寄养等领域,对符合高福利标准的机构给予扶持。
加强收容与领养体系: 支持和发展动物收容所和领养机构,鼓励市民领养流浪动物,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动物数量,同时也为被遗弃或救助的动物提供一个获得新生的机会。

结论

尽快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其必要性和方向性是明确的,也是公众的普遍诉求。然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立法”的呼吁层面,而要更深入地思考如何构建一个集法律约束、执法保障、社会教育和文化引导于一体的立体化规范体系。

或许,“尽快立法”只是一个起点,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真正要根绝或极大程度地遏制虐待动物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以及一个持续、系统性的文明进程。只有当尊重和爱护动物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一种深入人心的文化,我们的法律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其应有的守护生命的力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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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虐待怎么界定,农村养猪,一个2-3平的猪栏里一般要养4头成猪,且不说吃喝拉撒都在一起,连打转都不方便,每次说猪聪明的时候,就有人跳出来说,我去猪圈看过猪,一般都不聪明,不灵性,那不废话嘛,把人从小养到2-3平的小屋里,吃喝拉撒在一起,无任何娱乐活动,多养几年也得猩猩它二姨--狒狒。所以吧,这种对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压制,到底算不算虐待动物,还有不要说什么猪是食物这种话,我不是反对吃猪肉,我只针对现在的养殖模式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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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一派胡言。

说到底,评论员也好,提出反虐待动物立法的人也好,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

他们想反对的实质应该是“反对公开,传播虐待动物”,但是喊的口号是“反对虐待动物”

理由居然是什么敬畏生命?躺在他们盘子中的牛排羊腿有一句mmp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白了,这么久了,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人就这件事请讲明白两个问题。

一,为什么禁止虐待动物立法就代表了文明?人们为了口腹欲望,虚荣心欲望杀害动物和为了心理欲望杀害猫狗,有什么本质上的高下之分?换句话说,宰杀动物合法的前提下,虐待动物立法的正当性在哪里?(别扯什么吃肉是必须,你不吃肉会死吗?真皮沙发真皮包包也是必须?)

二,就算虐待动物立法有了正当性,必要性又在哪里?有正当性的事情多了,都要通过法律解决吗?法律是万能的吗?法律在执行层面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和我辩论的人多了,但是都只会证明“为什么虐待动物是错的”,从来没人证明为什么“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做这件事”。绝大多数人只会翻来覆去的车轱辘话“禁止虐待动物是文明”“不立法怎么能保障文明”。但是他们既不能解释为什么这是文明,又为什么一定要用法律来保护这个所谓的文明。更没想过法律到底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唯一的解释理由应该是:保障人权和社会公共秩序。因为公开虐待,传播虐待视频,侵犯的并不是猫狗的权益,而是人类的权益和社会秩序。

所以就该行为立法,理由绝不能是什么狗屁敬畏生命。

同时也需要辨析清楚一个概念:虐待动物本身绝不应该是法律应该调整的事情,传播和公开才是。这是有区别的。



为了帮助有些同学理解,我再简单点说。判断一件事情是否违法,就是看这件事有没有侵犯什么合法权益。

举个例子。公开xxoo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的,是违法的,禁止公开xxoo是人们的共识。但是你现在要立法“禁止xxoo”,我会吐你一脸然后骂你是个sq。

因为xxoo本身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公开xxoo才侵犯合法权益。这和有这种需求的人多人少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如果你虐待国家保护动物,侵害了国民整体的合法权益,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如果你虐待别人家的猫狗,你侵害了别人的财产权。有刑法和民法来处置你。

如果你公开传播虐待视频,侵害了社会秩序和大多数人的心理健康。有网络安全相关法律制裁你。

但是关在屋里偷偷虐猫虐狗,就是一件我自己觉得不对,但是我坚定的表示这并不侵犯任何合法权益的事。所以虽然我并不赞同这个行为本身,但是我坚持这不违法,也不应该是违法。

所以你要立法,正当性理由只能是侵犯人类的权益,而不能是虐待动物本身。法律有其边界和谨慎性,毫无节制的法律最终就是谁的权益都保护不了。什么敬畏生命,真的就是忽悠扯犊子呢。


有朋友问,这样的人你敢让孩子和他同班吗?

我的观点是,你不能因为害怕一个人,就用法律去惩罚他。因为虐待动物和虐待人类之间,还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有人认为虐待动物的犯罪率高,那么有纹身有刀疤的犯罪率也高。如果这样,是不是还要立法禁止有纹身有刀疤的男人8点以后禁止出现在小巷子中?或者见到单身女性上述“危险人物”不主动回避就算违法?

警察可以因为这些人形迹可疑进行盘问,但是法院绝不能因为这些人形迹可疑就判他违法犯罪。

公司可以禁止录用有纹身的人,商场学校可以配备保安多关注这些人,这都是方法。但是你不能因为他没有侵害别人法益的事情就用法律去惩罚他。

法律,要理性,谨慎,克制。


还不断有人提宰杀和虐待不一样。宰杀和虐待,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欲望,利用自身主宰地位,通过暴力手段残酷剥夺动物生命和健康的行为。

你非要说满足好吃的口欲和满足虚荣心的买真皮包包欲望是正当的,别人虐待猫满足心里欲望是不正当的。还要用法律去惩罚他,你的理由是什么?就因为和你有同样欲望的人比较多呗?

宰杀和虐杀手段上有差异,但是性质上没有区别。都是为目的服务的,宰杀之所以进化的快准狠,是因为你的目的是要动物死!虐待动物使用的痛苦而不致死的手段对于宰杀来说效率是极其低下的!所以标准化快速化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能提高宰杀效率,好在单位时间内剥夺更多动物的生命来满足人类的欲望!

屠宰的越快,越无痛,对提高屠宰效率和质量有好处。

屠宰效率越高,就能屠杀越多的动物,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屠宰的利益目标和无痛在手段上是一致的。无痛的手段能让资本家获得更大利益,奢侈品呼吁不用真皮是为了更低廉的原料卖出更高的价格,仅此而已。

截段新闻给你看,别总以为自己以为的就是自己以为的。

【让生猪瞬间“睡着”,肉质成色更好

在该屠宰生产线的源头,记者看到待宰的生猪在安静休息12至24个小时后,会洗上一次“桑拿浴”,冲淋干净后,进入麻电机麻晕,该设备为无毒不锈钢材质、卫生、清洁,采用低压高频技术对生猪进行瞬间击晕, 这样在猪毫无痛苦的情况下再进行宰杀,这样活猪由于“临终”没有任何恐惧,也就不会产生应激反应的毒素,猪肉的质感和成色都会更好。

你去问问所有屠宰商,现在发明一种方法可以让动物被宰杀时痛苦完全降到零,但是成本提高一倍,肉质变得更差卖不出去,你看有没有人干?

所以,不是鼓励虐待行为,而是虐待本质上和宰杀没什么区别。你没法解释有些人每年杀害百万只动物赚的盆满钵满,有些人每年虐待三两只猫就身陷囹圄。那我只能说你的立法逻辑自相矛盾,滑稽可笑。完全是一种君子远庖厨的伪善。

还有人用英国有判例来为自己正名的。是是是,英国美国昂撒文化都是文明地区,不仅尊重动物,连病毒都尊重不肯随便消灭,躺平和谐共处,您去找寻灯塔和人类之光吧,我怕,我有文化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我不去。

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立法的是纳粹德国,你们要不要去穿越和元首共舞一曲?

什么年代了,还言必称国外云云。国外都是无痛宰杀,国外奢侈品呼吁不用真皮。资本是吸血的,资本家连劳动者都拼命压榨剥削,却好端端保护动物,不觉得有问题吗?社会主义的教育扔给老师了?

境外势力搞二氧化碳减排是为了保护环境?让柴静拍穹顶之下是为了关注健康?怎么国内还有一帮不长记性的人呢?


看到了很多评论,在强调一句,别再拿人来类比动物了。什么废除酷刑人道主义,你都说了那是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强调的是维护人的尊严及权利,不是维护物的。

人有人权,狗没有狗权。

人有“用法律”保护的价值,狗没有。保护它们可以,但那是你们动保人士该出钱出力做的事,建个救助站,成立个基金会,组建个兽医队,再不济总可以领回家吧?不要什么都不做,动动嘴皮子就算你们爱心保护动物了,浪费公共法律资源。

我知道,有人又要把没有用法律保护的价值理解成没有保护的价值了(即使我强调了这句话,还加粗了。)


挺有意思的,跑个题。不针对某些具体朋友,是突然想到的。因为我一直在意立法的合理性,必要性,可执行性。如果说就呼喊立法,不考虑法律合理性和执行性的话,那我也会(以下均为对很多人逻辑模仿后的输出,只为调节下气氛)比如说:

为了避免虐待动物的事情再次发生,我建议立法:

一,爱猫爱狗人士成立流浪者协会,收养所有流浪猫狗,直到寿终正寝。

二,禁止个人饲养宠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饲养就没有虐待。

你们养猫养狗是不是为了满足你们把生物当做你们奴隶的变态快感?圈养,牢笼,绳子禁锢,绝育……你们简直太可怕了。

什么?执行不了?我不管我不管,你不同意我的立法建议,你是不是支持虐待?你们有没有爱心?有没有共情能力?有没有同理心?你们太可怕了,是虐待狂,是潜在的杀人犯!

吃肉你非说是刚需,养猫养狗总不是刚需了吧?

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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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类似的问题隔三差五就会上热点,而且现在连官媒都出来站队了。

可问题就在于,所谓的立法禁止虐待动物,到底是什么动物?

是这些小生命吗?

至于如何界定虐待就更是口袋罪了,谁有这个资格去界定呢?除非动物能派代表出来,否则区区人类有什么资格决定啥叫虐待?

老虎狮子猫捕猎时,猎物也是被折腾得半死才算完呢。是不是一并也处罚了?

说白了,有些群体明明只是觉得“猫猫狗狗这么可爱,你们为什么不保护它们”,偏偏要给自己打上道德光环,仿佛在教大自然做事。

我觉得倒是不妨弄一个“禁止虐待宠物”法案,凡是对宠物进行阉割、遗弃、生了崽让母子分离、不提供科学食谱、每天不按照科学规定带宠物散步的……

都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死刑来论罪吧。毕竟:

你凭什么剥夺动物的生育权?把你小JJ割了多活10年你愿意吗?

你凭什么扔掉小动物?小动物孤苦伶仃多残忍?

你凭什么要把宠物生的娃送人?你生下来被人贩子拐卖,你妈怎么想?

你凭什么不给宠物最科学的食谱?天天让你吃垃圾食品你不怕三高?

你凭什么每天不按照规定带宠物散步?不知道这会影响宠物的身体健康?

信不信如果有人这么提出草案,目前网上一大片的声音都会瞬间消失。

但可怕的是,当央视把这话喊出来之后。无论网上有多少反对声……

我估计真要立法了,只是不知道谁是既得利益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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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量网友一直对央视非常不满。

很多年前,就有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人不要太CCTV哦。”已经说明在网友心中,央视成了虚伪的象征。

西方的动保思想不适应中国国情,动保组织很多有境外背景,央视这样搞是想为西方势力渗透提供温床吗?

其实很多热心网友已经提供了不少重要资料,希望更多的网友能够顺着这些线索,去清理央视中的双面人。

常纪文和康辉分别是它基金第一届和第二届理事。和常纪文合影的这个人,叫张小海。他是亚洲动物基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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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一切权利归原作者,侵删)


现在虐猫狗,灭杀流浪狗,动不动就上热搜。杀人抢劫都不一定上热搜呢!

近期南昌女童被恶犬严重咬伤,狗主人耍赖不赔,大家每天 @ 各媒体,根本没人管。

出了个“虐猫”事件,立马上热搜!某些人就又开始鼓吹立“反虐待动物法”了!

我倒想问问,你们说的动物都包括哪些?是不是只有猫和狗?除了猫狗,别的动物算不算动物?

相对于猫狗,媒体为什么不关注弱势群体?

这个开水烫猫的人,是一名保安。

保安没受过多少教育,收入低,社会地位低。说他在整个社会中是弱势群体,是底层,没问题吧?

这名保安被自养猫挠伤,一气之下用开水烫猫。

(被自养猫挠伤这事,来源于保安公司给出的“情况说明”)

他开水烫猫,违法了吗?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根本不违法。

反倒是保安公司以此为借口将他开除,违反了劳动法。

某些媒体,为什么不讲讲保安公司违反劳动法这件事呢?

这位保安凭什么要被开除?这是不是小资产阶级对底层劳动人民的压迫?是不是率兽食人?

教员告诉我们,不能离开阶级立场来分析问题。

如果真有一天立法保护猫狗,这法律就成了爱猫狗阶级对不爱猫狗阶级的压迫工具。

媒体应该组织重新学习《地主阶级的罪证——狗碑》。

北齐山贫农陈缉乾的儿子陈竹青在村南小树林里割草,张凤楷的恶狗张牙舞爪,朝陈竹青扑来,陈竹青用手中镰刀抵挡,恶狗受伤后死在村西的一个林子里。第二天清晨,北齐山几个农民路过这里,发现了这条无主的死狗,便抬回去吃了。

请问某媒体:这位贫苦农民杀死了地主家的狗,该当何罪?是不是应该立法保护狗狗,杜绝此类行为?

最近在济南开幕的山东省阶级教育展览会上,陈列着一块石碑,这是三十年前荣成县一个恶霸地主逼迫农民为他死去的“爱狗”立的。石碑正文是“遭祸冤狗碑记”,下款是“民国二十三年七月立”。这块浸透着劳动人民血泪的石碑,又一次有力地控诉了地主阶级的滔天罪行。

这块碑是一九三四年七月间,山东省荣成县南下河恶霸地主张凤楷强迫北齐山农民给他的狗立的。张凤楷当时任伪区长,平日欺压人民,无恶不作。他养的一条恶狗,也狗仗人势,经常拦路咬人。当地群众都敢怒不敢言。这年六月十八日,北齐山贫农陈缉乾的儿子陈竹青在村南小树林里割草,张凤楷的恶狗张牙舞爪,朝陈竹青扑来,陈竹青用手中镰刀抵挡,恶狗受伤后死在村西的一个林子里。第二天清晨,北齐山几个农民路过这里,发现了这条无主的死狗,便抬回去吃了。

张凤楷听说后暴跳如雷,扬言要抓陈竹青“抵命”。陈竹青眼看大祸临头,夜里忍泪辞别双亲,逃奔他乡。张凤楷便把陈竹青的父亲陈缉乾抓去,按倒在地,破口大骂:“老狗,你知道打死我家的狗是要偿命的,今天你交出人来则罢,不然,我要灭你的九族!”后经人“说情”,才免除灭族之祸,但硬逼陈缉乾为狗“出殡”,年过七旬的陈缉乾当场气昏过去。等他苏醒过来,恶霸地主便逼他回家把他准备送老用的木料替狗做了一副棺材,把他家里仅有的一床被子铺在棺材里。接着,又被迫把“狗灵”停在家里,敬“狗牌位”,披麻带“孝”,守灵三日,日夜给狗烧香烧纸。为狗“出殡”的那天,陈缉乾被迫身穿“孝服”,端着“狗牌位”,拉着“孝棒”送殡。就这样,陈缉乾被折磨得卧床不起,不久便含冤吐血而死。后来,他的老伴也含恨死去。

恶霸地主张凤楷把贫农陈缉乾一家逼得家破人亡后,还不肯甘心,又指使他的儿子张奇,带领家丁到吃过狗肉的陈缉琪、刘延全等农民家里取闹,强迫他们为狗立碑,并恐吓说:“如不照办,我要你们倾家荡产。”这几个农民有理无处伸,只得忍气吞声凑钱为恶霸地主的狗立了碑。

荣成解放后,恶霸地主张凤楷得到应有的制裁。在公审大会上,受害的农民诉了苦,伸了冤,北齐山的群众刨平了“狗坟”,推倒了“狗碑”。人们为了让后代永远记住旧社会剥削阶级的罪恶,把这块石碑一直保留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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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过几天这个热度过去就没人在意了,目前主要该整治的就是流浪狗流浪猫的生存问题,如果让人类规范养狗养猫,不弃养从根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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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禁止把他们关在人类家里,这是最大的虐待,一点没有滋由!

禁止按照人类的喜好让他们近亲繁殖!禁止选种育种!这太侵犯动物权益了,这是种族犯罪!

假的动物保护: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你看这狗水汪汪的眼睛,他们说他可爱。

他其实是忧郁和痛苦,难受想哭。

腿短畸形难受,体型过小因此易惊惧,骨骼很脆易折。衣服和小鞋子更是绝对反狗性的,这个论证很多了。

狗子们千年前的天性是自由不羁地奔跑在草原林海中的,他们等待着荒野的呼唤!

这个畸形的身体,在他们族群里就是怪胎。

太可怜了,它为什么一直眼含热泪,因为它觉得狗生太苦了:苍狗天啊,为什么要生下我?!我活着对我自己有什么意义吗?我是人类的奴隶和玩具啊。


真正的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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