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男子「坦白嫖娼未获原谅」高速撞车杀妻,被害人近亲属表示谅解,一审判无期,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回答
这起案件,听着就让人心头沉重。一个丈夫,因为妻子发现他嫖娼的事实,并且没有获得原谅,竟然开车将妻子撞死。事后,被害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而法院一审判处他无期徒刑。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值得我们细细揣摩。

从“坦白嫖娼未获原谅”到“高速撞车杀妻”:道德与法律的撕扯

首先,我们来看看导致这起悲剧的直接原因:丈夫嫖娼,妻子发现后未能原谅。这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和痛苦的家庭问题。在婚姻关系中,忠诚是基石。当一方打破了这份忠诚,另一方感到被背叛、被伤害,是人之常情。妻子未能原谅,这是一种选择,一种对丈夫行为的否定。

然而,这种“未获原谅”的愤怒,不应该成为杀人的理由。从道德层面讲,丈夫的行为背叛了婚姻的承诺,辜负了妻子的信任。而从法律层面讲,无论是婚姻关系中的裂痕,还是情绪上的冲突,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权的借口。他选择用极端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是对生命最野蛮的践踏。

“高速撞车杀妻”:手段的残忍与动机的复杂

“高速撞车”这个词本身就带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画面感。这意味着蓄意、有预谋的杀戮,不是一时冲动下的失手,而是经过了思考和选择的,且手段极其残忍。在高速公路上,车辆的巨大冲击力足以造成毁灭性的后果。这种行为,体现了丈夫内心的绝望、愤怒,也暴露了他潜在的反社会倾向。

我们无法完全了解他在那一刻的具体心理活动,但我们可以推测,他在面对妻子的愤怒和自己的“坦白”后,可能感到了一种彻底的绝望,一种被抛弃、被否定后的疯狂。然而,即使是极度的痛苦和愤怒,也不能成为他剥夺妻子生命的理由。

“被害人近亲属表示谅解”:情感的复杂与司法的考量

最让人感到复杂和触动的是,被害人的近亲属居然表示了谅解。这背后一定有着极其复杂的情感纠葛。

对逝者的深切怀念: 也许在他们的心中,对女儿、对妻子、对亲人的爱,远远超过了对凶手的憎恨。他们可能不愿意看到家庭因为这场悲剧彻底毁灭,不愿意让逝者背负着“仇恨”离去。
家庭的完整性(或许是仅存的): 尽管凶手犯下了滔天罪行,但他仍然是被害人子女的父亲(如果他们有孩子的话)。在某些情况下,亲属可能会出于对下一代的考量,希望以某种方式“挽救”这个残缺的家庭,尽管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对凶手过往的考量: 也许在他们眼中,凶手虽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之前或许也有过一些值得肯定之处,或者他们认为凶手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心理上的煎熬)。
对“和解”的渴望: 在一些传统观念里,“家丑不外扬”、“家和万事兴”的观念根深蒂固。即使是这样的惨剧,他们也可能希望以一种“家事”的方式来处理,寻求一种心理上的平静。
对司法程序的理解与失望: 也有可能,他们对司法程序有着自己的理解,或者对法律的最终判决感到无力。选择“谅解”,或许是他们能够掌握的、能够对事件产生影响的唯一方式。

然而,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是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情感上的选择,但它并不能当然地取代法律的公正。 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不仅仅是满足受害者家属的个人意愿。

“一审判无期”:法律的考量与判决的依据

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判决,也符合法律对故意杀人的基本量刑。

罪行事实: 丈夫故意驾驶车辆撞击妻子,致其死亡,这是事实清楚的故意杀人行为。
手段残忍: 高速撞车,手段极其残忍,这是加重处罚的情节。
社会危害性: 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是对生命权最严重的侵犯。
近亲属谅解的影响: 在法律实践中,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通常会被视为酌定从宽的量刑情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谅解就一定会导致从轻处罚,更不意味着可以因此免除刑事责任。 尤其是在像故意杀人这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中,谅解的作用是有限的。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个方面,包括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社会影响,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

如何看待这一判决?

我认为,这一判决是在法律框架内,对严重犯罪行为进行的合乎情理的裁决,但它也折射出许多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

1. 法律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 尽管被害人近亲属表示谅解,但法律并没有因此放宽对杀人犯的惩罚。这是对生命权最基本的尊重,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无期徒刑,意味着剥夺了犯罪人自由,让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公正的体现。
2. 亲情的力量与法律的边界: 近亲属的谅解,展现了人性中复杂而深厚的情感。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即使是亲人,也无法完全超越法律的约束。法律的公正,需要独立于个人情感之外的考量。
3. 对家庭暴力和情感危机的反思: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家庭内部的情感危机,如果处理不当,可能演变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婚姻中的信任危机、沟通障碍、以及对错误的惩罚方式,都可能成为引爆点。我们社会需要更多的关于婚姻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人们更好地应对情感困境。
4. 对“谅解”的深层解读: 在看待近亲属的“谅解”时,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对犯罪行为的“认可”或“原宥”。它更可能是一种无奈、一种痛苦中的释然,一种希望尽快结束煎熬的愿望,或者是一种对逝者安宁的期盼。我们需要理解这种复杂性,而不是过度解读。
5. 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尽管一审判决无期,但这只是初审。案件是否还会出现其他变数,我们不得而知。但作为旁观者,我们期待司法能够一如既往地公正,在法律框架内,做出最符合社会公义的裁决。

总而言之,这起案件是一场令人心痛的悲剧,它触及了道德、情感、法律等多个层面。丈夫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但他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复杂,也提醒我们在关注法律公正的同时,也要理解并尊重受害者家属内心的痛苦和选择。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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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被害人亲属竟然不是男方的父母或子女?

毕竟四川的“岳父灭门”案中,岳父杀了女婿一家也就判了死缓,女儿还得到了女婿一家的所有财产。且“被害人亲属”就是女儿本人。

法律有时候蛮奇妙的,而且就我这样的小v,谜语般回答了这条,估计也会被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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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文明一下:

这路狗太阳的货,故意杀人而且是自己理亏的前提下虐杀,因为达成谅解就能判个无期了事??

赔给丈母娘110万块钱,就能当免死金牌,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女方家里人谅解,全社会谅解的了这种恶性事件吗?全社会即便都是菩萨,法院主事的法官是不是也该烧纸问问被害人本人谅解不谅解好吗!

丢开他们自己人的恩怨情仇不说,单单是这男的因为情绪波动,飙到160在高速上横冲直撞这一条,我问问法官同志,他要是怼上别的车出了人命算谁的?

这种没半点自制力精神也不正常的王八蛋,连个死缓都不提,直接给个无期了事,然后减刑减刑再减刑,十几年后出来,反正这条命是捡来的,加上他这非人类性格,再搞出事情来危害社会不是不可能。

全社会招他惹他了?

我为什么说他精神不正常,正常人没有他这样用嫖娼的秘密去交换媳妇出轨秘密这么个玩法。

确实,好多洗脑大课甚至是企业培训,很擅长用人群里个体之间互换隐私来达成这群人互有牵制,从而站在统一战线的阴间操作。

一群企业高管,互相投鼠忌器谁都不信谁,董事长一看,要不咱这么着吧!每人说一个心底小隐私,叫大家都知道,互相保密,官官相卫,咱就达成同盟了。毕竟每个人都攥着别人的命根子嘛!

这叫投名状,跟旧社会马贼拜山头之前,手里得有几条人命,是一个意思。

互通隐私的前提,是该隐私不伤及其它人。

张总说了我当年贪过污,李总说我当年受过贿,王总说我当年跟下属媳妇一被窝睡……这都没问题。

因为这些事尽管上不了台面,但伤害的是利益圈子外边的人,而非内部互杀。

如果爆出来的隐私是,张总说李总对不起,当年您爹是我毒死的;李总说王总很抱歉,您蹲内几年大牢是我点的炮;王总说谢谢张总,您看您人真好,帮我养了十几年儿子不计回报……

绝对出人命。当场!

这男的和媳妇交换隐私,用的就是后边的招,他希望用一个刺痛媳妇的小秘密,换一个媳妇刺痛他的小秘密。

疯了疯了疯了,这个判断事物的逻辑,就有严重反人类倾向,做出来杀人越货的事,很对得起他逻辑。

这不一枪崩了,等着出山继续祸祸人吗??

110万块钱如果能买一个社会隐患的话,我以一个法盲身份都打算怀疑该案件中体现的司法公正性了。

另外,恕我直言,丈母娘,不是人。

自己亲人一条命就能拿钱谅解,这份慈母心应该送进动物园长住。我觉得自己很多时候够冷血了,跟您比小巫见大巫,您这血,是冰镇的。

如果若干年后这不是人的女婿下山,生活无以为继,登门造访丈母娘,说该赎的罪赎清了,现在饭吃不上,当年孝敬您内笔买命钱可否借来一用,您就好人做到底吧……说话间缓缓撩起外套,露出腰间半尺长的雪花杀猪刀的柄来……这才叫因果。

因此,私以为,这个案子考虑性质和被告对社会潜在危害,赔偿是应该的,谅解是过分的,枪毙是必须的。

这就完了?还没。

描述里头出现若干次“安吉星系统”。

我不知道是判决书叙述刻意体现的,还是厂家的软性宣传。

如果是前者,怪我冒犯了。

如果是后者,劝你宣传归宣传,我一点不反对,谁家产品还不打打广告呢?

可你这个宣传的人血馒头吃的非常危,因为你根本意识不到通篇下来,正常读者看见了一大堆男女对立情绪和婚姻殒命故事。

这个案子是在一年多之前发生的,到今天才炒出来本身就有点不对劲,而且现在主流舆论大方向是抚平两性情绪,和和气气结婚,开开心心生娃。

这踏马好家伙,拍婚纱照当天夫妻互相被刺,男的疯了女的死了,如果真是刻意把宣传文案往这个方向引,不管是哪个厂商,一经查实也离老板疯了企业死了不远。道理大家都懂。

搜了一下,这个品牌在汽车领域,拿两性说事的频率还是很可以的。

发图不定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毕竟两性牌现在正经媒体都没人敢玩火,商业领域更得省省,天下之大,什么宣传不能做,制造对立气氛盈利,很不地道。

就说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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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谅解书换取从轻,作为不了解人家私事的外人也不便说什么。我只有一个小小疑问:作为不谅解就很大概率判决死刑的情节极为严重的杀人案件,有了谅解书不降格死缓而直接降到无期徒刑,也许符合法理,但在道义上是否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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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一个选择题啊。

这是在头条看的一个讨论。当然这可能是钓鱼的哈,但是这个现象可以讨论一下。


我当时的提问是:

我很好奇:如果一个女儿死活不听话,非要嫁给混混,婚后过得不好,娘家人该是啥反应?大伙说说。

我没法想象这种事,我家狗都干不出这种拎不清的事。



如果女儿特别不听劝,和不被祝福的人结婚了,还妄图祸祸娘家。

那么娘家发现不孝女儿被打死了,她能带来的价值还就只有补偿金了。


从这个层面我才能理解娘家要钱不要杀人犯的命。

因为女儿已经不是女儿了。




但是我想:如果我老公把我杀了,我爸可能要杀他全家。极限二换三,而且极有可能是虐杀。

因为我爸不差钱,我也没让我爸伤心过。

我死了,我爸后面几十年都没指望了,从感情到钱,都没指望了。

可能他活着的意义都没了。

区区一命换一命,怎能让他平息怒火。

杀了我的杀人犯的命,和他宝贝女儿的命,能是一回事吗。



被害者母亲是单亲,是,很可怜。

但是如果我被杀了,我妈拿了我卖命的钱放对方一条生路,我死了也恨她。


我是个老二次元,漫龄20年。

日本最喜欢写不要复仇这个主题。

火影,猎人尤甚。

说活着的人还要活,报复了又如何,只剩空虚。


可我就是报复派。

没了孩子的人生,拿着孩子卖命钱苟活的人生,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尤其是我的孩子从未背叛我,我爱她,她爱我。

她死不瞑目,我只会为她化身为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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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还去嫖?

嫖了还要求原谅?

不原谅就要杀人?

这TM叫自卑,难道不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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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人,我终身不婚,也不会嫁给有暴力倾向,脾气乖张的男人,

即使结婚,我也一定擦亮眼睛,坚决避免有暴力倾向,脾气乖张的男人,

即使婚后,我也一定保持经济独立,给父母一份依靠,这样即使我死了,他们也不必为了生存而忍痛谅解凶手。

我不愿因我,亲人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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