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你是如何看待爱狗人士?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也挺实在的。我对爱狗人士这个群体,怎么说呢,是挺复杂的看法,不能简单一句“好”或“不好”就能概括的。

首先,从积极的方面来看,爱狗人士身上体现出的那种深厚的感情和责任感,我觉得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他们把狗狗当成家庭的一份子,投入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去训练,去陪伴。这种投入往往不是因为功利,而是源于一种纯粹的喜爱和连接。看到他们和狗狗之间那种默契的互动,那种无条件的信任,确实能感受到一种很温暖的力量。

很多爱狗人士还承担了重要的社会功能。比如,他们会积极参与流浪动物的救助,为那些无家可归的小家伙们提供临时的家,治愈它们的伤病,寻找新的领养家庭。这项工作真的非常辛苦,也充满挑战,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爱心。还有一些爱狗人士会做动物保护的宣传,呼吁大家理性养宠,反对虐待动物,提高公众的动物福利意识。这些行动,对整个社会都有积极的影响。

而且,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养宠物,尤其是狗狗,对人的身心健康也有很多好处。爱狗人士往往能从狗狗那里获得情感支持、缓解压力、增加运动机会。这种积极的互动,能够帮助他们建立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也能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充实和有意义。

但是,事情总有另一面。有时候,一些“爱狗人士”的行为,确实会让人觉得有点过于极端或者不顾及他人感受。

比如说,一些人在公共场合,比如公园、小区绿地,对狗狗的管理不够到位。比如,不牵绳,不及时清理排泄物,或者让狗狗随意吠叫,影响到周围居民的休息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狗狗的“爱”,就变成了对他人权利的忽视。这时候,一些非爱狗人士或者对狗不那么喜爱的人,自然会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某些爱狗人士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情绪会比较激动,甚至带有攻击性。当涉及到狗狗的利益时,他们可能会把所有持不同意见的人都标签化,认为是“恨狗人士”或者“不尊重生命”。这种一概而论的做法,反而不利于问题的理性讨论和解决。毕竟,一个社会是多元的,不可能所有人都对狗有同样的看法和感受。

我个人觉得,真正的“爱狗”,应该是建立在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的。这不仅包括对狗狗的爱,也包括对其他人的爱,对社会规则的尊重。如果爱狗的行为,让其他人的生活受到了困扰,甚至伤害了他们的权益,那么这种“爱”就变了味。

所以,在我看来,爱狗人士是一个非常庞大且复杂的群体。其中有很多人是善良、有责任感、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他们的热情和付出值得我们尊敬。但同时,也要警惕那些打着“爱狗”旗号,却忽略他人感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与其简单地划分“爱狗人士”和“不爱狗人士”,不如关注个体在具体行为中的表现。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鼓励那些有益的、负责任的爱心行为,同时也需要有机制来规范那些不当的、破坏性的行为,确保人和动物都能在其中和谐共处。

归根结底,如何平衡好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如何在现代社会中找到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相处之道,这需要我们所有人,包括爱狗人士和非爱狗人士,共同去思考和努力。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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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最近在济南开幕的山东省阶级教育展览会上,陈列着一块石碑,这是三十年前荣成县一个恶霸地主逼迫农民为他死去的“爱狗”立的。石碑正文是““遭祸冤狗碑记”,下款是“民国二十三年七月立”。这块浸透着劳动人民血泪的石碑,又一次有力地控诉了地主阶级的滔天罪行。

这块碑是一九三四年七月间,山东省荣成县南下河恶霸地主张凤楷强迫北齐山农民给他的狗立的。张凤楷当时任伪区长,平日欺压人民,无恶不作。他养的一条恶狗,也狗仗人势,经常拦路咬人。当地群众都敢怒不敢言。这年六月十八日,北齐山贫农陈缉乾的儿子陈竹青在村南小树林里割草,张凤楷的恶狗张牙舞爪,朝陈竹青扑来,陈竹青用手中镰刀抵挡,恶狗受伤后死在村西的一个林子里。第二天清晨,北齐山几个农民路过这里,发现了这条无主的死狗,便抬回去吃了。

张凤楷听说后暴跳如雷,扬言要抓陈竹青“抵命”。陈竹青眼看大祸临头,夜里忍泪辞别双亲,逃奔他乡。张凤楷便把陈竹青的父亲陈缉乾抓去,按倒在地,破口大骂:“老狗,你知道打死我家的狗是要偿命的,今天你交出人来则罢,不然,我要灭你的九族!”后经人“说情”,才免除灭族之祸,但硬逼陈缉乾为狗“出殡”,年过七旬的陈缉乾当场气昏过去。等他苏醒过来,恶霸地主便逼他回家把他准备送老用的木料替狗做了一副棺材,把他家里仅有的一床被子铺在棺材里。接着,又被迫把“狗灵”停在家里,敬“狗牌位”,披麻带“孝”,守灵三日,日夜给狗烧香烧纸。为狗“出殡”的那天,陈缉乾被迫身穿“孝服”,端着“狗牌位”,拉着“孝棒”送殡。就这样,陈缉乾被折磨得卧床不起,不久便含冤吐血而死。后来,他的老伴也含恨死去。

恶霸地主张凤楷把贫农陈缉乾一家逼得家破人亡后,还不肯甘心,又指使他的儿子张奇,带领家丁到吃过狗肉的陈缉琪、刘延全等农民家里取闹,强迫他们为狗立碑,并恐吓说:“如不照办,我要你们倾家荡产。”这几个农民有理无处伸,只得忍气吞声凑钱为恶霸地主的狗立了碑。

荣成解放后,恶霸地主张凤楷得到应有的制裁。在公审大会上,受害的农民诉了苦,伸了冤,北齐山的群众刨平了“狗坟”,推倒了“狗碑”。人们为了让后代永远记住旧社会剥削阶级的罪恶,把这块石碑一直保留到今天。(1964年《人民日报》转载)

二.

大马路上是遛狗的地方吗?遛狗不拴着吗?

货车司机不小心碾死狗后,

狗主人对货车司机又踢又打,疯狂女子连劝解交警都厮打,并扬言其丈夫黑白通吃!!!

还有王法吗?狗主人犯错在先却要货车司机承担一切!

货车司机的尊严何在?

货车司机的人权何在?

如果在路上看见狗了,怎么办?

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惊慌!要知道载货车急打方向很容易翻车,所以千万不要急打方向,能避则避,不能避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如果因为躲避小狗急打方向导致翻车,相信我,狗主人根本不会管你,他早就跑没影了!

如果真的撞上了,也别着急,先和狗主人协商解决,如果要点小钱就算了,如果要天价赔偿,直接报警!

大部分被撞的狗都是没狗绳的!而且是在马路上,一口咬死狗主人全责!哪怕告到法院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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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士是一个战斗力极强的群体。他们特别擅长与政府沟通。就算这几年民间舆论上对爱狗人士十分反感,但是在官方层面上依然继续采纳最极端的爱狗协会的意见。

冷知识:现在各地的养犬政策主要都是由征求爱狗协会的意见所制定的。往往在初稿中一些严格的条文,到最终稿都会消失。因为爱狗协会不会允许这样的规定出台的。

网友们如果想真正让狗患得到治理,能有一个公平的养犬政策,除了继续抢占网络舆论,更要像爱狗人士一样,去和政府建言。

比如我们的团队就给政府发了一个关于【取消流浪狗伙食财政资金拨款的建议】。希望全国各地的网友也积极行动起来。

你们可能不知道,现在全国各地被收容的流浪狗都是有财政资金拨款喂养的,仅仅为了迎合爱狗人士。极个别地区是明文规定给流浪狗养老送终,多数地区虽然有一定的期限,但白白用财政资金给流浪狗喂食,其实也是说不通的。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应该绝对取消用财政给流浪狗拨款这一纯粹为了迎合爱狗协会的政策。

最近【天津治安】有个向极端爱狗人士跪地投降的通告,一下子引发了众怒。

决策者并没有意识到网络上抵制极端爱狗人士的声音这么大。决策者对网络不了解,不了解网友们已经长期地与极端爱狗人士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最终决策的时候还是只听信极端爱狗人士的一面之词,最终当然要遭到强烈反噬。

长期以来养犬管理政策由于屈服于一小撮抱团闹事的极端爱狗人士。有诸多奇葩规定。埋下了隐患。

西青犬留所事件是矛盾的总爆发。暴露问题未必是坏事,如果能借助此事,让养犬政策走向符合正常人价值观的正道,也算因祸得福。

【天津治安】微博账号于3月22日发布的通报中,表示扑杀恶犬的工作人员被处分。

扑杀恶犬居然被定性为【违反犬只处置工作规程】,那就说明现行的【犬只处置工作规程】与正常人的常识明显背离,这种不合理的【规程】必须修改。

政策建议:1,不能像现在这样给流浪狗拨款,

抓到的流浪狗,不要喂食,应当直接在两个工作日内全部扑杀处置。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狗】,太匪夷所思啦。给流浪狗伙食费拨款的荒谬政策必须取消。

2,不要搞领养,否则狗始终不被扑杀,数量又要更加泛滥成灾。

不仅是流浪狗会咬人,泛滥成灾的有主狗,一样会咬人,也是狗患的重要因素。

科学已经证明:宠物会传播疫情,泛滥成灾的有主狗也是危险的因素。

3,不要向爱狗人士开放犬留所。

4,养犬的政策,绝对不应该征求“爱狗协会”的意见。

正常人都知道,这些“小动物保护协会”就是“狗保协会”,他们是制造狗患的罪魁祸首啊。

你们怎么能引狼入室呢?

现在的政策这么荒谬,这么脱离群众,就是因为长期养犬管理政策都是在受到这些“动保协会”的误导。

养犬政策被小动物保护协会绑架的现象,几乎每个城市都是这样。要治理狗患,各位有识之士一定要在政策的制定方面与小动保协会展开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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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爱狗,本身就说明他心态上有了问题,内心寂寞不能更好排遣、对人的不信任等等。

有人说爱狗的人多么有爱心,我不这么看,真的爱心是诚心诚意地爱着自己那个再也看不上的老婆,那个没啥出息的孩子,那两个亏欠了自己一生的爹妈,那几个无情无义的同胞手足,还有知乎上言语毒辣的坏人,还有生活里看起来卑微猥琐令人生厌的同类。

这些我做不好,顶多做得到一两项,但我不养狗,就是我仍在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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