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一下自己遇到的一件事。
一天,在逛街的时候,大路边的巷子里,一女声大喊强奸,连老人都不敢扶的大街,迅猛冲进去一群大汉,冲着一个穿着汉服的帅气年轻人手打脚踢,嗯,已经被打得不帅气了,已经被从巷子拖到了大街。
我旁边跑过去一位小美女,大喊,“别打了别打了,再打死人了,报警吧”。
人潮一哄而散,大街恢复了平静。
我一副问号脸,决定站着等后续。
在等警察来的路上,我了解到,原来,女生是男友的前女友,这次见面索要青春损失费,数额比较大,事不成,女的就喊强奸。
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哲学系的我,却渐渐陷入沉思。
1,那些听到喊强奸,就进去打人的,他们是为了正义,还是假借正义的名义?
2,假借正义的人,事后拂袖离去,深藏功与名还是深藏罪与恶?
3,假借正义的人,他们大多不再回头关注,更不必期待回头道歉,最有可能的是:某天再遇上,他轻笑着对他的友人说一句“瞧那边那个男的,强奸犯,当初我打过”。
4,那女的既然设局,自然在大街上埋伏了几个自己的人,水军,他们会觉得恰饭不寒碜。
接着,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
1,一个八婆跳出来说“小伙子,有点担当,睡了那么多年,分手费不给合适吗?”
2,另一个八婆接着说“小伙子,看你的劳力士手表多贵,你怎么就这么寒碜,毕竟她跟了你这么多年”
3,“小伙子,分手没处理好,活该被打”
4,“一个巴掌拍不响,小伙子肯定有哪不对”
主持场面的小美女看不下去了,“拜托,是这位前女友做得不对,她设局还有理了?”
围观八婆并没有放弃,继续自己的道(是道不是道理)。
1,打电话给某活动主持人“老总,你请的那谁,我今天看见他在大街上被打了,脸都肿了,你就取消他的节目吧”。
2,打电话给某活动主持人“老总,你请的那谁,我今天看见他在大街上被打了,有纠纷影响不好,你就取消他的节目吧”。
3,打电话给某活动主持人“老总,你请的那谁,我今天看见他在大街上被打了,哦,他已经自己申请取消节目了?”。
回家的路上,我捡到手机,看到一位漂亮小菇凉和她男友的动作片(拿到了要挟),我跟漂亮小菇凉说,“出来谈谈吧”。
小菇凉说3万买回手机。
“9万吧,小菇凉其实我不想你给我9万,要不你就当我女朋友好了”,小菇凉给了1万,最后报警了。
你们说,是不是性别一换,共情都共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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