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交易过程中的专项法律顾问,是我的一项业务。
主要的体现形式是一方出钱购买另一方的独有知识。这个知识可以是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商业诀窍等等。
这样讲太抽象了,我举一些例子:
专利许可:
A、B两家企业是同行,生产同类机械设备。A企业有某种气动装置的专利,是提高生产效率的专利。B企业也想用这种技术,于是和A谈判,双方一致同意:B企业每年支付750万元给A企业,A企业允许B企业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以所有方式实施这件专利。但A企业自己保留实施这件专利的权利。
专利转让:
A、B两家企业是上下游企业,A企业生产风筝线,B企业生产风筝。双方一直合作,后来A企业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在破产过程中,B企业出资1200万元买下A企业的17项关于风筝线的专利。
技术秘密和商业诀窍的交叉许可:
A、B两家企业是不同领域,素不相识的企业。A企业知道如何让卷折过的纸张快速恢复平整如新的技术秘密,B企业知道按照什么方案进行互联网广告营销可以又省钱又获得大流量和高成交率。双方决定:用这个技术秘密和这个商业诀窍互相交换。
在这些交易过程中,根据需要,我会负责谈判、合同起草、审改等工作。如果合同签订之后履行不顺利(比如不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或者未依约支付费用等),那么我可能会在之后的诉讼中出庭。
扯远了。这些知识交易,交易的都是专有的知识。所谓专有知识,就是以某种形式被特定人所独享的知识。比如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它们虽然大多是公开的(版权可能不公开,但很少),但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独享;如果其他人未经许可触碰了这种禁忌的知识,就可能面临被起诉和赔偿,甚至被判刑罚。又比如技术秘密、商业诀窍、客户信息等,则是本身属于某种秘密,一般没有被他人接触得知的机会,所以也能独享。
只有专有的知识才有价值,能形成所述的“知识产权”,有用大价钱交易的可能性。像题主所说的,能在学校里、书本上学到的知识,我们一般认为属于公开领域的知识,或者叫公知常识,公众通过公开渠道就可以轻易获知。
公知常识是没有必要交易的,因为不值钱。没有购买方傻到花大价钱去买公知常识。但是如果你一定要买,请私信联系我,我把合同和收款账户给你发过去。
这种假如1000万以上的购买,在这里不知道出现多少次了。
希望以后涉及到这种问题的,知乎能设立保证金制度。
连1000元的基本保证金都不付,扯什么扯呢?这些问题,说白了不就是说初中以上的所有知识、文化能否变现1亿吗?以及纠结读书无用吗?
这些事,这些道理,自然很容易讲。但是,如果这种道理都需要慢慢讲的,那基本上是类似跟一个说以后要做工程师的人,用很多次,很长时间,跟他说,为什么要学好高等数学,三角函数之类。如果是血缘、亲人,苦口婆心还值得。路人甲,这样的资质,何必。
一亿买大专生三年就能学出来的科学知识,这智商应该先补补九年义务教育
找个人 6 千万买大学以来的学科知识,不是能赚 4000 万差价?
还能甩掉一些无用的做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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