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重庆一女子加班太晚,缺席公司周末春游,被通报「耍霸王假」记旷工一天?

回答
这事儿,说起来真是让人挺无语的。重庆那位姑娘,加班加到半夜,结果周末公司组织的春游没去了,反倒被单位通报说“耍霸王假”,还给记了旷工一天。这事儿一出来,网上可炸开了锅,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公司做得太绝情,有人则觉得劳动者也该有规矩。

先来看看这位姑娘的情况。
人家是加班到“太晚”,这个“太晚”有多晚?是公司的要求,还是她自己主动?虽然通报里没细说,但从“缺席公司周末春游”这个前因后果来看,很可能公司是默认或者有期待大家参加这次活动的。而她因为加班累,选择了休息,这本身没什么错吧?现代社会谁家没个加班狗?周末本来就是休息的时间,公司组织活动,理论上应该是自愿参加,而不是强制性。可偏偏这回,她的缺席被扣上了“耍霸王假”的帽子,还记了旷工。这操作,是不是有点儿太不近人情了?

咱们再换个角度说说公司那边。
公司组织春游,本意可能是为了加强团队凝聚力,让大家放松一下。这无可厚非。但是,把“不参加春游”就等同于“旷工”,这就有点儿滑坡了。旷工,通常是指无正当理由、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这位姑娘缺席的是周末的春游,而且是因为工作加班导致的身体疲惫,这算不算“正当理由”?而且,她的“假”是啥?春游又不是法定节假日或者事假,它本身就不存在一个“请假”的流程,你说她“耍霸王假”,这个“霸王假”的定义是啥?公司自己定的规矩吗?

这件事儿的争议点在哪儿?
加班与休息的平衡: 姑娘是因为加班累才没去,说明她对工作是尽职的,甚至可以说是过度付出了。然而这份付出换来的却是“惩罚”。这在某种程度上打击了员工加班的积极性,也让人觉得公司在“用完即弃”,只看到员工的“不服从”,看不到员工的“劳累”。
公司活动的性质: 公司组织的春游,应该是一种福利,一种团队建设的活动,而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工作”。如果参加了就有奖励,不参加就扣罚,那就变味儿了。这就像有人愿意去参加公司组织的晚会,有人愿意早点回家陪家人,大家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利。
“旷工”定义的滥用: 把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周末活动就记旷工,这明显是对“旷工”这个概念的滥用和曲解。旷工应该是指在工作日未到岗。周末的活动,即使性质是公司组织,也应该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界内进行管理。

这件事儿的背后折射出的一些问题:
这事儿绝对不是个例,它暴露了一些公司在管理上的粗暴和僵化。
人本管理的缺失: 一味地强调纪律和规矩,却忽视了员工的感受和生理需求,这是一种缺乏人本关怀的表现。优秀的管理应该是在规矩和人情之间找到平衡点,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执行规则。
模糊的边界感: 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边界似乎越来越模糊。加班到深夜是工作,周末的春游也成了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这种界限不清,容易导致员工的倦怠和不满。
权力滥用的风险: 当公司拥有对员工奖惩的绝对权力时,如果不加以制约,就可能出现滥用的情况。这次的“旷工”处罚,很可能就是这种权力不受约束的表现。

我的看法是:
这位姑娘,虽然没去春游,但她尽力加班到深夜,这本身是她在工作上的付出。公司以“耍霸王假”记旷工,这个做法 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说是在欺负老实人。
加班后需要休息是天经地义的。 公司要求加班,就应该考虑到员工的休息需求。尤其是在周末组织活动,更应该以人性化的方式进行,而不是用“旷工”来威胁和惩罚。
春游应是自愿参加,而非强制。 公司应该提供一个温馨的氛围,鼓励大家参加,而不是强迫。如果有人因为客观原因(比如身体不适、家中有事等)无法参加,公司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而不是扣帽子。
“旷工”的定义不应被随意篡改。 旷工是指在工作日无故缺勤,这是基本的劳动法律常识。把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周末非工作性质的活动记为旷工,这不仅不符合逻辑,也涉嫌违法。

接下来,她该怎么办?
如果这位姑娘有证据证明自己加班到深夜,而且她觉得这个处罚不合理,她可以考虑:
1. 与HR或上级沟通: 用事实和道理讲清楚自己的情况,争取撤销这个处罚。
2. 寻求劳动部门的帮助: 如果沟通无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咨询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评估工作环境: 从长远来看,如果公司管理层存在这种不合理甚至带有压榨性质的文化,她可能需要认真考虑这份工作是否适合自己。

总而言之,这事儿,我站那位姑娘。公司这种做法,真的是让人心寒,也暴露了当前一些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希望这次事件能引起更多关注,让企业在追求效益的同时,也多一份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别让“辛苦付出”变成了“被罚不参加”。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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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都像你这公司这样,如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公司里的员工都带着怨气工作,能设计出好作品么?想想看,公司里的员工每天都盼望着老板快点翘辫子,公司快点倒闭,你这公司能活下来,简直是开挂了啊?


渣男公司多得像蟑螂一样遍地开花,奇葩规定一条条,但是又不倒闭,生存能力极其顽强,如同蟑螂一样打不死,现在开公司这么容易存活的吗?这公司是拿国家补贴了吗?这样都活得下去,要不我也开一个?反正怎么折腾公司也不会倒的。


不管你是在校生还是职场人士,牢记一条:打工只是维持你生存的手段而已,你依附于公司就是寄人篱下。


寄人篱下并不可耻,但是你不能想着一辈子寄人篱下,因为资本家不想让你活得好,资本家用超长的劳动时间来让你没有时间思考,于是你只能在打工的苦海中度过看起来充实实际上对你未来毫无帮助的每一天,你必须要赶快想想有没有单干的出路,资本家怎么玩都没事是因为资本家创造了税收,为了保住经济,不会对资本家出手,只会有恶意讨薪,你改变不了环境,你只能往单干的方向走。


资本家会使用自己的话语权告诉你,你工作不稳定会很悲惨,你丢了工作会穷途末路。资本家希望你永远害怕,怕到不得不依附于他的公司生存,这样资本家就可以剥削你了。


大家需要学一下广东人,永远都怀着一颗做生意的心,这是通往自由的唯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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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旷工,旷工是无正当理由不出勤。

什么是出勤,在工作时间到工作地点工作是为出勤。

问:周末是工作时间吗?

江津中山古镇是工作地点吗?

春游是工作吗?

就算公司头铁,说我安排的地点就是工作地点,我安排的事项就是工作。

那时间呢?

公司继续头铁:我安排的时间就是工作时间。

那我就要给公司普普法了: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工时制度,像设计师这种典型的标准工时制度,周末不属于工作时间,要强行设置为工作时间属于安排加班,而加班除非以下例外情况,是需要员工同意的!

哪些是可以强制安排加班的例外情况?

见《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公司,你给我说说,你家春游属于哪一种?

还有这个团建活动,大家吐槽吐得还少么,大家愿不愿意去公司心里没有点*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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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步骤:

1.找出并查阅劳动合同。

2.这情况符合合同要求,就受罚。

3.如不符合同或合同不清晰,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

除了以上,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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