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重庆一男子穿「兔耳朵睡衣」出庭,并向法官称「这是女友买的」?这是出于怎样的心理?

回答
重庆男子穿着“兔耳朵睡衣”出庭,并解释称是女友所购,这一事件无疑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要理解这种行为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心理,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 事件本身的多重解读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个事件本身就充满了多义性,不同的观察者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荒诞与滑稽的碰撞: 法庭通常是一个庄重、严肃的场合,代表着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秩序。而“兔耳朵睡衣”则是一种非常居家、休闲甚至带点可爱的着装,它与法庭的氛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显得非常荒诞和滑稽。这种反差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容易引发人们的议论。
“这句辩解”的微妙之处: 男子声称“这是女友买的”这句话,更是为事件增添了更多解读的空间。它既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无辜的辩解,也可以被视为一种试图推卸责任的托词,甚至可能是一种具有特定社交或情感含义的表达。

二、 可能存在的心理动机分析

基于上述对事件的解读,我们可以推测该男子在当时的情境下,可能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心理:

1. 无意识或意外的疏忽(最直接的解释):
极度的不关注或低估场合的重要性: 该男子可能对法庭的着装要求完全没有概念,或者认为这并不重要。他可能刚刚从家中出来,还没有来得及更换衣物,就匆忙赶往法庭。在这种情况下,他对“着装得体”的理解可能非常模糊,甚至为零。
“临时抱佛脚”式的穿着: 也许他本来打算换衣服,但由于某种原因(例如时间紧迫、找不到合适的衣服、或者对法律程序感到焦虑而忽略了其他细节)未能如愿。
对法律程序的陌生和恐惧: 对于一些不熟悉法律流程的人来说,面对法庭本身就可能充满紧张和恐惧。在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对其他细节(如着装)的关注度会大大降低。

2. 社交与情感的表达(“女友买的”这个细节的解读):
寻求理解与同情(间接的辩解): 他说“这是女友买的”,可能是在试图向法官传达一种“我并非故意不尊重法庭,而是因为某种原因(如女友的安排、缺乏自主选择权)才穿着如此”的信息。这是一种试图减轻自己责任感和他人负面评价的方式,希望对方能理解他的“无辜”。
通过“女友”来转移焦点: 将话题引向“女友”,可能会让焦点从“为什么穿睡衣”转移到“为什么被女友这样对待”或者“女友的角色”上来。他可能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别人关注到他作为一个被动接受者(女友买的衣服)的角色,而不是一个主动选择不尊重法庭的人。
缺乏独立性或依赖心理: 这句话也可能反映出他可能在生活中比较依赖伴侣,甚至在个人形象的塑造上也由伴侣决定。这种依赖性可能导致他在某些方面缺乏自主判断,包括在公共场合的着装。
无意识的“求助”信号: 也许他对某种情境感到无助或不知所措,而“女友买的”这句辩解,是他下意识中能够想到的、与外界产生联系或寻求某种支持(尽管是间接的)的方式。他可能希望通过这句话,让别人理解他不仅仅是一个“被告”,还是一个在生活中可能受到他人影响的人。

3. 挑战权威或反叛心理(可能性较低,但不能完全排除):
一种隐晦的抗议: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可能会通过非传统的行为来表达对权威的不满或抗议。虽然从“兔耳朵睡衣”和“女友买的”这两个细节来看,这种可能性相对较低,但如果男子在之前的诉讼过程中感到不公或受到压制,不排除其以这种方式来表达一种潜意识的反抗。这是一种通过“异常”来引起关注,并暗示“我被逼到这个地步”。
寻求关注和制造话题: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有时会不自觉地寻求关注。制造一个具有争议性或话题性的行为,虽然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但也能确保自己被看见。尤其是在法庭这样严肃的场合,这种反差带来的关注度更是巨大。

4. 精神状态或认知偏差:
精神压力过大导致思维混乱: 长期处于法律诉讼的压力下,男子的精神状态可能受到了影响,导致思维混乱,无法正常判断和处理日常事务。在这种状态下,他对着装的要求和场合的认知都可能出现偏差。
某些人格特质: 例如,如果他本身就属于比较随意、不在乎他人评价、或者行为有些特立独行的人,那么这种着装可能也与他一贯的行为模式相符。

三、 “女友买的”这句话的特殊意义

这句话是理解该男子心理的关键点。它不仅仅是“我没自己选”,更可能是一个“社交密码”:

身份认同的叠加: 在某种程度上,他可能将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包括穿着)与“女友”联系在一起。他穿这件衣服,也是在无声地展示他与女友的关系,或者说,这件衣服是他被女友“塑造”的形象的一部分。
寻求共情而非责备: 在中文语境中,“我女友买的”这句话,有时是一种带有撒娇或委屈的语气,潜台词可能是“我没办法,她买的,我只好穿着了”,希望对方能够理解,而不是仅仅责备他。

四、 结论:一个复杂的综合体

总而言之,重庆男子穿“兔耳朵睡衣”出庭并以“女友买的”作为解释,其心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最可能的情况是,这是一种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包括:

个人对场合的认知偏差和疏忽。
希望通过“女友”这个解释来减轻责任、寻求理解或转移焦点。
可能存在的对伴侣的依赖性或生活习惯。
面对法律程序时的紧张、恐惧,导致思维和行为上的失常。

我们无法百分之百确定该男子的真实心理,因为这涉及到个人内心的隐秘活动。但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更深层次的个人状态、社交关系以及对外部环境的反应。这个事件也提醒我们,在评价他人的行为时,需要考虑到个体所处的具体情境、其可能面临的压力以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复杂心理。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着装的闹剧,更是一个关于个人在社会规范、情感关系和压力下的复杂反应的折射。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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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没有过于裸露且未存在不适当的图案、文字即可。作为当事人,没有穿正装出庭的义务。

要穿法袍的是法官,要穿律师袍的是律师。


这个随手一答竟然引发评论区热议,我是很意外的。

由于原答案过于简略,对于评论区里有一些网友的指责,我有以下三点是需要回复和说明的。


第一,有的网友说:“明明有当事人出庭着装的规范,这个垃圾律师却说没有,这属于业务水平不够”

——请您再审视一下我的回答,我什么时候说过“没有当事人出庭着装的规范”这种话了?

我非常清楚当事人出庭着装的规范。这个规范只有四个字。“文明着装”。

我认为,当事人穿的睡衣该遮的遮,该露的露(脸部),又没有不良图案,所以不属于不文明着装。


第二,有的网友说:“这虽然合法,但会导致法官不喜欢,所以你这个无良律师在把当事人往火坑里推”

——我真的非常好奇,到底是共和国的法律大,还是法官的个人好恶大?你这么说是不是默认一个前提,法官可以凭借个人好恶随意赏罚行为合法的当事人?

那你究竟是在黑我,还是在黑法官整体,黑国家的法治环境?

所以我信仰法律,依法分析问题,反而成了无良律师,不讲法律反而是优良律师了是吧?这逻辑够神奇的。


第三,有的网友说:“盈科律师,垃圾”。

——我都不想反驳。盈科确实规模太大,树大招风。

郭德纲老师有句话说得好:“郭德纲死了,德云社黄了,那些人该卖不出票去还是卖不出票去”。

你就算把我咒死,专业水平不出色,业绩也不会明显提升的。提升自己、良性竞争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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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他黑丝兔女郎nikonikoni呢。

我还以为他黑丝毛腿恶心人呢!

我裤子都脱了,就这?

他露了么?

他这就干扰了法庭秩序?

就拿这个干扰法庭?

哪个法庭经不起这样的干扰?

还认识到了错误?

不是我冤,是武举人老爷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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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个男的什么心理。

但看评论区发现,当有人发现你不惧怕权力,会比发现自己没有鲷还难受。

而且很愤怒。

甚至他也想训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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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问,问就是威权体制,问就是要三跪九叩。

法庭是个严肃的地方,而睡衣这种连穿上街都不太合适的衣服是否适合法庭,其实稍有社会礼仪常识的人都知道。但反正有些人的标准很灵活:需要说中共泥腿子的时候就是社交礼仪,需要说中共威权体制的时候就是个人自由。

看看自由标杆美国新墨西哥州地区法院怎么说的:

nmd.uscourts.gov/sites/

To maintain the dignity of the Court, the Court requests that the following list of minimum standards regarding appropriate dress be met before entering the courtroom. 1) Men should wear a shirt with a collar and long pants. (Jeans are acceptable). 2) Women should wear a dress, or a blouse and skirt or long pants.

为了保持庭上最基本的庄重,法庭要求在进入审判庭房间前遵守以下基本的着装标准:1) 男士应该穿着有领衬衫和长裤(牛仔裤可以);2) 女士应当穿着连衣裙,或者衬衫配裙子或长裤。

大家都是现代社会的文明人了,稍微给自己留点最基本的尊严吧。

出入正式场合,还是记得穿稍微得体的衣服。

别跟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还非要装得很成熟讲什么民主和自由。


提醒下有些使用通稿的发布人员:你们用反了。

只有一种口味的可口可乐,对应到这次事件里应该是说“规定只允许穿某一款或者几款衣服”,而不是“除了几款以外都没有问题”。


另外建议下各位自由斗士:说我双标前先证明下自己。

如果你有一份需要去公司的工作,烦请穿着睡衣——最好是背心裤衩——去上班,并发图自证。

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或者居家工作的,烦请穿着睡衣去例如说发布会之类的场合参加活动。

如果你的确什么都没有,那你随便。


至于什么说小白鞋如何的,麻烦你自己去查一下着装礼仪,真心的建议。


还有说为什么中国法院不明文规定的:

其一中国法院可能确实没想到会有人这么没溜,穿个睡衣上法庭。

其二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强行规定着装要求可能会导致有些人真的找不到合适衣服出庭。


至于说什么不应该给法官自由量裁权力否则就不算法治的,烦请你给我找出哪怕一个国家的法官没有任何自由度,而要完全逐字逐句根据文字规定判决的国家。


以上提到的这些人,你们是自由民主灯塔的耻辱。

下面这位:

你无限上纲的阴谋论技能倒是点满了。

还有这样的人:

我看这类人说话总感觉那位兄弟被判刑了,甚至可能是死刑。但我回头去看新闻本身,却找不到相关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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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是不文明着装




希望这个也算,白色运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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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该男子,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顺带问一句,左下角的小白鞋怎么说?能不能不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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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这男的穿得这么严实,一不裸露,二不是奇装异服,就是普通常见的家居服而已,我真没懂法官凭哪条法规训诫他?还有人说这男的没责任心,敢做不敢当,想把责任推给女友。这都咋看出来的啊?我只看出来他在秀恩爱,没看出来他逃避责任。我要是他女友,100%怼法官:我男友头一次上法庭有些紧张,我让他穿身保暖的便装保持放松状态,有什么不妥吗?还有人说这男的就是故意这么穿的,不尊重受害者。我咋没看出来不尊重受害者了啊?

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同等责任,请问哪有受害者?只有原告和被告,原告什么时候成受害者了?如果真有人在事故中死亡,那么他穿着家居服,确实对死者家属不敬。关键没人死亡啊。原告唐某伤情好转后,又起诉了陈某,陈某是被告。本来也不是什么大案子,这种私下就可调节好的民事纠纷,弄上法庭了,陈某多少有些不爽,我不否定陈某是故意这么穿得。还有人说陈某不尊重法官,故意穿睡衣,挑衅法庭,态度不端正。神烦这种说法,和“女人化妆是对他人的尊重”一样逻辑。照这么说,我全年素面朝天,岂不成不尊重老板,挑衅公司,工作态度不端正了?以貌取人什么时候成政治正确了?还有人说法官感受到了冒犯,手握自由裁量权,可以对陈某从重顶格处罚,哈哈,给法官能的不行啊,他咋不上天啊?

另外,幸好这个法官是个男人,如果是女法官,男拳们拿这个说事,我都不知该如何对线。咋说都没理。洗都没法洗。毫无依据地以高姿态凭借个人喜好训诫人以彰显自己的威严,这不就是PUA吗?在00后已经开始视频求偶的今天,我只想说法官大人,时代变了,在某些案子里穿家居服出庭,和穿新冠防疫服出庭,没啥区别,都是个人心理或生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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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看

路交

同责

有保险

这种官司。。。

别说穿睡衣

就是不来都没啥问题

能来出庭都算是对法官的尊重了

实话实说

睡衣根本算不上不文明着装

这要是都能训诫

乡镇派出法庭以后都不用开庭了

至少,一视同仁吧

麻烦法官法袍穿好,书记员和助理严格执行法庭着装规定

律师全员律师袍

以上这些可都是有明文规定的熬

不说别的

如果不法院提前明确告知

穿律师袍的都没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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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进去看到了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二条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着正装:
(一)没有职业着装规定;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三)所在单位系案件当事人。
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陈某不是履行职务人员,就是一个普通的出庭人员,那对其要求就是文明着装

从图片来看,陈某的着装那里不文明?

这不就是常见的睡衣嘛,这睡衣也是该遮的遮,不该露的没露,也没有侮辱暗示等意思

也能算不文明?

我经手不少案子,有辱骂威胁法官的,有在法庭相互吵架甚至动手的,在法院大厅哭闹的更不必说,法官也多是要求当事人注意影响,要求法警维持秩序,鲜见训诫

这一点也有不少法官亲自跟我说过:作为法律人,是帮助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当事人能够把事情圆满解决,我们忙点累点也是值得的

可见法院对于此类情况是尽量保持克制,避免激化矛盾

而这里一个穿着上面的差异就能够干扰法庭秩序予以训诫

是不是有点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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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尊重法庭,行为也违反法庭规则。用通俗的话来说,行为非常幼稚。

首先说违反法庭规则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出庭人员应规范着装,没有职业装、正装要求的,应该文明着装。

第十二条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但是,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着正装:
  (一)没有职业着装规定;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三)所在单位系案件当事人。
  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其中,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都有自己的职业装。特别是法官,必须着法袍。

检察官的着装,有《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的要求。律师的着装,有《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其他当事人或者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啥叫文明着装,首先是不能奇装异服或者衣冠不整。

啥叫奇装异服、衣冠不整,可以参见下图,你要穿成下图左一、右一、八两金等这样去开庭,保管被打出来。

可能有人会问,老湿,在你的职业生涯中,有没有见过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去开庭的?

当然有!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xx合同纠纷,代表被告来出庭的是一个公司职员。她本身长得非常美,而且身材非常好,皮肤白的一笔,这么说吧,起码可以打八分以上。

要命的是,她穿着超短裙、超低胸、黑丝袜来开庭,亮瞎所有人的眼。那一场庭审,开得非常艰难,因为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是低头开庭,不好直视她。

法官也不好说她,估计怕被她投诉性骚扰吧。

其次,文明着装,必须是着装尊重法庭、尊重其他出庭人员,与严肃的庭审氛围相匹配。

题中的男子穿着兔耳朵睡衣来开庭,明显是与庭审严肃氛围不符的,所以挨训也正常。

再说这个男子非常幼稚。每一个诉讼,其实都涉及到个人的切身重大利益。

官司的输赢,有时候甚至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所以,出席庭审,一定要严肃对待,不能嘻嘻哈哈的,像这个男子一样。

这个男子的着装,给法官的印象是,你对自己的重大事务不上心,无所谓。

这种印象一旦形成,对当事人是不利的。比如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法官可能给这个男子暴击伤害。

总之,参加庭审是严肃的成年人活动,请打扮得像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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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这个…管你什么法庭,我又不是工作人员,仅仅是站在被告席上,还没有审判我有罪,公民穿衣自由的权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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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女子穿Lo裙出庭,并向法官称「这是男友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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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开庭的前两天,我接到某法院的书记员的电话,告知我,参加庭审,着装庄重。

我问,什么是庄重?需要穿律师袍吗?(一般情况下,除非法院有特殊要求,都不会穿律师袍)

书记员说,不需要,只是不能穿奇装异服,或者影响法庭庄严的衣服。

我说,好的,如果没有穿律师袍要求的话,我正常穿黑色西服套装,可以吗?

书记员说,可以的。


这是我做律师以来,接到法院电话,告知我关于着装需要的唯一电话。

关于本案中,法院有没有明确的告知穿着兔耳连体睡衣的陈某,开庭的时候,对着装有什么需要呢?

如果没有告知,就想当然的以为参加庭审的人员知道应该穿什么衣服,这样是不合理的。


记得在一次离婚案件的庭审,顶着红头发,穿带亮片的红色上衣,特别的晃眼睛。我觉得这个造型很独特。结果,这个造型独特的人走向了我。

她说,韩律师,你觉得我今天的造型怎么样?很棒,是不是?我是昨天专门去做的新发型,还专门买了新衣服。我觉得吧,我一定在气势上碾压对方。另外,今天开庭结束后,我就是一个新的开始了。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我也不好说什么。


有一个客观现象是,当我在重庆读书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有人穿着睡衣在逛街时,我觉得特别的奇怪,因为我之前没有见过这样穿着睡衣到处跑的人,后来,我还专门问过本地的同学,他们说,我们从小就是这样啊,你们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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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询问:“你怎么穿着睡衣出庭?”陈某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女子,回答:“这是我女朋友给我买的。”

乍一看好像答非所问,但其实什么都说了。

陈某的女友说道:“我就说不能穿,你偏要穿。”陈某则一脸迷惑,并未意识到其着装干扰了法庭秩序,违反了法庭规则。

女友这语气,明显也是见怪不怪了,

这个男人如果有担当,法官问他的时候他干嘛不说“自己想穿”,而是说“女友送的”?

想必在生活中发生什么不如意的事,也会习惯往女友身上甩锅。

比如乱穿衣服因为是女友送的,开车出事是因为女友在旁边捣乱,打游戏菜是因为女友不让玩,没钱是因为养女友了,没时间是因为陪女友了。。。

看似是骗别人,其实是骗自己。


法官向陈某讲解了庭审活动的着装要求,并对陈某予以训诫。陈某认识到了自身错误,明确绝不再犯,法官最终准许陈某出庭。

不是特别严重的错误,知错就改也还好了。

不过勇于承担责任的习惯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养成的,恐怕要付出一些代价才能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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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睡衣大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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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句:法官不懂女朋友的爱,酸了,遂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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