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重庆一景区开业现场让猪蹦极?

回答
重庆一景区开业现场让猪蹦极的事件,无疑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和话题性的事件。要详细地看待这件事,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 事件本身:一个离奇的“吸引眼球”的营销手段

行为的性质: 让活生生的猪进行蹦极,这首先是一个极其不寻常,甚至可以说是离谱的营销行为。它挑战了大众的常识和普遍接受的娱乐方式。
潜在的动机: 毫无疑问,景区方之所以会选择这样一种方式,是为了在开业初期制造轰动效应,吸引媒体的关注,进而吸引游客。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想要脱颖而出,一些非常规的手段似乎成为了一些商家冒险的选择。
“创意”的来源: 这种“创意”可能来源于对吸引眼球的极致追求,或是对传统营销模式的厌倦和突破。但这种突破,显然走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边缘。

二、 大众的反应:愤怒、质疑与担忧

动物福利的拷问: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强烈的一种反应。猪是具有感知能力的动物,让它们承受蹦极带来的物理和心理压力,是否构成虐待?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动物福利的基本原则?许多人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道德底线的挑战: 这种行为在许多人看来,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挑战。为了商业利益,可以如此戏弄和利用动物,这种道德取向让许多人感到不安。
对景区形象的负面影响: 尽管景区可能希望以此“出圈”,但事实证明,负面评价远超正面。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很可能会给景区贴上“低俗”、“残忍”的标签,反而赶走了理性的游客,损害了长期的品牌形象。
质疑安全保障: 除了道德和动物福利,人们还会质疑这种行为的安全性。虽然景区可能声称有安全措施,但让猪蹦极的专业性和风险评估,相比于人类蹦极,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更高,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三、 法律与监管的视角

动物保护法: 需要审视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的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尚不完善,但任何形式的虐待动物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约束。
市场监管: 景区作为经营场所,其营销活动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这种可能引发社会公愤、损害消费者权益(如果游客因安全问题或不适感受到影响)的营销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宣传”等范畴,也值得探讨。
行业规范的缺失: 这也暴露了旅游行业在创新营销方式时,可能存在的规范和审核机制的不足。很多时候,只有当负面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行业才会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并着手制定规则。

四、 从营销策略的“尺度”来看

“尺度”在哪里? 营销策略的目的是吸引关注,但“吸引”并不等于“冒犯”。好的营销是巧妙地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和情感,而不是用低俗、反道德的方式去哗众取宠。
“眼球经济”的陷阱: 追求眼球经济容易陷入一个怪圈,即为了吸引眼球,就必须不断地做出更出格、更刺激的事情。但一旦突破了社会公认的底线,得到的将是批评和抵制,而非真正的市场认可。
长远发展与短期利益: 这种行为显然是一种“饮鸩止渴”的短视行为。即使短期内获得了关注,但其负面影响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阻碍景区的长远发展。

五、 思考与建议

尊重生命,底线思维: 在任何营销活动中,都应该把尊重生命、遵守道德底线放在首位。动物福利不应被商业利益随意践踏。
创新应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 景区可以进行有创意的营销,但这种创新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并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可以尝试文化体验、互动游戏、主题活动等更多元化、更具人文关怀的方式。
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 旅游行业协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营销行为的引导和监管,鼓励合法合规、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创新,并对不当行为及时介入处理。
提升文化内涵: 景区的吸引力最终应该建立在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底蕴和优质服务之上,而非依靠一些低俗的噱头。

总结来说,重庆一景区开业让猪蹦极的事件,是一种极具争议性的营销行为。它暴露了在追求市场关注时,一些商家可能存在的道德滑坡和对动物福利的漠视。大众的强烈反应,也体现了社会对文明、理性营销的期待。这种行为无论从动物福利、道德伦理还是长远的市场发展来看,都是不可取的,并值得相关部门和行业深思,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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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底下的回答这么义愤填膺,只有我觉得没什么吗....吸引眼球罢了,以前村里杀猪比这个馋人多了。

我知道又会有人说假如你是猪怎么办

抱歉,没有假如。

我实在难以和千里之外的一头没有任何交集的猪产生什么共情,或许你们能够。

甚至我觉得还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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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

儒家思想绵延在中国历史的人民精神生活中,往往会同着人的思想探索,触及一些本真的感情,比如”仁慈“与”恻隐“。所以,开篇明义,让猪蹦极体验濒死感会引起读者普遍的不适是很正常的事情。道歉也应当是认识错误后的应有之义,虽然可能商家只是迫于营业形象的无奈之举。

可能是现在的网络讨论风向被标新立异与语出惊人所占领,人们鲜有重提本来就是正常的心理——慈悲恻隐。

这里希望能辨析一个观点,就是仁慈是不妨害现实经济事物的。孟子也没说齐宣王你把牛放了吧,宰牲祭祀该干啥干啥。但是你要是杀猪取乐,那就是失德就是不君了。

区别在哪里,这就类似于城管收容队安乐死流浪猫和邻居直播开水烫老鼠虐猫一样。

就像犯罪学家在对”虐待动物“与”犯罪现象“的关联性研究所表现的一样,这种对于他人不仁慈的反感是一种对于麻木与冷血的恐惧与抵触。当人拥有远超过动物的支配力,你可以杀猪吃肉,也可以放血去腥。谈钱谈成本不寒颤。但是这种癫狂式的营销没有涉及什么经济意义,他就是单纯的刺激人麻木的神经而已。

对动物的残酷行为不仅表明虐待者存在轻微的人格缺陷。 他们表现出深深的精神障碍。 心理学和犯罪学研究表明,对动物实施残酷行径的人并没有止步于此,他们中的许多人都移居到他们的同伴身上。 “凶手……通常是从小就杀害和折磨动物开始的,”罗伯特·K·雷斯勒说,他为联邦调查局(FBI)开发了一系列连环杀手。 1
研究表明,暴力和侵略性犯罪分子比被视为非侵略性犯罪分子的儿童更容易虐待动物。 2对反复折磨猫狗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他们对人的攻击性也都很高。 3根据新南威尔士州一家报纸的报道,在澳大利亚进行的一项警察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性杀人犯中有100%具有虐待动物的历史。” 4对研究人员而言,对动物的虐待对迷恋是一个危险信号。连环杀手和强奸犯。 根据FBI的Ressler的说法,“这些孩子从来没有意识到拔出一只小狗的眼睛是错误的。” 5

很多人气势汹汹地去骂表达这种心情的人”圣母biao“,然后这种正常的表达越来越少,世俗观点陷入沉默的螺旋,各种标新立异的行为群魔乱舞,风向偏于逆向道德歧视。

可是这些标新立异的观点兜售的是什么,是一种事不关己的叶公好龙式的”包容“,仿佛自己是一个有境界的人,一个能接受多元价值观的人,这种没有成本的宽容才更像”圣母~“。全然不顾无论西方还是东方,社会价值的导向都应当是趋于平和的,健康的。

这几年大胃王吃播与快手自残自虐大行其道的时候,就是这种逆向风潮最盛行的时候。或许有人就是大胃王,有人就是喜欢生吃整个猪大肠,有人就是享受裤裆放鞭炮的快感。但他绝对不是平台上广大作者的普遍精神状态。

实在难以和千里之外的一头没有任何交集的猪产生什么共情,或许你们能够。“甚至我觉得还挺有趣——某高赞答案

人当然不用与猪产生共情,但人不能对整个世界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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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说到底还是馋人家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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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开业会让条狗先吃一顿吗?哪怕是最名贵的品种?

有人说是安全测试?又说是营销方式?只能说无论是安全还是营销,都远远称不上专业,从头到尾充斥着蛮干与恶趣味。不得不让人,在这个安全要求极高的项目上,怀疑运营方的专业与诚意。

因为这是开业,下一个跳的就是游客。如果到这个时候还只敢拿动物做安全测试的话,就别害人了。

不圣母,不考虑猪的感受,这也是很愚蠢的营销。这只能说明经营方有恶趣味,潜意识里把客户当猪。因为但凡运营方能把自己放在游客的位置,就不会绑头猪踹下去。

因为人都是天然共情的,有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是,同样的遭遇。

比如澳洲森林大火中里被火烧的考拉会引发同情,因为人类也处于火灾危险中。相对来讲,屠宰场里的猪就很难引发大部分人共情,因为对于人而言,这是食物生产的模式,不会跟人的遭遇相关。

与猪共情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第二是,情绪表达与人类越相似,越容易共情。比如下面这短尾矮袋鼠:

它天然有一张人类一般的笑脸,因此人会共情在它身上以为它也在开心,其实它只是在做日常动作。

同样,有一些激烈情绪是很容易跨物种专递的,比如说恐惧,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大中型哺乳动物的嘶吼。那只被人扔下去的猪的惨叫天然会让人感到不安。不论是屠宰场还是蹦极,这种惨叫都具有强烈的共情影响力。

君子要吃肉,但庖厨也一定是要远离的,因为古代要吃鲜肉只能现杀,见闻惨状,读书人容易共情而影响食欲。

同样是被森林大伙威胁的动物,为什么澳大利亚人要杀骆驼而关心考拉呢?一个重要原因便是骆驼的表情、声音表达与人类相差太大,很难引发共情,也就是杀骆驼同情的人、反对的人少。

结合两点,可想而知,把猪被从蹦极台扔下去,一路惨叫,从场景与表情上,都容易引发游客的共情,进而对这个项目形成天然的排斥。这与猪命到底重不重要无关,只不过是天性上的不舒服。

最后,即便来了一个屠夫,能最大程度克服对猪的共情,但当工作人员肆意的把猪强行推下去的时候,只要想到同样站在台上的就是自己,屠夫心理上大概率就会有被当猪的感觉,更加不爽了。

毕竟,收拾再干净的猪圈也不会有人情愿去住。

很多人以为广告就是要造个噱头让人牢牢记住,殊不知这也是把双刃剑,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都会被放大。这方面因为争议太大的广告栽跟头的案例数不胜数。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蹦极项目把猪当人扔下去,听着一路惨叫绝对是让潜在用户心里感受极差的营销。

要不信,让这家游乐场天天把这头蹦极猪惨叫的视频在蹦极台边上轮番播放试试……

看到评论区,想感慨一下,眼球经济害人不浅,这价值观和逻辑都扭曲成啥样了。

负面营销当然也是营销,但也要问问你有木有这个本事玩。一是营销一方自己能不能承受这种负面冲击,二是营销一方需不需要这么引流,或者说引流与自身的属性匹不匹配。

举个例子,最近的农夫山泉所谓破坏景区争议,就算是个无心插柳的争议营销了。

作为一个消费品牌,农夫山泉大概率不会自己主动给自己找茬,但事实清楚后的最终结果却是人们看到农夫山泉的确是在优质水源地取水而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只是临近而已。举报者拍摄画面则有故意移花接木的嫌疑。

从能不能承受负面来看——农夫山泉自身管理过硬,是真的搬运优质自然水,并且没有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这是负面营销的基础,否则就不成营销,而是丑闻。

倘若这次与农夫山泉发生争议的不是自然保护区而是一家造纸厂,这就彻底筐瓢了。

第二,农夫山泉是人人都会接触消费品,供应全国人民,这次巨大的争议坐实了“大自然的搬运工”的广告语,所以起到了宣传引流效果的。

但看这次的蹦极项目:

一,能不能承受负面压力?

好吧,我承认,只要管理方脸皮够厚,一样无所谓,以后隔一段时间扔个动物上一次头条,都可以。至于扔猪下去证明了安全性之类的只能说扯淡,农夫山泉不需要证明自己可以喝,这是最基本的配备。

证明设施安全与信任最好的方法是管理方派两熟悉设备、操作的人一起往下跳!别借机搞恶趣味!

二:需不需要?争议流量与自身属性匹不匹配?

首先肯定的是大多数人只记住了猪的惨叫,记住了那几个工作人员把掀猪蹬下去的动作,强化了蛮干印象。这次活动也不会让这个地点成为独一无二的网红景点,除非为这个蹦极项目取个名字:是猪你就跳!然后每年扔下一头猪,坚持几十年被所有人默认习惯了。

很多人以为网红只要红就可以了,别管怎么红的。笑话,炒作无下限这句话是为谁准备的?故宫奔驰女还能红吗?

所谓“猪蹦极”,与安全无关也不什么入流的营销,无非为了迎合少数人的恶趣味,恶心绝大多数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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