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怎么看待近期重庆两起与狗有关的热点事件?

回答
近期重庆确实发生了两起引起广泛关注的,与狗有关的社会事件,这两件事都触及了我们社会中关于宠物饲养、公共秩序、人与动物关系等多个层面的敏感神经。要谈论它们,得把脉络梳理清楚,才能看得更明白。

首先,我们得说说那起“遛狗不牵绳女子辱骂威胁他人”的事件。这事儿发生在重庆某小区内,起因是该女子在没有牵狗绳的情况下遛狗,而她的狗可能对另一位居民造成了惊吓或者发生了其他不愉快的接触。关键就在于,这位女主人事后的反应,极其恶劣。她不仅不道歉,反而用极其难听的语言辱骂对方,甚至扬言要“弄死你”之类的威胁性言语。

这件事情之所以炸开,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狗主人素质问题,更是将宠物管理、公共空间使用以及人际冲突的多个痛点暴露了出来。

宠物管理法规的缺失与执行困境: 重庆和其他很多城市一样,都有规定“文明养犬”,其中最基本的就是“犬只外出必须牵绳”。这位女士显然是违反了这一基本规定,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规定在现实中执行起来往往是“抓大放小”,或者说,一旦发生冲突,执法部门介入的成本和效率也存在问题。很多时候,是“小事化了”,久而久之,一些人就觉得可以“法不责众”。
宠物主人责任感和公民素养的缺失: 宠物是伴侣动物,但也是动物,有其天性。负责任的宠物主人,不仅要管好自己的狗,更要对周围环境和其他人负责。这位女士的言行,明显是缺乏这种责任感,将自己的“权利”凌驾于他人的“安全”和“安宁”之上。这种“我养我的狗,你管不着”的心态,在一些宠物主人身上确实存在,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公共空间的使用与冲突: 小区是公共空间,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场所。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个体行为都应该考虑到对他人可能造成的影响。这位女士的行为,特别是其恶劣的态度,严重破坏了社区的和谐氛围,也让其他居民对养犬行为产生了更深的担忧和不满。
网络舆论的放大效应: 这件事之所以能成为“热点”,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现在的自媒体和短视频传播。几段视频的传播,迅速让事件的原貌被大众所了解,也激发了公众的情绪。在舆论的压力下,涉事女子最终也被警方依法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问题的根源被彻底解决,这种“一事一议”的处理方式,很难形成长效机制。

第二件事,可能大家印象更深刻的是“小区保安持棍驱赶宠物狗,致其死亡”。这起事件发生在另一个小区,具体原因是因为那只狗可能进入了不该进入的区域,或者对小区内的其他人和宠物造成了困扰(具体原因可能有不同说法,但核心是“不听话”或者“不受控”)。保安在处理过程中,情绪激动,失手用棍子重重地打在了狗身上,导致狗狗不幸死亡。

这起事件,同样触及了多方面的问题,甚至比前一起更加复杂和令人心痛:

物业管理与宠物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有责任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但保安在处理问题时的手段和方式,是否得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人性化考量,都值得商榷。保安的职责是维护秩序,但并非是随意“执法”,尤其是在处理涉及动物生命的问题时。
“恶狗伤人”与“滥杀无辜”的边界: 很多时候,小区住户对“恶狗”的担忧是真实存在的。我们不能否认,确实有一些大型犬或未Properly训练的狗,会对他人造成威胁。但问题在于,如何界定“恶狗”?保安是否具备判断和处理的能力?过度反应,将所有未被“牵住”的狗都视为潜在威胁并加以“消灭”,这是另一种极端。这次事件中,很多人质疑的是保安的处理方式是否过于残忍和不专业,尤其是如果那只狗本身并没有造成直接的伤害,只是“违规进入”或“不听指令”。
宠物主人责任的另一面: 和第一起事件的狗主人一样,这起事件的狗主人也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疏漏,导致宠物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或状况。但一旦发生悲剧,我们也不能忽略施暴者可能存在的过度反应和不当处置。
社会对宠物死亡的共情与动物福利的讨论: 这起事件中,狗狗的死亡引发了很多人强烈的同情和愤怒。这反映出社会对动物福利的关注度在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宠物在家庭中的地位,并愿意为它们发声。但同时,也引发了关于“人命”和“狗命”价值的争议,虽然这种比较可能不恰当,但也折射出社会在看待人与动物关系时的复杂心态。
人与动物的冲突与和谐: 这两起事件,尤其是第二起,让我们看到了人与动物之间关系的脆弱性。在现代社会,人与动物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宠物承载着情感价值,但同时它们又是动物,需要科学的饲养和管理。如何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中找到平衡,如何让人们在享受宠物带来的快乐的同时,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何让宠物在城市生活中得到合理的空间,而不至于引发过度的对立和冲突,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总的来说,这两起事件,就像是两记响亮的警钟。它们告诉我们,宠物饲养的“文明”二字,不仅仅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需要实实在在的法规、严格的执行、以及最重要的——宠物主人自身高度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处理人与动物冲突时,需要理性和法治,而不是简单粗暴或者情绪化的解决。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立法、执法到普法,再到每个市民的自觉,才能真正构建一个更和谐、更安全的城市环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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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啥给我推这个问题……大概击毙德牧那事儿被定义成了泛军事类?

那简单就击毙德牧的事情说两句吧,另一件也不了解

————认真答分割线————

1,警方处置有过错吗?

诚然,综合多方信息显示,报警人声称自己被扑咬是故意夸大事实。但这一点却并非110接线员在电话那头能够判断的,他们的职责就是如实记录警情,并且向接警的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反馈,确保后者出警时能做好充足准备。

因此,民警在赶到现场之前,肯定就已经做好了处置恶犬伤人事件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当场开枪击毙或许不是最优先选项,但也是选择之一。而到现场之后,他们马上就发现这是一只德牧。

大型烈性犬,禁养品种。而且没拴牵引绳,也没看到主人。而那里又是闹市区,再加上警情里面提到了它会扑咬——如果尝试围捕控制,谁能保证它不会咬伤民警,甚至冲出包围圈咬围观群众呢?

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决定击毙处置,客观上是正确选择,而比起杀伤力和杀伤范围有限、还可能把场面搞得更加难看的警棍防暴叉之类来说,佩枪是最高效的选择。顺便,在现有视频中都可见,持枪的警员火线始终朝向目标或者地面,没有指向人,可能的跳弹杀伤方向也并没有人,所以某些质疑开枪处置危及周边群众的声音可以休矣。

综合看来,现场警员无过错,决策处置果断。


2.狗有错吗?

这TM还用问?狗子能有什么错啊ಠ_ಠ在它看来,自己就是偷偷出来遛个弯儿,可能还凑近了一下其他两脚兽以示亲昵,结果遛着遛着就吃枪子儿了,找谁说理去?

所以,狗也是无辜的


3,谁有错?

如果报警人虚报警情了,有错,而且如果没有其在报警电话中的添油加醋,或许接下来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

但最大的责任,在这条德牧的主人身上。不拴绳放养宠物,即便养的只是个吉娃娃或者泰迪,也会被认为是不负责任的,更何况是德牧呢?如果真像某些极端动保人士主张的那样,有人要为这条狗的死而道歉、坐牢乃至偿命,那么毫无疑问应该是主人,而不是尽职尽责的民警

当然,生活在法治社会,谁都不会被上这种私刑。但,主人理应受到谴责。


4.为何开8枪?

这一题我算是相对专业沾边……也能结合亲身体验

从现场视频来看,现场民警用的是QSZ92/92G式9毫米口径手枪,很惭愧自己只摸过一回。作为混迹国内射击场的半吊子爱好者,目前为止,我打过6种手枪,除去.22口径的运动枪,9毫米口径打得多的是Glock-17和CZ-75。慢慢打精度射的话,15米打胸环靶集中在8环以内;但是打接近实战条件的速射则散布极大,7米都能打到靶子边边,差点脱靶。

从视频来看,现场第一轮射击距离在7米左右,最终把狗逼进巷子的2枪距离更近,结合狗的反应及视频表现的伤情来看,8枪应该不是全部命中。

有些爱宠博主指责警方用橡皮弹打狗,导致狗死前承受过多痛苦,纯属扯淡。又不是05/10转那种辣鸡,谁没事儿给92/92G上橡皮弹啊?至于软头标记弹倒确实是92系列配套弹种,但那严格来说是训练器材,别说8枪了,就是近距离轰上80枪,标记弹也打不死狗,杀伤力还没弹弓子大。正常出警时,民警的92系列里只会压实弹,全称DAP92A式9毫米口径普通弹,是北约帕弹的远房亲戚,而且属于加料版,部分指标上比普通帕弹还要更强。

然而,现场视频看得很清楚,能直接打穿防弹头盔的92,在近距离打狗子这种目标时,显得有些停止作用不足,连续命中躯干还没击倒。民警对此显然也是没想到的,视频中能看到第一轮射击结束、但狗还在挣扎时,他们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才补枪解决问题。

问题可能出在距离太近、初速又偏高,子弹从狗身体侧面射入,还没来得及怎么翻滚变形就穿出目标体外了,类似于常说的“过穿”。

这一点是应当反思的,个人认为,国内警方可以向美国同行学习,基层配发一定数量的霰弹枪及鸟弹、鹿弹,这种长枪瞄准简单、杀伤力足够,别说是狗,野猪也能一枪撂倒,甚至可以有效应对疯牛。


5.人民警察不尊重生命?

看你怎么定义了。私以为,美国警察光天化日在大马路上枪毙土拨鼠,看起来更不尊重生命。

美警枪决土拨鼠 https://www.zhihu.com/video/137527922011809792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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