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是被邀请了吧?但这个神必的螃蟹没有点亮,不管了,就权且简单根据我对西周春秋的那一点点的了解码点字吧。
如果我们放宽定义,把“箭靶”的概念延伸到一切在射箭时可被当作目标的东西的话,那么至少在西周/春秋时期,所习用的箭靶有这么几种:
1.(用于诅咒仪式的)人物画/人物像。
嗟尔不宁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女(汝)。强食尔食。曾孙侯氏百福。(考工记)
惟若宁侯。毋或若女(汝)不宁侯。不属于王所。故抗而射女(汝)。强饮强食。诒尔曾孙。诸侯百福。(大戴礼记)
这是记载在两篇先秦典籍中的文字,文体类似歌谣,其所出的典籍虽然均真正成书于战国时代,但观其行文,其成文时间定然更为古老,具有西周时期的文风的特征,举个例子,这两篇文中有以“曾孙”作为对结尾那句话中受祝贺的当事人的敬称,同样的例子见于《周颂》和《小雅》: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曾孙寿考,受天之祜。
这两篇文字讲述了一个以射象征“不宁侯”即象征着不忠的诸侯的靶子为主要内容的仪式,具有鲜明的原始巫术特征,它的具体样子可能是一个人偶,事见《战国策》:
秦欲攻安邑,恐齐救之,则以宋委于齐,曰:“宋王无道,为木人以写寡人,射其面。寡人地绝兵远,不能攻也。王苟能破宋有之,寡人如自得之。”已得安邑,塞女戟,因以破宋为齐罪。
也可能是一幅画像,事见《太平御览·兵部·卷八十》——当然这条记载的可信度在我个人看来存疑,太平御览的成书时间离先秦太久了,虽然可能收录了一些散佚的先秦古文,但毕竟更可能混入了后人伪托的文本,无论如何援引如下:
《太公金匮》曰:武王伐殷,丁侯不朝。尚父乃画丁侯,三向射之。丁侯病,遣使请臣。尚父乃以甲乙日拔其头箭,丙丁日拔其目箭,戊巳日拔其腹箭,庾辛日拔其股箭,癸亥日拔其足箭。丁侯病乃愈。四夷闻,皆惧。越常氏献白雉。
2.盔甲/盔甲片
散军而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郊射,为射宫於郊也。左,东学也。右,西学也。《貍首》、《驺虞》,所以歌为节也。贯革,射穿甲革也。(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三十九 乐记第十九)
射击铠甲/铠甲片的先秦射礼叫贯革之射,是军射的一种,它所使用的靶子,按《十三经注疏》,”所谓军射也,言军中不习於容仪,又无别物,但取甲铠张之而射,唯穿多重为善,谓为“贯革”也“,是取一副铠甲悬挂起来,当作射击的标靶。《左传·成公十六年》中,同样说明了这种情况下的靶子是铠甲:
癸巳,潘尪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彻七札焉。
这种靶子直接套用当时的铠甲即可,其形状,我举曾侯乙墓发现的皮甲为例:
3.兽形靶子
大侯既抗,弓矢斯张。(诗经·小雅·宾之初筵)
昭质既设,大侯张只。执弓挟矢,揖辞让只。(楚辞·大招)
大侯就是兽侯。《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言:“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大侯,熊侯,谓之大者,与天子熊侯同。”这些靶子的外形,按《十三经注疏·仪礼著注疏·卷十三·乡射礼第五》,这些靶子的外形是:
凡侯,天子熊侯,白质;诸侯麋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此所谓兽侯也,燕射则张之。乡射及宾射,当张采侯二正。而记此者,天子诸侯之燕射,各以其乡射之礼而张此侯,由是云焉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其地不采者,白布也。熊、麋、虎、豹、鹿、豕,皆正面画其头象於正鹄之处耳。君画一,臣画二,阳奇阴偶之数也。燕射射熊、虎、豹,不忘上下相犯。射麋、鹿、豕,志在君臣相养也。其画之皆毛物之。
云“象於正鹄之处耳”者,案《梓人》云“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据《大射》之侯。若宾射之侯,则三分其侯正居一焉。若燕射之侯,则兽居一焉,故云象其正鹄之处耳。
换句话说,王用的是熊皮制成的靶子,在中心画白点作为靶心;诸侯用麋鹿皮制成靶子,靶心是红点;大夫和士都是白布靶子,在靶子两侧依照参与射箭的人的等级画出虎豹或鹿和猪的样子,我不清楚这些布靶子有没有红点或类似的标记作为靶心。
4.除此之外,还有射牲礼(国语·楚语:天子禘郊之事,必自射其牲,王后必自舂其粢;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刲羊、击豕,夫人必自舂其盛。况其下之人,其谁敢不战战兢兢以事百神)、射余获、射鱼礼(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隐三年尽五年:五年,春,公矢鱼于棠)等以动物为射击对象的射礼,但鉴于动物很难称得上是靶子,就不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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