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的呼吁不会改变作者们的现状,因为阅文集团并未违法,著作权法管的是既成事实,而不是待定事项。
最重要的是,网文作者们攻击的位置就错了:目前现有的一切争论,都源自于未变成既成合同的新合同,在法律上说还处于双方商洽阶段,连打官司的资格都不具备。更不要提某公开信里公开要求政府出面“规范”敏感词范围~```
所以,从实务角度来说,“呼吁”是目前政府部门所能做到的最大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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