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安徽一女孩溺亡,涉事民辅警被指救援不力停职调查?救援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回答
安徽女孩溺亡事件,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涉事民辅警的停职调查,无疑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这不仅仅是一场悲剧,更是一次对公共安全体系、应急响应能力以及执法者在紧急情况下的责任与担当的深刻拷问。要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多个维度去细致剖析。

事件回顾与公众情绪

首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的关键节点。在安徽某地,一名女孩在河中不幸溺亡。根据媒体报道和公众流传的信息,事发时有民警和辅警在场。然而,女孩最终未能获救,而随后,关于民辅警“救援不力”的指控浮出水面,导致相关人员被停职接受调查。

公众对此事的反应是复杂且激烈的。一方面,是对逝去生命的深切哀悼,对年轻生命戛然而止的惋惜;另一方面,则是对救援过程的质疑和对责任的追究。尤其是当涉及公职人员时,公众的期待会更高,因为他们肩负着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任何处理不当或明显的失误,都可能引发强烈的舆论反弹。

救援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多角度的审视

要判断救援过程是否存在问题,绝不能简单地贴标签,而需要深入分析当时的环境、可用资源、人员能力以及行动的合理性。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重点关注的:

1. 现场情况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水域情况: 河流的水流速度、水深、水底情况(是否有暗流、障碍物、淤泥等)是影响救援的关键因素。溺水者一旦沉入水底,搜寻和打捞的难度会指数级增加。
溺水者的状态: 溺水者在水中挣扎的时间长短、其体力状况、是否处于惊慌失措状态,都会影响其被救的可能性。
环境的干扰: 现场是否有围观人群?围观人群是否阻碍了救援人员的行动?天气状况如何(例如,夜间、雨天会增加搜救难度)?

2. 人员配备与专业技能:
救援人员数量: 到场参与救援的民警和辅警的数量是否足够应对紧急情况?在如此危急的时刻,人手是否是制约因素?
专业救援技能: 参与救援的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溺水救援技能?是否接受过相关的培训?例如,了解如何在水中接近溺水者而不被其拖拽,以及正确的拖拽和施救方法。辅警通常不是专业的救援队伍,他们的培训和装备可能与专业水警或消防员有较大差距。
装备配备: 到场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救援装备?例如,救生圈、救生绳、船只(如果水域允许)、潜水设备(尽管在基层公安可能非常罕见)等。在没有专业装备的情况下,仅凭人力进行水下搜救风险极高,且效率低下。

3. 决策与行动的及时性与科学性:
接警与出警速度: 从接到报警到人员到达现场,这个过程有多快?虽然我们不能断定出警速度慢是主要原因,但时间是溺水救援的生命线。
现场指挥与分工: 到场后是否有明确的现场指挥官?救援人员之间是否有清晰的分工?例如,谁负责水面搜寻,谁负责岸边观察,谁负责联系增援?
救援策略的选择: 在不具备专业水下搜救条件的情况下,民辅警采取了何种救援策略?是尝试下水搜救,还是呼叫专业力量?如果尝试下水,是否评估了自身的风险?
对专业力量的调用: 在确认现场力量不足或技能不匹配时,是否及时、有效地呼叫了消防、水警、专业打捞队伍等更专业的救援力量?这一点至关重要。

4. 法律与职责的界定: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事件中,他们是第一线的力量,但并非所有突发事件的处置都属于其核心专业领域。
辅警的角色与限制: 辅警在执法中是辅助性质的,其能力和职责范围受到一定限制。在面对高度专业化的救援任务时,其能力可能不足。
“救援不力”的认定标准: 如何界定“救援不力”?是与专业救援队伍的标准对比,还是与其他同类事件的平均水平对比?这需要有明确的评估依据。

调查的必要性与社会意义

涉事民辅警被停职调查,是事件发生后的必然反应。这既是对逝者生命的尊重,也是对公共信任的维护。调查的目的在于:

查明事实真相: 还原事件发生的每一个细节,评估每一个环节的得失。
分清责任: 明确在整个救援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包括现场人员的处置是否得当,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或客观能力不足。
评估体系性问题: 通过对个案的调查,反思现有的应急响应机制、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培训和装备配备是否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社会需求。
回应公众关切: 公众的质疑和关切需要得到官方的回应和解释,以重建信任。

可能的“问题点”推测(基于公开信息和一般情况)

虽然我们没有掌握第一手详细的调查资料,但从过往类似事件的经验和公众的普遍担忧来看,救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测:

技能与装备的“短板”: 最直接可能的问题是,基层民辅警在面对水上救援这一专业性较强的任务时,可能缺乏系统、深入的训练,或者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专业救援设备。这导致他们在采取行动时,可能更多依赖于“凭感觉”或“经验”,而非科学的救援方法,甚至可能因为装备不足而无法有效施救。
“不敢上”与“不会上”的矛盾: 在一些情况下,执法人员在面对危险水域或不确定因素时,可能会因为担心自身安全(尤其是辅警,其法律保障和培训可能不如正式民警),或者对自身能力没有信心而犹豫不决,即所谓的“不敢上”。但同时,他们也可能因为缺乏专业技能而“不会上”,不知道如何安全有效地开展救援。
信息沟通与增援调度的延迟: 在现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并协调更专业的救援力量(如消防、专业水上搜救队)至关重要。如果信息传递不畅,或者对增援力量的调用不及时,都可能延误宝贵的救援时间。
现场管理与围观人群的处置: 围观群众的聚集有时会干扰救援视线、声音传播,甚至影响救援人员的行动。现场的民辅警是否有效管理了围观人群,为救援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也值得审视。
决策层面的考量: 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往往是在信息不完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否存在因信息不充分而做出的不当决策?例如,过早放弃水下搜寻,或者错误地判断了水情。

总结

安徽女孩溺亡事件,是一出让人心痛的悲剧。对涉事民辅警的停职调查,是对公正的追求,也是对公共服务体系的审视。我们不能轻易断定救援人员就是“不作为”或“失职”,因为真实的救援现场往往充满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基层执法队伍在面对一些非其专业领域内的突发事件时,可能存在的技能、装备和体系上的短板。

这次调查,不仅仅是针对几名基层民辅警,更是对整个应急响应体系的一次检验。希望调查能够深入、公正,最终查明真相,给逝者一个交代,给公众一个信服的解释,并从中吸取教训,推动相关部门在专业技能培训、装备配备和应急预案完善方面,做得更好,从而在未来能够更有效地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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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以为这个季节下水救人就是会游泳的都行,其实不是的。

人体在0摄氏度以下的水中,可以坚持1~2分钟;2摄氏度左右的水中,可以坚持不超过5分钟;5摄氏度左右的水中,可以坚持10-20分钟;10摄氏度左右的水中,可以坚持1个小时左右。

超过这个时间,人会因为低体温症迅速失去意识,肌肉会迅速痉挛,低温水的巨大比热容会像一个黑洞一样吸走人体的热量,而人体维持体温的产热在一个巨大的水体中,就像一只飓风中的蜡烛火苗。

1912年4月15日,泰坦尼克号行至纽芬兰附近北大西洋海域与冰山相撞沉没,当时的水温在4℃左右,5-10分钟的时间,共有1500人死亡;

即使是冬泳爱好者,也要遵守「1度1~2分钟」的铁律。也就是说,在5摄氏度左右的水温中,最好待不超过5分钟,绝对不能超过10分钟;

能坚持5~10分钟的前提,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训练,以及每年冬天第一次下水之前,从夏天就要开始练起的水温适应,每一年都一样。

而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当天的气温,是1~7摄氏度。

我不知道当地下午13点左右的水温有多冷,但我相信肯定没有键盘侠们想把人推上的道德高地那么冷。

视频的第32秒,女孩转身一跃,全身没入水中;视频的第1分06秒,几位民警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

几个没有冬泳经验甚至不一定会游泳的警察,在一个冬日的午后,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自杀女孩走进了冰冷刺骨的水中,他们可能压根不知道低温的水体对人体是怎样一个凶险的存在,但他们还是颤颤巍巍地下去了;

视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里有感动的泪水,但我知道我这点感动的泪水远远比不上键盘侠们的口水;

视频的1分50秒,一名光头男子跳入水中尝试施救,视频的第2分30分,该光头男子返回,他在水中坚持了40秒;

我建议所有这样指责警察见死不救的键盘侠们,应该自己拎一桶凉水,从脑袋上浇下来,去大冬天的室外坚持40秒好好感受一下。

除了低温水体,会杀人的还有溺水的人。

人在溺水濒死的时候,会死死抓住一切靠近自己的人,没有经验的人去救人,很容易被拖着一起死。

更何况,这里警察面对的是一个想死的人。

当你想下水去救一个想死的人的时候,他/她不一定会让你搭救,更可能在濒死状态下死死抓着你不松手,拖你一起去死。

所以很多时候,从水里捞起一具溺死者的遗体,比救起一个活人容易多了。

(之前这里写反了,特此更正。)

诺兰的《信条》里有一句台词,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大概的意思是「在感受到靠近火焰时扑面而来的热浪之前,很多人都以为自己能是冲进火场里救人的英雄」;

在这里我改编一下——在感受到冰冷的水温之前,很多人都以为自己是能在冬天下水救人的超人。

警察是一份工作,这是一份主持正义的工作,但也是一份人间的工作;

我们应该要求警察是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的凡人,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怕冰与火的超人;

更不是既救不上人,更把自己也搭进去的死人。

我们尊重英雄,感动于英雄,但不应该要求每个人都成为英雄;

如果警察这个职业的要求是英雄才能满足,那么我们得到的不是人人皆是英雄的警察,而是人人都是伪君子的警察。

警察如此,任何职业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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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救人,成了,一声感谢;没成,两条人命

代价与收获,大概是 1亿 : 1。

想起十几年前一个比较轰动的新闻。湖北三名大学生见义勇为溺亡_网易新闻

十几位大学生手拉手在长江边救人,结果,手链断了,3名学生落水遇难。

2005年的时候,我们班在郊区黑龙潭春游,我班一同学救了一位拍照落水的女游客。自己的手机在裤兜里浸水了。女游客被救上来后其老公说了声谢谢,完全没有提手机的事。后来我们回来报告给学校,学校给发了“见义勇为”奖状,奖励了1000元。

据救过落水的人的描述,落水者被救时,由于求生本能,会紧紧地抱住救人者的身体、甚至手臂。如果水性不是特别好,很有可能两个人都回不来。

所以,落水救人这件事,还是要慎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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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知道回答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人骂,但还是要说两句。

首先对逝者表示哀悼。

生命应该被珍视,而不主动放弃。

说到警察这边:警察有施救的义务,但未必有施救的能力。

会游泳和能够从水里救人,至少差了一百斤的水中负重。(挣扎导致的扰乱不算。)

就拿我们这边(广东)的情况来看,队里几乎百分之九十五都能游泳,个别人确实很难学会游泳,补考几次都不及格。也就是说二十五米的游泳池能游过去。这里面,又有百分之八十,游个二三百米是可以的。

但是上升到救援呢,上次测试,并且安排救生训练的时候,在所谓会游泳的里面,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够有体力保证把人安稳的运输到十五米之外。对了,这还是被救人没有任何防御,反抗的情况下。

至于说警察人人达到救援水平,我想这个难度大约等于要求全部高中生都达到考985的水平一样不切实际。

回到正题,有人说,接到报警的时候干嘛不派会游泳的去。

大哥,会游泳,在大冬天,能够立刻跳下水救人?光是冬天身上的衣服湿水之后,就够人喝一壶了。

相信大家都看过因跳水救人,施救者溺水身亡的案例。

警察也是人,包括训练时,强调给我们的也是:在能力范围内尽量施救。而不是说让我们瞬间变超人,上天下地,无所不能。

唯一能够说得上有用的事情,只有一个:本地派出所应该常备两个游泳圈在巡逻车上。

涉事民警和辅警兄弟被调查我可以接受,但我希望这次不会有人受到处分,因为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并没有错。

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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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一下,根据目前消息:出警单位的是雷阳派出所。甚至不是我最初写的县级公安局,是个乡镇派出所。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镇雷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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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乡镇派出所。

一帮不会水的看样子四十多岁的警察加辅警,能做到30秒内组织下水救援,拉人链,带绳子下。说明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已经很不错了,救了,各种法子尝试了。

至于说女孩在浅水,扑过去一把拉回来这种话的。谁家自杀一上手就强行救啊?要强行也得先沟通转移注意力,然后突袭救援。视频里警察到位没说几句话女孩直接就往水里跳,哪来的操作空间啊。

还有那是个水库,女孩面前就是一道“悬崖”能看出来刚刚站的地方才到小腿,但是往前一点就沉下去人没了。警察往前扑过去强行拉很容易被女孩直接带进深水区的。三个不会游泳的一起gg。要是扑下去水底滑收不住,那就是警察带着女孩扑倒深水区里。问题更大。

至于警察装备什么的,建议先搞明白我国出警的方式,这种情况是就近出警的,先到场的大概率的周围的巡警,治安警,他们正好在这一片一有情况他们第一时间到场。

而且这是安徽安庆望江县,19年4月才脱离贫困县的范围。

可以想象它的基础设施建设,它的人员装备水平。

一个去年才脱贫的县城公安局有专业的救生设备吗?

这样的地方普通民警有专业的下水救人能力吗?

这样的地方普通民警有开展过下水救人的培训吗?

有这种专业能力的人,会考贫困县的民警辅警?

有这种专业能力的人,四十多岁还在一个县城当民警辅警吗?

当然,有人会觉得很简单,不就是买几个救生圈,办个游泳班的事情吗?

太天真了,一个公安局能在救跳河自杀者上准备到如此详细,说明他对类似的事件也有应急预案。

救跳河自杀的:游泳圈,游泳课。

救跳楼自杀的:快充气垫,高空救援课。

救服药自杀的:现场急救装备,医疗培训课

这些项目要准备是统一准备的,给全县范围内派出所装备的。不可能买或者培训跳河的这一项。或者单独给某个派出所。

一个贫困县想搞全这些。让财政打钱吧。看财政打不打人。

当然小地方也不是理由,小地方这些装备,这些课程一般是优先配给119的,不是给110的。

任何地方,警察的救援能力都远不如当地消防队。一般出这种是都是警方联系消防到位的,警察先到因为警察遍地走。消防后到,因为消防得从消防队过来。视频里也能看到第一时间到场的两个警察啥也没有,那就是周边第一时间到位的巡警和辅警。

警察处理情况是人先到,先有警察在,专业人员和装备后到,因为装备是在局里或者所里放着的,人是遍地走的人快。

不相信的话,去马路上看看出车祸的,也是啥也没有的交警带辅警先到,后面会救援的带灭火切割防爆的专业人员才来。

很明显视频里的女孩没等专业人员和设备来就跳了,这基本上是个必死局。她跳下去了后,会水的带绳子的才赶来。

专业的事情给专业的来干,大冬天,让几个不会水的四十多岁的人直接下水救人,这是摆明了要他死的。

这件事就是单纯的基层警察缺乏相关的设备和能力。在现有条件下他们已经做了能救人的一切工作。

包括沟通,拉人链,拿绳子下水,还要他怎么办啊?

非得一个猛子扎下去一起死吗?

评论区精选有位退役消防战士,把下水救援需要的物资和培训科普了一下。大家可以看看,得什么财力什么培训程度才能在保证119训练之余普及到每个基层民警辅警身上呢?

黄浦江边的巡警那个小电动汽车上都没配齐这些装备。更何况安徽一个县城里巡警呢?

这件事要追责也是追五个方面的责任:

1/基层警用设备配置问题。能不能把救援装备普及到街道或者社区一级的派出所。能不能把救援课程培训开设到普通巡警,辅警这一级,或者这些人中选拔一批人培训。

2/消防和出警速度问题。会水的和带设备的能不能来的更快一点。或者调度能不能更合理一点,有没有优化空间。

3/当地教育和家庭教育问题,为什么这个人要自杀。是家庭问题?还是学校问题?还是自身心理问题?校园霸凌?情感问题?外部诱导?或者其他原因?

4/那个地方能淹死人,是不是能再类似地方加装护栏,然后每隔一段距离配备游泳圈和救生杆。就像黄浦江边或者天津滨海新区那边的一些水库上就有这种配置。今天是求死的救不了,以后有失足的小孩子玩水滑下去的是不是好救一点?

5/能不能加大警务公开透明程度,把一些基础的标准流程放出来。把一些救援,应急,治安处理的知识用一种便于查阅的方式放出来。一是方便群众日常了解,二是能避免这种本来是一个悲剧,却因为一些认识偏差引发各方的网络混战。

比如数年前,著名的那个问题,“为什么开枪不打腿?”就是普通网民不知道应急流程和处理措施引起的。

而不是去问这几个警察为什么没一头跳下去救人。



更新一下……

关于评论区的一些反复出现的争端,补充一点吧。

1/为什么警察不直接拽住?

我第三段就写了,救自杀不能直接拽,事后诸葛亮没用,谁知道她两句话没说就跳呢?

2/指责警察慢慢的走。

上图吧,完整视频里能看出来,那三个看起来慢慢走的警察是从远处跑过来的,很明显的跑步步伐,只不过媒体把他们下坡减速那一段切出来了。


以及那个地面,都是覆盖的植物藤蔓。

看起来走那么慢,依然不知道脚下是什么图中这位警察明显被地形闪到了。

众所周知,草上飞这种武功已经失传了。

3/职责,使命,穿那身皮,军人上战场等奇怪的比喻。

警察要对得起职责,对得起使命,对得起自己穿的衣服,这没问题 。

但这些词都不可能让一个人突然就具备下水救援能力了。再强调也不可能,人逼急了连数学题都做不出来,更何况冬泳救人呢?

4/一些幻想内容。

两个警察一个扑上去摁住,另一个拉住拉回来。前面的往前一扑,捞住水里的女孩剩下拉人链的人把他俩一起拉回来。

这都是评论区某些神仙的“办法”。看着就和打游戏写攻略一样,有兴趣可以去评论区观摩观摩。

什么神仙才能在不会水的情况下扑过去给她抱住还能让人好好的拉上来?扑过去不就是两个人一起在河里挣扎吗?他是警察他就能在水里不扑腾啊?

5/今天看见的最神奇论调:女孩看见警察来了,以为跳了不会死。结果警察没救的了她,辜负了她的信任。

建议全国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之如何避免把网络小说当现实。

应该不会更新了,一千八百条评论看下来就这么多要补充的点了。

完整录像双视角:

背后视角:t.cn/A6qzoS6h

侧面视角:weibointl.api.weibo.com

这是最新的情况,观网的视频weibointl.api.weibo.com

突然成高赞了,希望今后没有人自杀,也没有人因为这种事而展开网络混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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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知乎理性,微博评论简直没法看,还有某律师发言,简直就特么扯淡

但凡动手查一下当天天气,也不至于说这种放屁话

当天的最高温度也才7度而已,还刮着四级风,更何况水里一定是比岸上冷的

这不是会不会游泳的问题,这是会不会冬泳的问题,不光得会冬泳,还得会冬泳救人,合着警察就得是超人呗。

就这个温度各位,没练过冬泳的人下水就得凉,即便是练了冬泳的人,不热身下水也得凉,全中国能游泳的人是挺多的,能冬泳的也能扒拉出来不少,能冬泳救人的找找也能找到,但是具体到望江能不能找到,难说。

要说不热身就能冬泳救人的,全国我不敢说没有,但有勇气玩命的,真不一定能找出来,这人得超人来了才能救

更何况这种鬼天气,我连手都不愿意伸出来,但凡在这天气体验过冷水的人都明白,一小姑娘能在冷水里站这么长时间,真就是铁了心寻死,说句不好听的"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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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有个南湖,想必老长春人都知道……

那个地方,我有个初中同学不幸淹死了,遛弯的时候,也有亲眼看着有人淹死……都不算是小概率事件了,因为那地方出事儿挺多的,大家可以搜新闻。

南湖的救援力量呢,就拿我亲眼见到的那一次。

我跟朋友一起遛弯,忽然听到喊声,两女一男划船,男的掉湖里就没冒头,最多一分钟,救援的巡逻艇就来了,船开过来,救援人员就是一身泳裤,毫无耽搁,但跳下去几次,都没有摸到溺水的那位……

我是那一次,才知道溺水会直接没顶,人就不见了,就跟石头一样,不是还有什么一番挣扎。

几十秒到位,算慢吗?不算吧?

救援的人员是救过十几条人命的老手,专业到不行!这是看事后新闻报道知道的。

救人是一个非常专业,但就算最专业的队伍,也很难保证一定能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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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去干涉这个女孩子?

中国女孩何时才能实现跳河自由?

男权压迫实锤啦,气冷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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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是想骂的,在那看着算个什么事,好歹找个棍子什么的搭把手啊。

然后一看自杀,尝试救援后返回,那没事了,甚至还可以给他们点赞。没有盲目去救是对的,通知专业团队处理才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希望他们不会受到太严厉的处罚吧,最好意思意思来个口头批评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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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

太恶心了!

这是我在看完救援视频和新闻后的唯一印象!

这里的“恶心”,不是说轻生女孩,也不是说救援民警。

这个“恶心”,特指那些吃人血馒头,取夸张标题,强行搞警民对立的无良媒体!

其他回答中有科普接警的流程:

遇到紧急情况报警——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联系派驻距离最近的民警查看情况——民警查看情况后决定是否要求增援

按照这样的流程,

最先到达现场的民警很有可能是没有救援器具的,也不一定会游泳。

并且,类似的救援场景,大多数的情况是:

民警到达现场——经过不断劝解——女孩最终放弃轻声念头

无奈的是,这个女孩太果断了,她是真的不想活了。

她往深水区一跃,直接断绝了救援的可能,从此与人间阴阳两隔。

要说可惜,我是真的觉得可惜。

她正在一个青春绽放的年华,本该享受绚烂的人生,却因一念之差,就此在冬季里枯萎。

那些爱她的人该多伤心啊!

不过心疼归心疼,有些人为什么要苛责民警呢?

看了视频就能知道,在场的民警并不是坐视,他们只是时间不足、力有未逮。

就因为民警们不是超人,所以就要大加苛责?

这过分了吧?

难道真的再来一次以死代救?

向死者重活,救援人往生。

这样的悲剧,我不忍再看到了!

民警们不是机器,他们是丈夫、是妻子、是父母、是子女,他们有家庭,他们讨厌加班,他们喜欢周末,他们也想休息……

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

强行要求不是专业救援的民警进行行动,一旦失误,极有可能是与轻生者一同溺亡。

那时候,当他们牺牲之后,民警家属的哭泣又有几个人看到?

所以,恳请无良媒体们,笔下留情吧!

但凡能救,谁又忍见生命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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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也是搞媒体的,但这次我觉得这个同行的吃相实在难看……

《女孩在民警注视下溺亡》,这种标题天然就已经带有了倾向性,会让人产生“警察尸位素餐”的错误印象。

而事实上,看了视频之后,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警察处理并无很大问题,他们很明显并不会水,并且也在女孩投河之前尽力施救。

那么为什么媒体不把标题起成《女孩投河民警未及施救》?很简单,因为这样的话就没有人看了。

现在的情况是,大部分媒体人(无论新旧媒体)都已经一定要在标题中一些“耸动”和“夸张”甚至明显“误导”的标题来博取关注和点击。

还记得那个前一段时间到处刷屏的《成年人毁在了上瘾性行为》的标题吗……

某种程度上他们的做法可以理解,做新媒体的人都知道,“打开率”和“点赞率”这两座大山对他们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压力。

这是媒体环境的大锅,但也和传媒行业的后备人才培养以及个人的选择有关。

我是传媒大学毕业的,我觉得现在的新闻专业教育更倾向于寻找一种“面子”型人才,而非“里子”型人才。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当年有一个特稿课,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都看几篇指定的特稿作为“家庭作业”,但是我们班上有人根本没有看,在提问的时候,扫了一眼开头和大致内容就开始侃侃而谈,从叙事结构谈到写作手法,从切入角度到社会意义。那面不改色的样子仿佛他已经会背了这篇稿子。

而最后他当然也“蒙混过关”了。

我们当然可以说他“也是个人才”,他现在也的确是浙江卫视的记者。

但我想说的是我们的新闻教育好像现在只倾向于这种哪怕什么都倒不出来也可以侃侃而谈很久的“人才”。

我能够考入传媒大学正是因为面试发挥优秀,当时的那个老师给了我一个接近满分的分数。

在入学后,我们大部分人的训练方向都是做“出镜记者”,练习表达能力。

然后就是无止境地“拍东西”。

你看,即使是号称“专业第一”的传媒大学,也依然缺少这种媒介专业主义的训练。

而与之相对的,那些高分考入传媒大学的很多人,则是真的怀揣着一种“新闻理想”的。

只是当“你想要成为的人”和“社会想要你成为的人”有着如此大差别的时候。

很多人恐怕会不可避免地选择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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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嫂,利益相关。

反正我跟我老公说了,遇到类似的事,掂量一下自己斤两,救不了的就别往前冲,大不了被开除,开除回家我养。

在我眼里,不管真想死假想死一时想不开要死一死的,还有自己作着过的比如无视各种警示警告给自己的命至于危险之地的所有人,叠叠加起来都不如自己男人的命金贵。

请他惜命。

就算社会舆论喷死他,或者单位处分甚至判他渎职给关起来。我跟他保证,不改嫁,好好养娃,给他爸妈养老送终,关看守所的活老公比挂墙上的死老公高强。我可以等他放出来,敲锣打鼓迎回家。

我还威胁他,要是不惜命脑瓜子发热去壮烈了,我保证立马改嫁,给娃改姓,他爹妈我不养等着进福利院,到过年时候政府想起来会给他爹妈送袋大米送桶油的。出门在外他不想着我们光想外人了,那老娘也不用顾及他在地下是否安宁了。不会给他烧纸的。

是的,就是这么自私又狭隘。

自家男人, 可以怂,但必须是活的。

道德帝们可以喷我了。保证不改。


大家都很激动嘛。我统一回一下吧。

我发现很多人啊,就是不带眼。

我清楚明白的写了:自己要死或者自己作死的人。掂量一下轻重。


好多人看不到,跟我拿什么军人啊消防员啊,暴恐警察啥的做对比。

真搞笑,这能一样吗?


要这么说,我老公也拦过因为吸毒亢奋在闹市街头开车横冲直撞的毒贩,过程中那厮撞了路边的十来辆车,当时他都被撞翻了。但是也救下了一大群懵懂的吃瓜群众。

抓过的杀人犯、分尸犯也好多个。

从警十年,他收到的锦旗也攒了好几箱子了。

起码做这些事,还有价值。比豁自己的命去救不珍惜自己的命的人有价值。

还有人啊,举例子都举到疫情了。

疫情他的确也在一线啊,我说啥了没?啥也没说,费好大劲搞了装备给他和他的同事准备了,照样送他去。

性质不一样的事,别放一起扯。树立多高的道德标杆,升华的那么高,干啥呢?


还有人拿什么不想干了就别干的话来放。


不好意思,嫁他的时候,他还不是警察。等嫁掉了,我还能退货怎的。赶鸭子上架被迫做了警嫂,我觉悟向来比较低。


你们要是能给他劝不干了。我谢谢你啊!

随时在家等着包养他。


做警察是他打小梦想,他干的挺认真。

跟他白头到老是我的梦想。我誓死捍卫他跟他的同行们的生命权。


谁的命不是命?

不是你们两片嘴皮子一吧嗒的。


自称纳税人的那几位,谁没纳税?我也纳税,要比比多少吗?别嘴一张就是你纳税人如何如何,纳税了就高人一等的嘴脸真的挺低端的。那些商业大佬娱乐明星纳税比你们多的多了,你们也没少喷人家啊,那时候咋就不提纳税这事了?


国家的税培养的人就不动脑子往前冲,挂掉就对得起国家给花的税了是吧?


还有几个说自己没当上警察要是当上警察一定如何如何的。

别怪我笑你。你们连坐在那里舒舒服服好好读书通过招警考试的苦都吃不了,连考公的脑瓜子都跟不上。请问你们哪来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有那个脑瓜子遇到实际问题处理的多么妥当,就可以吃的了爬高上低下冰河救人的苦?

Jianpan给的 自信吗?


还有几个跟我搬扯女孩父母的想法的,并且引申到我的孩子的。

1、女孩父母有怪警察的劲,不应该自省,自己的孩子,已经到自杀寻死的份上,自己咋还一点数都没有?

2、你们这样的,说你们什么呢?挺不尊重人的。

别人想死并且死成的,你们不满意叨叨叨。

别人不想死没去死的,你们不满意叨叨叨。

合着地球该绕你们转吧!一切以你们意志为准。


最后私信骂我的那些人,不好意思,系统自动屏蔽了,我压根没点开看。直接拉黑删除一气呵成。你们字白打了。


不觉得自己这样挺可笑嘛?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们是善良还是坏啦。


这条统回这个回答评论区的警嫂、军嫂、警属们。

这个回答也就只有你们能跟我感同身受。

有些人完全不需要理睬他们,犯不着去回他们。我都直接拉黑了事。单独多说一个字都觉得犯不着。


其实我让我老公出门在外多想想家里人,还有一点原因就是:要顾及家人,那么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事也不能干。

我跟他说:做啥事之前想想闺女,如果这事干了,能回家对着闺女的眼睛讲给她听,那这事就能做,如果不敢不能讲给她听,那这事坚决不能干。


毕竟当下社会,从事这些职业,除了这些一眼能看到的流血危险。还有看不见的危险。

所以,得时不时给男人们敲敲小警钟。

咱们得给他们把好关。


他们保护好人民,我们要保护好他们跟自己的家。

至于外面不相干的人说什么,当他们是个屁风一吹就散了得了。

咱们自己知道自己男人在做什么就可以了。

反正另一半从事这个行当,不管他们还是我们自己个,都挺不容易的。

这是我老早之前写的一个回答,自己这么些年做警嫂的一点感受。

欢迎跟我交流,我们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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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警察是我爸的话,我也希望他等到可靠的增援力量再救人。不会游泳的人下水,那德行去过泳池的都知道,下去很可能就全死了。我宁可他可耻地被扒警服也不愿他光荣地当烈士。我宁可在学校被人指指点点也不要当一个没爸爸的孩子。

可惜,他除了自己的孩子,不是任何一个网民的爸爸,那大家只能叫他英勇献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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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本来就严重警力不足,官方还要为了平息媒体胡扯随意惩罚雇员,也不知道究竟怎么想的。

官方很多时候好像特意拉偏架,也在故意惩罚公学教师以及公院医生群体。

我很想知道,你们是在刻意的劝退,让人不要进入这三个行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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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定要那两个民警溺水死亡,广大网友才觉得对得起警察这两个字。我看了很多回答,各种分析,其实他们对于基层派出所都太过理想化了。难道有人要跳河,民警一定要会游泳会水下救人,有人抢劫,民警一定会空手夺白刃,其实普通民警只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并不是十项全能。我们这里也发生过落水的,冬天河面没冻结实,有个男的在上面走,结果冰裂了,他卡在上面,路人报警,民警只是靠近也不敢直接走过去把人弄上来,因为冰面会裂,不知道水多深,民警不会游泳,一会消防员带着绳子和救生圈把人弄了上来。这就是术业有专攻吧。

我父亲年轻时也救过落水的人,据他说,光会游泳还不行,还得会在水下使用技巧,否则,会把自己拖下去的。但是现在所有那些网友就是一片骂声,好像自己多么正义,多么有理,完全不顾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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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把她的亲友找到现场来开导她,毕竟亲人和熟人更容易打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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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会投河自尽这种事,为什么要归警察管?

你说这跳河自杀,到底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还是涉及检察院、法院、监狱了?为什么是警察管这个事呢?就说人民警察保障人民生命,那是不是也应该在本人不想死的情况下保障?她自己都想死,又没对其他人造成威胁的情况下,警察有什么义务要救呢?

如果本来就没有义务救,那请问没救上来调查个毛线呢?总不能在社会救援能力不足,没有专门的救援机构的情况下,警察兼顾救援自杀人员的事情,结果没就回来还要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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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博看了半天评论区,搜集了一下信息,不知道是否有误

1.警察是接到说有女孩要跳湖的消息而赶去的

2.女孩站在水里的地方相当于平底有个“崖”,往前一步就跳下去了(跟跳楼案件一样你在背后劝说比直接往前还保险一点,不然你往前一逼她直接一跃,完了)

3.警察是大冷天去救人,前几个不会水,会水的手脚冻得发颤,直接跳下去救人好像容易丧命

4.所谓救生衣那些救人的专业东西是消防员才有的


综上我觉得警察不是故意看人家自杀,确实是去救人的,但是救溺水者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有哪些信息不对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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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救成年人绝对不是一件简单是事情,从前我们这里的船民有规矩,绝不下水救成年人。你想想船民每天生活在水上,水性一流的好手,都不去救成年人,不是他们冷酷,而是非常危险,垂死挣扎的溺水者基于求生的本能会死死抱住一切能抓住的东西,人没救上来还多白搭进去一条人命是经常的事情。

而且现在是在冬季,有厚重的棉衣,湿水之后很难活动,加上这几天气温低于零度,在如此寒冷的水中,即使没有衣服阻碍,也会在几分钟之内失去行动能力。大家看冬泳可能觉得低温水中也可以畅游,其实冬泳时间都很短,在零度的水中一般不能超过2分钟。

所以我觉得不能苛求民警,这超出了普通民警的能力范围。

下水救成年人至少有四个条件:

1、救助者有良好的游泳技能;

2、救助者身体强壮;

3、救助者经过基本的落水救助训练

(纸上谈兵说点关键点:从溺水者的身后进入拖住溺水者的头部拖回浅水区;

一旦被溺水者抱住,可以尝试下潜,从下方摆脱;

无法摆脱时,尝试击晕溺水者)

4、救助者有基本的救助工具:比如救生衣、救生圈。

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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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心中有完美救助者形象,就是不管这个救助者有没有救援技能,最好能够慷慨赴死,若能以死代救,就是让人感动的好人故事。

更何况这次救援的还是警察,他们纳了税,就以为自己交了买命钱,公职人员就应该舍生忘命,做出牺牲才对得起他们是纳税人。

这次事件中,可以明显看到,跳河自杀女孩所处的河是深水河,而且她纵身一跃的位置,还远未到河中心,可见河水之深。

接到出警指令,就近前来救援的警察只有两个人,他们的第一要务是弄清现场情况,才能做出救援风险,救援方法的判断。

但他们情急之下出警,未带救援工具,还极有可能不会游泳,跳河女孩情绪激动,当然需要语言安抚为先,因为冒然采取行动,女孩可能会更快有过激反应。

接着女孩不听劝说,没走两步,从浅水区纵身一跃,水已经将她淹没,她前面应该是一道河床陡涯险滩,这是真的深水河啊,两个人的救援警力,又是冬天,且没有任何救援工具,冒然跳下去,恐怕极有可能把警察搭进去。

警察见状危机,也试图人拉人进水营救,可此时女孩已没入深水,离岸边已相隔较远,片刻后,增援警力到场,带有救援绳网,警察迅速救援了女孩,但为时已晚,让人感到很遗憾。

这让我想到发生在杭州的同样救援案件,警察冒着生命危险将女孩救起,女孩却一脚将警察踹进了河里。

如果因为此次事件中,警察对救援危险的判断,带来了救援行动的迟疑,是警察的过错,停职接受调查已经是莫大的处罚了,难道他还应该被唾沫星子淹死了,才算是这件事情的公道么?!

我想这件事情更值得探讨深究的问题应该是:

1、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17岁的花季少女,出现了如此严重的心理问题,最终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是家庭关爱的缺失,学校关注不够,还是教学体罚,或者发生了校园凌霸,这些情况可作为后续工作调查。

2、基层警力的基础救援应纳入警员必修课,应急救援常态化培训要跟上,救援器具的配备要齐全,基础救援演练每年要搞。

3、公共活动场所的基础消防火灾救援演训,以及防火设施、设备的配备,这几年得到了全面推广,那么在很多有户外活动的深水河、水库、险滩这些区域,是否可以配备固定的救援救生器具,以备不时之需呢?

这样我们的涉水基础救援,就会来的更加从容,更加万无一失些,救援者的危险也会减少一些,不该逝去的生命,也会更加美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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