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好像是浙江有个妈妈,伸手接住了一个高楼掉下的素不相识的小孩。孩子经过抢救无大碍,这位母亲双手重伤,可能终身留下残疾。
跟这位李国武大哥一样,当时都没想那么多,本能反应就是救人。只不过李国武大哥比较不幸而已。
扪心自问一下,生死之间,绝大多数人的本能都是往后退,你那一瞬间有个毛线理智?然而这两位就不顾凶险,下意识直接就去救人了。这是灵魂骨子里的仁厚,慈悲。
活菩萨一样的人,居然还有人聒噪,只能说众生贪嗔痴太多,渡不过来。
ps:评论里有人大言不惭,说每个人都会在别人跳楼时伸手去救人,这是人的本能。我就请问了,全国每年这么多跳楼的,围观看热闹起哄的人倒是很多,有几个人伸手去接了?吹牛逼不要脸。
再仔细看看事发的监控,李国武大哥当时已经发现有人要跳楼,几秒钟的时间内不停调整位置去接人。几秒钟时间还没反应过来?换你的本能,你不怕?你不会往后缩?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你明白?去你妈的!
这种突发状况,就算李国武大哥还活着,都不能肯定地说自己一定会上前。一帮只会打嘴炮的人倒是赌咒发誓大义凌然。我呸你个呸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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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还有很多人自以为聪明,说这样救人不值得。其实,这是在计算利害(其实我也计算利害)作为一个凡人,这没有错。但是你晓得计算利害,难道李国武大哥就不知道计算?他就是不忍,所以出手相救,这叫做慈悲,懂吗?佛祖以血肉饲鹰,你悟了就是值得,你不悟就一文不值。当然,我不是鼓励任何人这样做,那就是着了相,也不是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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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地址,自己看 。
最后再回答评论中一些网友的忧虑:我们这样赞赏李国武大哥的行为,会不会是鼓励冒险救人,结果得不偿失?我只能说,有这样忧虑的朋友,看问题的还比较浅。大家想想看,这么多年号召学雷锋,搞感动中国,舍己为人的好人有变多吗?不管法律如何严峻,道德如何谴责,坏人有变少吗?用社会学的说法,就是社会道德水平总体呈正态分布。好人和坏人的比例在任何历史时期都差不多,不会有太大的起伏。
从事情的概率上来说,这种突发事件,只有在那一刻你才知道你会怎么做。其它都是马后炮事后诸葛亮,鼓励不鼓励没有任何意义。吹牛逼说自己也行更加是无耻。
用佛家的话说,世间自有因果,连佛祖都在因果之中,更何况凡人?就算你一辈子啥人都不去救不去冒险,你就能保证一辈子没意外?那么多无辜出车祸的得绝症的你怎么解释?每个人身上的因果也不同,我鼓励你去徒手接人你去吗?你只会说我神经病,绝大多数人都会如此,鼓励有啥用?(所以才说李国武大哥是活菩萨一样的人)所以说,慈悲不光是渡人,而且是渡己。等你明白了,你就不会觉得李国武大哥傻了。
更新1: 鉴于数名知乎用户在评论区和私信里询问捐赠渠道,而我这个账号的一切回答都是个人行为,无法为大家提供更多帮助,我将一则世纪金花集团今日发布的公告链接贴在我的答案里http://mp.weixin.qq.com/s/hDGYwE6RbxdeHQj0xbSkug
有相关想法的读者可以尝试通过公众号联系集团公司。另外,这则消息里对李国武先生的一系列后续安抚工作做了较详细的介绍,关注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更新2: 我再次强调,如果您是个人行为转载我的回答去其他社交网站,注明出处即可;如果您是营销账号等非个人属性的账号,我不希望我的答案被转载,请不要私自转载,否则我会通过知乎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没有授权任何微博、网络、公众号转载我的答案,除了一位私信我的小伙伴希望转在他的个人朋友圈……尝试了维权,然而挺难的……要是出于非商业目的请按照知乎的相关要求合理转载吧。我不希望一件好的惨事出于商业目的被转载。
更新3: 我再次明确表示,我的答案纯属写出我了解的事情和我自己的感受,我没有想要鼓励任何危及生命的行为,我也不会评判这种行为。我认为每个人的选择,其他人若没有明确知晓别人的动机,请不要随意分析评价——至少对于一些分明是高尚勇敢的行为,带着善意去理解吧。
更新4:我个人作为知乎用户,答题纯属个人喜好和兴趣;我不是营销号,没有什么利益牵涉其中。如果有内心阴暗或者不带脑子的个人在评论区恶意中伤,不好意思,我最近也心情不好,维持不了什么涵养,很有可能回击的时候会骂你。
以下是原答案:
牺牲的保安先生,是我姐姐的同事,我首先转述一下我姐姐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保安大叔是一名退伍军人,今年四十余岁,家里有一个孩子,父母健在。
大叔和我姐姐是一个集团分属不同分店,工作职能也不同,在事件之前自然是不认识的。事件发生之后,我姐姐先说了他们集团和社会其他机构是怎么处理后续事宜的:公司联合有关部门赔偿了一笔不算少的款项;孩子所属学校表示可以将孩子大学前的学费全免(貌似);大叔的遗孀由姐姐公司帮助安排了工作。所以目前就后事处理来看,还算顺利。我姐姐日常都是吐槽公司的,这次倒没说公司不好。
姐姐是15号我俩见面给我讲的。那时候我才知道几天前我眼睛瞥到的一则新闻主人公居然是她公司的……我姐姐一说“新闻里那个接人被砸中身故的保安是我们公司的”,我的第一反应和这个问题下面好多人是一样的“11楼啊他怎么敢去徒手接啊?超过三楼的都不敢徒手去接吧?”姐姐说:“他是个退伍军人,我觉得这个道理他肯定懂。大概那一刻真的是本能驱使他去救人吧。据我们同事说,他本来可能是想拼着两条胳膊废了给高空坠落的那个人一点缓冲。”
我顿时无言以对。
这件事情我怎么看待?
试想我自己的反应,我不惭愧,我肯定第一反应是躲开;我给自己的理由也站得住脚:高空坠物很危险,当然要自保为先。这样的我也没人能责备吧。
一开始听说这件事时,我在想“保安怎么不知道高空坠物危险还去接人啊……”没错,我的预设是他大概没觉得有那么危险、莽撞行事就去救人了。
这一点我最是惭愧:我以为自己是理性的,却忽略了生活中没有那么多人是傻的;那些看上去傻的行为背后也许是比理性还要赤诚的善意呢。
总有一些人,尽管是少数,他们明知危险还能奋不顾身,无论是源自人性光辉的闪耀还是出于职业精神的高尚,这些人作出的选择总是非利己且非从众的。我无意评判这种选择的优劣好坏。我只是觉得还有人愿意作这种选择就值得我对人性报以期望。
这位大叔在我眼中也算得是英雄。如此行事论起“虽万千人吾往矣”虽不中亦不远了。
也许这个世界不缺少英雄,只是很多时候我眼拙不曾识得英雄的真容。
英雄名叫李国武。
评论我几乎都看了。我要讲清楚的是:我写答案不是为了评判,不是为了鼓励,不是为了消费逝者,不是要做广告。我仅仅是在得知这件事之后,看到了这个问题,就把我知道的和我自己的感想说出来。这是一件让人觉得生而为人值得感恩的事情;尽管评论区还是会有让人心生遗憾的语句。
P.S. 读者个人出于非盈利目的的转载请注明出处;谢绝其他形式的转载。
另:我的回答是个人行为,对于评论中出现的希望捐赠的读者请恕我不能帮到你们。逝者生前所属公司为世纪金花集团公司,读者有相关意向可以在官网和公司官方公众号联系公司。
这种保安,我想说,难得的好人,可能在那一瞬间,他根本就没有去想,所以就谈不上理智不理智,他做出了一个好人的本能反应,正因为如此,才更难能可贵。
可是对这种行为我并不赞成,真的,任何一个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伸手,除非掉下来个婴儿,彪形大汉去接还有可能骨折,一个成年人接一个成年人只能把自己搭进去。
除此我想说几句不该说的话,给那些在公共场合跳楼、卧轨之类自杀的人。
如果你们真的想死那就找个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地方安安生生死去,我也曾经想死过,但我想我死在单位给单位造成麻烦,死家里我家房子成了凶宅,那个男人想再找个人就难了,去酒店死吧,会把发现我尸体的服务员吓一跳,还有可能影响人家整个酒店的生意,所以活到现在了。
你说说你求死,你大白天从楼上跳下来,人家好好一个小伙子为了救你死了,人家也是爹妈生的,你不想你爸妈了,人家还想人家爸妈呢!
就算没砸死人,你跳楼死了,那尸体血肉模糊的谁看到了不落个心理阴影?
如果实在想死,咱也把最后一程走好,别给别人添太大麻烦。
我的一个同事自杀前把学生所有卷子改完,给自己娘家哥哥打了电话让哥哥接她回家,随后在家里自杀了,唉……
可惜她死了,她男人用她十几万的丧葬费买了新车,不到一年,还换了新人。
所以我还是那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死可能还有机会出头,反正早晚会死,赶着去死又不能投胎,着什么急?
坚决肯定英雄的精神,大力科普接人的后果,并由政府牵头,群策群力,让英雄的家人得到条件允许下最妥善的安置和照顾。
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的英雄,也需要更多的科普,两者不仅不冲突,更是互为补充,互相加强的良性循环。这里科普的意义在于用知识树立起一个既能救助他人,又能保护自己的最优边界。学习了救人的知识,才会知晓这道边界大概的位置。知晓了这道边界的位置,才会有更多人拥有救人的勇气。拥有了救人的勇气,才会有更多人继续推广救人的知识。
我理解对于李国武英雄最好的纪念不应是一时的鲜花掌声和闪光灯,而应是把他用宝贵生命教育给我们的知识,把他用宝贵生命划定给我们的边界,科普给更多的人。
英雄牺牲,必有回响。
这位保安大哥的名字是李国武,希望大家能够记住这个名字。
他用最宝贵的生命,告诉我们,一个人可以有多勇敢,也向我们展示了,复杂的人性中,最闪光的一面。
还有几千年前,孟子所说的,舍生取义的大气魄。
他1993年到1996年的时候在湖南当兵,曾参加湖南省抗洪救灾并荣立三等功。
并且在此之前,他就冒死救过人。
根据李国武的兄长,李国斌所说的,2010年的时候家里楼下着火了,火势特别大。当时是他母亲说看里面还有一个人,李国武没说什么就披着一个棉被进去,把人救出来。
这是一个让人尊敬,让人敬佩的人。
站在我的角度上来看,他的所作所为无可挑剔,就像高票所说的一样,这是“灵魂骨子里的仁厚,慈悲。”
本来仅仅是我的角度,说这么多也差不多够了,但是我并不想就这么结束。
因为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李国武的家人呢?如果我是他还在上一年级的6岁女儿呢?如果我是他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呢?
说真心话,我不敢再想下去。
我想到了我妈妈,她辛辛苦苦一个人把我拉扯大,几乎放弃了所有的爱好,每天做着最艰难的工作,供我上学,供我吃喝。如果她因为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丧失了生命,我会怎么想这件事情呢?
一想到终有一天,她会永远的离开我,我就觉得胸口发闷,呼吸不过来。
我无法想象,如果那一天,如此迅急的到来,我会不会整个人都崩溃掉?
我宁愿她不要成为英雄,我只想她好好的活下去,她前半辈子那么辛苦,我还没有让她享够人间清福,我想让她长命百岁,就算光阴流逝,变成了老太太,也要是那种最开心的老太太。
如果我是他的家人,我不想让他这样做,因为真没有办法承受,挚爱的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而我只能抱着他嘶声力竭地痛哭。
我知这一天终究会到来,但能晚一些,就再晚一些好不好?
李国武的父亲接受采访。
老人一会儿哭,一会儿又沉默,随后才说:“我也当过兵,在部队待了20多年,从小教育子女要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能辜负别人,国武一直都是这样做的。我知道国武是为了救人,但人不在了,我心里的坎还是过不去。”
他的双亲听到了这个消息,他们愣住了,几个小时一句话都没说,然后才哭出声来。
他还有个6岁的女儿,现在还不知道,父亲去世的消息,因为他们真的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样告诉这个小女孩,你的爸爸没了。
网上有人说,这个人傻,或者是智商欠费。
我非常不赞同这个说法,因为李国武先生,是一位真正的勇士,真正的英雄,是侠之大者,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人性光辉的体现。
只不过,成为英雄这件事情,对英雄的家人来说,有点太残忍了……
(完)
ps:
再聊一下,大家无需担心李国武先生的后事。
12月13日上午,在世纪金花公司提出李国武工伤认定的申请后,西安市人社局当即做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国武因工死亡。核定工亡补助金70余万元,李国武6岁的女儿将按标准领取按月领取抚恤金直至其满18周岁。
最后。
希望大家能记住”李国武“这个名字,而不是一个”保安大哥“的标签。
也许救过人的人对于这件事情的评论,更有说服力吧。
2016年10月份,在广西防城港的大海里救过一个人。
当时已经有点冷了,但是那一天特别热,于是和同事一起去旁边的大海里游泳。
那片海是个野海,也就是没有人管理的海滩。
当时刚到海边的时候,看到将近几十个人吧,有的在海滩边走,有的已经在大海里玩了。我们当时选了个地方,刚要下去的时候,看到几个年青人在那里指着大海之类的,好像有人漂进大海里了。
我当时只是想了一下,因为好长时间没有游泳,绝对会在大海里体力不支。
于是,赶紧找同事要了个游泳圈,另外,让那几个人赶紧打110,我怕我万一救不起他,至少110能赶到,我的命也许不会搭里面去。
当时就划着这个游泳圈向大海里游过去。事前看了一下那个漂在海里的游泳圈,离岸大概就100米。但是真的抱着个游泳圈游向那里的时候,感觉到真他妈远。一方面是好长时间没有游泳(个人感觉,游泳是最耗体力的有氧运动),一方面是那个游泳圈在水里推着走的时候,是个巨大的包袱。
游到那个人之后,才大概看清楚,一个女孩,不会游泳,整个身子抱着游泳圈,幸亏那天的浪不大。不然,后果真的很难想像。
当时,我很累,还是对她说,不管怎么样,你不能乱。如果有浪打过来,你手不要乱动,死死抱住游泳圈(也害怕她万一抓住我,就完了)。
当时就推着她慢慢,慢慢向岸边游去。
最后,不管怎么样,终于游到岸边。把这个女孩交给她的朋友们。
我最后问那些她的朋友们,你们打110没有。他们居然说没有。当时,我真想揍他们一顿的。
那个女孩也只是说了两句谢谢,就算了。
但是,当时你问我为什么其他人无动于衷,而你去救她的时候,我想说的是,因为有两点,第一,有游泳圈,再加上我会游泳,感觉应该没有大问题(不过现 想想,当时还是太乐观,我救上来她之后,整个人就有点瘫了,在大海里游泳最累)。第二,岸上有人,并且已经叫他们打110了,万一我在途中有什么不测,只要110来了,我想立马就会有船过来吧。
就是这些。
致敬
李国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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