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也明确了土地转让金的税收本质,以前的文章我们估算过明面税和隐形税占房子的比重可以轻松突破50%,房子有多一半直接进入地方财政的口袋,抄的热的区域占比可能更高,近些年成了各城市财政收入的支柱,在缺乏产业结构的区域达到七八成都不意外,但常年对于大几万亿规模的收入没有明确的定义,从钱的流向来看,确实是从居民头上最终去了地方财政,具有税收的属性,说是税收吧,又有一个中间商来承接双方财富转移,不能说是税收,所以此前的文章一直称为隐形税,这次给土地转让金的隐形税正名,可能带来的影响,我们先理清一下来龙去脉。
1. 地方发展与土地转让金的使用密切相关
经济发展离不开启动资金,地方想要发展,就会陷入一个困境,地方财政要筹集资金就得加税,加税何其困难,一块两块的增加额外税收体量不一定与社会成本成正比,众口铄金更何况加税呢。能满足发展资金的税源得有几个特点:体量大、受众广、隐蔽性高,能满足这三个条件的只有房地产相关税种,结合我国工业化带动的城镇化,扩张性货币政策的历史背景,小到县城也会玩土地财政,直接征收的隐形税轻松破万亿,即使现在连中大型城市越来越多的房价跑不赢通胀,很多投资者是抢着交。
收到了钱,之后地方对此巨大财富的使用对城市的发展尤为关键,有些城市乘风迅速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推进带来了更好的薪资和就业,同时增加公共福利返还的方式又回到了地方居民身上,从税收角度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高的返还比又进一步吸引更多年轻人落户城市保障土地转让金形成良性循环,这些年轻人带来的是多个钱包以及二三十年的负债来支撑城市发展,当然也享受到了城市提供的就业和公共福利。有的城市收入预期增加,但开支更大,常年的入不敷出而债台高筑,又多更少的用在利好民生的公共福利方向,看不到希望的年轻人口大量流出,现在不少城市经济已经陷入恶性循环,和上述相反的是年轻刚需买房带走一个区域的多个钱包去支撑其他城市发展,这些城市的生产消费活动不出意外未来将大幅下降。
2. 税收性质让土地转让金的征收和使用更加透明
税收是强制征收的财富再分配方式,原则上收入和支出是有很明确的标准,谁来承担,花在哪里,比如基础社会福利的建设和补偿,基本上要求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征收和支出环节相比于隐性税收更加透明。而过去土地转让金不明不白且逐渐成为大多数城市的财政支柱,不管是征收环节还是支出环节,都伴随着大量的可操作性,关于钱一旦可操作性过高,一定意味着腐败的滋生,如果不给如此规模的土地转让金的隐形税正名,来自居民的钱很大程度折损在不能利好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公共福利的方向上,如果是税收,就有明确的征收方式、监管和支出限定等等,在监管上可能要更加严格一些,涉及到钱的中间流转可能都相对要透明一些。
3. 让居民意识到多买房就是多缴税
正如前文所说,房地产的历史使命是给地方筹集发展资金,财富不会凭空变出来,地方要发展就要进行宏观资源的再配置,前提是你能从哪些渠道搞来钱,房地产就属于典型的收税艺术,即要把鹅毛拔了,还要鹅们心甘情愿的参与进来,具体可以观察身边投资多套房子的人,在没有变现之前,谁拥有的房子越多,交的隐形税越多,以前只是大家没有深究财富流向而已。现在政策给这种隐形税正名,税收属性安排的明明白白,你要知道你买一套房很可能一半以上是交的税,刚需买一套房绝不仅仅是为了住,1~2%的租售比仅从居住角度远远不值得购买,刚需真正要的是城市提供的公共福利,买一套房,享受一套公共福利,或者理解为地方收税的福利返还,而投资既不自住也不出租的人,市场上的财富并不会因为投资房子而多一些商品和劳务,他们心甘情愿的交如此重税,既不为了公共福利,也不为了居住,难道如此无私的支持地方建设吗?当然不是,因为投机期待的是未来有人以更高的价格置换掉自己交的税以及收益。
正如此前文章所说,投机者规模小与地方收取隐形税是互利关系,他们会自发的去宣传房价永远涨,吸引更多刚需进来接盘,土地也能更高的价格卖出,收税变得简单一些。但经历过几次大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参与投机的人不可能少,加的杠杆也不可能低,体量一大就成了竞争关系,二手房逐渐挤压地方向年轻刚需收取的隐形税。仔细看地方的二手房政策,明显的趋势是逐渐严厉的二手房限售和限贷政策,高位变现预计越来越难,变现前税收自己承担,有人接盘时下家承担,总得有人明确要承担这笔费用。将土地转让金税收属性按实,虽然财富流向都不会变,但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不管是自住还是投资,都是在交几十万、上百万的税,投资决策上可能会发挥作用。对于未来潜在接盘者也是如此,看清楚土地转让金的税收性质并且自己置换掉别人已经交的税收,决策或许也有改变,人性永远是最难揣测的。现实也是如此,即使房子跑不赢通胀有钱依旧投资房子也是人性的惯性思维在发挥作用,当然在很多人看来房子是全部城市一起下跌才是下跌,事实上70个大中型城市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只是剔除掉越来越多跌的城市剩下都是涨的,参与者也多会根据屁股为主来决定要帮助传播哪一方的舆论,年轻人还是要自己实地多花精力来考量一下要落户的城市发展潜力和公共福利返还情况。
总结起来:土地转让金不管是定义为隐形税还是明面税,本质只是换了个说法,以前收,现在收,以后还会收,为土地财政正名,要或许会在投资者和接盘者的最终决策上有影响,毕竟同一件事,让人觉得赚和觉得亏在决策上差异很大,高情商的销售:你多买一套房就是赚的;低情商的说法:你每多买一套房就要多交上百万的税;当然投资者自己也会想,谁来愿意置换掉已经交的大几百万的税收呢?不能总靠年轻刚需置换你交的税吧,重税结合捆绑公共资源获取的权利,不少年轻人已经想要躺平了!此外,土地转让金明确为税收性质,意味着以后从征收、管理、支出、监管等方面都将趋于正规化,以前是体量大,浪费一些地方经济还能承受的住,随着年轻人口基数的下降,结合月光和低欲望趋势税收供给端会更少,增量做不动会怎么办呢?经常读系列文章的自然应该想到改善存量的分配和使用!
以下个人对未来趋势的观点,仅供参考:经济结构转型对地方宏观资源的投入要求只增不减,既然土地转让金是税收,那么最可能向谁收呢?和文章开头一样,结合现在的经济环境大致猜测一下需求:体量大、社会成本低、不能进一步加深系统性金融风险,与此前的挖掘居民储蓄筹集发展资金不同,未来的土地相关税收要兼顾社会成本和系统性金融风险,两个其实是一回事,坚决限制穷人强行加杠杆接盘,银行的房贷红线和越来越严格的贷款审核就是其中一个政策趋势,用宏观杠杆率换短期经济增速是一种透支未来的做法,尤其是不能透支穷人的杠杆,还要增加和改善公共福利的捆绑和返还来扶持这个群体,生活质量更多的依赖消耗的商品和劳务,所谓的内循环大概率是让1-9中的9拥有更高的消耗商品和劳务的能力,在现在的居民负债率情况来看,想要真的推动内循环大概率不会再给这个群体加税。那么向谁收税呢?个人判断大概率是中产以上的群体,尤其是那些不加杠杆全款买房的群体,当然还有一些投资者群体,能投资大几百万的房子,收取百十万的税收应该是可以承担的,以前大家抢着交,投机者规模小与地方收取隐形税是互利关系,投机者规模过大一定是特殊时期的储备粮!关键是如何通过舆论引导让这些群体心甘情愿的不加杠杆买房和交税,之后又要限制他们更早的高位套现拉高杠杆的群体来置换税收。
但凡涉钱,都是大事。
尤其是土地出让金这种大类进项,自然更是重中之重。
其实这个文件在最开始传播的时候很多人是把这个政策解读为要把“土地出让金”从“地方”划归为”中央“的,当然这种比较粗暴的解释方式在引起关注之后迅速就被辟谣了。
就目前来看,土地出让金划为税务部门应该算是”加强监管“。
用一个小比喻帮大家理解一下吧,这就跟婚后把账目理清是一个性质的,中央自然是管账的老婆,地方算是打工赚钱的。
在以往的情况下,地方打完工自然是要把工资如数上交的,然后这个工资要过账,有预算决算等流程确保这个钱是好好花出去的,这本来是很合理的,毕竟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
但过往”土地出让金“是作为不入帐的奖金出现的,也就是说这部分虽然说管账的老婆知道它的存在,但由于不过账,所以它具体花了多少,花到何处都是不知道的。
但由于土地财政占比过高,增速过高.....所以还是要好好管起来的。
嗯,去年收了8万亿,差不多均摊到每个国民身上接近6000块吧。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吧,如果土地财政这块的账目不给明确下来的话,地方上可操作的空间实在太多了,咱这里可以拿着”集中供地“政策集合来看。
对人口净流入的地区来说,卖地好卖,”集中供地“政策出台后直接打没了某些灰色寻租群体的利润空间,毕竟一年就卖几次,而且都是公开的,想偷摸着低价拿地是不大可能了。
但对人口净流出的地区来说,卖地不好卖,虽然说暂时还没有开展”集中供给“的迹象,但这种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分后,很多东西就不好操作了,比如说以前地方为了把地卖出去搞得先卖地再返还等活动,在走账之后处理起来也就复杂些了。
就这个政策目前的影响来说,其实也差不多就是到这里了。
基本思路就是一个”加强监管“,也即是中央想搞清楚地方财政的成色到底如何,隐形债务到底多少这个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以前中央也给了窗口期让地方自行申报,但发现效果不太好,有些地方不太老实,所以就直接伸手查账了。
但至于说政策其它方面的影响,我个人觉得谈这些还为时尚早。
很多人会觉得就是这个政策出台之后地方财政的灵活度将会大打折扣,更会彻底消灭掉以往土地出让金征收过程中的灰色寻租空间,甚至还会在这个政策搞清数据的基础上直接为征收房产税奠定基础,然后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各种不可预见的影响。
但就现实而言,这只能算是迈出了一小步而已。
很简单一个道理,现在只是”土地出让金“划为税务部门所有,基本也就是上级知道了这块钱的来龙去脉,大概对地方的情况有了摸底,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很简单一个道理,爸妈以前确实不管我们账目,现在知道了,最多也就是不会出现我们拿着钱瞎几把借网贷把自己搞崩的情况,但我们该咋花还是要咋花,该咋拿钱还要是咋拿钱不是?
其实就目前来看的话,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在明后年中央通过这次政策调整后得到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后如何做出全局的定性和把控。
说白了,这是确认了从税务政策上确认了”土地财政“的实质地位,确保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
不过相较于热榜上面寥寥无及的几个回答,建议大家去看看其他较多人关注回答的这个问题。
今天可谓真是哭笑不得的一天,朋友圈居然被“土地财政”将要终结来刷屏,仔细一看原来是6月4日,财政部公开了一份5月下旬下发的文件,这个文件的名字叫做《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我不知道那些无脑解读的公众号有没有认真读这份通知,反正我看了那些解读就想起两句话,一句是著名的六学名言“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乱编”,另一句是著名瑞典环保少女的那句“How dare you?”
好吧,就算你们这些写公众号的人不懂中国的财政运行机制,那在公众号高谈阔论总要懂点历史,是党员的好歹也要学点四史吧,许多公众号都能说出来“土地财政”直接诱因是当年的分税制改革,那分税制改革总清楚吧。像动人家利益这种触及灵魂的事就靠一个文件就能搞定?
当年中国财税机制采用的是包干制,地方只要交齐给中央的定额,剩下的全归自己,定额每过几年重新核定,这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收税,哦不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这种财税体制的弊端显而易见,地方政府越来越富,中央政府越来越穷,到最后发展到只能靠印人民币才可以维持生活的样子。这种机制很明显无法继续维持,到1992年十四大决定搞市场经济,第一件事就是分税制改革,将包干制改成分成制,先划分税种,然后规定哪些归中央,哪些归地方。这毫无疑问是动了地方的奶酪,地方当然想办法抵制,最典型的是广东,拿出总设计师视察广东时说的要在20世纪末让广东赶上四小龙的话来吓唬中央。看到没,敢动地方的奶酪,地方一样要反抗。还好铁血总理事先算好了账,指出广东摆明胡说八道,但是为了推动这项改革,一国总理还是一个一个省的去谈,都谈好了才推出改革。这些公众号都算出来土地出让金占地方收入比重高达60%以上了,一个文件就把土地出让金归地方的政策废了?你真当中国政治在玩过家家?
好,就算分税制改革太久,那国地税合并总知道吧,2018年以前,国税收钱归中央,地税收钱归地方,2018年国地税合并,那2018年以后地方的财政收入都是天上飘下来的?
那为啥国家要将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呢?这其实是符合土地出让金管理的一贯逻辑的,最早土地出让金都是地方收地方管,根本谈不上什么规章制度。等后来规模越来越大后,2006年12月26号国务院出台100号文,土地出让金开始纳入政府基金性收入进行管理,然后就是这次直接由税务部门征收。从土地出让金管理的脉络也可以看出土地出让金管理是越来越规范了,但是这跟“土地财政”有半毛钱关系啊,钱不还是归地方政府所有吗?
那这样干有影响吗?我们还是从历史经验来看,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规定从2019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用,是不是跟这次一模一样。但是你知道这次政策真正实施是什么时候完成吗?2020年11月1日,为什么晚了将近两年才完成?因为税务部门有所有企业的相关信息,他们一征收就发现很多企业都没交社保,要算旧账,这一下炸了锅,好多企业直接躺尸关门说不干了,这是什么问题?你以为是经济问题,不是,是社会稳定问题,因为厂子不开许多人就得失业。逼得中央政府放话不算旧账。那这次会怎么样呢?要不我们等子弹再飞一会吧。
至于房产税,洗洗睡吧,跟这事没半毛钱关系。
谢邀。
在我看来,国家以稳为主,短期(五年以内)什么影响也不会有,只是换了一个征收主体,分配方式不变。国家规划就是以后税务征收(几乎)一切收入,并不是特意给税务的。
长期来看,税务长期征收,有一套比较规范的系统和流程,地方和企业不再好捣鬼。随着各类收入划转,税务手头有了各类数据,大数据分析下,很多流失的税源会被发现,不规范的房地产公司成本会变高。
中国的地方和美国的地方,不同的概念。
中国的地方,向上级负责,山高皇帝远,黑箱操作空间大。
美国的地方,向下级负责,越是地方监管越强。
中国中央要集中权力,防止地方胡搞。
美国地方要削弱中央权力,防止中央乱搞。
你从美国的角度看,中央收紧权力,对地方不利。
你从中国的角度看,中央收紧权力,对地方可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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