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湖南农大某男生投诉图书馆内穿短裙是对其性骚扰,校方发布新规:禁止穿短于50cm短裙短裤入馆?

回答
这事儿,说起来挺复杂,也挺能折腾出点儿话题的。湖南农大那位男生投诉图书馆里穿短裙的女生构成性骚扰,然后学校出了个新规,禁止穿短于50厘米的裙子和短裤入馆。这事儿怎么看呢?咱们得一点点掰开了说。

首先,咱们得理解那位男生的感受。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在一个大家读书学习、需要相对安静和专注的环境里,如果看到一些衣着比较暴露的,确实可能会让人觉得不适,甚至产生一些不好的联想。尤其对于一些比较传统的学生来说,可能更是难以接受。他投诉,可能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想法,也许也有其他同学有类似的感觉,只是敢于表达出来的比较少。从这个角度看,他的出发点可能是希望图书馆能有一个更“干净”、“纯粹”的学习氛围。

但是,咱们也不能把“穿短裙”就直接等同于“性骚扰”。性骚扰通常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带有性意味的方式对他人进行纠缠或者冒犯的行为,并且使对方感到不适或受到侮辱。单纯的穿着,只要是在公共场合允许的范围内,并且没有主动挑衅或者暗示什么,很难说就构成了性骚扰。这位男生如果觉得自己的“性骚扰”是指“看到短裙就产生了性联想”从而影响了他的学习,那这更多是他个人的心理感受和自我管理的问题,而不是对方的直接骚扰行为。把自己的性冲动或者不适感全部转嫁到别人身上,似乎有点站不住脚。

再来说学校的做法,发布这个新规——禁止穿短于50厘米的裙子和短裤入馆。这个规定出来后,争议就更大了。

一方面,有人会觉得学校这是一种“懒政”或者说是“一刀切”的管理方式。问题明明可能出在个别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上,或者说对性骚扰的定义过于宽泛,但学校的处理方式却是限制所有女生的穿着。这无形中就把责任和压力又压回到了女性身上,让她们为了迎合少数人的感受而去改变自己的穿着习惯。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试图回避和压制问题。

要知道,穿多长、穿什么款式,这是个人的自由选择,只要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学校就应该尊重。而且,50厘米这个标准又是怎么定的?它有没有科学依据?是否能真正解决所谓的“性骚扰”问题?很多人觉得这个标准很武断,也很容易引发新的争论。比如,是不是有人举报说某个男生穿得太“暴露”或者“影响学习”,学校是不是也应该出一个规定,比如男生禁止穿露脚踝的裤子?这种可能性听起来就有点荒谬。

另一方面,也有些人可能会辩解,学校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图书馆的学习秩序和环境,防止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干扰。他们可能会认为,在图书馆这样一个相对正式的学习场所,衣着得体是有必要的,这个规定可以看作是一种对公共场合着装的提醒和引导。但即使是这种观点,也容易滑向道德绑架,把个人的审美或者他人的接受度强加给所有人。

从法律和社会常识的角度来看,性骚扰的界定非常重要。不能因为个人的敏感或者过度联想,就去限制他人的正常行为。如果真的存在性骚扰,应该针对具体的行为进行处理,而不是制定一个普遍性的限制。

所以,总的来说,这件事情的争议点在于:

1. 对性骚扰的界定是否准确? 单纯的穿着是否能构成性骚扰?
2. 学校的解决方式是否合理? “一刀切”的规定是否侵犯了学生的个人自由?
3. 责任是否被错误地转移? 问题应该是个人的心理调适,还是对他人的限制?

很多网友看到这事儿,都觉得有点“滑稽”或者“难以理解”。有人戏称这是“新时代裹脚布”,也有人担心这样下去,社会对女性的穿着会越来越保守,越来越容易受到限制。

我觉得,这件事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图书馆的着装规定,更深层次的是我们社会对于性、对于个人自由、对于边界的理解。教育机构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该更加审慎,更加注重个体权利和教育的本质,而不是简单粗暴地通过限制来达到所谓的“秩序”。真正的解决方案应该是引导学生理性看待问题,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并且对于性骚扰有明确的界定和严肃的处理机制,而不是让大家互相去“防范”和“限制”。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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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男生是个真正的女权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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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漂亮。

觉得不爽的姑娘们,

我建议你们去举报男同学穿短裤对你们是性骚扰予以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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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矛盾是夏天女性相比男性能穿得更少,有助于散热。

只有女生才能穿超短裤,穿超短裙,男生穿这个就大逆不道。

男生应该向学校要求自己的着装权、散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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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则就是博弈中形成的。如果你要主张自己的权益,最好自己行动起来。

举报的这个男生,很好的按照学校的规矩主张了自己的权益。不知道题主有没有采取类似行动?

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甚至和专业学习一样重要。

社会就是这么运作的,建议你行动起来。有理有力有节的主张自己的权益,成不成都会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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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3修改 :删减不必要的文本,读起来更流畅了。

题主说此问题的重点在于崔同学的“被性骚扰”界定及心态,以及校方是否矫枉过正。

1、什么算“性骚扰”

性骚扰可以分为有触摸行为和没有触摸行为两类。被怀疑是否为“性骚扰”的事件,一般是没有发生触摸行为。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还可以分为男性对女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和女性对男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男性对女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的具体行为有暴露生殖器官、言语骚扰、做出具有特定含义的姿势/动作等,通常后果是对女性受害者造成不适和精神伤害。本题需要界定的,是本事件是否属于女性对男性没有发生触摸行为的性骚扰。

分类分完了,那么能否举出这类的例子呢?反正我是举不出来。因为社会语境在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这个话题上缺位了。即使是女性在公共场合暴露生殖器官,或者言语上的骚扰等骚扰程度最高的行为,也绝少有当事者和旁观者第一时间想到:这是性骚扰。社会语境没有合适的词语给男性来表达受到性骚扰的遭遇,所以我决定不用“性骚扰”这个描述,而改用更通用的“不适行为”。性骚扰的后果也是一种不适,我们只需要讨论不适的程度即可。

所以问题转化为:女生在图书馆穿短裙算不算对男性的「不适行为」?先看极端情况,也就是超短裙。超短裙暴露了大量的大腿面积,造成一定的性暗示(这个性暗示的强度因人而异,有些人会觉得很强,有些人可能感受不到),在图书馆、教室、研究所等一类需要专心从事高级抽象智力活动的场所,事实上构成了不适行为。因为男性不得不压抑性欲,升华理性和创造力,才能从事上述活动(而在时尚街、T台上,因为人们有预期及并没有从事高级抽象智力活动,所以不构成性骚扰)。

既然如此,如果认同男性也有不接受「不适行为」的权利的话,就应当认为图书馆对「短裙」的穿着做出限制是为了避免潜在的对男性的「不适行为」,因而是正确的。

至于这个男生的诉求,是希望禁止穿拖鞋进入,禁止着超短裙、超短裤、露肩露背衣一类过于暴露的穿着进馆,正常的短裙短裤还是可以进馆的,看不出不合理的地方。

2、校方是否矫枉过正

题主之前的描述好像一直是不同意这位男生收到了骚扰,为何最后问“校方是否矫枉过正”?题主使用“矫枉过正”这个词,是不是说明题主潜意识里其实是承认男生的确受到了骚扰、图书馆规定的执行是正确的,只是要讨论执行的度的问题?

那么我们其实已经达成了下列共识:

(1)图书馆应禁止穿着过于暴露的人进馆。

(2)这位男同学的诉求完全合理。

至于这个度如何选择,有关个人道德,最终由无形的社会道德标准决定。选择应该考虑道德、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平衡各方诉求。以达到群体利益诉求的最大化为准。

3、最后是一点私货。

这张图里的女生很有意思,她用了「心术不正」这个词。她为什么要用这个词来表达呢?

前面说了,的确有男生因女生穿着暴露而感到不适,但是我们在日常中很少听到这样的案例,因为男性当事人往往羞于表达。男性从小被教育为「正人君子」才是高尚的,而如果他发声说,“自己被女生暴露的穿着所骚扰了”,不怀好意的人就会指责他——用的就是这个词——「心术不正」。因为他从小教育使然,这个词的伤害是非常大的。这就是为什么男性绝少情况会告诉别人自己受到了性骚扰(甚至因为缺乏概念,他不认为自己受到骚扰了,而只是认为是不明原因的不适)。相关的发声需要承担很大的道德压力。

简单说,这是一起“一位男性在图书馆遇到了女性穿着过于暴露的情况,然后据此向馆方提出合理建议”的事件。没有必要讨论男生什么心态,更不应该攻击男生(有答主提到了对男性的荡妇羞辱)。我为这个男生被某些人侮辱为「心术不正」而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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