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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玛莎拉蒂司机涉酒驾被查吹气 66 次,因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怎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回答
如何看待玛莎拉蒂司机涉酒驾被查吹气 66 次,因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首先,对于这起玛莎拉蒂司机涉酒驾被查吹气 66 次,因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的事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看待:

1. 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执法的公正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驾驶的是何种车型,收入如何,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起事件再次印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玛莎拉蒂作为高端品牌,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对酒驾零容忍的态度: 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快速立案和严惩,体现了国家对酒驾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尽管该司机尝试多次吹气逃避检测,但最终未能得逞,体现了执法部门的耐心、专业和坚决。这种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的执法态度,是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

2. 个人行为的极端性和对社会秩序的挑战:

吹气 66 次的极端行为: 这种行为本身就说明了该司机极度抵触酒精检测,可能源于他深知自己酒精含量严重超标,或者对酒精检测仪器存在错误的认知和侥幸心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种行为都加剧了执法部门的执法难度,并可能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藐视法律,挑战社会公德: 这种反复逃避检测的行为,可以被视为对法律的漠视,对公共交通秩序的挑战,以及对社会公德的践踏。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执法人员的不尊重,更是对其他遵守交通规则的公民安全的不负责任。
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 除了酒驾本身,这种极端行为也可能暗示该司机存在其他不良驾驶习惯,甚至对酒精有依赖性,这些都需要在后续的调查和处理中进一步审视。

3. 警示教育意义:

对所有驾驶员的警示: 这起事件为所有驾驶员敲响了警钟,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驾。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将面临更严厉的后果。
对酒驾危害的深刻揭示: 吹气 66 次的细节,生动地展示了酒驾者在被查处时的慌乱和抵触情绪,以及酒驾可能带来的冲动和非理性行为。
提升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关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酒驾危害的认识,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社会氛围。

4. 细思极恐的细节:

“66次”的数字本身: 这个数字如此之大,令人难以置信。它背后可能隐藏着司机极其不配合的态度,以及执法人员的巨大耐心和工作量。
对警务资源的占用: 司机反复的吹气行为,必然会占用大量的警务资源,包括执法人员的时间、酒精测试设备的使用等,这对于有限的警力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消耗。



怎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请尽量讲述的详细一些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危险驾驶罪”是一个具体的罪名,其定义和构成要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这条款规定了以下几种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四)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我们将上述条款逐一进行详细解释:

1.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这是所有危险驾驶行为的基础,指在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允许公众通行的其他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追逐竞驶”: 这是指两人以上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比赛速度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核心在于“竞逐”和“速度”,表现为驾驶员之间相互较量,试图超越对方。
“两人以上”: 必须是至少两名驾驶员参与。
“相互追逐”: 指一方或双方在驾驶过程中刻意追赶对方。
“比赛速度”: 指驾驶员之间存在比拼速度的意图,通常表现为超速行驶、频繁变道、蛇形驾驶等。
“情节恶劣”: 这是区分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关键。情节恶劣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高速追逐: 在公共道路上以远超限速的速度进行追逐。
在人口密集区域或交通繁忙时段追逐: 例如在闹市区、学校附近、上下班高峰期进行追逐。
造成多人围观、恐慌或影响交通秩序: 引起大量行人围观、制造交通混乱。
不顾他人安危,强行超车、压道: 采取危险的驾驶方式,强行挤入车流或占道行驶。
导致车辆失控、发生险情: 如发生甩尾、漂移等危险动作,虽然未造成事故,但极具危险性。
有其他严重妨碍公共交通安全的情形。

2.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 这是最常见也最明确的一种危险驾驶行为。其核心在于酒精含量是否超标。
法律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的标准分为两种:
饮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但小于80毫克/100毫升。
醉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
如何认定醉酒驾驶:
呼气酒精含量检测: 执法人员通过呼气酒精检测仪初步判断驾驶员是否饮酒。
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这是最准确的证据。如果呼气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酒精驾驶的法定标准,或者驾驶员对呼气检测结果有异议,执法人员会要求驾驶员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就属于醉酒驾驶。
即使呼气酒精含量未达到80毫克/100毫升,但如果存在其他明显证据表明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如语无伦次、行动不稳等),且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也构成醉酒驾驶。
玛莎拉蒂司机事件的“吹气66次”: 在此事件中,该司机多次吹气但均未成功完成有效检测,这本身就构成了妨碍公务或拒绝接受酒精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等处罚。而如果拒绝配合酒精检测,并且达到一定程度,也可能被视为对执法的抗拒,进一步加剧其法律责任。在本案中,66次吹气未能完成检测,可以理解为司机在极力逃避酒精检测,执法部门也通过其他方式(如强制抽血)获取了证据,最终认定为醉酒驾驶。

3.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与第一条重复,刑法表述上是这样列举,但实际构成上是同一类行为,只是更强调了“追逐竞驶”本身是危险行为)。

4.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指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与交通运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
超速行驶: 严重超速,例如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闯红灯: 屡次或严重闯红灯。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虽然前面已经单独列举,但如果酒驾同时伴随其他违法行为,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可以归入此类。
非法改装车辆导致危险: 对车辆进行严重非法改装,导致车辆性能不稳定或存在安全隐患。
其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造成严重后果”: 这是构成此种危险驾驶罪的必要条件。严重后果通常指:
造成人员死亡、重伤或三人以上轻伤: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且伤亡程度达到一定程度,则可能构成此罪。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巨大。
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例如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了重要的交通枢纽运行等。
需要注意的是,仅仅违反交通法规,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也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

总结来说,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核心要素是:

行为主体: 必须是驾驶机动车的人。
行为客体: 是公共安全,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
行为本身: 必须是刑法明确规定的几种危险行为,包括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以及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
主观方面: 通常是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特别提醒:

酒精检测并非唯一证据: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酒精检测未达到法定标准,但如果驾驶员存在明显的醉酒迹象,并且能够通过其他证据(如血液检测、证人证言、现场视频等)证明其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也可能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情节恶劣是关键: 对于追逐竞驶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关键在于“情节恶劣”。情节是否恶劣,会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造成严重后果”的界定: 对于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其“严重后果”的界定也是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认定的。

最后,关于玛莎拉蒂司机事件,其被刑事立案,很可能就是因为其“醉酒驾驶”的行为,并且其“吹气66次”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拒不配合调查,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一旦醉酒驾驶被证实,就直接触犯了危险驾驶罪的第一项条款,可以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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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刀法又歪了;

摸良心说,我不关心什么鱼尾是谁,

我也不关心这女的是怎么认识鱼尾,

什么私生活之类的,

爱跟谁睡跟谁睡,管我P事,

用拳师的话讲,谁的身子谁做主。


我就只关心1个:

一个银行上班的,怎么开得起玛莎拉蒂??

把这个给我弄清楚。

这是3年前中国19家银行人均薪酬表,

这个女的说是江西一当地银行管理人员,

那就暂以平均薪酬36.3W为准,

就算她一年能拿36.3W吧!

ok,一辆玛莎拉蒂多少钱?

百万左右吧?


要开得起玛莎拉蒂,

要她不吃不喝3年左右所有工资才能买得起。

这可能吗?


前阵子货拉拉的那事还记得么?

说是相关负责人在NGA上直接嘲讽大伙,

放言“家里4套房,随便一张卡都好几百万”

当然最后通告来了,说她在吹牛逼。


我多希望她是真的在吹牛逼。


这种人大庭广众之下,一个喝大了敢顶着全网直播打呼鱼尾,一个神志清晰在NGA这种老牌游戏网站大肆吹牛逼口嗨。


说句诛心之论,

他们心里要没个底气、资本,敢这么硬气吗??

要没2挺歪把子,敢这么自信打县城吗??


所以怎么利用升职器上位的,这我不关心,我就关心我每个月交的社保、交的税有没有拿去造航母?有没有拿去给中印边境的解放军改善伙食,他们中午能不能多加2个鸡腿?


如果没有,

我的钱拿去给这种货色开玛莎拉蒂,

那我就要咸因了。


再者,35岁就在银行做管理了?

这速度可不慢啊!


据我所知,一般进了银行都得从柜台干起

柜台这地方干得短则半年1年,

长一点咱就下辈子见了。

因为这种想转岗都是看你个人业绩来转岗的。


这个玛莎拉蒂女车主据传言之前还是空姐,

所以是从空乘跨行到了银行,

不严谨地说就算她30岁从航空公司辞职,

5年内就坐上了管理岗,

这速度是不是稍微快了点?


有很多事,真的不能细品,越品越气。

这种人都开了起玛莎拉蒂,

多少人工作能力比她强,

性格道德比她好,

却一天到晚挤地铁。

都说商品是对公民劳动价值的体现,

但今天看下来还是未必,

财不配位、德不配位的人多如牛毛。


再说句过分点的话吧,

有的人就跟这2个傻逼当事人一样,

觉得自己坐进了豪车搬进了洋房,

就好像变成了金凤凰一样。


但是土鸡再怎么打扮,永远都是土鸡(我说的不是外表,是内在,是三观,是道德)。


这种土鸡误以为自己真成了金凤凰,遇到芝麻大点事都会炫耀装逼;酒驾被查叫鱼尾,跟网友撕逼晒“4套房,随便张卡百万起步”。


说到底,这种人脑子里的愚蠢和骨子里的愚昧,是多少辆玛莎拉蒂跟房子都填不上的;改不了,天生的!


最后,那位交警今年年终奖应该是拿稳了,立功了属于是。


以上

非常感谢你的阅读!

公众号:宝哥胡扯淡

专写咱打工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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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先不说,就说“银行副行长能不能靠工资开得起玛莎拉蒂”这个问题。

觉得不能的……说明认知能力或者社会阅历真的太浅薄了。

至少在长三角地区,一个分行副行长绝对能做到年收入百万这个档次,大多数网点副行长都能做到四五十万这个水平。

银行副行长除了工资,有非常非常多的创收方式,即使在规章制度之内的都有很多。规章内的有银行自有理财,保险趸交,贷款,拉存款,规章外的有贷款审批发放,资产评估,职务提拔,工程发包,房产公司非监管账户操作,承兑汇票相关,进远期利率贴现相关……更不要说城市银行还有股票分红!!!所以胆子小的副行长,全在规章内做事,一年五十万都算十分不努力的了。

讲个自己的事情吧,年初某一天去某宇宙银行提实物金2kg(另类储蓄吧,每十年存2kg以后留给我的孩子,兴许比房子安全),柜员那最后提金价格是372,想了下电话找了副行长(刚升,我还不知道她当副行长了),最后她批了370的价格还送了一堆东西,我就又顺便在她那办了一般柜台抢不到的3.95三年期的大额存单一张。她大概花了一个小时时间帮我跑前跑后,这部分她的提成在1000左右。

好了,那我这得了便宜得感谢下她吧?她就给我推销了一个保险。本来保险是坚决不碰的,但这个保险实在找不出啥毛病,本金三年后可以拿,利息有四个点,还带个意外重疾啥的,我没敢多买,买了三十万。她和我也老认识了,跟我说自己大概能拿两个点的提成6000块。

这仅仅是一个支行网点的“副行长”,还是刚升上来的,已经招了一个倒插门老公一线城市买了联排了。所以觉得“银行副行长买不起玛莎拉蒂”的,真的见识有点短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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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女子通过媒体表示自己与yw并不认识。

之所以编造自己认识yw,目的是为了逃避处罚。

并声称自己是通过当地新闻了解到,该局局长叫YW的。

对,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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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这个交警的求生欲已经拉满了,一直在劝:

“你谁都不要找,这里全程录音录像,全网直播,全国人民都看着你,你说出任何人的名字,都是在害他”。

有上次山东某地查酒驾查到上司头上的案例在前,谁都知道这事情很棘手。

女司机要在吹牛还好,怕就怕真的搬出个领导来,交警秉公执法担心被上头惦记,当众放人妥妥的事后被处罚加通报批评,左右不是人,前后都是坑……

唯一能明哲保身的方式,就是劝女司机老实认罚,让事情先翻篇。你有本事,回局里再使,别在我直播的时候发功就行。

可惜他都暗示得这么明白了,女司机还是不听劝,当着摄像头的面把yuwei(南昌某区GA分局局长刚好叫这名字)给带了进来……

这里可能是女司机喝大了,听不进话,也可能之前遇到过不少类似的事情,她一个电话就能摆平,形成了路径依赖。

但不管什么原因,这次没人能保她,也没人敢保她。

有些事情不上秤没有四两重,上秤了一千斤都打不住,闹成了全国舆情事件,那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可能有暗箱操作的机会,达到醉驾标准,不配合执法,被刑拘是合法且合理的一个结果。

而她口中的yuwei,也免不了要向组织作一下说明报告,陈述情况,甚至可能要面临审查,影响仕途。

这种智商也能开上玛莎拉蒂,只能说有些人的钱来得还是太容易了。


11月10日更新,本事件的后续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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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也不知道为啥,一个人喝醉了开车,谁都知道不靠谱,一个人醉了说胡话,话里有个yuwei,一个个全当真了。

所以现在迫不及待地给yuwei扣上了“保护伞”的帽子,口诛笔伐了这么半天,到底是有啥证据证明某个yuwei确实和这女的有关系?

说了半天到底是六个yuwei里的哪一个都没人说明白,在这输出个什么劲呢?是知乎真的用户群体下沉了,还是某些人就是不长脑子。me too的教训还不深刻是吧?一个匿名举报上来把央视主持人就给废了,然后几年之后发现根本就是栽赃陷害。

那事当事人最起码还有个化名叫什么“弦子”,这回呢?就这喊打喊杀的谁告诉告诉我那开玛莎的女的叫什么名字?和yuwei到底啥关系?是真求救,还是特么有仇在这临死拉垫背的?

你可以什么都不知道,但你能不能学习下“疑罪从无”?

还有的回答更搞笑,调查了各个yuwei,都说不认识这女的,他还在那说什么“怎么能本人说不认识就当作不认识”。

那人家到底认识不认识谁说了算?你说算是吗?你本身没有任何证据证实yuwei认识这个女的,或者不认识这个女的,那你哪来的底气质疑yuwei本人的话呢?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metoo的模式在今时今日依然好用,你不是女的,不能诬告谁qj,那没关系。喝点酒,开车找交警直播的地方,上来就说“叫XXX来”,一样可以毁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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