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情商答主"以为的利益交换:这次这个文章给大老板,之后他有其他文章还我一篇,或者给我什么什么资源,帮我推荐去xxxxlab或者去yyyy大公司,从此人上人。
事实上的交换:这次这个文章给了大老板,下次做了其他工作,大老板还来要,最后毕业了一封不痛不痒的推荐,然后再无交集。
要是真能换到什么未来的资源,那换也就换了,至少不蠢。但是人家要是想交换,干嘛不把机会资源给哪个局长的儿子、校长的女儿、关系户的外甥、金主爸爸的侄女或者天才学生,然后画饼白嫖你的文章呢。把资源给你是指望你以后一年给他写一篇文章吗。就一个论文写作工具人,大组里一年人家有十几个几十个学生,一个没有背景的工具人也配谈利益交换吗?
当然具体的事情具体来看,要是真的给他了就把你认作干儿子,那该给还得给了。
上面那些话写的我感觉生理不适,我觉得自己非常恶心。所以我还是想说,署名应当按学术贡献,所有要署名、换文章、挂名都是不符合规范的,提供资金场地而不提供实质的科研贡献,应该体现在致谢里,而不是作者里。第一作者应当是实质贡献最大的作者,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随意拿来交换。虽然学术规则面前一视同仁,但是它更多的还是在保护没有背景的"搬砖工具人"学生的成果不被强行占有。
我能理解之后不做科研用不到文章的人,拿成果讨老板开心。但是我是真的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想要在科研行业继续发展的没有特殊背景的"高情商"学生,觉得自己可以是打破规则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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