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武汉的律师被枪杀事件?

回答
武汉律师被枪杀事件,根据公开的信息,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审视和理解。这起事件之所以引人关注,不仅在于其暴力性质,更在于其发生在一位执业律师身上,触及到了法律职业的安全和尊严。

事件梗概(基于公开报道,具体细节可能因信息源而异):

一般来说,这类事件的报道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受害者信息: 通常会披露律师的姓名、年龄、执业领域、所在律所等。例如,可能是某知名律所的合伙人,也可能是某个专业领域内的资深律师。
事发时间与地点: 事件发生的具体日期和时间,以及事发地点,例如律师事务所内、家中、公共场所等。
作案手法与动机: 警方公布的关于犯罪嫌疑人如何实施犯罪的手段,以及初步认定的作案动机。动机可能是因案件纠纷、个人恩怨、经济纠纷等多种可能性。枪击作为一种极端的暴力手段,其背后可能隐藏着复杂的个人矛盾或利益冲突。
警方调查进展: 事件发生后,警方的侦办情况,包括是否已抓获嫌疑人、案件的初步定性等。
社会影响与反响: 事件发生后,法律界、社会公众的反应,包括对律师安全问题的担忧、对司法公正的呼唤等。

如何从不同角度看这起事件:

1. 从法律职业安全角度看:
律师的职业风险: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常常会接触到各种复杂的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经济犯罪等。在代理一些敏感或激烈的案件时,律师可能会面临来自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甚至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势力的威胁和报复。这起枪杀事件无疑将律师的职业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对律师权益的保护: 事件会引发人们对现有法律法规对律师权益保护力度的讨论。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制度,为律师提供更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是否需要设立专门的基金或组织来应对律师遭受的职业风险?
律师执业环境: 这类极端事件也会影响到律师的执业环境和积极性。当律师自身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时,他们可能会在处理案件时有所顾虑,甚至不敢接手某些案件,从而影响到司法公正的实现。

2. 从司法公正与法治建设角度看:
律师在司法体系中的作用: 律师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是公民合法权益的代表。律师被暴力袭击,是对司法公正的直接挑战。
“谁在杀害律师”的追问: 除了直接的施暴者,事件也可能指向更深层次的问题。例如,案件本身是否存在不公?是否存在司法腐败或权力滥用?是否存在某些势力利用暴力手段阻碍司法程序的进行?这些都需要深入的调查和反思。
法治的权威: 任何形式的暴力犯罪,特别是针对法律职业人士的犯罪,都是对法治权威的践踏。这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惩凶手,维护法律的尊严,展现法治的力量。

3. 从社会治安与暴力犯罪角度看:
枪支管控: 如果事件确实涉及枪击,那么在中国这样一个对枪支管控极为严格的国家,枪支的来源和非法流通问题会成为关注焦点。这会引发对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讨论。
社会矛盾的根源: 暴力犯罪的发生往往与社会深层矛盾有关,如贫富差距、利益冲突、情感纠葛等。这起事件可能折射出某些社会群体积累的不满或绝望情绪。
公众安全: 事件也会引起公众对自身安全的担忧,尤其是在一些非公共场所发生的暴力事件。

4. 从信息传播与舆论监督角度看:
信息透明度: 公众希望了解事件的真相,因此对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很高。警方和相关部门的及时、准确、负责任的通报至关重要。
舆论导向: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讨论应该基于事实,避免过度猜测和煽动情绪。理性的分析和深刻的反思才能真正推动问题的解决。
社交媒体的影响: 在社交媒体时代,这类事件很容易引发病毒式传播,但也可能夹杂不实信息。如何有效辨别信息真伪,保持理性是重要课题。

为了更详细地了解这起事件,您可以:

关注官方发布: 以武汉市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通报为准。
阅读权威媒体报道: 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官方媒体的报道,以及《法治日报》、《南方周末》等专业法律或深度报道媒体。
了解司法判决: 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关注法院的公开审判信息。
听取法律界人士的评论: 关注一些知名律师或法学教授对事件的专业分析和解读。

总之,看待武汉律师被枪杀事件,需要将其置于更广阔的社会和法律背景下,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和反思,既要关注事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和处理结果,也要思考它背后所揭示的深层次问题,从而推动法治进步和职业权益的保障。

重要提示: 由于我无法实时获取最新信息,以上分析是基于对这类事件的一般性理解。如果您希望了解具体某一桩武汉律师被枪杀事件的详细信息,请提供事件发生的大致时间或案件名称,我将尽力根据公开信息为您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分析。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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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未看完前别急着评论,谢谢!)

1.嫌疑人不杀原告而是选择杀律师,事出反常必有妖,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

2.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流氓律师常用口头禅),不排除律师有过激言论或行为刺激到"嫌疑人"才导致被害,这样的话被害律师自身也有过错且在先,有待相关部门去核实调查。

3.虽说律师在法庭辩论无罪,但若辩护观点刺激到被害人而导致其行凶报复,这明显构成因果关系,嫌疑人理应酌情轻判(流氓律师常用因果套路:每一个死哪讹哪的案件都离不开律师的此类因果推论

4.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审判定罪前任何人不得先定其有罪,他目前只能称为嫌疑人,各位律师同行讨论此案时不得有任何侮辱嫌疑人的言语。

5.受害律师家属不得私下以任何形式向嫌疑人家属讨要丧葬费或赔偿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提前垫付相关费用。

6.受害律师家属和群体不得制造舆论以试图获得同情或试图影响判决,这是涉嫌干涉司法公正。

7.受害律师家属和律师团体必须理解并尊重嫌疑人基本人权,尊重理解其辩护权。

8.不排除嫌疑人仅仅是想吓吓律师,然后误走火才导致意外,即可能是意外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一切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9.不排除嫌疑人仅仅是想恐吓律师,律师却吃定对方不敢开枪,继而言语刺激挑衅怂恿,继而导致嫌疑人手指神经无意识行动而扣动扳机造成意外伤害(一切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是不是一些律师对我的发言看得牙痒痒的?立马想要写评论痛骂我?

别急!别急!别急!

我上面列出的1-9点,你们不觉得很熟悉吗?

没错,这都是搬照律师常用的辩护词。你们帮犯罪嫌疑人辩护开脱时,玩的不就是这一套一套话术嘛。 你们每每在法庭上为嫌疑人这么开脱时,有考虑过受害方家属的感受吗?现在轮到你们同行受害者,不知各位大状有何高见?

还有那些支持"废死"的律师和专家,现在有同行被害了,赶紧出来走两步,说几句呗?

假如明天嫌疑人重金聘请你们去做无罪或轻罪辩护,估计你们可以随手列出18条对嫌疑人有利,对受害者极其不利的条条框框吧?毕竟死人不会说话,而且重赏之下必有勇(状)夫。

(=。=。)

今日看了一些评论挺有意思:

1.有人说我在黑律师。搞笑至极:大家见到律师唯恐避之不及,谁还主动去招惹?真想黑人也得找个软柿子捏吧,律师可不是"弱势群体"哦。律师群体是外人抹不黑的,只有你们自污自黑。

2.我列的几点都是现实生活中律师的辩护词和主张,如果你们觉得荒唐可笑,那么要反思的恰恰是你们自己和你们的猪队友。我只是个搬运工,而且我可以多搬点:

某命案:男的把怀孕老婆推水里淹死。辩护律师说:杀人有很多残忍的方法,把人推水里淹算不上最残忍,基于此必须轻判(照这个辩护观点,本案嫌疑人选择枪杀:手段更人道,死者痛苦少,更应轻判)

村民被违章货车撞死,司机不想坐牢且不想额外出钱,辩护律师支奇招:去找死者家属,“逼他们”出具谅解书。比如先搞三不一没有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然后口头威胁如果不出具谅解书,以后也不配合赔一份钱。

痴汉偷看妇女洗澡摔伤。辩护律师说:妇女没尽到关好门窗的责任和义务,和痴汉摔伤有因果关系,必须赔偿。

聚餐酒鬼狂饮爆亡,辩护律师说:全桌人都有责任赔偿死者。

老人违规被执勤者拦阻,高血压发作。辩护律师说:执勤者有责任必须赔偿

有参与高利贷被抓的律师,有常年帮放贷公司出谋划策打擦边球的法律顾问。老板包情人玩腻了,律师可以把钱,车,房全部要回来(白p)。资金类官司律师除了固定酬劳,追回的款项还要拿提成,提成额度堪比"湘军讨债公司"。最近有个新闻一女的打离婚官司,先支付一大笔昂贵的律师费后终于通过官司讨回N万补偿,然后律师要求瓜分补偿金,女方奔溃。

刑辩律师则最喜欢歪解刑法正当防卫条款:

比如有人砍你你反抗,辩护律师说:你不跑却选择反击说明你好狠斗勇,有故意伤害意图,所以不算正当防卫。

罪犯刀刺进你身体前你不能反抗,辩护律师说因为尚未形成伤害事实。罪犯刀抽出来之后你也不能反抗,辩护律师说因为犯罪已经终止。

对于"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神论,有些刑辩律师更是玩得出神入化:欺负死人不会说话,搞受害者有罪论,只要成功带上一点节奏,自己的委托人就从故意杀人变成"激情杀人"、"过失杀人"

一些流氓律师讲着歪理把辩护费往口袋里塞时,还总喜欢大言不惭的说:我是在维护法律和程序正义与公平,别和我扯道德。

.........

2021-9-17补充:

看完我这文章,以及几百个评论里一些律师的回复和叫骂,大家不难明白为何这些年律师的名声越来越low,口碑越来越差...

本帖几百个赞就人民群众的打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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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昨天,在我们学校门口,一名法律工作同行被枪杀。一堆人抱着受害者有罪论,不分青红皂白,不查明事实真相,无端指责律师一定是有过分的地方,“否则为什么会枪杀他而不杀别人”“律师都是吃两边的,喝两边的血”,这种无端造谣,或许只有法律方面从业者和即将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才会极度愤怒。


现在真相清楚了,这名律师代理的是为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案件。这种讨薪共同诉讼,处理起来流程复杂,取证困难,极度耗费精力且收益极少。更多的,律师接这种案件是出于职业道德和内心最朴素的正义感。而这种律师却被对方以毫无尊严的方式杀害,并且还要承担身后来自网络败类的无端指责。


作为重大刑事案件,会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既可悲又可笑,他杀掉了一名中国的律师,却还要中国的律师为他辩护,我呼吁中华律师协会在指派的律师宣读辩护词时,加上对被害律师的一段悼词。


逝者已逝,请各网络败类留口德。


愿逝者安息。


以上


放几张图




——————————

9月17日更新

先放张图

麻烦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人,不要占用我的评论区空间了。私信不理你们是因为有思维正常的人驳斥了你们,我不说话不代表我看不见!

犯罪嫌疑人做生意失败了,有能力有财产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被人起诉,败诉后自己不愿意接受,不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对方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财产(拍卖房产),于是怀恨在心,枪杀了对方律师。(以上内容均来自警情通报)对于此种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生出任何的同情心!犯罪嫌疑人在即将与该名律师结婚的女朋友面前,枪杀了该律师。如果履行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也是有错的话,那你们也不需要任何职业律师了,你们就任由对方拿捏吧。

最后,我想说,不能否认的确有部分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大的问题,但不能因为这群败类而否定整个律师团体,这对于我们这些内心秉持原则的法律工作者十分不公平,看完也很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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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经历过今年五月成都发生的49中事件后大众的思考能力有所提高。没想到还是这么回事。那次事件不就是事情没搞清楚然后有人在那里乱喷乱骂,真相大白后一个个都离开了。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为什么不一开始说清楚”那调查不要时间吗?

有好些人不是说这律师有问题吗?空口无凭,你拿出证据来。总不能因为他是律师所以被杀了就是活该吧,没这道理吧?假如总这律师真有问题的话,那也应该是法律来制裁而不是个人去把他杀掉吧。

某些人甚至还把杀人犯说成是“慷慨悲歌之士”这什么三观?那要按他们的这套逻辑,马家爵、药家鑫、林森浩、劳荣枝怕是都能洗白了。

有些人法盲程度那是真无语了,自己的诉讼请求有没有证据自己没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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