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未看完前别急着评论,谢谢!)
1.嫌疑人不杀原告而是选择杀律师,事出反常必有妖,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
2.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流氓律师常用口头禅),不排除律师有过激言论或行为刺激到"嫌疑人"才导致被害,这样的话被害律师自身也有过错且在先,有待相关部门去核实调查。
3.虽说律师在法庭辩论无罪,但若辩护观点刺激到被害人而导致其行凶报复,这明显构成因果关系,嫌疑人理应酌情轻判(流氓律师常用因果套路:每一个死哪讹哪的案件都离不开律师的此类因果推论)
4.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审判定罪前任何人不得先定其有罪,他目前只能称为嫌疑人,各位律师同行讨论此案时不得有任何侮辱嫌疑人的言语。
5.受害律师家属不得私下以任何形式向嫌疑人家属讨要丧葬费或赔偿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提前垫付相关费用。
6.受害律师家属和群体不得制造舆论以试图获得同情或试图影响判决,这是涉嫌干涉司法公正。
7.受害律师家属和律师团体必须理解并尊重嫌疑人基本人权,尊重理解其辩护权。
8.不排除嫌疑人仅仅是想吓吓律师,然后误走火才导致意外,即可能是意外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一切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9.不排除嫌疑人仅仅是想恐吓律师,律师却吃定对方不敢开枪,继而言语刺激挑衅怂恿,继而导致嫌疑人手指神经无意识行动而扣动扳机造成意外伤害(一切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是不是一些律师对我的发言看得牙痒痒的?立马想要写评论痛骂我?
别急!别急!别急!
我上面列出的1-9点,你们不觉得很熟悉吗?
没错,这都是搬照律师常用的辩护词。你们帮犯罪嫌疑人辩护开脱时,玩的不就是这一套一套话术嘛。 你们每每在法庭上为嫌疑人这么开脱时,有考虑过受害方家属的感受吗?现在轮到你们同行受害者,不知各位大状有何高见?
还有那些支持"废死"的律师和专家,现在有同行被害了,赶紧出来走两步,说几句呗?
假如明天嫌疑人重金聘请你们去做无罪或轻罪辩护,估计你们可以随手列出18条对嫌疑人有利,对受害者极其不利的条条框框吧?毕竟死人不会说话,而且重赏之下必有勇(状)夫。
(=。=。)
今日看了一些评论挺有意思:
1.有人说我在黑律师。搞笑至极:大家见到律师唯恐避之不及,谁还主动去招惹?真想黑人也得找个软柿子捏吧,律师可不是"弱势群体"哦。律师群体是外人抹不黑的,只有你们自污自黑。
2.我列的几点都是现实生活中律师的辩护词和主张,如果你们觉得荒唐可笑,那么要反思的恰恰是你们自己和你们的猪队友。我只是个搬运工,而且我可以多搬点:
某命案:男的把怀孕老婆推水里淹死。辩护律师说:杀人有很多残忍的方法,把人推水里淹算不上最残忍,基于此必须轻判(照这个辩护观点,本案嫌疑人选择枪杀:手段更人道,死者痛苦少,更应轻判)
村民被违章货车撞死,司机不想坐牢且不想额外出钱,辩护律师支奇招:去找死者家属,“逼他们”出具谅解书。比如先搞三不一没有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然后口头威胁如果不出具谅解书,以后也不配合赔一份钱。
痴汉偷看妇女洗澡摔伤。辩护律师说:妇女没尽到关好门窗的责任和义务,和痴汉摔伤有因果关系,必须赔偿。
聚餐酒鬼狂饮爆亡,辩护律师说:全桌人都有责任赔偿死者。
老人违规被执勤者拦阻,高血压发作。辩护律师说:执勤者有责任必须赔偿
有参与高利贷被抓的律师,有常年帮放贷公司出谋划策打擦边球的法律顾问。老板包情人玩腻了,律师可以把钱,车,房全部要回来(白p)。资金类官司律师除了固定酬劳,追回的款项还要拿提成,提成额度堪比"湘军讨债公司"。最近有个新闻一女的打离婚官司,先支付一大笔昂贵的律师费后终于通过官司讨回N万补偿,然后律师要求瓜分补偿金,女方奔溃。
刑辩律师则最喜欢歪解刑法正当防卫条款:
比如有人砍你你反抗,辩护律师说:你不跑却选择反击说明你好狠斗勇,有故意伤害意图,所以不算正当防卫。
罪犯刀刺进你身体前你不能反抗,辩护律师说因为尚未形成伤害事实。罪犯刀抽出来之后你也不能反抗,辩护律师说因为犯罪已经终止。
对于"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神论,有些刑辩律师更是玩得出神入化:欺负死人不会说话,搞受害者有罪论,只要成功带上一点节奏,自己的委托人就从故意杀人变成"激情杀人"、"过失杀人"
一些流氓律师讲着歪理把辩护费往口袋里塞时,还总喜欢大言不惭的说:我是在维护法律和程序正义与公平,别和我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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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7补充:
看完我这文章,以及几百个评论里一些律师的回复和叫骂,大家不难明白为何这些年律师的名声越来越low,口碑越来越差...
本帖几百个赞就人民群众的打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武汉,昨天,在我们学校门口,一名法律工作同行被枪杀。一堆人抱着受害者有罪论,不分青红皂白,不查明事实真相,无端指责律师一定是有过分的地方,“否则为什么会枪杀他而不杀别人”“律师都是吃两边的,喝两边的血”,这种无端造谣,或许只有法律方面从业者和即将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才会极度愤怒。
现在真相清楚了,这名律师代理的是为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案件。这种讨薪共同诉讼,处理起来流程复杂,取证困难,极度耗费精力且收益极少。更多的,律师接这种案件是出于职业道德和内心最朴素的正义感。而这种律师却被对方以毫无尊严的方式杀害,并且还要承担身后来自网络败类的无端指责。
作为重大刑事案件,会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既可悲又可笑,他杀掉了一名中国的律师,却还要中国的律师为他辩护,我呼吁中华律师协会在指派的律师宣读辩护词时,加上对被害律师的一段悼词。
逝者已逝,请各网络败类留口德。
愿逝者安息。
以上
放几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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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更新
先放张图
麻烦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人,不要占用我的评论区空间了。私信不理你们是因为有思维正常的人驳斥了你们,我不说话不代表我看不见!
犯罪嫌疑人做生意失败了,有能力有财产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被人起诉,败诉后自己不愿意接受,不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对方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财产(拍卖房产),于是怀恨在心,枪杀了对方律师。(以上内容均来自警情通报)对于此种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生出任何的同情心!犯罪嫌疑人在即将与该名律师结婚的女朋友面前,枪杀了该律师。如果履行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也是有错的话,那你们也不需要任何职业律师了,你们就任由对方拿捏吧。
最后,我想说,不能否认的确有部分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大的问题,但不能因为这群败类而否定整个律师团体,这对于我们这些内心秉持原则的法律工作者十分不公平,看完也很寒心。
我还以为经历过今年五月成都发生的49中事件后大众的思考能力有所提高。没想到还是这么回事。那次事件不就是事情没搞清楚然后有人在那里乱喷乱骂,真相大白后一个个都离开了。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为什么不一开始说清楚”那调查不要时间吗?
有好些人不是说这律师有问题吗?空口无凭,你拿出证据来。总不能因为他是律师所以被杀了就是活该吧,没这道理吧?假如总这律师真有问题的话,那也应该是法律来制裁而不是个人去把他杀掉吧。
某些人甚至还把杀人犯说成是“慷慨悲歌之士”这什么三观?那要按他们的这套逻辑,马家爵、药家鑫、林森浩、劳荣枝怕是都能洗白了。
有些人法盲程度那是真无语了,自己的诉讼请求有没有证据自己没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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