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这件事情确实悲痛,但是个例。
不能以个例来定义职业本身,任何岗位都是会存在悲痛的事件。
师生纠纷,医患纠纷等各行各业,都存在悲惨的事情发生。
我敬佩律师的公平与公平,我替薛律师哀悼惋惜,但还是不应该把律师说成是“高危职业”。
律师有风险,风险是来自恶人,而并非是职业的问题,我们应该惩恶扬善,警醒恶人,让恶人有恶报。
而不是制造惶恐,说成“高危”,劝退更多人。
要不然谁还愿意去当律师?来维护更多的公平和正义呢。
反而对于这种悲惨事情的尽量避免,或者尽量补救才是应该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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