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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吃过这种愚蠢法律的亏。
「结夥抢劫,唯一死刑」
「绑架勒赎,唯一死刑」
后来全废了。
是台湾人娘炮?检警下不了狠手?还是伪善?……当然不是。
只因这是经验教训:歹徒知道是唯一死刑,手段便愈来愈狠。
比如知名人物的女儿被绑,勒赎?切一根手指寄回,人当时就杀了。
反正唯一死刑,留肉票作啥?
这种唯一死刑的想法,就是逼贼变匪,逼匪升级成杀人犯。
抢银行?直接绑架银行经理,周日车子开进银行,开保险库取钱,人直接就杀掉。
不信?去google,全是真实的社会新闻,非我戏编。
前一个叫「白晓燕命案」,後一个该是「土银分行劫案」(年代久了记不清矣)。
但凡「唯一死刑」大旗一出,總要有可怕的情事會發生,不用懷疑。
为什么要讲「情理法」三字?
不諳人情,不顧事理,一拍脑门就定下的法律,只会是恶法。
感谢
@曲子晗补充:
这个图片本身就给大家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让大家误以为在我国的法律中,拐卖儿童是不判死刑的。其实在我国贩卖儿童的最高刑本身就是死刑。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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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方式就是不看这些朋友圈呗。
说到底,朋友圈法律修改大游行和玉林anti狗肉网络大暴动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过是簇拥在群体中,消费廉价的正义,慷他人之慨,待看热闹的激情退却自顾散去的一帮人而已。
附上我之前关于此类型题目的答案。
http://www. zhihu.com/question/3129 8391/answer/51748947“还好上帝创造了法学家。”
中国有很多法盲喜欢帮司法界主持正义,更喜欢帮司法界断案审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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