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一些「伪爱狗人士」?

回答
对于“伪爱狗人士”,这是一个复杂且带有一定争议性的标签。理解这个标签,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去剖析,包括他们的行为、动机、造成的后果以及我们如何看待他们。

一、 “伪爱狗人士”的定义与表现:

“伪爱狗人士”并非一个官方的分类,更多的是一种民间观察和评价。它通常指的是那些言辞上表现得非常热爱狗,甚至表现出比真正的爱狗人士更激烈的姿态,但在实际行动或更深层次的认知上,他们的行为与“爱狗”的内涵并不完全契合,甚至存在矛盾或虚伪之处。

具体的表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性地“爱”狗:
只爱特定品种的狗: 只关注和喜爱名贵、漂亮的纯种犬,对中华田园犬、流浪狗、受伤或有残疾的狗表现冷漠,甚至歧视。
只爱健康的狗: 对生病、年老或行为有问题的狗缺乏耐心和责任感,一旦狗狗出现问题就抛弃或送走。
只爱“萌”或“听话”的狗: 只喜欢狗幼年或表现出讨喜行为时,对狗狗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磨牙期、叛逆期表现出厌烦。

过度情绪化和极端化言论:
“狗奴”式的狂热: 将对狗的爱上升到一种非理性的、近乎崇拜的程度,对其他观点或养狗方式进行攻击。
道德审判和人身攻击: 对不爱狗或以他们认为“不正确”方式养狗的人进行严厉的道德审判,甚至人身攻击,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
“非黑即白”的思维: 凡是反对虐待动物的,都是爱狗人士;凡是批评狗主人不负责任的,都是仇狗者。缺乏对复杂情况的理解和分析。
将狗视为人甚至“孩子”的“拟人化”过度: 虽然对狗的关爱是好的,但过度地将狗等同于人,忽略了狗的物种特性和需求,可能导致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和对狗造成困扰的行为。

行为与言辞不符:
只说不练: 嘴上说着爱狗,却从未真正参与过救助流浪狗、领养代替购买、科学喂养等实际行动。
养狗不负责: 养狗后,随意遗弃、不牵绳、不清理粪便、不进行社会化训练,这些行为反而给社会带来困扰,与真正爱狗人的责任感相悖。
利用“爱狗”标签博取关注或利益: 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一些博眼球的内容,例如过度夸张的“护主犬”情节,或者以“爱狗”为名进行募捐,但实际善款去向不明。
将狗作为工具: 例如,利用狗来吸引异性,或者将狗作为自己某种身份或社会地位的象征。

对社会问题的视而不见:
只关注个别事件,忽略系统性问题: 对某些个别极端虐待事件表现出极大的愤怒,但对更广泛的流浪动物管理、动物福利立法、科学养犬教育等系统性问题缺乏关注和建设性意见。
回避矛盾和冲突: 在狗与人之间发生冲突时,倾向于无条件站队狗,忽略人的感受和权益,加剧了社会矛盾。

二、 产生“伪爱狗人士”的原因:

从众心理与网络跟风: 随着社会对动物福利的关注度提升,以及网络信息的快速传播,一些人可能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盲目跟风,将“爱狗”作为一种潮流或标签来模仿,但缺乏内心的真正认同和理解。
缺乏科学养犬知识: 对狗的生理、心理需求、行为模式缺乏了解,仅凭一腔热情,容易导致养狗方式不当,甚至适得其反。
情感寄托与情感补偿: 有些人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感到孤独、失落,将对狗的强烈情感投射,把狗当作情感的唯一寄托,从而产生偏执和极端化的表现。
自我认同与身份构建: 在一些人看来,“爱狗”可以成为一种身份认同,通过在网络上表现出对狗的热爱,来塑造一个更积极、有爱心的自我形象。
社会矛盾的投射: 当社会中存在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冲突时,一些人可能会将对“弱势群体”(狗)的保护,作为一种宣泄和对抗社会的方式。
商业驱动与利益诱导: 宠物行业的发展,也可能催生一些打着“爱狗”旗号,实则追求商业利益的行为。

三、 如何看待“伪爱狗人士”:

理性区分,不全盘否定: 首先要认识到,“伪爱狗人士”只是一个标签,并非所有表现出热情的人都是如此。社会上仍有大量真正热爱动物、有责任感的养狗人士和动物保护工作者。我们不应该因此对所有爱狗人士产生偏见。
关注行为本身,而非标签: 评价一个人是否真正“爱狗”,应该看他的实际行动是否负责任、是否尊重生命、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而不是仅仅看他说了什么,或者使用了什么标签。
区分情感和责任: 爱狗的情感是美好的,但真正的爱狗,更在于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包括科学喂养、绝育、牵绳、清理粪便、不扰民、不遗弃、不虐待等。
倡导科学、理性的养宠理念: 鼓励大家通过学习科学的养犬知识,了解狗的习性,以更科学、更负责任的方式与狗相处。同时,也要教育大众尊重动物生命,但也要认识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需要双方的约束和理解。
警惕极端化和对立: “伪爱狗人士”的极端言论和行为,往往会加剧社会对立,将本来可以合作解决的问题,演变成情绪化的争吵。我们应该抵制这种极化倾向,倡导理性沟通和建设性解决方案。
关注被忽视的群体: 有时候,“伪爱狗人士”的过度关注可能忽视了其他同样需要帮助的群体,比如流浪猫、野生动物、甚至一些弱势人群。真正的爱应该是广泛的,而不是狭隘的。
鼓励反思和成长: 对于那些可能正在走向“伪爱狗”边缘的人,我们应该以一种引导和教育的态度,鼓励他们反思自己的行为,认识到责任的重要性,并学习科学的养宠知识。

总而言之,看待“伪爱狗人士”,需要我们保持一种批判性思维,不被表面的热情所迷惑,而是深入观察其行为的实质。真正的爱狗,体现在责任、尊重和科学之中,它能够促进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而不是制造社会矛盾和对立。我们应该鼓励的是理性、负责任的爱,而不是盲目、极端的狂热。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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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提出要合理区分:1.普通爱狗人士、2.没素质的爱狗人士、3.以狗之名,做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这三种人。

很遗憾,如果把1限定为在城市养狗的人(不养狗的我们不讨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办法区分这三种人,他们几乎就是一种人。

为甚么这么说?我提出一个逻辑供大家检验:养犬管理办法也是法律,违反养犬管理办法也是违法,一般情况下,违法是当然的没素质,养狗的人几乎就没有不违反养犬管理办法的->以上三种人几乎就是一种人。

这里关键是,现实生活中,在城市养狗的人没有不违反养犬管理办法的,至少我没见过,谁见过,请说明一下。


一、知乎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提问,第一次养狗应该注意XXX?

而我们发现,很少有爱狗人士把如何合法合规养狗放在第一应该考虑的问题列表中。大家可以去这些问题下面仔细看,有哪个狗主提到先check当地养犬管理办法的,我一个都没见到过。先看管理办法再挑狗的都很少,都是先买了狗再说,有的干脆不办证,有的办证时候才发明自己的狗是禁养品种。

爱狗人士这个群体的人,至少在网络上表现出来的心智能力,是不太成熟的,因为守法在他们看来并不是第一位的事情。

其它都是虚的,首先应该做到合法养犬,这是作为一个成年人的正常想法。而这一点对他们来说,恰恰很难做到。

一、城市养狗需要独户居住

在此强调一点,我见过的几乎所有城市养犬管理办法都规定,重点管理区域(一般就是城区)要养犬,前提必须是独户居住。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独立固定的住所;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七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

如果不明白什么叫“独户居住”,可以去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者专门咨询律师。绝大多数城市养犬行为都是违法的,绝大多数爱狗人士不是独户居住,没有养狗的经济条件。不管当地派出所是否给你办理了养犬证,执法不严不代表你合法。

二、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

很多人饲养了当地不允许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而从来没意识到有何不妥。

很多地方禁止养金毛,譬如北京,成年躯干高超过35公分就不予办理养犬证,金毛显然属于禁养犬种。但是大家可以跑到北京城六区看看,有多少金毛/拉布拉多/大狼狗在路上奔跑,他们的主人守法了吗?

三、“我家的狗不咬人”

这是经典的爱狗人士的言论。好像他们懂狗的思想似的,一个个都是X战警有特异功能。

我不止一次听到说金毛/拉布拉多/大狼狗很温顺。请爱狗人士百度金毛/拉布拉多/大狼狗咬人这些关键字,然后查查有多少案例,特别是17年广州金毛犬连咬4人的新闻,麻烦仔细看一下。

狗是不是温顺和法律上能不能饲养完全是两回事。狗的思想你没法知道,就算知道也干预不了,没有人能保证它一定不咬人。就算是一个人,你也没法保证他不咬人,何况是狗。

四、养狗数量问题

大多数城市不允许饲养一条以上的狗,而很多人都喜欢自拍家里的多条狗,完全不理会国家法律。通常是两条大狗,床上还有一条泰迪/京八/柯基。

我们来看看法律。

很典型的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都是限养一条。

有爱狗人士说,深圳可以饲养两条。注意,一条以上通常需要附加条件。以深圳为例,两只以上需要社区公约或者居委会同意并开具证明。可是你见过哪个社区或者业主委员会有养犬公约的?没有就是不可以。

附加条件,事实上相当于不可以养两条。

在有的城市我也见过这样的情况,爱狗人士会说,我这个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或者没有社区公约,你让我怎么出具同意证明呢?

那我告诉你,没有业主委员会,没有社区居委会,就是没有公约。法律只规定你没有证明就不可以,不管你为什么没有。

五、只要牵绳、收狗屎就是有素质了

很多人认为出门溜狗只要牵绳收狗屎就行了,完全没有意识到法律还有其它规定。仔细看看当地养犬管理办法,出门牵绳,收狗屎都是最基本的。

以北京为例,第十七条规定:(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我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意识到自己带狗进入公共绿地和小区健身区以及未经允许乘坐电梯涉嫌违法的爱狗人士。

除此以外,一般狗看到行人要主动避让。

我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哪个狗主人意识到,对面来人,我这条狗要避让。

除此以外,如果狗朝对面的人吠,就应该阻止。

六、认为狗咬人了,赔100多元打针钱就行了

注意狂犬病是绝症,一旦发作即100%死亡,无药可治。

(一)狂犬症是绝症,所有哺乳动物发病都会死亡,连大象都活不过几星期。

(二)被狗咬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主要致命因素不在于肉体伤害,而在于后续可能得狂犬病。

(三)不要以为打了疫苗就没事了。

疫苗有多少是假的,现在谁也说不清楚。

其次,没有一种疫苗是100%起作用的,打了疫苗还有可能发病。我们来看看国家《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是怎么说的:

“疫苗免疫失败......在发展中国家为每12000至30000人中一例。”

很多爱狗人士会认为,一万两千分之一,多大事。咬了也不一定得,得了打疫苗就行,疫苗失败概率很少。

这样的人在评论区就出现了。

注意,中国大陆狂犬疫苗失效率远比想象的要高。王海亮,李平《狂犬疫苗及其免疫效果影响因素研究进展》这篇文章认为成功率只有90%左右。

(四)就算你打了疫苗现在没有发作狂犬病,也并不能说明是疫苗起作用了,因为狂犬病有潜伏期,可达十几年。你打了疫苗没有发病,有可能是潜伏了。

过了三五年狂犬病发了,人死了,上哪里去找狗主呢?就算找到了狗主又怎么样呢?狗主能让死人复活吗?

很多爱狗人士在养狗时从来不想那么多,但是在别人谈论狂犬病危害时,他们纷纷变身为科学家,要求你引用的都是世界级无争议的结论。他们最爱说的就是潜伏期。

一个个都代表国内国际权威,告诉你狂犬病潜伏期好几年都是谣言,吓人的。事实是如此吗?

那么我们来看看专业论文的说法:

河南省有3年的;

安徽省有10年半的;

江苏盐城有15年的;

湖南省有22年多的;

当然,很多爱狗人士以国际专家面目出现,认为国际通论潜伏期就半年。那么我们看看国外的论文:

这是认为3-6年的;

这是认为25年的;

国家《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认为潜伏期是1-3年以上,(即理论上可以是正无穷),谁说过不可能10年、20年了?

忘了,爱狗人士连法律都不在乎,还会在乎一个技术指南?

重点是:

半年还是30年不是重点,评论区有位同志说的很好:就算是三天,它的危害也不比30年少。因为只要存在潜伏期,哪怕是一天,你就没有办法在打针以后判断自己是不是真的好了。进入潜伏以后,已经无法阻止它发作,而发作必死。潜伏期间,你几乎只能等死。

七、爱狗人士总是用打疫苗和十日观察法当成被狗咬不严重的理由。

(一)十日观察法只是理论,操作起来非常困难。

十日观察法,即十日后,咬人的狗无事,基本就可以确定没有狂犬病,这是理论。现实生活中,你能保证一定知道是谁的狗?被狗咬了,谁能关那条狗10天?很多情况下,咬人的狗都是脱缰的,或者说根本没牵绳,连是谁家的都不知道。

首先,大多数狗的速度不是一般人可以追上的,现场抓住几乎不可能;其次,狗脸看起来都差不多,同品种的狗不是主人根本很难辨认。以笔者居住小区为例,1000多户人家,饲养的同种狗都长一个样,还有周围小区来溜狗的,如果咬人的狗快速逃避了,根本找不到是哪一家,没有办法进行十日观察。

北京一个大街道30万人,以每户5人计,就有6万户人家,怎么知道是谁家的?

(二)城市区域打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没有那么容易。

我们知道,狂犬疫苗完整注射需要5针,总时间是一个月;通常人在第一针注射一周后才会产生有效抗体。而咬伤严重的人,狂犬病毒从感染到病发只需要几天乃至几十小时,咬到中枢神经部位(脸部等),可能几小时就发作。这也是有人打了针仍然死亡的重要因素。

因此,咬伤严重的人需要先行注射免疫球蛋白,相当于直接注射抗体,先扛过最初的几天。而一般的社区卫生中心是不会常备免疫球蛋白的,要去中心城区疾控中心注射免疫球蛋白。以笔者小区(北京东4-5环间)为例,离最近的中心城区疾控中心(北京南2环),开车距离18公里,公共交通23公里,耗时1.5小时。

就算你现场抓住了狗,找到了主人,报警做笔录,两小时时间就没了。再从家赶到疾控中心,这中间的3-4小时,你几乎就是等死,毫无办法。

注意:即便是北京这样全国医疗条件最好的地方,疾控中心正常上班时间也是周一至周五9-17点,下班以后没人可以保障一定可以注射免疫球蛋白。而你一旦遇到当时没有存货的情况,就要至少等待一夜,在这一夜期间,简直就是死刑犯等待执行的心路历程。

更麻烦的是,你无法预测狗咬人的时间,如果你在北京东5环晚上9:30被狗咬了,以上流程你能顺利完成?

(三)后续麻烦不断

狂犬疫苗完整注射需要5针,总时间跨度是一个月。5针,分5次打,请问:在大城市,上班族一个月内请5个半天假有那么容易吗?

其次,以北京、上海为例,医院是你到了就能打针的吗?排队两小时是正常现象。在社区医院工作日上班时间排队40分钟都是正常的。

也就是说,很多情况下,你打完5针需要一个月内请假5天,还不连续。先不说误工费和扣掉的绩效、奖金,单说请假天数,大多数年轻人一年的年假不过就是5天,很多人都是等着连上长假出去旅游的。

据我所知,很多企业,包括事业单位,是优先扣你年假的。你年假扣完了,再另给病假。随便被一只小狗挠了一下,你一年的年假、事假就报销了。

所有爱狗人士,请问你们替人类思考过以上问题吗?

八、被狗咬后的赔偿问题

1. 按照北京的价格,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是1200,免疫5针在200以下。

现在问题来了:

2. 国内疫苗问题大家都清楚,如果受害人要求使用欧盟进口疫苗,价格是1000多欧元,请问爱狗人士支持吗?

3. 从小区打车20都公里去中心城区疾控中心,来回车费300-400元,请问爱狗人士支持吗?

4. 大城市像北京上海广州,月薪15000不算高薪,打5针疫苗请假5天,误工费大概3400元,请问爱狗人士支持吗?

5. 打5针疫苗,每次排队两小时,挂特需或者找黄牛一次300,五次1500元,请问爱狗人士支持吗?

6. 营养费多少?5000?1万?请问爱狗人士支持吗?

7. 如果因为请假浪费年假、事假,掉绩效,扣奖金,请问爱狗人士补偿吗?

以上费用少说2万,请问爱狗人士支持吗?

8. 北京上海广州,一套居民住宅价值500-1000万都是很正常的,一个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被狗咬了,未来三年还有一定病发死亡概率,请问爱狗人士,你们觉得应该赔偿多少?

9. 如果是小孩,被狗咬了,未来三年还有一定病发死亡概率,请问爱狗人士,你们觉得应该赔偿多少?

10. 如果是孕妇,连是否打针都难以决定,请问爱狗人士,你们觉得应该赔偿多少?

现实生活中,认为狗咬你一下,只要给你100多元打疫苗的爱狗人士不在少数。

九、总结:中国的爱狗人士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法律法规意识比较淡薄的人群

当然,我没有严格的统计学数据,但是,知乎上他们的代表性发言很难说明问题。(笔者特地贴出了每个人的完整发言,免得爱狗人士说断章取义)

注意关键部分,“把法律拿出来说事简直可笑”。在他们的概念中,讲法律是“可笑”;“养个狗不需要考虑那么多”,法律想遵守就遵守,不想遵守就不遵守。地方养犬管理办法是人大表决通过的,这是基本常识,他们可以质疑。

这位爱狗人士更是直接,他觉得不合理的法律就可以不遵守。地方人大表决通过的法律法规,凭他就可以认为“不民主不合法”。

原来认为违法不对,是“小孩子的眼光”,我看小孩子的素质比您高多了。

这位爱狗人士的受教育程度看来也不高。法律说的是“一户一犬”,他理解为一人一犬。

这位给人一种我闹我有理的感觉,我已经犯法了,你怎么着吧。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犯法了,你说应该怎么办?当然是终止了。这还要我教你?

听起来好有道理:你输AIDS病人的血也不一定感染AIDS,怕甚么!

法律上写的清清楚楚,您有甚么不能理解的?甚么叫能养小孩就能养狗?狗能跟小孩比吗?你给狗买学区房吗?

还有,宠物狗要绝育你不知道吗?感情您是从来散养是吗?

这有一个最不讲理的。我们给他科普福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他倒好,直接说一纸空文。谁给您的权力把法律法规定为空文的?依法治国了解一下。

#爱狗人士的言论不定期更新中#

这就是我们生活中碰到大量不文明爱狗人士的原因:他们总认为,养了条狗就可以不受人类法律的约束了。

连文明守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都做不到,何谈爱心、道德?

所以电视和网络上部分大谈爱心、道德的爱狗人士才会让公众反感。

所以回到题主的问题,如何看待爱狗人士。

一、在中国的城市,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存在不违法的养狗的爱狗人士,没有高素质爱狗人士和低素质爱狗人士之分。总体上他们大部分人素质都很低,只不过其中有的人更低。

二、怎么看他们。对于违法的,影响他人生命安全的人群,你说应该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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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粉见佛祖】

狗粉:佛祖,我可以进天堂了吗?

佛祖:不,你得下地狱!

狗粉:我可是遵照您的旨意一生行善的,为什么要让我下地狱?

佛祖:善是以人为本的。要是没有人,佛法何用?

狗粉:你不用说众生平等吗?

佛祖:你做到平等了吗?你明明是爱狗不爱人。你对狗咬人视而不见,对人打狗却义愤填膺,人网、谩骂、骚扰、围堵、勒索……为所欲为,这哪是平等?分明是狗权高于人权。

狗粉:我养了几百条流浪狗,难道就没有一点功劳吗?

佛祖:你的钱是哪来的?是劳动所得的吗?都别人捐的吧!不是你养活了狗,而是狗养活了你!

狗粉:我照顾那么多狗的生活,没有功劳总还有点苦劳吧?

佛祖:你们滥用我佛教慈善你名义到处骗捐,坏我教名声。这不是有功,而是有罪!

狗粉:我听说,在您刚出道时也是狗粉啊!

佛祖:没错,我爱一切生物。但前题是不能危害到人!要是危害到人,不论它是兔子精、狐狸精、狗精……都照杀不误!

狗粉:那,我会去哪个狱呢?

佛祖:依律,你当下拔舌狱。

狗粉:佛祖,我冤枉啊!

佛祖:不冤!你在凡间时,借狗闹事、挑拔是非;你人肉、造谣、谩骂、诅咒、诽谤他人;你油嘴滑舌、巧言相辩,骗取他人钱财。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狗粉:多久?

佛祖:5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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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沦陷的法国,几个女学生因为自己养的狗被德军取乐打断了一条腿而找德军理论,怒斥狗作为生命也是有权益的,让德军道歉。德军官兵没有搭理她们,用枪吓跑了这几个女学生,入冬后,法国发生食品供应危机,在这艰难时刻,这几个女的杀了那条她们嘴里同等权益的狗来充饥。

——摘自 1961年英国报刊文章《法兰西小丑岁月》

转自b站评论区

简单来说,伪爱狗人士爱的不是狗,而是他们的私有财产,谈不上爱心,只是满足他们病态的同情心从而获得自我安慰和满足感。当物质生存要求已经无法保障同情心的运行时,爱不爱狗也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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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爸妈养我二十多年,现在成你们家的人了,他们什么也落不着,你还要嫁妆?”这种观点,在我看来,这其中掺杂着一种复杂的情感和逻辑。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对错问题,而是需要从多个角度去理解和解读的。首先,我们得承认这个观点的“情理”所在。这是一种非常朴实的情感表达,根源在于父母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和不舍。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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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表态在 ACG 圈子里其实挺常见的,我见过不少人这么说,也曾自己有过类似的想法。初听起来,这可能有点像一种推诿或是不想深入交流的信号,但细琢磨一下,其实里面藏着不少意思,也反映出 ACG 文化的一些特点和玩家群体的多样性。首先,从字面意思上看,“不是很懂你们二次元”这句话,最直接的理解就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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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聚会场合,确实会遇到一些女生,她们似乎默认了“有男生在场就不用AA”的规则。这种现象背后,其实牵扯着不少复杂的社会心理和性别观念。首先,从一些女生的角度来看,这可能源于一种根深蒂固的“绅士风度”的期待。在传统的观念里,男性被赋予了保护女性、承担更多责任的角色,其中就包括在消费上主动买单。这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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