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阿里王帅说的「所谓二选一都是伪命题」这段话?

回答
阿里副总裁王帅曾说过:“所谓二选一都是伪命题”。这句话一出,立刻在当时的互联网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也激起了大家深入探讨的兴趣。要理解这句话,得从几个层面去拆解。

首先,什么是“二选一”?

在我们讨论王帅的观点之前,先得弄清楚“二选一”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在互联网电商的语境下,“二选一”通常指的是平台要求商家只能选择一个平台进行合作,不允许同时在多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销售。最典型的就是,平台方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比如流量扶持、技术支持、甚至是隐形的合同条款,来限制商家在竞争对手平台上的经营活动。

王帅说“伪命题”,他的核心意思是?

我认为王帅这句话的潜台词,其实是想表达:

1. “二选一”的说法,可能夸大了平台的实际影响力。 换句话说,商家之所以会“二选一”,并非完全是被平台逼迫,而是商家自身在考量平台给的利益、流量、以及自身的运营能力后,自然做出的选择。平台的影响力有,但没到那种“你选我,我就给你一切;你不选我,你就寸步难行”的地步。
2. 从商家的角度看,这并非一个非此即彼的艰难抉择。 商家总是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那个平台,或者根据自身情况在不同阶段有所侧重。与其说是被“逼”二选一,不如说是商家在市场规则下,基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
3. “二选一”的指责,可能被用来转移视线或作为竞争手段。 在平台竞争激烈的时候,指责竞争对手搞“二选一”,是一种有效的舆论攻势。王帅可能认为,这种说法更多的是一种竞争策略,而非事实的全部真相。

为什么会这么说?背后的考量是什么?

要理解王帅为什么会这么说,得结合当时阿里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其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来分析:

阿里自身的市场地位: 阿里巴巴,尤其是淘宝和天猫,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中国电商的绝对领导者。它拥有庞大的用户基础、成熟的交易体系、丰富的商家资源和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商家自然而然会优先选择阿里系的平台。
商家的自然选择: 商家开店,本质上是为了赚钱,为了把商品卖出去。哪个平台流量大、转化率高、用户消费能力强,商家自然就会向哪个平台倾斜资源。阿里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所以,与其说是阿里“逼”商家二选一,不如说是商家“选择”了阿里,然后在阿里平台上发展得更好。
竞争对手的指责: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当一个平台占据绝对优势时,很容易被其他平台指责“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比如“二选一”就是一种常见的指责。王帅作为阿里对外发言人,他的话很可能是在反击这种指责,强调阿里并非靠强制手段,而是靠自身实力吸引商家。
“选择”的模糊性: 很多时候,“二选一”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平台可能只是给出了更优厚的条件,吸引商家更侧重于在自己平台上发展,而商家自己也会权衡利弊,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更赚钱的平台。这种“选择”的背后,往往是平台和商家之间的博弈,而非单方面的强制。
法律法规的约束: 随着反垄断法规的日渐完善,平台方在限制商家行为时也会更加谨慎。直接、赤裸裸的“二选一”指令,在法律层面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平台可能会采取更委婉、更间接的方式,而商家也更倾向于将其解读为“自然选择”。

这句话的意义和影响

王帅的这句话,与其说是在否认“二选一”现象的存在,不如说是在重新定义“二选一”的本质,试图将焦点从“强制”转移到“选择”上,从“不正当竞争”转移到“市场竞争”上。

对阿里而言: 这是在为阿里的市场行为辩护,试图淡化“二选一”带来的负面舆论,维护其作为行业领导者的形象。
对商家而言: 这提醒了商家,在平台选择上,自身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应该更多地从自身利益出发,理性分析和选择。
对整个行业而言: 这句话引发了关于平台竞争模式、商家自主权以及反垄断问题的深入讨论。它促使人们思考,在平台经济下,如何平衡平台的竞争优势与商家的经营自由。

总结一下:

王帅的“所谓二选一都是伪命题”,可以理解为他的一种辩护策略,也是一种对市场博弈的深刻洞察。他并非否认商家在平台选择上会受到平台资源和政策的影响,而是强调这种影响更多体现在“平台优势吸引力”和“商家理性选择”上,而非单方面的强制。在他看来,商家选择哪个平台,更多的是基于自身利益的权衡,是市场经济下的自然现象,而“二选一”的指责,可能被过度渲染,或者被用作竞争的工具。

当然,这种说法是否完全符合事实,以及商家在这场博弈中扮演的角色,仍然是值得商榷的。但无论如何,这句话为我们理解平台经济下的商家生态,提供了一个不同于“被动受害者”的视角。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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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成年人就要学着理解世界的复杂。

先说说“二选一”这件事,王帅这番话有两个背景:

其一涉及京东与阿里的2015年的“二选一”旧案。但在2017年的时候,京东市场部门和法务部门似乎就脱节了。

其实早在京东进军图书市场的时候,当当就让出版商“二选一”,后来当当想搞3c,京东也让商家二选一。可以说,京东与阿里一样,都难以将自身与“二选一”的行为切割开。

其二是四月份发生的拼多多与三只松鼠事件。(护肤品牌韩后也发布了类似文章。)

10月初,三只松鼠在其官方微博上发文称在拼多多平台上销售的三只松鼠的产品并非官方渠道,并强调自己从未在拼多多上开设店铺,也没有授权任何经销商在拼多多上开店和销售。因此从拼多多购买的三只松鼠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此外,三只松鼠还措辞强烈的强调将对拼多多的侵权行为进行法律维权。

对于三只松鼠的自控,拼多多没有提是否授权的问题,而是将方向引导到了电商“二选一”的焦点问题。但拼多多也和京东一样,一边控诉“二选一”另一边又拿着“二选一”去打压更弱的对手——如今已经濒临破产的淘集集。


看完应该不难得出结论,“二选一”正在成为电商平台明争暗斗的武器。不管是主动和被动,不管是对商家施压,还是两面三刀的公关战,“二选一”的肯定不是如今吃瓜群众眼里“恶霸与良善”这个简单粗暴的逻辑。

这也是正是拼多多公关的厉害之处。为什么要给拼多多公关鼓掌呢?那要提四月份另一个与三只松鼠相同遭遇的网红服装店。

简单来说就是淘宝网红店赵大喜发文“请停止你们的盗窃行为”,说自己的店铺惨遭拼多多盗版,山寨,还出现过违规印制100万个吊牌的事件。

拼多多方面的回应很有意思,不是官方,而是只有一个落款拼多多小二的小号出来(微博号:PDD乐福,到目前为止仅仅发了一条微博):

第一:先打感情牌

第二:转移火力到“二选一”

第三:用发件地址论证拼多多也是赵大喜的。

其实拼多多上面本来就充斥着所谓的无货源店群(一个人开几十上百家网店,占领细分品类,地毯式覆盖用户搜索结果),抓取功能复制某家超火的店铺或者爆款,一键代发加价倒手,相当于电商时代的倒爷。因此拼多多回应里的发货地址一样并不能说明赵大喜店没有被偷,反而拼多多不官方回应,也不直接承认存在盗店侵权的行为实在可疑。

但赵大喜和三只松鼠的事情,拼多多公关都成功转移了对于自身侵权的焦点,实在是厉害!

其实电商这些年,除了假货之外,也诞生过很多其他黑产,无货源店群就是一个行走在法律边缘的物种。消费者在搜某个爆款的时候往往会发现无数同样的商品,很多时候就是这些店群在操作。他们通过垄断一个小分类来走量获益,因此寻找爆款就成为了必然的手段。赵大喜这样拥有一定粉丝量与曝光度,还能搭淘宝宣传便车的商家自然就成为了复制的最好对象。

店群是中小卖家中一个存在度非常高的存在,往往一个人能运营七八家网店,自然也谈不上什么管理售后,只是赚倒手钱。门槛低、成本低的店群背后又由中介、辅导等一系列相关“智商税”产业。淘宝、京东、天猫等等都经历过店群肆虐的时期,但目前开店门槛、管理手段最低,漏洞最大的拼多多是无货源店群最肆虐的地方。

其实平台发展也需要这些捕捉爆款的店群存在,可以积聚人气、提高热度、吸引流量,初期的默许和平台红利补贴更是给了无货源店群发展的空间,但长期下去肯定是要伤害正规商家最后让市场滑坡。所以随着审核越来越严格、平台红利期消失,淘宝京东上的无货源店群产业就会转战其他地方,比如拼多多、淘集集。

对于平台来说,培育一个品牌店的确如王帅所说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开发技术,建立制度去宣传、保护权益,平台与电商品牌店是共生关系。比如耐克、阿迪这些强势品牌完全不虚“二选一”,恰恰是那些需要平台投入资源扶持的商家会面临二选一。

作为中介,平台“二选一”行为永远只能作用于不上不下那么一批依赖平台资源的商家,后者也是平台的竞争优势所在。

品牌一旦足够强势也能反向选择平台,难以变成平台单方面垄断的局面。

对于电商平台而言,如果没有这层共生关系,没有培育品牌的能力而任由山寨店、复制店横行,拼多多永远只会是现在拼多多。

拼多多之所以要用“二选一”打压淘集集,也是因为他也需要需要投入资源进行品牌化升级,需要摆脱依附于补贴存在的山寨店阶段。如此,拼多多这样一边玩着悲情,一边又拿起二选一大棒的“分裂”也就并不奇怪了,甚至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从这个角度来看“二选一”这种貌似传统意义上垄断的行为,在互联网双向选择的时代并不能用传统对待垄断的观点来判断,甚至可以说不可避免。

对于“二选一”经济效益的研究也在学术界开始进行。

互联网由于技术的特性(创造难而复制容易),很容易出现一拥而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加之电商真正诞生不过三十年,而传统商业已经存在数千年,很多监管制度与管理理念还远远跟不上,加剧了侵权事件的发生。

如果平台独家服务协议(二选一、三选一)被完全禁止,后果就是平台间的同质化,谁都抵抗不了,也没用动力去整顿山寨、侵权等等乱象,商家也只能随波逐流,疲于应付,不愿升级产品。这也就是王帅所说的“劣币驱逐良币”。

作为消费者要明白,“二选一”这样独家服务的存在更多地加剧了互联网电商间的竞争而不是抑制,形成了消费者、商家、平台三方博弈的格局,否则后两者就会混在一起。

最后想说的是,只要没规定手机里消费者手里只能装一个淘宝或是拼多多,那么电商平台与商户的“二选一”就不会是一个简简单单、黑白分明的“垄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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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看不出什么逻辑,也看不出什么公关,更看不出想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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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一当然是市场行为。

贩毒卖军火也是市场行为。

走私洗钱也是市场行为。

使用童工也是市场行为。

那么,“市场行为”就是对的嘛?

不是,“合法的市场行为”才是对的。

衡量是非的尺度底线在于是不是“合法行为”?二选一是否合法?这才是阿里公关部门需要回答的。

阿里是一家伟大的公司,伟大就伟大在有容裕养一个专门制造公关需求的公关部门,伟大就伟大在创始人张口就敢对公众说“不要跟我谈法律”而毫发无损。

但是一个伟大的中国有必要督促伟大的阿里成长得更伟大一点,比如,认真对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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